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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农民工群体的生活状况及面临的主要问题

时间:2023-03-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甘肃省2009年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是24017元,而农民工的平均年收入仅为14335.32元,前者是后者的1.6倍。见表6:表6 2006、2009年甘肃省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方面变化情况多数农民工只有初中文化程度,法律意识和维权
甘肃省农民工群体的生活状况及面临的主要问题_2010~2011年甘肃省社会发展分析与预测

一、甘肃省农民工群体的生活状况及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农民工文化程度低、技能少

1.我省农民工主要为小学和初中文化程度

其中初中文化程度的占半数以上。此外中专及大专文化程度的农民工所占比例始终处于一个较低水平,见表1。

表1 2006—2010年甘肃省农民工文化程度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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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06年中专程度无调查数据;2010年数据是2010年第三季度监测调查数据

2.输出的农民工很少有参加技能培训的

参加过培训的比例逐年递减,在外出有专业技能特长的劳动力中,达到技能等级的从2006年的21.92%下降到2008年的12.77%,见表2、表3。

表2 2006—2010年甘肃省农民工参加培训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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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08年具体参加过的无调查数据;2010年数据是2010年第三季度监测调查数据

表3 2006年、2008年甘肃省农民工获得专业等级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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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农民工的培训缺乏实用性

调查数据显示超过七成的农民工没有参加过任何培训。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政府提供技能培训的宣传力度不够,很多农民工不清楚政府举办的培训;另一方面,一部分农民工出于学习要花费时间和成本,学的手艺又未必实用的顾虑下,不愿意去参加这样的培训。

农民工对培训的积极性不高很大程度上与培训质量有关。究其原因主要是:政府免费培训力度不大;培训资源和培训资金未能得到很好的整合;有的地方劳动保障部门不参与培训,只是作为监督部门的身份出现,导致技能培训形式化。

(二)农民工从事的行业技术含量较低

近几年的调查数据显示,大约占三分之一的农民工从事以体力为主的建筑业,虽然建筑业的从业比例有下降的趋势,进而转向制造业、住宿餐饮业、服务业。但整体仍然集中在技术含量低的行业。见表4:

表4 2007—2010年甘肃省农民工从事行业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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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0年数据是2010年第三季度监测调查数据

(三)农民工工资水平偏低,拖欠工资现象仍然存在

农民工工资待遇偏低,农民工收入水平同本省在岗职工同期平均工资相比,收入差距较大。甘肃省2009年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是24017元,而农民工的平均年收入仅为14335.32元,前者是后者的1.6倍。农民工收入分组同全国比较,2009年本省农民工月均收入见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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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农民工收入分布图

而同年国务院研究室发布的《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显示,全国农民工平均月收入1500元以下的占33.25%,显示出低收入段的比重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说明我省农民工的收入水平远远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据调查,2006年22.10%的农民工都经历过报酬被拖欠,22.99%的农民工经历过报酬被克扣。到2009年,我省外出农民工有1.87%的人工资被拖欠,拖欠工资有所改善。

同工不同酬现象比较严重。同样的工作岗位,农民工的待遇却远远不如正式职工及合同制工人,加班加点及过年过节也没有任何加班费或补贴。由于大部分农民工仍然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所以无法享受“三金”等福利。据调查(2006年数据),能享受加班补贴的农民工占36.13%,有双休日的占7.07%,有工伤补偿的占24.45%,可以带薪休假的占12.00%,有住房补贴的占5.10%,有住房公积金的占1.09%,13.50%的妇女可带薪休产假。

分析其原因,一方面在于户籍制度的制约。我国长期实行的户籍管理造成工农差别,城乡分治。很多用人单位在薪酬分配上往往不是按岗位、技能、业绩等个人素质和对单位的贡献分配,而是按正式工、合同工、临时工等“身份”来分配,同时也使农民工无法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另一方面在于我国劳动力资源长期供过于求,“强资本、弱劳动”的格局由来已久,劳动者处于被动、弱势的局面,只能被用人单位牵着鼻子走。

(四)农民工生活质量普遍不高

农民工外出务工期间居住条件和生活质量不高。一是大多数农民工挤在拥挤且室内条件极差的临时工棚中,环境卫生和食物安全得不到保障。2006年被调查的农民工中30.98%的居住在集体宿舍里,17.75%的居住在缺乏厨卫设施的房间里,14.67%的居住在工作地点,9.96%的居住在临时搭建的工棚里,14.86%的在城里没有住所,只能往返于城郊之间,或回农家居住。只有11.41%居住在厨卫齐全的房屋里。到了2009年,在被调查的农民工中54.73%的农民工主要居住地是单位宿舍或工地工棚,30.29%的农民工与他人合租或独立租房,5.73%的农民工居住在生产经营场所,其他方式的占9.25%,农民工的住宿情况改观不大。

二是农民工工作环境恶劣,危害身体健康及安全。在农民工的工作环境中,有毒气体、粉尘、噪音、潮湿和高空作业等严重危害农民工的身体健康,加之缺乏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长期长时间超负荷的工作,很容易造成身心疲惫、精力不集中,埋下安全隐患。调查结果显示,在特殊岗位上就业的农民工中,仅有9.65%的有非常严密的劳动安全防护措施,18.94%的有较为严密的劳动安全防护措施,51.73%的农民工有一些劳动安全防护措施,19.67%的没有劳动安全防护措施。

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政府在片面追求经济增长和财政收入增加的目标驱动下,或多或少地放松对企业的监督和对劳动保护的强制;而农民工没有工作所在城市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无法为自己争取权益和维护利益,又让政府的这种失职得以持续;另一方面,企业在利润最大化目标驱动下,不愿在改善劳动环境、完善劳动保护措施方面投入资金。

(五)农民工劳动保障低、维权难

1.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障率低

通过对2006、2009、2010年的调查数据的比较,农民工购买养老保险的比率有所改善,其他方面改观不大,且有下降的趋势,今后要加强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障方面的意识。见表5:

表5 2006、2009、2010年甘肃省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障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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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0年数据是2010年第三季度监测调查数据

2.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比率低

2006年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占37.50%,签订固定期限合同的占绝大多数,到2009年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意识明显提高,但仍不足一半。见表6:

表6 2006、2009年甘肃省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方面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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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农民工只有初中文化程度,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淡薄,缺乏签订劳动合同的意识,也不懂得如何签订劳动合同,或在用工单位拒不签订合同的情况下被迫接受用工条件。然而工作中一旦出现事故,由于没有合同,难以确定劳动关系的存在,工伤很难认定,使自身权利得不到保障。此外,农民工发生工伤,所在单位全部提供医疗费用的比例比较低。据调查,农民工如果发生工伤,17.06%的农民工回答所在单位提供全部医疗费用,14.70%的人回答提供大部分费用,12.52%的人回答提供小部分费用,24.86%的人回答不提供费用,还有30.85%的人不知道发生工伤时所在单位要提供医疗费用。

究其签合同率低的原因,一方面在于农民工自身合同意识不强,觉得合同只是一张纸,执意要求用人单位签合同可能会错失工作机会,有些人甚至觉得签了合同会约束自己找工作的自由。另一方面在于劳动力市场主体的不完善,缺乏制度来规范用人单位的雇佣行为。

农民工纳入工会组织的工作不够健全,一些企业和雇主则利用各种关系打通关节,为自己开脱,拒不出证,有的设置障碍阻挠律师调查取证,甚至故意损毁证据,部分工友或证人因考虑自身利益而不愿或不敢作证,以上这些调查取证中存在的各种困难和问题,直接影响了农民工的维权效果。

(六)农民工的社会心态对社会的和谐稳定存在潜在危协

由于户籍制度及其他条件的限制,农民工游走于城市与农村之间,既不能完全融入城市,也没有完全脱离农村,处于非城非乡的尴尬状态。作为城市中的边缘人,他们在城市中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和重视,不可避免地产生了一些典型的社会心态:

1.精神生活空虚,心理出现“亚健康”危机

由于许多农民工只身一人外出务工,有苦无处诉,有难缺人帮,有累无人怜,缺少家庭温暖。同时,农民工务工的一些私营企业劳动条件差,劳动强度大,业余生活单调乏味,加之与他人缺乏必要地沟通交流,又缺乏精神文化支撑,一旦工作生活中遇到不顺心的事,无处发泄情绪,造成较大的心理压力和情绪波动。据调查,农民工的休闲方式处于前三位的依次是看电视、睡觉、聊天。

2.缺乏职业道德观念,不爱岗更不敬业

与正式职工待遇上的差别,使他们形成即使在岗位上干得再好也很难得到相应的任用、培训、升迁的观念,因此基本生存之外的东西很少考虑。

3.社会责任意识不强,对城市有疏离感

尽管农民工已成为了城市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是,他们只是生活在城市的边缘和底层,受到城市居民的歧视与排斥。这使农民工对城市产生疏离感,将自己视作城市的边缘人,并未太多地考虑以主人翁的身份为城市做些什么,不愿积极主动地融入城市生活,不愿被城市文明改造,不愿为维护城市形象做应有的贡献,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农民工的这种过客心理使得他们对城市缺少归属感和责任感。这不仅阻止了农民工自身现代化的进程,也增加了城市的不安定的因素。

4.新生代农民工城市安家难

新生代农民工主要指80年代以后出生的在城市务工的农民。由于农业生产“比较效益”低,促使年轻人不愿留在家乡,近几年的调查数据显示新生代农民工已成为农民工大潮中的一支主力。近几年的调查数据显示,我省农民工年龄结构中主要为青壮年,“80、90后”的新生代农民工队伍不断壮大。16~35岁之间的农民工呈增长趋势,2010年更是超过了七成。其中16—25岁之间的农民工增长迅猛。见表7:

表7 2006—2010年甘肃省农民工年龄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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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0年数据是2010年第三季度监测调查数据

和他们的父辈相比,新生代农民工有一定的文化程度,并且有相当一部分人有一技之长。他们进城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赚钱,也不愿意做城市的过客,他们强烈希望在城市安家落户。然而实现这些愿望何等之难,这就极易使漂泊的新生代农民工产生抵触社会的情绪,造成社会的不稳定因素。

(七)留守子女教育、生活方面的问题

农民工子女留守比重大。在最新的调查数据显示,超过八成的农民工子女留在农村就学,只有14.49%的农民工带子女在城市就学。见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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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就读情况比例图

从农工子女读的学校类型看,86.25%读的是公办学校,10.00%读的是民办学校,1.25%读的是民工学校,2.50%的因各种原因无法正常上学而辍学。调查结果表明,农民工子女在城里就学的最大困难依次是:认为学费高的占78.75%,认为没有城市户口的占70.59%,认为的受歧视的占38.33%。许多农民工孩子上学还需缴纳一定的借读费、赞助费等。留在农村的孩子缺少父母关爱,而引发的生活、教育等一系列问题日益凸显,无形中埋下了很多无法预知的“雷区”,以至引发农民工的犯罪。教育方面,由于城市学校容纳能力有限,乡村学校的教育理念、办学条件、师资力量等受一定的制约,同时缺乏校方与家长的监管和引导,大部分留守子女处于放任自流状态,极易产生厌学心理,在完成国家规定的九年义务教育之后便走上了打工之路。生活方面,缺乏父母的关心和照料,隔代监护难免力不从心,亲属监护因为血缘关系也很难做到尽心尽力,对留守子女的健康成长造成较大影响。

(八)组织化程度较低,农民工再社会化面临困境

1.农民工外出打工的组织方式具有明显的自发性

近几年调查数据显示农民工主要靠自己找和亲戚朋友介绍找到工作,2010年农民工自主就业占到了将近五成,见表8。

表8 2006—2009年甘肃省农民工输出途径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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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06年有组织输出和其他输出途径无调查数据;2010年数据是2010年第三季度监测调查数据

2.农民工的再社会化难度较大

作为一个既有别于农业生产者又有别于城市居民的新阶层再进入城市后,面对社会生活环境的急剧变化,为了尽快适应城市,融入城市,农民工自愿或被迫地放弃原有的一套社会规范、价值评判标准和生活工作方式而重新学习在城市生活的工作技能、社会规范和价值评判标准,并逐步形成新的生活方式,这一过程就是农民工的再社会化。但由于文化差异、制度保证等原因,从社会表象看,近年来农民工犯罪率的提高,返乡农民工的增加,凸现了农民工的再社会化困境,使部分农民工再社会化出现边缘化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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