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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双语和谐的多语社会

时间:2023-03-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我国的语言竞争主要出现在全国通用语(汉语)和地区通用语的关系上,此外还出现在同一地区不同的少数民族语言之间。在多民族语言分布的地区,除了汉语外,少数民族语言中总有一个语言使用人口较多、使用较广,这个语言在语言竞争中一般处于优势地位。有的家庭,中老年人习惯说自己的母语,而青少年则习惯说汉语,青少年的语言行为常常引起老年人的不满。在一些民族学校,民族语和汉语的授课比例时有变动,意见不一。
构建双语和谐的多语社会_语言和谐论集

戴庆厦

[摘 要]在一个多语的社会或国家里,构建双语和谐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内容,它关系到能否实现社会的和谐和不同民族的和谐。本文从双语竞争的必然性、双语互补的可能性、双语和谐的必要性三个方面论述了如何认识、构建双语和谐。

[关键词]构建;双语;和谐;多语社会

双语的概念,在双语研究中尚未取得统一的认识。本文所说的双语,仅指在一个多语社会里,一个民族或一个人除了使用自己的母语外,还兼用另一种语言的现象。这是广义双语中的一种。在多语社会的现代化进程中,如何构建双语和谐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内容,它关系到能否实现社会的和谐和不同民族的和谐。由于双语之间的关系既存在竞争的一面,又存在互补的一面,所以如何实现双语和谐必须处理好竞争与互补的关系。

一、双语竞争的必然性

研究双语,必须承认双语竞争的存在。只有承认并认识双语竞争的特点和规律,才有可能科学地认识双语竞争中存在的各种复杂现象。不同的事物处在同一环境之中,由于事物的差异,会构成性质不同的矛盾。有了矛盾,就有竞争。动植物如此,人也如此。双语,涉及同一民族、同一个人对两种语言的交替使用;两种语言的交替使用,必然会出现使用功能上的竞争。双语竞争是多语社会语言关系在社会运行中的自然法则,是不可避免的。

语言竞争是由不同语言的差异决定的。人类语言有数千种,相互间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有差异就有矛盾,有矛盾就有竞争。人类语言的差异,除了本体结构系统的差异外,还存在使用功能的差异。双语竞争,主要是语言功能的差异引起的,它是通过双语人如何使用语言,以及对待语言的态度来体现的。

制约语言功能差异的因素,主要是语言使用者的民族状况,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水平如何,还包括语言使用人口的多少、使用范围的大小、使用领域的性质如何等。在语言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的语言,往往是社会发展相对先进的、使用人口多的、使用范围广的语言;而社会发展相对后进的、使用人口少的、使用范围较窄的语言,则通常处于弱势地位。制约语言功能差异的因素往往有多个,但其中总有一个是主要的。

在一个多民族的国家中,不同民族的语言由于社会状况、使用人口多少存在差异,不同语言之间也存在竞争。我国的语言情况也是这样。我国的语言竞争主要出现在全国通用语(汉语)和地区通用语(少数民族语言)的关系上,此外还出现在同一地区不同的少数民族语言之间。在多民族语言分布的地区,除了汉语外,少数民族语言中总有一个语言使用人口较多、使用较广,这个语言在语言竞争中一般处于优势地位。如新疆的维吾尔语、广西的壮语、云南的傣语等,都是当地的优势语言。

在我国的语言生活中,双语竞争时时可见。比如,少数民族家长送自己的子女进幼儿园时,首先要考虑的是这个幼儿园说什么语言。这些年来,有的少数民族家长愿意将自己的子女送进说汉语的幼儿园,而不愿送进说自己母语的幼儿园。这是为什么?因为他们认为,学好汉语将来更有用。在一些民族地区,本来普遍使用少数民族语言的场合(如学校、集市等),已不同程度地被汉语所代替,原因是民族语言在与汉语的竞争中处于弱势地位。有的家庭,中老年人习惯说自己的母语,而青少年则习惯说汉语,青少年的语言行为常常引起老年人的不满。在一些民族学校,民族语和汉语的授课比例时有变动,意见不一。

双语竞争存在不同的走向:一种是在竞争中相互消长,长期共存。分布在我国北方、人口较多,且文字历史较长的一些少数民族语言,如蒙古、藏、维吾尔、哈萨克、朝鲜等语言,与汉语的关系就是属于这一种。一种是弱势语言受到削弱,出现功能衰退。分布在我国南方的一些没有文字、与汉族交错杂居的民族的语言,如哈尼、毛南、布朗、德昂等语言,都有不同程度的功能衰退。还有一种是走向濒危,逐渐被强势语言所代替的弱势语言。如满、赫哲、土家等语言已处于濒危状态,绝大部分人都已转用汉语。采取什么走向,主要受该语言的现时状况及语言竞争状况的制约。

双语竞争虽是语言关系的自然法则,但它具有对抗性和非对抗性的两面性。在不同的国度或不同的时代,会存在不同性质的语言竞争。在存在民族压迫的国家或时代里,由于弱势语言和强势语言是不平等的,双语竞争往往是对抗性的、不可调和的,弱势语言容易被强势语言所取代。当然,在这样的国家或时代里,语言竞争也还存在非对抗的一面,即自然竞争的一面。但在已实现民族平等的国家或时代里,语言竞争一般是非对抗性的,可以调和的,因而弱势语言在与强势语言的竞争中可以通过互补而继续生存、发展。但是,如果处理不当,也有可能变为对抗性矛盾,危害民族的团结。有的多语种国家曾经出现过的语言冲突、语言矛盾,就是前车之鉴。

二、双语互补的可能性

双语互补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语言使用功能的互补,二是语言结构系统的互补。二者是不同质的,但存在内部联系和相互制约。功能的互补,是指双语的使用各有自己的范围,各有自己的作用。二者互补为一个可以基本满足人们交际需要的语言功能系统。

一个民族除使用自己的母语外还兼用另一种语言,不是无缘无故的,而是客观需要决定的。如果不是客观需要,又有什么必要花费精力再学另一种语言呢?这是一个浅显的道理。问题在于什么是客观需要?客观需要,就是母语的功能还不够适应实际生活的需要,必须增加另一种语言来补充。说透了,兼用语的出现就是起补充的作用。但是,补充是有范围的,不是全盘代替,全盘代替是语言转用。所以,双语中的母语和兼用语是相互补充的关系,而不是替代的关系。这就是说,在实际的语言生活中,母语和兼用语自然形成了分工,各有自己的功能,各有自己的服务范围。双语相互不能取代,而是各就各位,各尽其责。

但不同的民族,由于社会条件的不同,民族分布特点的不同,以及母语功能大小的不同,双语互补的特点(包括使用场合、使用频率、使用水平等)也不相同。比如,在我国南方的少数民族汉语区,母语主要在家庭内、村寨内、民族内使用,一般只用于口头交际;而兼用语汉语则用于学校、政府机构的交际中,用于不同民族的交际中,而且除了口头交际外,还广泛地出现在书面语的使用和交际上。分布在北方地区、人口较多的少数民族,双语人的双语使用也有分工。母语除了使用于家庭、民族内部外,在学校、政府机构中也使用;而兼用语汉语用于不同民族的交际中,用于汉语文授课的学校中。

语言的功能,除了使用功能外,还具有感情功能。双语的互补还反映在使用功能和感情功能的关系上。感情功能是指一个民族使用语言时,有满足某种感情的需要,特别是在使用自己的母语时,会在有意无意中抒发对自己民族的感情。比如,白族的干部、知识分子,普遍都能熟练地兼用汉语,平时说汉语的机会还多于说白语,但遇到同族人时常常会情不自禁地说白语,特别是一些长期在外地工作的白族干部、知识分子,一见到本族人就说白语。有件事笔者一直记忆犹新。20世纪80年代初,笔者曾问一位在外地当副州长的白族领导干部:“我看你平时都说汉语,但看到你见到本族人时都说白语,这是为什么?”他立即就回答说:“说自己民族的话有感情,所以一定要说。我遇到白族都说白语。”这就是语言感情,也是语言感情的价值所在。

兼用语的出现,主要是为了交际的需要,也就是满足语言功能的需要;但母语的保存和使用则不完全一样,除了语言功能的需要外,还有民族感情的需要。母语的使用功能,在一定条件下有的可以被兼用语所代替,但母语的感情功能则不是兼用语所能代替的。我们看到,即便是处于濒危的语言,母语人仍对它怀有依依不舍的感情。当然,当母语的使用功能已经消失或接近消失时,感情功能也会随之发生变化。

结构系统的互补,是指双语的接触会使语言结构系统补充新的内容,增强语言的表达能力。双语的接触,主要是强势语言对弱势语言的影响,弱势语言从强势语言里吸收自己需要的成分来丰富自己,使其适应社会进步的需要。当然,强势语言也会从弱势语言里吸取成分来丰富自己的,但这种影响与前者相比,一般是相对微弱的。

双语互补对母语的生存和发展具有两面性:一是有利的一面。具体说来,就是通过双语的互补,母语进入双语系统,在使用功能上得到定位,在语言系统上通过语言接触得到应有的丰富和发展。这是母语遵循社会变化和语言自然演变法则的表现。二是不利的一面。在双语竞争中,母语在优势语言的影响和制约下,在使用功能上有可能出现削弱、衰退,甚至逐渐被兼用语所代替。由于存在这种可能性,使得一些双语人担心双语的普及会危及母语的生存,更甚者,会对双语现象抱抵触情绪。

三、双语和谐的必要性

双语既有互补又有竞争,竞争决定了矛盾的存在。而矛盾的存在,决定了双语关系必然蕴含着和谐和不和谐的两种可能性。即便是在具有先进制度或先进生产力的国家,双语的和谐和不和谐也都有可能发生。承认多语社会中双语关系存在和谐和不和谐的两种可能性,是我们研究双语必须具有的一个重要观点。只看到其中一面的观点是不全面的。

双语是否和谐主要取决于语言之外的社会、人文因素,其中人为的因素往往起到很重要的作用。双语关系如果处理得当,双语就会融洽;反之亦然。也就是说,人们有可能通过自己的主观努力,驾驭双语关系朝着有利于社会需要的方向发展。当然,人的主观愿望或所实施的行为,必须符合双语演变的客观规律,而不能反其道而行之。

1.双语和谐的必要性

首先,双语和谐有助于社会和谐、民族团结。我们知道,语言是民族的重要特征之一,双语关系是民族关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民族关系中最敏感的特征之一。因而,双语是否和谐直接关系到社会是否和谐。比如,忽视母语的作用,或对母语的轻视,都会引起母语人对兼用语的反感。因为正如上面所说的,母语除了使用功能外,还具有感情功能的一面,母语人对自己的母语都怀有深厚的感情,总是把母语地位与民族地位、民族权利联系在一起,甚至认为外族人不尊重自己的母语就是不尊重自己的民族。

其次,双语和谐有利于民族文化教育的发展。少数民族除了使用自己的语言外,还兼用全国的通用语——汉语,汉语对少数民族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有了母语的基础,能够为学习汉语提供辅助,有助于更好、更快地学习汉语。

实现双语和谐是有可能的。我们已经看到许多地区早已出现双语和谐的健康局面。比如,分布在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基诺山的基诺族,已实行“基诺语和汉语”的双语制,双语的一派和谐景象令人鼓舞。

基诺族是我国人口较少的一个少数民族,只有20899人,主要居住在基诺山。2006年7月,我们中央民族大学一行9人,在基诺山做了近1个月的基诺族语言使用现状的田野调查,目睹了基诺族全民使用母语兼用汉语的情景。基诺语主要使用于家庭内、村寨内以及生产劳动场所,在学校、政府部门,汉语和基诺语均为通用语。基诺人能够在不同的语用环境下,根据实际的需要转换使用基诺语和汉语。基诺语还从汉语里大量吸收所需要的成分来丰富自己,使基诺语得以与时俱进地发展。基诺人对语言使用一直持开放态度,坚信自己的语言会长期使用下去,他们还非常热爱汉语,认为汉语是他们不能不掌握的。可预见,基诺族的双语将会长期延续下去,为基诺族的发展、繁荣服务。

2.如何实现双语和谐

在认识上,必须承认双语现象的客观存在。在我国,凡有自己母语的民族都存在进一步学习、使用汉语的双语现象,而且还存在双语和谐的问题。因而,一个国家在制定语言规划、语言政策时,必须考虑到是否有助于双语和谐、是否符合双语演变的客观规律。民族教育工作者也好,民族语文工作者也好,在开展少数民族的语文教育时,要把双语问题列入议程,从双语系统上把握好母语或汉语的习得问题。

在实际工作中,必须处理好双语的兼顾问题。所谓“兼顾”,包括如何根据不同民族的特点安排好两种语言的教学比例、教学先后、教学衔接,还包括如何通过母语辅助汉语学习等。双语兼顾,是双语研究中的一个重要理论问题,但至今对此的研究还很不尽如人意,是今后应该大力加强实验研究的课题。

对号入座,分类解决,这是实现双语和谐的重要原则。因为,双语现象受不同民族的社会条件的制约,不同民族的双语特点因不同的社会条件而异。比如,大民族与小民族不同,有文字的民族与没有文字的民族不同,内地民族与边疆民族不同等。因而,在制定双语对策时,必须从实际出发采取切合实际的对策,切忌“一刀切”。过去由于“一刀切”造成的不良效果,应引以为戒。

进入现代化建设时期,我国少数民族的双语有了很大的发展,在发展中出现了一些前所未有的新问题,需要我们去研究,去探索。如何实现双语和谐,则是新时期民族地区语言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

原载《民族教育研究》2007年第2期

【注释】

[1]这是作者于2006年11月24~26日在广西南宁召开的“第五届国际双语学研讨会”上所做的主题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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