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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价值观引导下的底线“共识”

时间:2023-03-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以透明构筑“安全阀”在群体性事件中,一些管理部门语焉不详、遮遮掩掩,常常成为网络民意中最为诟病的一环。7月19日上午,当地公安民警依法传唤在冲突中涉嫌违法犯罪的人员时,遭到当地部分村民暴力围攻,致使多名民警受伤、多辆警车被砸。公安民警被迫使用防暴枪自卫,致多名村民受伤,其中2人因抢救无效死亡。在一年后的湖北,一名酒店厨师非正常死亡引发
共同价值观引导下的底线“共识”_断裂与共识: 网络时代的中国主流媒体与主流价值观构建

大众传媒最重要的功能有两个:一是提供世界最新变动的资讯;二是通过提供信息以及信息的“解释”,即建构大众在主流意识形态导引下的对事实的判断,形成“共同意见”[56]

意识形态简言之就是社会主导性的“观念体系”、“符号体系”和“信念体系”[57],无论贫富、无论出身,没有高低贵贱,人人平等,这是一百多年来马克思主义响彻全世界的理想,是能够构筑中国各民族、各阶层信任基础的思想基石,也是负责任的大众传媒提供给中国社会的“黏合剂”。

1.以透明构筑“安全阀”

在群体性事件中,一些管理部门语焉不详、遮遮掩掩,常常成为网络民意中最为诟病的一环。2008年5月起中国政府正式颁行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58],置政府于阳光之下,成为人们的热议。2013年9月18日在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称,“会议认为,依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是人民政府密切联系人民群众、转变政风的内在要求,是建设现代政府、提高政府公信力和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举措。”要求“对重要舆情和社会热点问题,要积极回应、解疑释惑,并注意把人民群众的期盼融入政府决策和工作之中。努力增强提升政府公信力、社会凝聚力的‘软实力’”[59]

在社会研究者看来,群体间的矛盾和冲突并不可怕,重要的是建立冲突解决的制度化渠道,即所谓“安全阀”机制,允许群体利益冲突的表达,“若将冲突公开化、明朗化、制度化,即建立安全阀制度,那么冲突对社会稳定和整合将起到良好的调节作用”,虽然“一时不能解决引发群发性事件的真正问题根源,但是它使双方的敌对情绪得以淋漓尽致地表现,宣泄了部分不满或愤怒,降低了冲突扩大和升级的可能性”。使其破坏性规制在“社会容忍的范围内”[60]。在转型社会,群体利益分化是不争的事实,改革必然是一个利益重新调整、从旧有的平衡到失衡到再平衡的过程。在这样的社会转型过程中,“安全阀”制度是“一种释放社会结构性张力,保护社会秩序免遭破坏的制度”。[61]及时报道同时必须伴之以信息披露的透明、充分,甚至是允许激烈的利益表达,才能构筑真正的“安全阀”。

大众传媒特别是主流媒体就是这种制度化表达的最重要渠道,也就是不但能够及时、准确而且追求全面、深入报道事实,不回避矛盾,不隐瞒冲突。当然,如前所述,从中国的传媒体制出发,媒体报道面的拓宽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努力几近同步,也主要依赖于政府治理思路的转变。综观近年群体性事件报道,可能是因为市场敏感的驱动,都市报、财经类媒体等的突破意识更强烈。相比之下,党报明显站在党和政府立场,且其报道在时效性和深度上都还缺乏相对的说服力,从而也影响舆论引导力。

从国内外政府信息公开实践经验来看,在重大危机事件中仍然要遵循一般危机信息披露的“三T”原则:“Tell your own tale”(政府危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Tell it fast”(政府危机信息公开的“第一时间性”);“Tell all”(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62]。我国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是“第一次为公民的知情权提供了法律保障,第一次将信息公开规定为政府的法定义务[63]”,如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主任曹康泰所说:“在我国全面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意味着民主政治理念和行政管理理念的深刻变革。”[64]

也正是因为政府信息公开作为行政法规实施时间并不长,很多地方政府部门的贯彻和理解也有相当长的过程,这对以党报为代表的主流媒体,尤其是事发当地的党报和综合台等都有较大的影响。

例如,我们可以看到在2008年以来的云南“孟连事件”和湖北“石首事件”、广东“乌坎事件”、“宁波PX事件”等群体性事件报道中,地方党报和《财经》杂志、《南方都市报》[65]等市场化媒体极为不同的取向和操作路线。

2008年7月19日孟连事件爆发,省级党报《云南日报》在事发第二天就刊发了消息,这和过去相比有很大的突破,基本做到了“第一时间”发布。但纵观全文,完全是政府行动的“简介”,主体是各级政府领导的批示,看不到记者来自现场的任何独立采访,甚至也看不到对政府工作组工作展开的采访,基本停留在信息披露的第一环节。

云南孟连县发生暴力冲突事件民警自卫2人致死

2008年7月20日12:00来源:云南日报

2008年7月19日,普洱市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发生一起暴力冲突事件,执行任务的公安民警被数百名群众围攻、殴打;冲突过程中,民警被迫使用防暴枪自卫,2人被击中致死。

7月15日,孟连县派出工作组对公信乡、勐马镇部分胶农因利益纠纷与当地橡胶企业发生冲突事件开展处理工作。7月19日上午,当地公安民警依法传唤在冲突中涉嫌违法犯罪的人员时,遭到当地部分村民暴力围攻,致使多名民警受伤、多辆警车被砸。公安民警被迫使用防暴枪自卫,致多名村民受伤,其中2人因抢救无效死亡。事件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白恩培作出批示,要求积极抢救伤者,安抚好死者家属,做好善后工作和群众工作,尽早平息事态,防止事态升级扩大;了解群众诉求,创造做好群众工作的条件;尽快查明事件原因,及时公布事实真相。省委副书记、省长秦光荣作出批示,要求迅速组成工作组,尽快赶赴现场,帮助指导当地党委、政府做好工作,迅速平息事态;千方百计做好善后和伤员的治疗工作,疏导和稳定群众的情绪;查清事情起因,认真听取群众的诉求,正确处理好群众利益,防止进一步激化矛盾。

目前,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正在按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抓紧开展工作。

而《南方都市报》推出的《孟连警民冲突真相调查》近4 000字[66],以记者对受伤和知情的村民采访为主,充满对相对弱势的村民的同情,但来自政府、受伤警察和当地橡胶企业勐马橡胶公司的平衡性的采访很少。除非读者主动对比、合并当地党报和市场化的都市报的报道,自主勾勒冲突的起源、经过、各方立场等,否则,只读一方的报道,都是明显失衡的,更难说接近真相。而且坦率地说,都市报的同情性报道因其丰满的细节和情感性的叙述,更容易赢得读者,相较之下,党报的报道更像是冷冰冰的“传达”,话语权旁落也在意料之中了。

在一年后的湖北,一名酒店厨师非正常死亡引发的“石首事件”中,地方党报和市场化媒体的分野仍旧十分明显。我们迄今能够在网上发现的来自省级党报《湖北日报》的报道只是两篇总共也就1 000字的消息,而且刊发时距离事发已经过去了至少两天,时效性上甚至落后于一年前“孟连事件”中的《云南日报》,且叙述过于简单,除了领导指示和公安系统的统一发布,看不到记者扑向现场的更为翔实的反映,也没有来自当事各方的声音。而《财经》杂志推出长达6 000字左右的封面报道《石首的愤怒》。记者不是警方,没有公布事件真相的权力,但记者尽其所能,采访了包括涂远高亲属、现场目击群众在内的多位知情人,对事件进展细节有非常详细的描述。与都市报时时闪现的煽情风格不同,全文的笔调很克制,但也尖锐披露了记者对石首地区存在的诸多问题的基本调查。这和“瓮安事件”相仿,媒体实际上在更宽的背景中还原并解释了群众不满的原因。

石首群体性事件已得到处置

2009年6月22日来源:湖北日报(记者:刘胜萍)

荆楚网消息。2009年6月17日至20日,石首市发生了因酒店厨师非正常死亡而导致数万群众围观、道路被堵塞事件。省委书记罗清泉、省长李鸿忠赶赴石首市处理。20日夜间至21日凌晨,事态逐渐平息。停放在事发地永隆大酒店内的尸体已送往殡仪馆,围观人群全部散去。

17日晚8时许,石首市公安局接到报警,称该市永隆大酒店门前发现一具男尸。接警后,民警和刑侦人员迅速赶往现场勘查,法医对尸体进行了初检,没有发现身体有致命伤。

经查,死者涂远高,男,24岁,系石首市高基庙镇长河村人,生前为永隆大酒店厨师。警方在对死者所住房间进行检查后,发现死者留下一份遗书,大致内容是自己因悲观厌世而轻生。警方排除他杀,初步认定为自杀。民警多次与死者亲属进行沟通,提出为了进一步查清死因,必须进行尸体解剖,但遭到他们的拒绝。死者亲属表示对死因有质疑,他们将尸体停放在酒店大厅,引来众多的围观群众。19日,一些人在该市两大交通要道东岳山路和东方大道设置路障,阻碍交通,现场秩序出现混乱。

20日凌晨,事态开始恶化。少数不法分子借机制造事端,在停放尸体的酒店内纵火滋事,并煽动一些围观群众,袭击前来灭火的消防战士和公安民警,导致多名警察受伤,多部消防车辆和警车被砸坏。

事件发生后,中央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对处理事件作出明确批示。公安部、武警总部、省及荆州市的主要负责人迅速组成了事件处置领导小组,一方面全力做好死者亲属的安抚工作,保护他们的安全,通过多种途径及时向社会公布事件真相;另一方面,加强对事发地段的警戒,防止事态扩大,疏散围观群众,维护现场秩序。经多次协商,死者亲属同意将尸体运往殡仪馆,进行尸检。

目前,涂远高的死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石首市的秩序已经恢复正常。

权威法医专家鉴定结论 涂远高为高坠自杀死亡

2009年6月22日 来源:湖北日报

(记者:郭习松、通讯员沈宣、实习生胡芳华)

2009年6月17日20时许,石首市永隆大酒店门前发现一具男尸,死者涂远高生前为该酒店厨师。

石首市公安机关经现场勘查、走访群众,初步认为是自杀。随后荆州市公安局和省公安厅组织人员对死亡事件展开全面调查,并邀请公安部和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法医专家对涂远高尸体进行解剖、毒物化验、X光拍片等检验,认定涂远高系高坠自杀死亡。

经文字检验鉴定,在涂远高宿舍所提取的遗书为其本人所书写。

涂远高尸体已于6月25日由其亲属火化。

图5-2 《财经》杂志封面

白岩松在评论湖北石首事件(央视《新闻1+1》6月25日播出的《石首,为何再度“失守”?》)时谈到:“一旦当政府的声音不能主动在第一时间传播的时候,你要知道在传播上咱们是有一个规律的,任何声音第一时间占据了人的脑海,不管它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你后面想再用新的正确的声音去覆盖它是非常难的事情,你已经变得非常被动了。”[67]同样的评论,放在当地党报上也很适用,或者说,需要政府、党委宣传主管部门在信息披露上的理念转变,给党报某种程度的“松绑”,尊重新闻规律,追溯真相,让党报新闻工作者首先写出令人信服的来自现场的一手“报道”,才谈得上之后的舆论引导。

党报要想在网络时代重大群体性事件的舆论高地争夺战中取胜,必须首先要“勇于发声”,同时追求“善于发声”[68]

2.重树党报权威,引导价值“共识”

我国目前正处在工业化和城市化的中期,现代化转型拉动社会整体变迁的关键期,或曰改革进入的“深水区”,如《人民日报》所描述的:“人均GDP在3 000美元—10 000美元的阶段,既是中等收入国家向中等发达国家迈进的机遇期,又是矛盾增多、爬坡过坎的敏感期。这一阶段,经济容易失调,社会容易失序,心理容易失衡,发展容易掉进‘中等收入陷阱’。”[69]而这一“陷阱”中目前表现最激烈的矛盾就是收入差距导致的贫富差异、阶层差距。

例如,“基尼系数是衡量居民间收入差距的综合指标……基尼系数小于0.2时,居民收入过于平均,0.2—0.3之间时较为平均,0.3—0.4之间时比较合理,0.4—0.5时差距过大,大于0.5时差距悬殊。”[70]按照国家统计局在2013年年初公布的数据,“中国全国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2003年是0.479,2004年是0.473,2005年0.485,2006年0.487,2007年0.484,2008年0.491。然后虽然逐步回落,但依然高企:2009年0.490,2010年0.481,2011年 0.477,2012年0.474。”[71]因此,中国社会目前收入差距大、贫富差距大是不争的事实[72]。但是,社会学家们同样发现,贫富差距并不必然导致阶层冲突,“只有当贫富分化与‘不公正’、‘不合理’、‘不公平’相关联的时候,才真正激化社会矛盾”,是人们常常在思考“‘为什么贫穷’、‘为什么富裕’”时对社会“公正失衡”的强烈主观感受[73],包括社会流动性减弱、阶层固化等严重影响机会平等的隐性差距[74]。正是这种强烈的“不平等”的主观建构相较客观的贫富差距更能激化阶层矛盾,所谓网络舆情汹汹而来的仇官仇富情结即可归因于此。

而社会不平等程度是和社会信任水平同步发展,如果人们认为不平等程度提高,“人与人之间变得更为冷漠,互动关系减少……不信任与不平等之间相互促进”,结果是“人们与非同一阶层的共鸣减少,物质差异使人们在社会中发生分裂”[75]

只有共同的价值观能够促使社会各阶层团结,因为信仰“共同的文化”,人们虽然有不满意,但仍然可以认为“每一个人都应该得到尊重和宽容”,并“同时也支持法律秩序。”[76]

那什么是社会主义中国各阶层信仰的共同价值观?什么是中国的主流媒体应该捍卫和宣扬的底线价值共识?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在谈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时指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77]

笔者以为,针对现阶段集中突出的社会矛盾,最重要的、最具备号召力的是“平等与正义”观。这既是社会主义思想自诞生以来一直秉持的理念,也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相符,更与当前中国社会转型期独特的社会矛盾相对应。

从市场经济本身而言,恰恰是“市场经济意味着一种新型的平等交往关系的生成”,“自主经营、公平交易、平等竞争……没有任何超越经济的统治和奴役关系可以凌驾于这种契约关系之上”[78],“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一种市场经济形态,它以其内蕴的自主、权利、自由、平等的民主观念对中国传统的政治文化产生巨大影响”[79]。因此,不光是传统的社会主义思想,平等观念也是现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内生性的要求。

在政治学概念中,平等(equality)总体可以指本质上的平等和分配上的平等[80]。“平等是均匀分配的原则,但它并不意味着一致或一样”,它包括哲学原则上的平等即“人类是生而平等”的“根本平等”;法律上的“形式平等”,即“个人在社会中应享有的形式上的身份平等”,如法律上的人人平等、政治上的平等投票权;还有机会平等,即“每个社会成员都应有相同的起点或者相同的社会机会”;结果平等,即收入、财富和其他社会物品的平均分配[81]。社会主义的平等意味着“关系到所有人的事应由所有人来决定”[82],“社会主义就其历史起源而言,首先不是一种生产方式,而是一种价值主张,就是反对不平等,主张社会平等”[83]。在马克思主义者看来,“追求共同富裕”[84]的平等意味着“经济平等是政治平等的基础,没有经济平等就不会有真正的政治平等”[85],“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虽然都属于现代社会,但由于社会制度的差异,社会主义社会更加注重对社会平等的追求”。由此,“平等始终应该是社会主义者的最高价值追求”[86],“平等成为马克思主义的基本价值取向[87]”。

笔者认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效率与公平兼顾的指导思想下,除了绝对的“平均分配”已经基本被近百年的实践否定外,其他的平等要义应该都包括在内,也就是说,即使不能使每一个人拥有同样的东西但要追求让每一个人享有同样的待遇[88]

可以说,平等是社会主义优于资本主义的重要方面[89],“没有关于平等,关于公平正义的追求,就没有社会主义”[90]。平等是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也是实现社会正义公认的前提[91],是社会公正的实际体现,是建构国民对社会主义中国政治认同的基础。

既然明确了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具体到党报等主流媒体的报道该如何彰显并突出这一主流价值观,用以凝聚人心、平息纷争?笔者以为可以借鉴法律上公平对待的“程序正义”理念[92],应该重视并努力突出三点:

1.公平对待,平等尊重,慎重代言

身份就是是非善恶的“标签”?底层就一定代表正义?为穷人代言就必然标示着公平?为富人说话就意味着欺凌弱小?……

区分这一点,可能就是区分是否传播社会主义主流价值观的真正分野。

近年来,包括都市报在内的不少市场化媒体已经出现了越来越明显的民粹取向,甚至只问身份不问是非,标榜替穷人代言,为底层背书。但平等的正义,恰恰在于只问是非不问身份!如同之前提到的“夏俊峰案”、“杭州飙车案”、“我爸是李刚”等网络群体事件,以及孟连事件、石首事件、瓮安事件等现实世界的群体性冲突,以党报为代表的主流媒体要起到明辨是非、引导舆论的作用,就必须站在更客观、平衡的立场,高扬是非重于身份,真相大于情感的旗帜!

2.重在鼓励群体有序参与

作为法律的程序正义对参与和平等的诠释认为,“程序正义所最终要求的就是代表国家行使公权力的官员或者机构,在做出使一个人的权益直接受到有利或者不利影响的决定之前,必须给予这个人以参与决定制作过程的机会,对那些利益处于对立状态的当事者,必须保持中立,不偏不倚,并确保参与者拥有平等的参与机会和参与能力”[93]

在政治上的政治参与是指“普通的公民通过一定的方式直接或间接地影响政府的决定与政府活动相关的公共政治生活的政治行为”,政治认同有赖于公民自主的、广泛的政治参与[94];法治社会要求的程序正义同样保障公民的参与权利。因此我们这里重点强调三个方面:第一,这里说的群体参与最主要指的是公民的政治参与;第二,在网络政治席卷世界的背景下[95],打通主流媒体的新旧媒体平台,将其打造为公民政治参与的重要渠道,以权威性和开放性把更多的公众从商业网站吸引过来;第三,主流媒体有责任在重大公共事务的报道中倡导公民理性的有序政治参与,建设社会主义参与型政治文化[96]和崇尚程序正义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这也是在新的历史时期,中国主流媒体贯彻群众路线的新路径。

3.重在沟通、对话与协商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指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要完善协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协商民主指的是“自由平等的公民基于权利和理性,在一种由民主宪法规范的权力相互制约的政治共同体中,通过集体与个体的反思、对话、讨论、辩论等过程,形成合法决策的民主体制、治理形式”[97],也是非常“彰显中国智慧”的中国共产党的政治实践之一[98]

在差异越大的群体间,如官民之间、贫富之间甚或具体到多次提到的城管与小贩之间,对话和沟通的重要性就越是像吴敬琏先生指出的在“寻租扩大和贫富差别拉大”的情境中,“人们由于社会背景和价值观上的差异,往往对这些矛盾的由来作出不同的解读,提出不同的解决之策。他们之间的分歧,完全可以通过自由和切实的讨论来求同存异和寻求共赢的解决方案。在这种社会矛盾凸显、不同政治诉求之间的争辩趋于激化的时刻,如何正本清源,重聚改革共识,防止各种极端思潮撕裂社会,避免‘不走到绝路绝不回头’的历史陷阱,就成为关系民族命运的大问题”。[99]

相对于网络的自主选择和自说自话的群体“极化”,主流媒体更适合在各群体间展开集体与个体的反思、对话、讨论、辩论等过程,如报刊的评论版、电视台的脱口秀、网络的辩论赛等,通过群体、个体的倾诉,让人民倾听不同群体的心声,了解不同群体的处境,明晰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最终重聚共识,防止社会撕裂。

我们可以以2011年至2013年的两次群体性事件为例,观察党报特别是处境最为敏感的地方党报的报道现状和变化。

在2011年轰动国内外的广东“乌坎事件”中,我们发现《南方日报》、《广州日报》等省级和地市级党报的报道中有一些细微的变化。我们可以对比在事发后两天,即2011年9月23日汕尾党政信息网的公告和《南方日报》的报道。在当地政府公告中第一段就称,“陆丰东海镇乌坎村以曾某为首的近十名不法分子组织约50名村民到乌坎旧电影院集会”。而《南方日报》作为广东省委机关报,自始至终没有把上访群众指称为“不法分子”,虽然也指出“打砸事件致警员受伤”,“个别别有用心的村民又散布公安打死小孩的谣言,煽动部分村民冲击当地边防派出所,造成十多名民警受伤,6辆警车被破坏”,但在消息标题和导语中都仅仅突出使用了“非正常上访”的称谓,语气缓和许多,只是在消息结尾以报道政府动态的形式表示组织警力“坚决打击为首犯罪分子”。这实际就是把矛盾定性的烈度降低了,为以后的对话、协商留下伏笔,也是尊重公民的一种重要方法。

广东陆丰发生村民聚众围堵打砸工业园工地事件

2011年9月23日 09:42南方网

9月21日上午9时许,陆丰东海镇乌坎村以曾某为首的近十名不法分子组织约50名村民到乌坎旧电影院集会,采取喊口号、拉横幅的方式反映土地等问题,9时45分,在曾某等的煽动下约有400多名聚集的村民涌向合泰工业园工地示威。陆丰公安部门、东海镇及村干部及时到达现场,做村民劝导工作。10时30分,聚集的群众分成两部分,一部分人堵塞东海大道交通,一部分人到陆丰市政府上访,堵塞市政府大门。经陆丰市领导到现场接访并进行明确的答复。12时40分,村民自行散去。

下午1时30分许,部分村民在少数人的挑动下,又聚集到乌坎村委会讨要说法,一直围堵村委会到下午3时许。期间,有村民情绪激动,砸坏村委会的牌子、宣传栏的玻璃、门窗、计生室。3时10分左右,因不满乌坎村干部的解释,又约近400名村民再次涌向合泰工业园,并有部分人动手打砸合泰工业园施工现场的保安亭、工棚和挖掘机等设施。公安部门接报后,迅速派出警力到达现场,与东海镇党委、政府共同开展维稳工作。但有些村民不听劝阻,采取过激行为,唆使妇女、老人、儿童阻断公路交通,为首分子煽动部分村民先后到丰田畜牧场、海上餐厅、富荣针织厂进行打砸破坏,造成财物被损。截至16时50分,经劝阻,人群开始散去。在此过程中,由于当地政府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案件发生后,汕尾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书记郑雁雄、代市长吴紫骊等市领导作出批示,要求陆丰市委、市政府依法依规处理,确保稳定。汕尾市公安局、边防支队有关领导赶赴陆丰指导处置工作。陆丰市随即成立处置案件领导小组,以陈增新书记为组长,杨来发市长、邱晋雄常务副市长为副组长,负责统一指挥整个事件的处置工作。一方面派工作组连夜进村入户做群众思想工作,教育引导群众认清案件真相,同时做好有关企业和人员抚慰工作,化解矛盾。另一方面组织警力坚决打击为首犯罪分子。

目前,该村生活生产秩序正常。公安机关已抓获曾某等犯罪嫌疑分子四名,案件正在审理当中。集到乌坎村委会讨说法,一直围堵村委会到下午3时许。期间,有村民情绪激动,砸坏村委会的牌子、门窗、宣传栏的玻璃。有近200名村民再次涌向合泰工业园,并有部分人动手打砸合泰工业园施工现场的保安亭、工棚和挖掘机等设施。公安部门接报后,迅速派出警力到达现场,与东海镇党委、政府共同开展维稳工作。有些村民不听劝阻,采取过激行为,唆使妇女、老人、儿童阻断公路交通,为首分子煽动部分村民先后到丰田畜牧场、海上餐厅、富荣针织厂进行打砸破坏。

(来源:汕尾党政信息网)

广东陆丰部分村民非正常上访引发打砸事件致警员受伤

2011年9月23日 08:49南方日报

南方日报讯9月21日,陆丰市东海镇乌坎村部分村民进行非正常上访,并引发打砸事件,造成当地多名干警受伤。当地政府正在积极处置中。

市领导接访解释劝散乌坎村民

当天上午9时许,陆丰东海镇乌坎村近十名村民组织另外约50名村民到乌坎旧电影院集会,采取喊口号、拉横幅的方式反映土地等问题。9时45分,在少数村民的煽动下,约有200多名聚集的村民涌向合泰工业园工地示威。陆丰公安部门、东海镇及村干部及时到达现场做村民劝导工作。10时30分,聚集的群众分成两部分,一部分人堵塞东海大道交通,一部分人到陆丰市政府进行非正常上访,堵塞市政府大门。经陆丰市领导到现场接访并进行解释和答复,12时40分村民自行散去。

村委会和工业园等地点遭打砸

当天下午1时30分许,部分村民在少数人的挑动下,又聚

散布打死小孩谣言致警员遭袭

昨日下午1时左右,个别别有用心的村民又散布公安打死小孩的谣言,煽动部分村民冲击当地边防派出所,造成十多名民警受伤,6辆警车被破坏。在此过程中,当地政府继续耐心地向群众做说服工作,公安干警和工作组人员始终保持克制,没有造成群众伤亡。

工作组连夜进村入户做工作

案件发生后,汕尾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书记郑雁雄、代市长吴紫骊等市领导作出批示,要求陆丰市委、市政府依法依规处理,确保稳定。汕尾市领导及汕尾市公安局、边防支队有关领导亲赴陆丰指导处置工作。陆丰市随即成立处置案件领导小组,以市委书记为组长,市长、常务副市长为副组长,负责统一指挥整个事件的处置工作。一方面派工作组连夜进村入户做群众思想工作,了解群众诉求,表明政府态度,教育引导群众认清案件真相,同时做好有关企业和人员的抚慰工作,化解矛盾,另一方面组织警力坚决打击为首犯罪分子。目前,处置工作正在积极进行中。

(洪继宇 陆新发)

自“厦门PX事件”以来,在国内不同城市,都相继爆发了程度不同的群体性事件,最新的一起就是“宁波PX事件”。“2012年10月底,镇海炼化拟扩建一体化项目引起市民关注,有市民连日通过各种方式,表达关注自己家园和自身利益的诉求。2012年10月28日,宁波有关部门表态,经与项目投资方研究决定:坚决不上PX项目;炼化一体化项目前期工作停止推进”[100]

以下为《宁波日报》在2013年“宁波PX事件”中相继推出的部分报道和评论:

本报评论员稳定是民心民愿10月30日头版

本报讯镇海群众代表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坚决不上PX项目充分体现民意10月29日头版

本报评论员广泛深入地听取民意10月28日头版

本报讯王辉忠刘奇分别召开座谈会面对面听取群众意见,主动倾听群众心声真实了解群众诉求10月28日头版

本报评论员共同维护稳定发展大局10月27日头版

本报讯镇海炼化扩建一体化项目将严格履行审查程序10月26日第二版

从中可以看出,在时效性和重视程度上,《宁波日报》都可圈可点,没有拖延,没有歧视,而是直面矛盾和异议,除10月26日在二版外,其他报道和评论都出现在头版,这是难得的勇气,包括对群众代表采访等,都贯彻和体现了政府对公众参与的尊重和重视。

自此后,从《人民日报》到央视《焦点访谈》等,对针对PX的公众误解和恐慌,推出了针对性的报道,“这是中国政府第一次从上到下、正面回应PX问题,这些来自媒体、科学界的理性声音以及政府的交流沟通,对消除PX项目的漫天流言有着积极作用”[101]

人民网在宁波PX事件的舆情分析中感叹“墙,推倒了就是桥”[102]。的确,只有尊重并体现公众的参与意识,才能真正培养公众的有序政治参与意识,消弭矛盾,促进共识,最终达到中国公众的政治共同体的认同。

但是人民网舆情分析师的统计也表明,和网络与都市报相比,包括《宁波日报》在内的党报还没有占据明显的优势[103]:

10月20日以来四类媒体关于“宁波PX项目”话题的报道排行情况:凤凰网、东方论坛、博客中国和《现代快报》分列四类媒体报道量排名之首。数据显示多家网络社区论坛和部分境外媒体对此话题显示了较高关注程度。

图5-3 四类媒体关于“宁波PX项目”话题报道排行

接触度和关注度是媒体发挥影响力、引导舆论的前提。要改变这种重大公共事件中的舆情被动,改变公众心目中的刻板印象,党报除了单一地传播政府信息发布外,还需要打破传统的群体性事件报道的禁区,深入现场,呈递真相;要均衡地把企业、政府、民众的声音传递出去;要把平等意识作为自己最坚定的立场,把公民的理性参与、正当利益诉求作为最致力的宣扬。只有平等表达不同群体的利益,才能最终争得不同群体的信赖,最大程度弘扬社会主义平等正义的价值共识[104]

【注释】

[1]参见李强:《自由主义》,第四章“自由主义的原则”,第一节“个人主义原则”,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7年12月版,第141页。

[2]参见竹立家:《意识形态如何引领结构性改革方向——关于中国社会的现代性思考》,载于吴敬琏、俞可平、〔美〕芮效俭等:《改革共识与中国未来》,中央编译出版社,2013年3月版,第207—224页。

[3]〔美〕塞缪尔·亨廷顿著:《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王冠华、刘为等译,沈宗美译,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8年7月版,第31—32页。

[4]参见严励:《秩序的中国解读:转型期中国社会矛盾之研究》,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年12月版;吴忠民主编:《中国改革进程中的重大社会矛盾问题》,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11年9月版;靳江好、王郅强:《和谐社会建设与社会矛盾调节机制研究》,人民出版社,2008年7月版;包心鉴、李锦、刘玉、张新德:《大众政治参与和社会管理创新》,人民出版社,2012年11月版;包括农地矛盾、环境纠纷等引起的群体性事件实际也可以归入官民矛盾、贫富矛盾的总类。

[5]参见王俊秀、杨宜音主编:《中国社会心态研究报告(2012—2013)》,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1月版。

[6]赵鼎新、潘祥辉:《媒体、民主转型与社会运动——专访芝加哥大学社会学教授赵鼎新》,《社会科学论坛》,2012年第4期。

[7]赵鼎新、潘祥辉:《媒体、民主转型与社会运动——专访芝加哥大学社会学教授赵鼎新》,《社会科学论坛》,2012年第4期。

[8]〔美〕查尔斯·蒂利、西德尼·塔罗:《抗争政治》,李义中译,译林出版社,2010年6月版,第15页。

[9]〔美〕查尔斯·蒂利、西德尼·塔罗:《抗争政治》,李义中译,译林出版社,2010年6月版,第111页。

[10]王超群:《西方新闻传播学关于群体性事件的研究现状》,《国际新闻界》,2012年第7期。

[11]吴忠民主编:《中国改革进程中的重大社会矛盾问题》,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11年9月版,第3页。

[12]本书编写组:《预防与处置群体性事件党政干部读本》,人民日报出版社,2009年3月版,第7页。

[13]中国行政管理学会课题组:《中国群体性突发事件成因及对策》,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2009年7月版,第2页。

[14]孙伟平:《论社会核心价值观与价值观多元化》,载于潘维、廉思主编:《中国社会价值观变迁30年(1978—2008)》,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9月版,第153页。

[15]王邦佐等:《执政党与社会整合:中国共产党与新中国社会整合实例分析》,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7月版。

[16]《人民“威武”》,《北京晚报》,2011年7月22日。

[17]王超群:《西方新闻传播学关于群体性事件的研究现状》,《国际新闻界》,2012年第7期。

[18]刘雨竹:《从“占领华尔街”运动看美国媒体如何报道群体性事件》,《天府新论》,2012年第4期。

[19]林芬、赵鼎新:《霸权文化缺失下的中国新闻和社会运动》,《传播与社会学刊》,2008年第6期。

[20]《中国冲突性政治的民粹化倾向——芝加哥大学教授赵鼎新访谈录》,《文化纵横》,2010年第4期。

[21]潘维:《核心价值观对于未来中国有何意义?》,载于吴敬琏、郑永年、亨利·基辛格等:《影子里的中国:即将到来的社会危机与应对之策》,第4章《我们的价值观在哪里》,江苏文艺出版社,2013年5月版,第123页。

[22]李良荣、张盛:《互联网与大众政治的勃兴“新传播革命”研究之一》,载于《现代传播》,2012年第3期。

[23]人民网舆情监察室:《网络舆情热点面对面》,第13页,新华出版社,2012年11月版,第13页。

[24]《人民网称姚晨微博让〈人民日报〉有危机感》,《北京青年报》,2012年4月29日。

[25]〔美〕塞缪尔·亨廷顿著:《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王冠华、刘为等译,沈宗美译,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8年7月版,第6页。

[26]戴维·米勒(英文版主编)、邓正来(中译本主编):《布莱克维尔政治思想百科全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1年1月,第34页。

[27]参见朱力、卢亚楠:《现代集体行为中的新结构要素——网络助燃理论探讨》,载于《江苏社会科学》,2009年第6期;朱力:《走出社会矛盾冲突的漩涡:中国重大社会性突发事件及其管理》,第四章“社会性突发事件中网络助燃作用”,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年7月版,第188—237页。

[28]朱力:《走出社会矛盾冲突的漩涡:中国重大社会性突发事件及其管理》,第四章“社会性突发事件中网络助燃作用”,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年7月版,第231页。

[29]参见董天策、钟丹:《当前群体性事件报道的回顾与反思》,载于《南京社会科学》,2010年第3期;王超群:《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群体性事件报道回顾》,载于《青年记者》,2012年第20期;《不得随意报道农村暴力和群体性事件》,载于《文明与宣传》,2003年11月1日。

[3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2号。

[31]《领导决策信息》,2009年9月第35期,第7页。

[32]《群体性事件中少用“不明真相”》,新华网,2009年7月28日。

[33]俞可平主编:《中国治理变迁30年》,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12月版。

[34]俞可平主编:《中国治理变迁30年》,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12月版,第1页。

[35]李友梅等:《社会的生产:1978年以来的中国社会变迁》,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11月版,第1页。

[36]俞可平主编:《中国治理变迁30年》,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12月版,第4页。

[37]李友梅等:《从弥散到秩序“制度与生活”视野下的中国社会变迁(1921—2011)》,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11年5月版,第21页。

[38]杨光斌:《第三章政治参与》,载于俞可平主编:《中国治理变迁30年》,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12月版,第55—82页;《第三章群体行动与社会泄愤》,载于于峥嵘:《抗争性政治:中国政治社会学基本问题》,人民出版社,2010年8月版,第154—174页;张爽:《非利益相关群体事件研究》,中国政法大学硕士论文,2011年3月。

[39]黄荣贵:《作为动员结构的网络:社会网络、虚拟网络与抗争动员》,载于《复旦政治学评论(第十辑)集体行动的中国逻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年11月版,第27页。

[40]如黄荣贵:《作为动员结构的网络:社会网络、虚拟网络与抗争动员》;杨国斌:《网络空间的抗争》载于《复旦政治学评论(第十辑)集体行动的中国逻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年11月版,第26—39页,第60—77页。

[41]〔美〕曼纽尔·卡斯特:《认同的力量》,夏铸九、黄丽玲等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6月版,第415页。

[42]参见韩圣喜:《社会转型期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研究》,载于包心鉴、李锦、刘玉、张新德主编:《大众政治参与和社会管理创新》,人民出版社,2012年11月版,第66—71页。

[43]谢良兵:《厦门PX事件:新媒体时代的民意表达》,《中国新闻周刊》,2007年6月11日;刘向辉,周丽娜:《历史的鉴证:厦门PX事件始末》,《中国新闻周刊》特别报道,2007年12月31日。

[44]俞可平主编:《中国治理变迁30年》,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12月版,第238—263页。

[45]朱竞若、蒋升阳:《厦门PX项目续建、停建还是迁建?》,《人民日报》,2007年12月19日。

[46]《中国新闻周刊》,2007年6月11日。

[47]《中国新闻周刊》,2007年12月31日。

[48]《中国新闻周刊》,2007年6月11日。

[49]苏永通:《厦门人:以勇气和理性烛照未来》,《南方周末》,2007年12月26日。

[50]钱真、蔡如鹏、王维博:《〈瓮安事件调查〉系列报道》,《中国新闻周刊》,2008年7月14日。

[51]2008年《南方周末》致敬中国传媒评奖词。

[52]周光辉:《关于实现社会管理创新的探讨》,载于包心鉴、李锦、刘玉、张新德主编:《大众政治参与和社会管理创新》,人民出版社,2012年11月版,第43页。

[53]参见何怀宏编:《西方公民不服从的传统》,吉林人民出版社,2011年1月版。

[54]何怀宏:《引言:公民义务与公民不服从》,载于何怀宏编:《西方公民不服从的传统》,吉林人民出版社,2011年1月版,第9页。

[55]参见王学辉等:《群发性事件防范机制研究》,科学出版社,2010年1月版,第81—83页;胡元梓:《中国民众合影偏好信访:以冲突解决理论为视角》,载于包心鉴、李锦、刘玉、张新德主编:《大众政治参与和社会管理创新》,人民出版社,2012年11月版,第137—153页。

[56]参见法学家在江平:《我所能做的是呐喊》,“舆论监督和媒体良心”中所说,“新闻一个是真实,一个是导向”,法律出版社,2010年11月版,第242页。

[57]帕特里夏·埃维克:《意识与意识形态》,赖骏楠译,载于〔美〕奥斯汀·萨拉特编:《布莱克维尔法律与社会指南》,高鸿钧、刘毅、危文高、吕亚萍、秦士君、赖骏楠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1月版,第89页。

[58]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2号,2007年4月5日。

[59]《李克强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中国政府网,转引自凤凰网,2013年9月18日。

[60]王学辉等:《群发性事件防范性机制研究》,第72页,科学出版社,2010年1月版,第72页。

[61]朱力:《走出社会矛盾冲突的漩涡:中国重大社会性突发性事件及其管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年7月版,第273页。

[62]石国亮:《国外政府信息公开探索与借鉴》,中国言实出版社,2011年1月版,第192—196页。

[63]李光宇:《政府信息公开司法解释读本》,法律出版社,2011年8月版,第3页。

[64]李光宇:《政府信息公开司法解释读本》,法律出版社,2011年8月版,第3页。

[65]杨维:《党报与都市报对官民矛盾的不同报道策略分析》,载于《中国报业》,2012年11月(下);李俏红:《地方报如何应对群体性事件》,载于《新闻实践》,2009年8月。

[66]《橡胶引发的血案(孟连事件)》,《南方都市报》,2008年9月5日。

[67]节目文字实录。

[68]慎海雄:《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瞭望》新闻周刊,2013年9月2日。

[69]龚雯、杜海涛、崔鹏:《我们能否跨过“中等收入陷阱”》,《人民日报》,2011年7月25日。

[70]王萍萍:《关于我国居民收入基尼系数测算的几个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网站,2013年2月1日。

[71]《马建堂就2012年国民经济运行情况答记者问》,国家统计局综合司,2013年1月18日。

[72]李强主编:《中国社会变迁30年(1978—2008)》,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11月版,第27页。

[73]李强主编:《中国社会变迁30年(1978—2008)》,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11月版,第28—29页。

[74]卢盛峰:《隐性收入差距扩大加剧收入不平等》,载于《中国社会科学报》,2013年9月9日。

[75]〔英〕理查德·威尔金森、凯特·皮克特:《不平等的痛苦:收入差距如何导致社会问题》,安鹏译,新华出版社,2011年6月版,第55页。

[76]〔英〕理查德·威尔金森、凯特·皮克特:《不平等的痛苦:收入差距如何导致社会问题》,安鹏译,新华出版社,2011年6月版,第55—56页。

[77]《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胡锦涛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78]孙兰英:《全球化网络化语境下政治文化嬗变》,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6月版,第233页。

[79]孙兰英:《全球化网络化语境下政治文化嬗变》,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6月版,第237页。

[80]〔英〕戴维·米勒(英文版主编)、邓正来(中译本主编):《布莱克维尔政治思想百科全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1年1月版,第155页。

[81]〔英〕安德鲁·海伍德:《政治学核心概念》,吴勇译,天津人民出版社,2008年1月版,第158—159页。

[82]〔英〕戴维·米勒(英文版主编)、邓正来(中译本主编):《布莱克维尔政治思想百科全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1年1月版,第157页。

[83]郭强:《社会主义与公平公正平等笔谈,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第一价值观》,载于《科学社会主义》,2013年第3期。

[84]李冬俐:《社会主义平等问题研究》,中山大学出版社,2012年8月版,第1页。

[85]李冬俐:《社会主义平等问题研究》,中山大学出版社,2012年8月版,第2页。

[86]李冬俐:《社会主义平等问题研究》,中山大学出版社,2012年8月版,第1页。

[87]魏波:《以“平等”看待社会主义——现代性与平等地内在张力与克服》,载于《社会主义研究》,2009年第2期。

[88]参见〔美〕罗伯特·L·西蒙主编:《社会政治哲学》,陈喜贵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1月版,第93页。

[89]段忠桥:《社会主义优于资本主义在于它更平等——科恩对社会主义的道德辩护》,载于《学术月刊》,2011年5月。

[90]郭强:《社会主义与公平公正平等笔谈,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第一价值观》,载于《科学社会主义》,2013年第3期。

[91]曹玉涛:《平等: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罗默的市场社会主义理论述评》,载于《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1月。

[92]〔美〕汤姆·R.泰勒:《程序正义》,高鸿钧译,在公正程序中“参与、中立性、权威可信性、获得尊严的对待和受到尊重”,载于〔美〕奥斯汀·萨拉特编:《布莱克维尔法律与社会指南》,高鸿钧、刘毅、危文高、吕亚萍、秦士君、赖骏楠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1月版,第483—487页。

[93]陈瑞华:《看得见的正义》(第2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7月版,第10页。

[94]孔德永:《大众政治认同与政治参与》,载于包心鉴、李锦、刘玉、张新德主编:《大众政治参与和社会管理创新》,人民出版社,2012年11月版,第269页。

[95]参见刘文富:《网络政治——网络社会与国家治理》,商务印书馆,2004年7月版。

[96]胡晓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意义和途径》,载于载于包心鉴、李锦、刘玉、张新德主编:《大众政治参与和社会管理创新》,人民出版社,2012年11月版,第322页。

[97]陈家刚:《协商民主与当代中国政治》,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8月版,第1页。

[98]《协商民主彰显中国智慧》,人民网,2013年3月3日。

[99]吴敬琏:《改革尚在半途中国的两种前途》,中国企业家网,http://www.iceo.com.cn/com2013/138/2013/0910/270784.shtm l,2013年9月10日。

[100]《宁波PX风波》,《钱江晚报》,2013年2月20日。

[101]彭利国、龚君楠:《PX国家公关》,《南方周末》,2013年7月25日。

[102]何新田、陈宁、陈丽:《舆情解读:墙,推倒了就是桥》,人民网,2012年10月30日。

[103]何新田、陈宁、陈丽:《舆情解读:墙,推倒了就是桥》,人民网,2012年10月30日。

[104]参见邓正来、郝雨凡主编:《转型中国的社会正义问题》,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3年6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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