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信仰之力量
美国的E.O.威尔逊在他的名著《论人的天性》中指出,宗教是人类最普遍的文化现象之一。他说:“宗教信仰的先天倾向是人类心理中极其复杂而强大的力量,也很可能是人性中一个根深蒂固的部分。”“人们宁愿去信仰而不求理解和认识。”于是,出现了一种似乎矛盾而令人费解的局面,即我们的社会“依靠知识向前迈进,然而它赖以生存的,却正是被知识所侵蚀的宗教信仰。”种种的信仰和崇拜,或许会作为社会的一种生命力,长期持续下去,深植于更宽阔的现存文化中,给未来提供一些令人振奋的机会。这是否正是我们对具有世界普同性的傩文化的价值评判呢?
傩,从远古诞生,时至今日,它仍旧是人对于世界的一种解释和一种修补。它把人类对于人与自然、人与命运的冲突和求和,用区别其他世界的存在方式重新演绎一遍。人类在这一演绎过程中得以渲泄、解脱,求得心灵的平复和满足,同时也达到自我肯定的目的。这种演绎过程无疑也充满了人渴求操纵自然、战胜自身的高尚情感价值。事实上,人们是在努力用鬼神观念迎合现实生活。“认识你自己”这句古老的格言,在一种新的意义上,引发了人对自身所建构的全部文明的重新审视与思考。傩终于转换成一种深层的集体无意识,世世代代,它等待和寻找各式各样渲泄和变体的机会,发展它自己。如今,当一股深刻反省历史文化的潮流向我们扑面而来之时,现代人在感受到和预测到的困惑焦虑中,嗅到了傩散发出的古老而浓烈的文化气息:渴求理解,渴求轻松、愉悦、自由,渴求无拘束的情感释放,渴求心灵净化和躁动平复,渴求迷狂之美……傩幻化得更加多姿多彩,也作为种种有面具的和无面具的仪式化活动和非仪式活动,蛰伏在人类生生不息的生命企望和世俗生活里,活跃并繁盛在科学文化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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