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3日,网上热转一篇《外国小伙街头扶摔倒中年女子遭讹诈》的新闻。内容为“2013年12月2日上午10时30分许,在北京朝阳区香河园路与左家庄东街路口,一名东北口音女子在经过一个骑车老外旁边时突然摔倒,随即瘫软倒地不起。外国小伙下车急忙搀扶女子,却被女子一把揪住,自称被老外撞到腿部受伤无法行走,需要该老外负责。外国小伙大惊失色,却被女子死死拖住。在争执中女子行走正常无恙,并死命撕扯外国小伙,造成其衣服被撕烂。随后该女子死命抱住了男子所骑车不撒手。事故造成现场交通拥堵一个多小时,女子多次瘫软抽搐,坚称被外国小伙撞倒并让其负责,外国小伙被急哭。事发不久警方赶到现场,双方前往煤炭总医院。经医生检查、X光拍摄后诊断该女子并未受伤。女子随即再度瘫软大呼难受。最后在双方调解下,外国小伙不得不给付1 800元‘医药费’,女子方才作罢自行离开”。短短几小时,此条信息在微博上的累计转发量就突破五万,网友谴责之声四起。
然而不久,事情突然出现大逆转。12月3日中午12点40分,《新京报》发布调查报告和现场视频。视频中显示,外国小伙子屡次爆出脏话骂中年女子,中年女子提出报警。当日19点50分,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监控录像,监控录像证实了是外籍男子的摩托车撞上了在人行横道上行走的中年女子李女士。经查明,该外国男子无驾驶证,所驾驶的摩托车也无牌照。那这一虚假新闻又是怎么产生的呢?央视《新闻周刊》对该事件进行还原:当时拍下新闻照片的是一个摄影记者,2日上午,该摄影记者刚到现场看到的是中年女子躺在地上,外国小伙子上前去扶,随后他将拍下的8张照片向媒体发布,并命名“外国帅哥北京扶摔倒大娘惨被讹诈急哭”。而从3日凌晨2点30分起,网上就广泛转发此内容。
这是一则严重失实的新闻。新闻中报道的人物、时间、地点等要素都正确,但是最重要的对事件经过的陈述却是错的,故而构成了严重失实。失实新闻在网上传播后,网友评论“好事做不得”“丢人丢到国外”等,也有群众在新闻采访中表示“碰瓷的人有点太缺德”“挺影响中国人形象的”等,这给当事人李女士造成了严重的名誉影响。
这条虚假新闻产生的最直接原因就是记者缺乏专业精神,缺乏专业的业务能力和判断能力。
首先,摄影记者在对新闻现场没有进行充分调查的情况下,未深入采访就把照片发给媒体,并附上“自己想象”的文字解释,造成新闻严重失实。可见,有图也并非是真相。对新闻现场情况不进行全面、准确的了解便急于发稿,不仅是不专业的表现而且也是对新闻工作的不负责任。在新闻报道中,新闻从业者需要全面地进行采访,应当在新闻现场尽可能多地收集信息,并且能够在诸多繁杂的信息中找出真实、有新闻价值的事实,只有这样,才能获得准确、全面、具体的事实信息,才可以将真实客观的事实传播给公众。
其次,摄影记者并没有基于事实发表陈述,而是以主观偏见代替了客观真相。在此案中,摄影记者在采访之前已有自己对该事件的主观认知,而后是根据自己的主观判断对新闻图片进行解读,未能进一步地调查。摄影记者赶到现场看到的就是中年女子躺在地上,外国小伙子去扶她。他并未对事情的前因进行考量,只是单独关注了事情的后续——外国小伙子无奈送中年女子去医院,中年女子未受伤。于是,摄影记者就想当然地把此幕场景同社会上经常出现的“碰瓷现象”[19]结合起来,生产出了这条严重失实的新闻。近几年,经常出现老年人摔倒讹人的新闻,一般民众一看到街上老年人摔倒并对着扶她的人大吵大闹时,下意识都会想到是老人在欺诈。出现这种想法可以理解,但是作为记者,不能把个人的想法带到新闻采访和报道之中,而应一切以事实为依据。记者在采访中带有个人的感情色彩和情感很容易造成新闻的不客观、失实。新闻工作者需要有独立的判断能力,避免陷入刻板或先入为主的思维模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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