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新闻自律作为新闻业管理的有效手段之一,其核心机制就是建立新闻自律组织。也就是说,新闻自律信条是自律组织有效运作的重要保证。一些国家的报业荣誉法庭、报业评议会等自律组织,其职能主要是对新闻工作者按新闻自律信条从事职业行为的活动进行监督,并认真执行已制定的新闻自律信条。这些自律组织都是自愿、自发、独立的非政府组织,依据制定的新闻自律信条进行仲裁,处理与新闻伦理有关的案件。
国外新闻自律信条的制定主体多为自律组织_新闻传播伦理与法规 理论与案例评析
新闻自律作为新闻业管理的有效手段之一,其核心机制就是建立新闻自律组织。如果没有新闻自律组织制定新闻自律信条,并以此作为准则、标准,来实现对新闻工作者的约束,那么新闻自律的实践就无从谈起。也就是说,新闻自律信条是自律组织有效运作的重要保证。一些国家的报业荣誉法庭、报业评议会等自律组织,其职能主要是对新闻工作者按新闻自律信条从事职业行为的活动进行监督,并认真执行已制定的新闻自律信条。如被称为“欧洲最严格的传媒业务准则”的英国《编辑业务准则》由英国报刊投诉委员会(Press Complaints Commission,简称PCC)制定[6]。又如,澳大利亚《新闻一般准则的声明》是澳大利亚新闻评议会(Australian Press Council,简称APC)颁布的,该组织建立于1976年,其主要宗旨是为促进维护澳大利亚报业的新闻自由并确保自由的报业负责地、符合道德地从事传播活动。再如,美国的《专业记者守则》是由美国职业记者协会(Society of Professional Journalists,简称SPJ)制定,该协会致力于保护新闻业,推动新闻业的多元化发展,并倡导新闻自由,建立并捍卫高标准的新闻职业道德规范,鼓励公众信息的自由流通。这些自律组织都是自愿、自发、独立的非政府组织,依据制定的新闻自律信条进行仲裁,处理与新闻伦理有关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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