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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新闻自律信条的不同点

时间:2023-03-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如前所述,新闻自由理论和社会责任理论是以美国为代表的国外新闻界道德自律信条建立的理论基石。我国《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赖以建立的理论基石是“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核心的马克思主义新闻伦理道德观”。《准则》规定了对新闻工作者的七项基本要求,是马克思主义新闻职业道德观及其行为实践的一种具体表述和体现。其次,伦理信条规定的细致程度不同。
中外新闻自律信条的不同点_新闻传播伦理与法规 理论与案例评析

中西方国家由于具体国情以及新闻自律程度的不同,所以在自律信条的很多方面还是有着明显区别:

首先,中西方新闻自律信条建构的理论基石不同。如前所述,新闻自由理论和社会责任理论是以美国为代表的国外新闻界道德自律信条建立的理论基石。我国《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赖以建立的理论基石是“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核心的马克思主义新闻伦理道德观”。“新闻道德作为职业道德的一种,它是由社会经济关系决定的社会意识形态,与其他职业道德相比较,新闻道德又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和强烈的政治色彩。”[14]这一特性也决定了新闻职业道德要受到政治的影响,历来中国都有把新闻职业道德纳入党的思想道德建设的传统。该传统反映在自律信条上,即《准则》前言中所规定的“中国新闻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新闻工作者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这样,我国新闻界的自律信条就从指导思想上与西方新闻界的自律信条区别开来。用马克思主义的新闻职业道德观来规范职业行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其基础和核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已经不单纯是一个政治概念,同时包含着道德要求。在政治上,它是共产党的根本宗旨;在伦理上,它是无产阶级的人生观。《准则》规定了对新闻工作者的七项基本要求,是马克思主义新闻职业道德观及其行为实践的一种具体表述和体现。

其次,伦理信条规定的细致程度不同。我国的《准则》只是比较笼统地规定了一些伦理准则,而没有比较细致的操作细节,同时对于一些容易引起伦理争议的领域,没进行专门的说明,从而使媒体在报道此类问题时,没有规范可依,如对于“性犯罪”“司法报道”“匿名消息来源”“对病人的采访”“对自杀事件的报道”“公共利益”等问题缺乏可操作性的信条指南。与此形成对照的是,一些国家或地区对此方面有着详细的规定,例如对弱势群体给予特殊保护,不得歧视;新闻报道必须与广告等区分开;禁止记者、编辑接受任何形式的贿赂或撰写具有广告性质或倾向的报道;对医院、法庭有关报道做出特殊规定等,这体现出这些国家的新闻自律信条更多的是着眼于新闻行业本身,依据新闻业的特质出发,力图为新闻工作者构建一个操作性、原则性并重的行业自律规范[15]。如英报刊投诉委员会就“公共利益”进行特别说明,指出在伦理信条中,记者有些争议性的职业行为是可以接受的,因为这些行为与公共利益相关,其具体内容是:“(一)公共利益包括但不局限于:1.发现或者揭露犯罪或严重的不当行为;2.保护公共健康和安全;3.保护公众免于被个人或组织的行为或陈述误导。(二)公共利益存在于表达自由自身之中。(三)在援引公共利益作为行动依据时,PCC需要编辑充分地论证他们相信自己的出版物或者从事出版的记者的行为是符合公共利益的,并解释如何履行、和谁一起等问题。(四)PCC会考虑现在已经出版或者将要出现在公共领域的那些材料的范围。(五)在涉及16岁儿童以下的案件中,编辑必须论证这一特殊的公共利益高于儿童的最高利益。”为了防止医院对记者的不合理排斥、提升记者与医院之间的合作、防止记者对弱势患者的不当采访、防止记者对其他病人和医院工作人员造成不必要的侵扰等目的,澳大利亚新闻评议会颁布了《采访病人的具体规范》,其中从“病人知情同意”“访问病人的权限”“中断对病人的采访”三个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其中指出中断对病人采访的情况主要有“病人要求停止采访,或者授权负责人有正当的理由要求新闻工作者停止采访时;或者非常清楚的一种情况出现时,即病人没有清楚地意识到采访所包含的内容以及可能产生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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