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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商事登记制度改革

时间:2023-03-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深圳在全国率先进行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公司注册资本、注册场所、经营范围等门槛均取消或降低,政府监管从重事前审批转向事中、事后监管,引爆了民间投资创业热情。三是放宽商事主体登记条件。深圳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引爆民间投资创业热情二、突出转变职能一是宽进严管。深圳已在全国率先推出“即来即办”措施,即在企业登记申请受理后24小时内颁发营业执照。
深圳商事登记制度改革_粤治撷英治理现代化的广东探索

(主创单位: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推介词

如何给市场“松绑”,激发经济活力?深圳在全国率先进行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公司注册资本、注册场所、经营范围等门槛均取消或降低,政府监管从重事前审批转向事中、事后监管,引爆了民间投资创业热情。

《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于2013年3月1日正式实施,大幅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激发了民间投资创业创富热情,商事主体新登记量持续井喷。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全市新登记商事主体36万户,同比增长152%,实有商事主体133.1万户,同比增长39.8%,深圳平均每千人拥有商事主体89户,居全国之冠。不仅带动就业,也推动纳税户不断增长。主要做法是:

一、突出简政放权

一是实现商事主体登记与经营项目审批相分离。改“先证后照”为“先照后证”,经营资格许可不再作为商事主体登记的前置条件,商事主体取得营业执照后即可从事一般性生产经营活动,切实解决市场主体准入门槛高、审批多、成本高、时间长等问题。企业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由原149项削减为12项,其余的取消或改为后置审批。保留的12项前置审批主要为金融、外资企业的设立。二是明确审批与监管相统一。谁审批谁监管,倒逼后置审批部门深化改革,削减行政审批事项,简化行政审批手续,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将一些不该政府审批的领域还给市场。三是放宽商事主体登记条件。取消一般经营项目的审批,将一般项目的经营自主权彻底下放给经营者;申请人自行申报住所(经营场所)信息,无须提交场地使用证明,允许“一址多照、一照多址”,释放场地资源;实行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取消验资环节,1元也能办公司。

深圳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引爆民间投资创业热情

二、突出转变职能

一是宽进严管。政府从过去依靠事前审批、重点管企业资质转向重点监管企业行为,着力打击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侵权盗版、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在食品安全、产品商品质量等重点领域已构建生产、流通、消费等多环节衔接的统一监管链条。二是公司自治。改注册资本实缴制为注册资本认缴制,政府不再承担对企业出资情况的审查责任。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所占股权比例等内容,均由股东自行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中。三是社会监督。配套出台了《深圳经济特区商事主体年度报告实施办法》,改企业年检制为年报制,商事主体定期向社会公开登记事项、备案事项、注册资本实际认缴情况等信息,接受公众的查询和监督。

三、突出服务企业

一是提高办照效率。深圳已在全国率先推出“即来即办”措施,即在企业登记申请受理后24小时内颁发营业执照。实行“大通关”服务,申请人可在深圳10个行政区(新区)的任何一个行政服务大厅办理任何一项企业登记业务,不受申请人所在区域限制,大大方便了企业和市民。二是全流程、无纸化网上登记发照。2013年8月1日推出商事主体全流程网上登记,申请人凭银行U盾等有效数字证书,即可通过互联网提交企业电子申请材料、实现股东电子签名,市场监管部门实行网上受理、审查、保存电子档案、颁发电子营业执照,全部登记业务均在网上完成。三是“三证合一”。深圳在坪山新区试点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三证联办”,申请人一次性提交材料、一次性领取证照,为下一步全市实行“三证合一”进行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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