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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聘任“法制副主任”

时间:2023-03-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近年来,惠州在全市推行村(居)委聘任“法制副主任”制度,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在推动法治惠民和基层法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提高了农村(居)依法治理水平,促进了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健康发展。目前,全市1249个村(居)全部聘任了“法制副主任”。实施初期,不少村干部担心“法制副主任”会干涉村务,怕影响工作开展。
委聘任“法制副主任”_粤治撷英治理现代化的广东探索

(主创单位:惠州市委、市政府)

推介词

如何运用法治手段,及时化解基层矛盾?惠州在全市村(居)委聘任“法制副主任”,政府购买法律服务,让法律工作者为基层群众提供家门口的高效服务,畅通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渠道,实现了“法治惠民”。

近年来,惠州在全市推行村(居)委聘任“法制副主任”制度,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在推动法治惠民和基层法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提高了农村(居)依法治理水平,促进了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健康发展。目前,全市1249个村(居)全部聘任了“法制副主任”。这一创新举措,得到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胡春华,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赵大程及省领导黄龙云等的肯定,引起了中央和省主要新闻媒体的广泛关注。

“法制副主任”制度的运作模式是,在市、县(区)招募并组建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由各村、居委会向志愿者机构提出意向,并与志愿者个人签订聘用合同。“法制副主任”通过帮助修订和完善村规民约、审查集体经济合同,开展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和矛盾纠纷调解等有效的法律服务,培育基层干部群众法治理念,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提升治理水平。

村(居)“法制副主任”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惠州从2009年起在村试行聘任“法制副主任”制度。经过两年多实践,2012年制定了推行村(居)委“法制副主任”工作制度方案。制定了志愿者章程、工作守则、12项量化考核指标和“十有标准”、补贴标准等配套制度和文件。明确“法制副主任”工作职责,特别明确“法制副主任”不参与村(居)事务决策管理、不干涉村(居)日常事务;制定“法制副主任”工作守则,明确工作纪律、考核制度和奖惩办法;要求“法制副主任”一年内到村(居)履职时间不少于12个工作日,并实行交通、误餐、通信等费用补贴。过去两年市财政共拨出1180万元专项经费,各县(区)财政拨付配套经费,为制度推行提供了财力保障。

全市1249个村(居)要实现“法制副主任”全覆盖,需要一大批法律工作者的参与。惠州组建了一支由律师界、政法机关、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教学机构、社会团体等具有法律知识人员参加的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从1500志愿者中严格挑选出919名符合条件的人担任“法制副主任”,其中339名为执业律师。为加强队伍建设管理,市组建了法制宣传志愿者总队和秘书处,各县(区)、市直单位和律师协会各成立支队和秘书处。各个机构定期举办基层社情民意、业务知识、服务技巧等专题培训,有效提高了“法制副主任”队伍的法律服务水平和工作积极性。

实施初期,不少村干部担心“法制副主任”会干涉村务,怕影响工作开展。“法制副主任”通过积极履行职责,用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使村(居)干部从消极对待到积极配合“法制副主任”的工作。截至2013年底,全市“法制副主任”共审查各类经济合同639份,制定、修改、完善村规民约620条,列席村(居)委会议3816次。“法制副主任”从法律专业的角度对矛盾纠纷进行法理分析、判断,帮助矛盾各方认清问题症结,在法律框架内提出各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使矛盾纠纷处理在基层,化解在萌芽,有效维护了基层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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