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活动作为公民意识最典型的表现形式, 影响着中国社会现代化进程。 走进社会组织, 参与志愿活动, 了解志愿者。 实际调研中, 感到大多数志愿者由于参与慈善活动或提供无偿利他服务, 或者纯粹利己娱乐活动, 其作为社会个体实现了精神境界的提升, 使个体的价值观、 人生观更加健康, 甚至促进了个体本身知识水平和技能水平的提升, 志愿者个人也会将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视为人生中不可或缺的经历。 然而在长期参与活动与志愿者的实际接触中感到当前志愿活动的供给存在诸多缺陷。
1. 提供志愿活动机会少
在人们物质生活达到一定水平的二线城市, 尽管志愿精神的普及程度并不十分高, 但有志愿需求的志愿者在各个年龄段都具有一定数量。 尤其是在高校学生及退休老人这样两个区间内, 大多面临着志愿者多而服务地点少, 服务内容单一等困难局面, 导致了志愿者找不到可以加入的组织或者加入了社会组织后没有活动机会, 没有志愿活动的归属感。
2. 志愿服务过程中安全得不到保障
当前公益类志愿活动的主要服务方向为扶贫助弱、 支教环保、 后勤救灾方面, 而休闲娱乐型志愿活动也多偏向于户外的肢体运动, 而在服务活动过程中,一旦发生了某些人身伤害, 志愿者、 学志愿服务组织者、 志愿服务受益人一级政府相关部门分别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并不明确, 导致志愿活动在执行层面上志愿者存在担忧。 而活动组织者同样存在担忧, 这并不是单单发布免责声明那么简单的事情, 一旦出现问题不仅志愿者个人承担不良后果, 社会组织也并不具备完全承担后果的能力。
3. 志愿活动内容与志愿者心理期待有较大差距
志愿者本身希望能够发挥自我价值来做一些自己认为有意义的事情来帮助他人, 或者提升自己, 但是往往服务内容是做些零活、 杂活, 像免费工人一样没有实现自己的价值, 并且常常在这样的活动中并没有得到组织的认可或者同伴的激励, 也就造成了参与活动一阵风, 只有一两次, 没有三四次。
4. 志愿活动内容与志愿者能力不匹配
很多志愿活动的活动内容的具体细节志愿者并不清晰, 而志愿者有什么样的专长社会组织也并不完全知晓, 比方有的活动是在残障学校展开、 有的是在老人院, 或者针对特殊人群的服务, 志愿者们并不具备与残障儿童、 特殊人群交流的能力, 常常会给服务机构带来了麻烦, 效果与预期相反, 无法达到社会认同。 志愿者们也会产生受挫、 失落的情绪。
5. 志愿活动行政化倾向依旧严重
在调研的高校和社区志愿活动的行政化倾向十分明显。 志愿活动呈现出严重的行政化倾向, 自主性较差, 志愿服务活动所需的资金、 项目运作过程、 公信度等都严重依赖于上一级主管部门, 相当一些志愿者不是出于自愿参加志愿服务,进而促进社会问题的解决, 相当一部分志愿者都曾经因为 “支持校团委工作”“单位党政系统安排” “社区居委会劝说” “配合街道工作需要” 等导致 “被志愿参与”, 在学校、 单位或者社区以主导甚至强制的方式下被迫参与志愿活动, 这从根本上违背了志愿活动内在、 自然的逻辑。 这种由上级机关号召和组织之下所开展的志愿活动, 往往声势浩大, 能够在短期内解决一些社会公共问题, 收到一定的效果。 但由于缺乏志愿者自发自觉自愿的组织和联结, 往往就是在刮过一阵风, 形式主义、 运动式地开展完一项活动之后就没有了下文。 志愿活动难以持续化和常态化。 “被志愿” 的志愿者之间缺乏深入的互动与交流, 只有为了完成任务而产生的临时性交往, 难以促进志愿者对于组织的认同以及共同意识的形成,从根本上阻碍了志愿活动持续化和常态化的开展。 志愿活动本应是自主公民意识的焕发与觉醒, 这种行政化的 “被志愿” 表面上繁荣了政绩, 事实上在本质上是对志愿精神的扼杀, 常常会导致志愿行动的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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