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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位归纳的基本原则

时间:2023-03-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音位划分的基本原则有四条。属于同一音位的各个不同的因素只出现于各自不同的条件与语音环境中,彼此形成互补关系的,称之为“条件变体”。音位划分的系统性不仅包含共时的原则,也有历时的原则。结合历时语音发展的规律与系统原则,我们更有理由将普通话的m和ng分为两个不同的音位。
音位归纳的基本原则_现代汉语通论 第三版 上册

归纳音位的目的是要把语言里数目繁多的音素归并为一套数目有限的音位系统,其基本方法是通过比较与替换,看不同的音之间有无区别意义的功能,以确定最小的对立体。音位划分的基本原则有四条。

1.对立原则

如果在相同的语音环境中,两个音素互相替换后产生意义的差别,那么这两个音素就是对立的,对立的音素必定属于两个不同的音位。比如l[l]与n[n]是两个不同的辅音音素,普通话音系中的“连”lián≠“年”nián,在两个音节的比较中我们发现两者的韵母相同、声调相同,唯一不同的是l与n,所以我们判定辅音音素l、n在普通话中有区别意义的作用,所以分/l/、/n/为两个不同的音位。再如“来”lái由l[l]、a[a]、i[i]三个音素构成,保留声母[l]、韵尾[i]与阳平声调不变,只将主元音a[a]替换为e[e],则“雷”léi≠“来”lái,可见普通话中的a[a]、e[e]是具有对立关系的两个音,应当划分为/a/、/e/两个不同音位。

2.互补原则

在一个具体的音系中,各不相同的几个音素如果不形成对立关系,彼此呈相互补充的分布状态,这几个音素就形成互补关系,应当归纳为同一个音位。属于同一音位中的不同音素称“音位变体”,音位变体又分“条件变体”与“自由变体”两类。

条件变体:受语音环境制约的音位变体叫作条件变体。属于同一音位的各个不同的因素只出现于各自不同的条件与语音环境中,彼此形成互补关系的,称之为“条件变体”。例如[a]、[A]、[ɑ]是前、央、后不同发音位置上的三个音素,在普通话中,a[a]只出现在[i]或[n]之前,[ɑ]只出现在[ŋ]和[u]之前,[A]只出现于没有韵头尾,或只有[i]、[u]介音的韵母中,[a]、[A]、[ɑ]三者从不可能出现于相同的语音环境里并起到区别意义的作用,所以[a]、[A]、[ɑ]三个音素是互补关系,只是同一音位/a/三个不同条件下的变体。

自由变体:不同的音素在同一语音环境里可无条件地自由变读,叫作自由变体。如果不同的音素在相同的语音环境中自由出现,不受语音条件的限制,也不构成互补关系,且变读不产生意义区别,就属于同一音位中的自由变体。如[l]与[n]是两个不同的音素,在普通话中“连”lián与“年”nián绝对不能混读,因为/l/、/n/是两个对立的音位;在江淮官话或某些湘语音系中,“连”与“年”读音一样,无论将声母读成边音l还是鼻音n,当地人在听感上觉得没有任何意义上的区别,可见l、n两个音素在这些方言中是同一个音位,可任意变读的[l]、[n]就是该方言同一音位中的两个自由变体。

3.音感差异原则

互补分布是把若干音素归并为一个音位的必要条件,不是充足条件。属于同一音位的各个变体在语音上还应该是近似的,至少本地人听起来比较近似;如果两个音的音感差异明显,即使是互补关系也不能归并为一个音位。如普通话的m只能出现于音节开头作声母;ng只能出现于音节末端作韵尾,从整个鼻辅音系统上看,m和ng存在互补关系。但是m和ng的音感差异较为明显,来源也不同,没有人认为它们是一个音,当然不能归并为一个音位。语音的相似与音感差异是相对的,必须在具体的音系中作具体判断,能否归纳为一个音位,应从整个音位系统的格局考虑。

4.系统性原则

归纳音位还须考虑归纳出来的全部音位是否系统整齐,简明经济。有时候归为一套音位还是两套音位,似乎都有道理,都符合对立互补原则,语音上也有一定的相似性,这时就主要考虑语音的系统性了。例如:

上表说明j、q、x这一组辅音跟g、k、h和z、c、s以及zh、ch、sh这三套辅音都形成互补,从理论上讲,j、q、x跟g、k、h或z、c、s或zh、ch、sh都可以归并为一套音位。但是,从语音的系统上考虑,j、q、x不论跟哪一组辅音归并,都会造成另外两组辅音音位新的不平衡。而且如果跟zh、ch、sh归并的话,辅音r也很难处理,因此适宜独立为一组音位。

音位划分的系统性不仅包含共时的原则,也有历时的原则。例如我们根据“音感差异”原则将普通话的m和ng分为两个音位,可“音感差异”对于不同个体的感知不尽相同。其实,无论在历史汉语中还是今天的南方方言中,m和ng均可分别担当声母和韵尾,而且可在同一语音条件下形成对立。结合历时语音发展的规律与系统原则,我们更有理由将普通话的m和ng分为两个不同的音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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