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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汉字的定形

时间:2023-03-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为了纠正社会用字混乱现象,便于群众使用规范的简化字,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于1986年10月重新发表《简化字总表》,共收录简化字2 235个,并对个别字和注解作了调整。据有关方面调查,现在全国人口中用简化字阅读书写的占92.25%,简化字繁体字并用的只占3.84%。至于“简体字”则有特定的含义,指由国家明文规定取代繁体字而推广使用的简体字。
现代汉字的定形_现代汉语通论 第三版 上册

定形包括繁体简化、异体整理、字形整理以及笔画、部件规范等各个方面的工作。

(一)笔画简化

从汉字字形发展来看,同一个汉字往往有笔画简易和繁复的字形并存,这就形成了简体字与繁体字,它们是一对孪生兄弟,历史几乎一样久远。一字多形显然不利于使用,需要加以整理、取舍,笔画简易的往往成为首选。

1.《汉字简化方案》和《简化字总表》

1956年1月,国务院通过并发布了《汉字简化方案》。这个方案中有223个简化字跟1935年发布的《第一批简体字表》完全相同。1964年,有关部门根据推行的实际情况,并加上了遵照国家规定用简化字和简化偏旁作为构字偏旁得出来的简化字,重新整理、编制了《简化字总表》,于1964年5月出版发行。因此,简化字专指政府有关部门公布的规范的简体字。

《简化字总表》共分三个表:第一表收的是352个不作偏旁用的简化字。这些字的繁体如果作为别的字的偏旁,也不依简化字形作类推简化。例如“兒”简化为“儿”,但“倪”的右边不能简化作“儿”。第二表收的是132个可作偏旁用的简化字和14个简化偏旁。可作偏旁用的简化字例如“華”简化为“华”,那么“嘩”“樺”“曄”“燁”等都可类推简化作“哗”“桦”“晔”“烨”。14个简化偏旁中,“讠”“饣”“纟”“钅”只能用于左偏旁,其他10个简化偏旁不论在字的任何部位,都可类推简化。第三表是应用第二表的简化字和简化偏旁作为偏旁类推出来的简化字,共1 745个。三个表实收简化字2 236个。表内所有简化字和简化偏旁后面,都在括弧里列入原来的繁体。对于一部分有特殊情形、需要加以说明的简化字,则都加了脚注。

为了纠正社会用字混乱现象,便于群众使用规范的简化字,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于1986年10月重新发表《简化字总表》,共收录简化字2 235个,并对个别字和注解作了调整。

2 235个简化字,其相对应的繁体字平均笔画是每字16.1笔,简化后为10.3笔。被简化的字大都是常用字,使用频率很高,所以,两千多字的简化大大缓解了汉字书写的繁难。据有关方面调查,现在全国人口中用简化字阅读书写的占92.25%,简化字繁体字并用的只占3.84%。

2.所谓“二简”字

“二简”是1979年发布的《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的简称,共收简化字853个。由于“二简”中有些简化字不够成熟,有的也简化得不很合理,试用步骤又过于急促,因此,不到一年就停止试用。1986年,国务院同意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废止《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和纠正社会用字混乱现象的请示”,决定立即停止使用“二简”字,并指出:“今后,对汉字简化应持谨慎态度,使汉字形体在一个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以利于社会应用。”

“二简”方案虽然废止了,可是方案中的字却废而不止,有的仍在社会上流行。例如(括号内为“二简”字):

舞(午) 街(亍) 道(辺) 建(迠) 感(

我们应该遵照国务院的决定,停止使用“二简”字。

3.汉字简化方法

同一个字有几个形体,笔画比较多的叫繁体字,笔画比较少的叫简体字。至于“简体字”则有特定的含义,指由国家明文规定取代繁体字而推广使用的简体字。单纯从形体结构上分析,比较繁体字和简体字,可以归纳为三种简化方法:

(1)局部删除。即在原繁体字的基础上,作局部的删除。

1)删除大半。例如:術—术、豐—丰、醫—医、滅—灭

2)删除一半。例如:隸—隶、號—号、麽—么、飛—飞

3)删除小半。例如:婦—妇、孫—孙、霧—雾、隨—随

4)删除中间,保留轮廓。例如:廣—广、奪—夺、瘧—疟、齒—齿

5)删除后还有小的变形。例如:穩—稳、縣—县、傘—伞、類—类

(2)偏旁更换。

1)更换的偏旁便于识读。例如:癥—症、艦—舰、癰—痈、憶—忆、醖—酝、樁—桩、態—态、郵—邮

2)更换的偏旁便于称说。例如:慶—庆、聯—联、邊—边、屬—属

3)更换成记号便于书写。例如:樹—树、戲—戏、歡—欢、僅—仅、雙—双、對—对、鳳—凤、風—风、岡—冈、區—区、趙—赵、棗—枣、攙—搀

(3)整字替换。简化字和繁体字的结构模式完全不同。例如:

釁—衅、聽—听、竈—灶、衛—卫

第(1)(2)类的简繁字形有一定联系,区别在于:第(1)类是简化字形包孕在繁体字形里面,也可以说,简化字形是从繁体字形中脱胎而出的;第(2)类是简繁字形参半,也就是说,保留一半更新一半。只有第(3)类的简化字形跟繁体字形完全失去联系。

还可以从简化字来源来分析简化方法,大概有三类:

(1)起用古字。即重新起用笔画相对比较少的古字。例如:

從—从、雲—云、禮—礼、衆—众

(2)草书楷化。即把繁体字的草书写法用楷体笔法呈现出来。例如:

書—书、農—农、為—为、專—专

(3)同音替代。即用现成的笔画简单的同音、近音字代替繁体字。例如:

鬆—松、籲—吁、麵—面、齣—出

4.简化字与繁体字对应问题

据统计,《简化字总表》的2 235个简化字,在简繁转换中有95.5%是一对一的关系,就是一个简化字形只对应一个繁体字形,简体和繁体的字音、字义都相同。例如“马—馬”“体—體”“铁—鐵”“说—説”。还有4.5%,一个简化字要对应两个或三个繁体字(或传承字)。例如“发(發/髮)”“里/里(裏)”“台(臺/檯/颱)”。这样的简化字约有100个,在简繁转换时经常会出现差错。这种误转的类型大致有四种:

(1)一个简化字形同时对应两个繁体字形。例如:

复—(重复、繁复)複:复写、复印、复合、复姓

复—(转过来转过去、回答、再、恢复)復:反复无常、复信、光复、报复

有时会把“复写”误转为“復写”(应是“複写”),把“光复”误转为“光複”(应是“光復”)。

发(fā)—(交付、放射)發:发生、揭发、发达、发愁、发扬、发育、发人深省

发(fà)—(毛发)髮:头发、毛发、理发、结发夫妻有时会把“理发”误转为“理發”(应是“理髮”)。

这类一对二、一对三的简繁字主要有:

复(復/複)、获(獲/穫)、团(團/糰)、签(簽/籖/籤)、纤(纖/縴)、苏(蘇/囌)、干(乾/幹/榦)、须(須/鬚)、脏(髒/臟)、当(當/噹)、发(發/髮)、历(曆/歷)、摆(擺/襬)、钟(鐘/鍾)

(2)简化字与传承字(非简化字)同形。例如:

表/表(錶)、斗/斗(鬥)、谷/谷(穀)、出/出(齣)、里/里(裏)、后/后(後)、合/合(盒)、几/几(幾)、困/困(睏)、别/别(蹩)、千/千(韆)、云/云(雲)、制/制(製)、冬/冬(鼕)、胡/胡(鬍)、舍/舍(捨)、松/松(鬆)、干/干(乾/幹)、蒙/蒙(懞/濛/矇)、台/台(檯/臺/颱)

(3)同音替代的简化字跟非简化字同形。例如:

系:“系统”“中文系”(非简化字);“关系(係)”“系(繋)绳子”(简化字)。

干:“干支”“相干”(非简化字);“干(乾)净”“干(幹)活儿”(简化字)。

有的人不了解这种同形字现象,遇到要写繁体字的场合,就会产生差错。电脑进行简繁体自动转换时,也时常出现这类毛病:

窗明幾净(应是“窗明几净”)、封麺設計(应是“封面设计”)

聖賢故裏(应是“聖賢故里”)、詩雲子曰(应是“詩云子曰”)

(4)简化偏旁的类推可能出现问题。因为汉字简化时,为了求简,汉字构字的系统性常常会有所突破:一是相同的偏旁部件简化后,却分化为不同的偏旁,例如“卢(盧)”“泸(瀘)”“颅(顱)”“鲈(鱸)”“炉(爐)”“庐(廬)”“芦(蘆)”“驴(驢)”,声符“盧”简化后分化为“卢”和“户”;二是繁体字中不同的偏旁简化后,反而成为相同的偏旁,例如“邓(鄧)”“对(對)”“难(難)”“欢(歡)”“戏(戲)”,左偏旁都简化成了“又”。不熟悉简化字的人要特别注意这类情况,防止不恰当的简化偏旁类推。

(二)异体整理

1.异体字的定义

异体字指音义都相同仅形不同的字。例如“吸yān”的yān,至少有三种写法:“烟/煙/菸”。这三个字形互为异体字,经过整理以后,正字规定为“烟”,称为“选用字”,而把另外两个非选用字“煙/菸”称为“异体字”。

1955年发布的《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除了符合严式定义的异体字外,还有包孕关系的异体字,即甲字的音义多于乙字,例如“豆”“荳”只在“黄豆、绿豆的豆”这个音义上构成异体字关系;还有交叉关系的异体字,即甲字只有部分音义跟乙字的部分音义相同,例如“夹”“挟”只在字音是jiā、字义是“夹在胳膊底下”时构成异体字关系。

《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把“包孕异体字”“交叉异体字”也作为整理对象,且采用淘汰的办法,曾给社会用字带来不便。典型的例子是“熔[鎔]”,这两个字仅在字义同为“熔化”时构成异体字关系,而“鎔”还有“铸器的模型”“矛类武器”等字义。不恰当地淘汰了“鎔”,一度给报刊报道有关“朱镕基”的消息时造成诸多麻烦。

2.整理异体字的原则

整理异体字时,主要采用“从俗从简”的原则。从俗,即去生留熟,选用社会和出版物上比较通行的字形,例如选“针”去[鍼],选“仙”去[僊],选“脚”去[腳],选“蝶”去[蜨]。从简,即选用笔画相对较少的字形,例如选“捆”去[綑],选“猫”去[貓],选“升”去[昇/陞],选“窑”去[窯/窰]。当从俗从简不一致时,往往依据从俗,例如选“霸”去[覇],选“船”去[舩]。采用从俗从简的原则,整理的结果便于在社会通用层面推行。

(三)字形整理

以前,我国出版物上使用的汉字字形相当混乱,除了繁体、简体的问题外,还存在字形的小差异。有些字的结构和轮廓相同,笔画数目和笔形却有少量差异。例如“吴”与“吳”、“户”与“戸”“戶”等。1965年1月,文化部和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为6 196个通用汉字规定了通用字体的印刷规范字形。这个规定涉及笔画的数目、笔画的形状、笔画的顺序和字形的结构模式等。之后,人们就把《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规定的字形称为新字形(例如“吴”),把过去的字形称为旧字形(例如“吳”)。这一名称还有待学术规范。

对旧字形的整理主要考虑从简从俗,让印刷体尽量跟手写体一致,笔画和笔势尽量便于横写等,具体表现在四个方面:1.部件的调整;2.笔画的调整;3.笔画、笔势和结构尽量便于横写;4.印刷体力求与手写体一致。《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公布之后,我国报刊书籍的铅字字形基本上都采用了新字形,大大减少了同一个字形存在细微差别的混乱情况。

《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1955)、《简化字总表》(1964)以及《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1965),确定了现代汉字的正体字、简化字字形和新字形;后来,《现代汉语通用字笔顺规范》(1997)和《信息处理用GB13000·1字符集汉字部件规范》(1997)又确定了现代汉字的笔顺规范和电脑用部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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