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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现代化指标体系

时间:2023-03-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一层是总体层,表达国家或区域现代化的实现程度。修订后的指标体系监测范围为省和省辖市。鉴于江苏各地发展的差异,江苏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指标体系实行分类指导,在监测上不采取一刀切的办法,不要求每一项指标体系都达到目标值,允许有一定的弹性。
国内现代化指标体系_现代化之路太仓实践与探索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我国现代化进程明显加快,国内学术界、政府部门对现代化的进程进行多方探索,形成了一系列研究成果:

1.中国《社会指标》课题组的社会指标体系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指标》课题组结合我国国情,参考了国外指标体系的理论框架,建立了由16个有代表性的指标组成的社会指标体系,并在1989年以此体系对1987年世界各国的社会发展水平进行了国际比较,这个指标体系由人均国民生产总值、社会结构、人口素质、生活质量四个部分组成。具体分解为16项指标:(1)人均国民生产总值;(2)农业产值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比重;(3)第三产业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比重;(4)出口总额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比重;(5)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6)非农业就业人口占就业人口比重;(7)教育经费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8)中学生占12—17岁年龄人口的比重;(9)大学生占20—24岁年龄人口的比重;(10)人口自然增长率;(11)平均预期寿命;(12)婴儿死亡率;(13)平均多少人有一名医生;(14)平均每人每日摄取热量;(15)通货膨胀率;(16)人均能源消费量。

2.国家统计局的小康和现代化指标体系

1991年国家统计局总结了学术界的研究成果,并在与计划、财政、卫生、教育等11个部门进行会商后,提出了“中国小康生活的基本标准”,该指标体系由经济水平、物质生活、人口素质、精神生活、生活环境5个方面16项指标组成,用以对全国和各省(市、自治区)在2000年以前的小康建设进程做指导、评估、督促之用。

3.《中国现代化报告2001》评价指标体系

《中国现代化报告2001》中,采用“第一次现代化”和“第二次现代化”“两段法”提出了自己的现代化评价指标体系。第一次现代化测度以英格尔斯评价指标体系为基础,分经济与社会两大类,提出了10个评价指标,它就是根据工业国家20世纪50—60年代的发展水平,适当调整评价标准,采用对单个指标简单对比计算达标率,对现代化进程实现程度采用等权的方法进行综合测度。第二次现代化的测度是用知识创新、知识转播、生活质量、经济质量等四大类16个指标组成的评价指标体系,测评方法仍属于先确定标准然后简单对比和分类的方法。由于现在世界上还没有一个国家完全实现了第二次现代化,所以还没有条件提出第二次现代化的评价标准值,而是以评价最近一年世界高收入国家有关指标的平均值作为评价的基准值。该指标体系的主要问题是在测度现代化进程时,设计出两套评价体系,人为地割裂了我国现代化进程中典型的“二元性”特征,使人们对现代化没有一个完整的印象。另外从方法上讲虽有定性定量综合分析,但定量分析以简单对比为主,显得原始和简单,而且认为每一个指标对现代化进程具有同等的影响,显然并不符合实际,也缺乏科学性。

4.《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报告2001》评价指标体系

2001年3月,中国科学院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组在发布了《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报告2001》,该报告以现代化研究系统学方向为中心,设计出四层叠加的现代化评价指标体系。第一层是总体层,表达国家或区域现代化的实现程度。第二层是表征集合层,表达现代化的三大本质内涵,由现代化的动力表征、质量表征和公平表征共同构成。第三层是水平指数层,由8个水平指数组成,表达构成现代化主要内容的发展态势与发展水平。其中,工业化水平指数、信息化水平指数、竞争力水平指数和城市化水平指数表达现代化的动力水平;集约化水平指数和生态化水平指数表达现代化的质量水平;公平化水平指数和全球化水平指数表达现代化的公平水平;第四层是基础要素层,由21个基础要素组成,支撑8个水平指数,对水平指数层进行反映与测度。

5.中国统计学会《综合发展指数研究》

2011年,中国统计学会构建了综合发展评价指标体系。该指标体系从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社会发展、生态建设和科技创新五个维度测量的综合性指数,每一维度都是构成具体方面的分指数,每个分指数又由若干个指标合成。其测评方法主要借鉴了联合国人类发展指数(HDI)的测量方法,基本思路是根据每个评价指标的上、下限阈值来计算单个指标指数(即无量纲化),指数一般分布在0和100之间,再根据每个指标的权重最终合成综合发展指数。通过该指标体系对2009年全国各省(区、市)的综合发展指数进行了测算,排在前三名的分别为北京、上海和天津。

6.江苏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

2013年,江苏省对2011年制定的《江苏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试行)》进行了修订,正式发布了《江苏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2013年修订,试行)》(以下简称《现代化指标体系》),原指标体系不再使用。修订后的指标体系监测范围为省和省辖市。从2013年开始,首先对苏南五市进行监测评价。

此次修订后,现代化指标体系由原来的四大类30项44个指标扩展到五大类30项53个指标,其中经济发展10项、权重29分;人民生活5项、权重20分;社会发展7项、权重23分;民主法治3项、权重9分;生态环境5项、权重19分。另设1项评判指标,即人民群众对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成果的满意度,作为综合评判的必达指标。新的指标体系更加体现了科学发展、以人为本的鲜明发展导向,更加突出了加快转型升级、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的根本要求。其中工业全员劳动生产率、居民文明素质水平、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城乡居民收入达标人口比例等指标均为首次列入,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地表水好于Ⅲ类水质比例、居民收入水平等指标得到强化。鉴于江苏各地发展的差异,江苏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指标体系实行分类指导,在监测上不采取一刀切的办法,不要求每一项指标体系都达到目标值,允许有一定的弹性。具体检测方法为:综合评分达到90分以上、单项指标实现程度达到80%以上,人民群众对现代化建设成果的满意度达到70%以上,即为实现指标体系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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