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类发展的现阶段(第二阶段),来自有知需求集合的简化规则方式成为人类发展原则的主要形式。不同于最优化人类发展原则,基于简化规则方式的人类发展原则应被视为对人类发展的约束条件而不是最优目标。这个差别非常重要,可能会引导简化规则方式的人类发展原则朝全然不同的方向执行。例如,可持续发展就是一个基于简化规则方式的人类发展原则,但被很多人误认为目标。关于这个问题的具体内容将在本书后文中进一步探讨。
简化规则方式分许多种,如前文所述,它们具有多样性、演变性和近似性的特点。只有其中一部分简化规则方式应该作为正式的人类发展原则,最好这些方式能满足以下几项标准:(1)广泛适用(通用性),能用于各种人类活动的情景中;(2)必须通过有效性检验,至少对我们基于现有知识取得的人类进步无害;(3)应该获得活着的大部分人的支持(也就是基于有知需求);(4)具有可行性。
找到正确的简化规则方式作为人类发展原则绝非易事。我们有很多方式可选,每种来自不同人的有知需求的简化规则方式得到的支持程度很可能不同。要让一大群人在选择何种方式作为人类发展原则的问题上达成一致非常困难。现有的许多简化规则方式已经得到了准人类发展原则级的支持,包括:基于保存观念(例如减少使用、重复使用、循环使用);基于发展观念(下一代应过上比我们更好的生活);基于责任观念(使诸如二氧化碳、废水、固体废料、医疗保健等社会成本和环境成本内部化);基于保护主义观念(让环境保持在原来的样子)等。现今占主导地位的简化规则方式当然还是由布伦特兰委员会于1987年定义的可持续发展理念。
更重要的是,我们不知道在物种和个体层面哪些简化规则方式最有可能把我们带入最美好的未来,又有哪些会让我们迷失方向。作为人类,我们倾向基于过去和现在的情况预测未来,倾向采取基于这些预测的简化规则方式。但预测未来,尤其是遥远的未来,至多算是一种伪科学。另外,我们人类对风险很反感,所以可能会采取诸如“未雨绸缪”等最小化风险的简化规则方式。如前文所述,这类选择也许会耽误它原本希望促进的人类发展进程。
在选择正确的简化规则方式作为人类发展原则问题上,本书倡导的主要方针是采取那些纠正过去错误的简化规则方式,然后按照本章开篇提到的四项原则进行筛选。基于这个主要方针得到的方式不太可能让我们陷入迷茫,并且可以自信满满地认为其中每一种简化规则方式都是实现人类理想未来的必要条件。运用这种方法,本书找到了目前阶段最佳的人类发展候选原则——公正发展。本章的后续部分将详细阐述公正发展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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