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新媒体的出现和发展,打破了传统的新闻专业壁垒,受众的媒介接近权、参与权、表达权的实现,使得新闻报道中受众从“被动沉默”转向“积极主动参与”,有力地促进和影响新闻平衡报道。当然新媒体技术的发展,也出现一些不和谐的音符如虚假信息泛滥、谣言、传言的肆意传播。因此,引导积极的受众观,加强媒介素养的培育,才能更好地实现平衡报道。
(一)传统媒体中“沉默的大多数”
诺埃勒·诺依曼曾在《沉默的螺旋:舆论,我们的社会皮肤》提出著名的“沉默的螺旋”理论。具体说来,“沉默的螺旋”主要是指这样一种现象:对于有争议的议题,人们就会形成关于“意见气候”的认识,如果自己的观点意见属于占优势低位的“大多数”,便倾向于大胆表达;相反如果自己的观点意见属于占劣势的“少数”,为了防止被孤立而选择保持沉默。这样,持“少数”意见的群体因保持沉默,越来越占劣势,发出的声音也越来越弱小;而占优势地位的人们因为大胆表达,意见变得越来越强大,如此循环往复,就形成了“一方声音越来越强,而另一方越来越趋向保持沉默的螺旋式过程”。
传统媒体传播环境中,意见领袖起着重要的作用,受众是“沉默的大多数”,在传播过程中处于被动的地位。媒体建构了人们每天感知的“拟态环境”,受众只能选择和接受媒体提供的各种信息。为了争取更多的受众,媒体在新闻报道中,往往倾向于从公众认可或受众乐意接受的观点和价值观出发,传播片面的信息,再加上一些媒体快速跟风,极容易迅速形成完全倾向一方的观点,不能很好地做到平衡报道。
(二)新媒体对受众媒介接近权的突破
“受众传媒接近权”是指:“大众即社会的每一个成员皆应有接近、利用媒介发表意见的自由。”这一理论的首倡者美国学者巴隆认为,社会成员可以拥有利用传播媒介阐述主张、发表言论以及开展各种社会和文化活动的权利;同时,传媒应该向受众开放。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最新统计数据,截至2011年12月底,中国网民规模已经达到5.13亿,手机网民规模达到3.56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38.3%;家庭电脑上网宽带网民规模为3.92亿;农村网民规模为1.36亿,比2010年增加1 113万,占整体网民比例为26.5%。
网络等新媒体的出现,比其他媒体相的接近使用性大大提高,实现对受众媒介接近权的突破,使得受众有更多的有机会和平台获取丰富全面的信息,利用媒介自由发表不同的意见和观点,是对新闻报道中实现信息的真实性与多样性的保障,有利于实现平衡报道。
(三)受众对“话语权”的使用
法国后现代思想家福柯最早提出“话语权”的概念,他认为,“话语意味着一个社会团体依据某些成规将其意义传播于社会之中,以此确立其社会地位,并为其他团体所认识的过程。”[25]在《话语的秩序》中,福柯指出:“话语就是权力,人通过话语赋予自己以权力。”法国社会学家布迪厄认为,“语言的运用充分体现了权力的运作,人类的每一次语言交流都体现了权力关系,每一次语言的表达都应该视为一次权力行为。”英国学者安东尼·吉登斯认为,“在现代国家的场景中,至关重要的是,不同群体以话语方式形成表达其利益的政策或方案的能力,并在公共领域中开辟出宣扬这些政策或方案的能力。”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传播革命已经将“权力的平衡”从媒体一方转移到受众一方。在信息社会里,网络、手机等新媒介从根本上改变了“受众”的地位和角色。首先,受众不再被动地接受大众传媒传递的信息,开始能主动地报道和发布信息,掌握和控制大众传媒传递的信息。每一个受众都可以成为新闻传播者和报道者,受众从被动变为主动,从信息接收方转变成议题参与者,他们不再仅仅满足于简单了解外面的信息,社会互动的主动参与意识明显增加。网络传播的门槛低、匿名性、互动性等优势,实现了受众对媒介“话语权”的使用,广泛应用极大地提高了社会公众的参与意识,使得各种各样的个人意见在网络中有力传播,极大促进了各种信息的平衡报道。近年来,公众开始利用微博对当今社会中的住房、养老、医疗、教育、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等涉及公共利益的许多问题进行讨论、发表见解,“网络问政”、“微博问政”也成为一种流行趋势。
要实现平衡报道,必须重视人的因素,包括新闻传播者以及广大的受众,在新闻报道中,传者在“主我”与“客我”之间的平衡把握、受众在“积极主动”与“被动消极”之间对平衡报道的实现都有着明显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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