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专业主义,产生于西方新闻业长期发展的过程中,20世纪成为西方新闻传播学研究的核心概念之一。新闻专业主义是新闻从业者在采写新闻报道、传播新闻信息过程中向受众呈现出最贴近新闻事实的职业要求。这种新闻理念涉及媒体社会角色,新闻工作的基本性质,新闻从业者的社会责任和身份认同,新闻实践的行业规范和评判标准等方面的理念。[6]阿特休尔在《权利的媒介》中指出:“新闻专业主义就是指,新闻媒介摆脱外界干涉,摆脱来自政府、广告商甚至公众的干涉;新闻媒介为实现‘公众的知晓权’服务;新闻媒介探求真理,反应真理;新闻媒介客观公正地报道事实。”[7]客观、平衡、中立、公正等都是其核心理念。
理念与实践分裂是伴随新闻专业主义产生以来的一个深层次矛盾。在理论和实践上新闻专业主义面临着难以摆脱的现实困境,如目前理论上对新闻自由赋予过于宽泛的界定,对其绝对性和相对性、合理空间和必要界限等相关理论与研究尚不完善;在新闻报道的实践操作中,国家意识形态和政治体制的控制,新闻报道主体的道德自律和主观价值判断等。新闻专业主义主张客观、公正、平衡的报道,而现实操作层面只能实现相对的客观、公正和平衡。无论在何种政党体制和意识形态的国家新闻界,新闻媒体任何时候不可能实现绝对的自由独立,都不可避免受到一定限度的限制。
面临着来自复杂的媒介生态环境,平衡报道受到政治体制、经济利益、文化冲突、传播者和受众以及来自新闻界内部等众多因素相互抗衡和制约。尤其是在客观性遭到质疑和批判后,平衡就具有更大的价值意义。实现新闻平衡是实现最大限度的新闻真实、保证公众的知情权以及避免新闻偏见的最有效的方法。新闻平衡对与拟态环境的构建,公共舆论监督、社会公平正义、国家的和谐发展都具有深远的意义。如2011年3月11日,日本发生9.0级强烈地震,后引发海啸,爆发核危机,然而整个日本社会在大灾大难之后的冷静理性与井然有序让世界震惊,让人们看到日本政府的灾难应对中的信息透明、日本媒体在地震报道中的责任担当所体现的新闻专业主义力量。
因此,媒体和新闻工作者应坚守新闻专业主义,强化平衡意识,建设和发展平衡报道的专业理念,在坚持媒体及新闻工作者独立自由的前提下,对新闻事件进行平衡报道,维护公众利益,承担媒体的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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