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怡红
【内容提要】本文作者尝试在communication一词的“共享”含义与汉语词“传播”或“沟通”之间建立联系,使之互为参照,旨在通过认识这些语词的特殊经验与结构,拓展传播研究的讨论空间,促使需要研究的重要问题显露出来。
【关键词】communication;传播;沟通;共享
从20世纪80年代起,英语“communication”一词主要由新闻与传播学者引进到中国大陆。当时,中国社会刚刚步入改革开放的信息时代,人们正是看到了这一新兴知识领域对于推动中国社会变革的意义和价值[1]。为对应这个外来语词,人们用来翻译的汉语译名主要有“通讯”、“传学”、“传播”、“传通”、“沟通”、“交往”、“交流”和“交通”等[2]。且不论这些相关译名共同构成了怎样一个理解所谓“传播”的概念系统,也不论中西语词之间隐含着多少区别差异,使用的深浅,适用的文化语境是什么,仅仅从数量上看,无论英语,还是汉语,人们对这个语词含义的理解,似乎都比想象的要多。本文尝试从communication一词的基本含义和思想道路出发,从汉译名的“传播”和“沟通”等语词构造的理解出发,从中西传播概念语词的联系与碰撞出发,来逐步接近该词在行动上的意义,包括由此而带出来的研究问题。
一、共享:“communication”的基本含义
从语源上看,英语的communication(汉译名“传播”或“沟通”等)一词来自拉丁语[3]。在拉丁语中,这个词的原意是“使之共同或共享”[4]。由于在早期,人们对communication一词的理解和使用,主要根据人的传播行为和战争经验而来,因此“共享”的含义更多表现的是communication的行为及其关系的结果。
公元前58年,古罗马帝国的政治军事家盖乌斯·尤利乌斯·凯撒(Gaius Julius Caesar)率军队去征服高卢地区,打了许多个胜仗。为了个人和政治斗争的需要,他亲自撰写战事,向元老院报告,每年完成一卷,共有七卷,他称之为《随记》或《手记》(commentaries)。这就是我们今天看到的《高卢战记》一书。凯撒在这本书里,不仅记载了战争的经过和他自己的事迹,还曾11次使用我们现在称之为communication的这个拉丁语词的原形“communicare”,用它来描述对所获战利品和敌人妻子的共享(share)[5]。凯撒曾以战争胜利者的姿态,面对这些有形之物,以向众人分施财产所有权的方式,表达了在占有之后,乐于与他人分享成果的喜悦。
在凯撒时代,所谓“共享或共同”,是以炫耀强势的战争武力为基础的。这种“共享”不仅成为占有者表达荣耀与成功的象征,而且还是追随者与失败者对胜利者身份的认同。人们通过分享战利品,共享既得利益,感知关系共同体中communication的真实含义,使得“共享”成为得势者的施与行为。这种行为足以让关系者的感觉发生迷乱。人们以为,伟大的胜利者通过让大家各享有一份,以共有或共同的形式消除差异,使人人有所收获,从而不再去计较谁在给予,谁在接受,谁失去了什么。总之,“共享”不仅传递了communication的关系理念,也表达了communication行为的结果。
从该语词的原初含义来看,“共享”的理念似乎带有一种人类内心渴望的理想乌托邦。尽管该词所表现出的理想一再受挫,不断给人以幻灭感,但长久以来,人们并未因此减少多少对共享关系的热切期盼[6]。即使今天,communication一词已拥有了众多含义,增加了诸如媒介(media)、讯息(message)、信息(information)、意义(meaning)、互动(interaction)、交际(contact)、传输(transmission)、参与(involvement)、关系(relation)、相遇(encounter)、话语(discourse)、控制(control)、管理(management)和权力(power)等现代传播语词,从不同方面,形成了对communication概念的整体理解,但“共享”的意义和影响仍然深刻存在着。
若与communication一词的其他含义相比较,“共享”的理念似乎更能揭示所谓人类传播或沟通行为的事实,更适于描述通过传播建构关系的本质之所在。如果说,将communication视为一种传播或个人行为,“共享”只不过是强势者行为结果的自然存在,那么,洛克的天赋人权与财产论思想则为我们进一步理解与反思“共有或共享”行为及其关系内涵提供了独特的视角。也许,我们还可以这样认为,正是洛克的思想开始打破这种“共享”的虚假理念,进一步揭示出人类传播行为最终一定是关系和选择关系的发生。
随着西方17世纪哲学—科学的发展,人们对communication一词有了新的重要认识。在1775年出版的《英语词典》和《牛津英语词典》里,英国哲学家约翰·洛克(John Locke)被看作是现代communication一词的奠基人。由于他给这一语词带来了更重要的思想含义,对“共享”的传播行为理念和人的财产分类与关系进行反思,而使该语词焕然一新,他也被看作是communication的现代发明者。在传播研究者看来,洛克的独特贡献是为communication一词注入了新的含义[7]。
洛克在对天赋人权、劳动与财产论的研究中,提出了人类拥有两种财产的分类:一种是物质财产的私有;另一种是精神财产的共有[8]。由于他不仅发现了人类共有与私有财产之间的可互换性,更是挑明了共有与私有财产之间的鲜明差异,因此说,这一洞见显得十分重要。洛克在区分两种财产样式的基础上,对communication是“共享或共有”的理念做了重要的反思、修正和扩展。他通过提出财产具有私有性的一面,破坏或改变了凯撒时代使用communication一词的共享含义。在凯撒那里,“共享”更多表现了实力的占有性质,表现出胜利者一厢情愿的施与和共享的行为或关系假象,然而,洛克以其深邃的目光超越了凯撒式“共享”的有限性和虚假性。洛克看到,在人类可以拥有对财产实现“共有或共享”的行为之外,还存在着人所无法克服的占有欲。人还有一个想要加以保护的私有财物问题。如果说凯撒从胜利者的施与出发,用这个语词表述了对共享关系的虚假建构,那么洛克则通过质疑与反思,指出“共享”是有条件的行为,并非所有财物都是可以拿来“共享”的。
洛克通过反思财产共享的性质,对“共享”的理念做了进一步的认识与区分。洛克将物质的私有财产和人脑子里的共有财产之间的冲突,或者说,把二者不可调和的矛盾相互联系起来,发现了其中的对立或矛盾的关系结构。由于私有财产的存在,“共享”绝不是任意所为,更非一厢情愿的行动(当然,夺取财产的暴力革命除外)。可以说,洛克先是从财产性质的分类,继而从财产所形成的关系结构上,剖析了人类传播行为中“共享”的一种假象。这里所以称之为“一种”,是因为“共享”并非完全的假象,还有一些由communication所造成的结果、事实和不可回避的问题等。只不过,我们可以暂且这样以为,洛克提出的人的“私有”概念正是为我们进一步研究、认识和理解communication的共享性而准备的。
从人类理解论出发,洛克还指出,人类物质的私有,甚至私有化是天赋人权,然而,人心中的观念、知识和真理却不是天赋的[9]。显然,在洛克看来,人类思想观念的真实存在是需要人清晰而大声说出来的,是需要加以传播的。语言是为人类传播或沟通所用的,也是传播或沟通本身的彰显和存在,正如人们总是通过语言来表达思想和观念一样[10]。从语言和思想的使用层面上看,洛克还为communication一词增加了感官、符号、话语和渠道的理解含义。他认为,人心中观念的形成,主要是通过人的感官而来,而且还要通过两个以上的感官。人的理解主要是通过视觉、听觉和触觉等传播或沟通渠道才能获得的,比如观念可以通过传播行为被人的感官所知觉到[11]。这犹如我们看见一个人,第一眼就不喜欢这个人,也说不出是什么缘由,就会产生一种反感,而且我们还可能会用身体、姿态或概括性的语词将这种不满充分表达出来。
从上述认识出发,凯撒的物质财产可以共享和共有化的一腔喜悦,到了洛克的私有性和天赋人权这里,就已经开始变得有些冰冷,变得不那么简单易行,也变得不那么令人愉快了。因为,无论物质财产的私有,还是精神财产的共有,在人类的行为和理解中,“共有或共享”并非一种简单的、一用就能行得通的信念和个人行为。无论是从财产的不同类别来看,还是从共享的关系性质来看,人类社会和个人还有不能如愿以偿,甚至不愿被其他社会和个人所共享的东西。
也许,洛克对财产、天赋人权问题的思考,有助于我们认识和理解一些现实难题,比如人类通过communication所表现出来的国家、民族、社会和个人之间无休止的误解、冲突和对立关系等。面对人类传播或沟通经常出现受阻的现实问题,洛克说了一句很让人琢磨不已的话。他说:人类的理解总是被理解的[12]。所谓“理解”就像人的眼睛,总是能看到别处去,能看到别人的身上,却唯独看不见自己。显然,洛克说这句话,并非出于他对人的目光所做的善意提醒,倒是可以认为,他对communication的认识和理解是另有所指的。发生这种communication行为的前提是,必得有他人或关系在场。然而,现实生活中,这个他人或关系对象不是被当作人类沟通的障碍,就是被当作沟通失败时的一只“替罪羊”。
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特别是在洛克提出人类理解论之后,communication的含义及其对相互关系的揭示不断得以扩大,尽管落脚点仍然是在“共享”的暗礁上摸索、争论和漂移。1925年,美国实用主义哲学家和教育学家杜威在其《经验与自然》的写作中,也无数次使用了communication一词。他认为,在所有事物中,communication最为奇妙。他从经验和事实出发,对该语词的“共享”含义和关系形态做了进一步思考并提出了参与的假设。
杜威把communication放在一个公共的经验世界里,并且指明经验是由可以共享的符号和习俗编织而成的,即一种亲身参与[13]。人们通过交谈,彼此商量,交换不同的体验,倾听他人的意见,包括听到一些不中听的话、别扭的话、抱怨的话、为自己辩解的话等等。杜威似乎很乐观地看到,由于语言具有媒介和关联的作用,沟通可以让人产生内心经验的共享,人与人之间的交流行为并非完全是被隔绝的。特别是,当一个人想掩饰自己内心的不愉快时,他的面目表情却有可能把这不愉快的秘密泄露出来,被别人所看见。因此,有时沟通的“共享”确实是可能的,而且是一种被他人或关系对象直接观察和看到的、经由他人来解读的关系产物。
在语言经验的联系上,杜威理解的communication是通过谈话进行的行动或参与。如果说有些经验不能共享,比如我不能体验你的牙疼,但我可以通过和你说话,分担你的痛苦,以此来获得人类对传播、交流或沟通行为的真实体验。杜威假设,在谈话的经历中,communication可以是人的主动参与,主动创造一种大家共处的环境。这时的“沟通”就表现为“参与一个共同的世界”,甚至人与人之间可以进行美妙的合作[14]。他除了对communication增加了视觉、听觉和触觉的语言表达观念,还坚定地认为,沟通、语言和谈话不仅会产生“交流”的果实,在共享和亲身参与的经验过程中,还可以搭建桥梁,打破存在和意义之间的鸿沟[15]。似乎杜威对communication的认识更具有圆满终结的经验性质,也具有人运用语言,使参与或共处的关系行为得以发生的实用价值。在杜威的理解中,凸显出来的是communication经验的重要性,还有communication作为语言工具性的作用问题。可以说,在认识“共享”的可能性方面,杜威与洛克对communication的经验理解并不矛盾,只不过杜威更乐于看到人类交流具有积极成果的方面。
从凯撒的财产共享,到洛克的人类理解论,再到杜威的经验参与和行为的观察,communication作为一个能否共享的关系问题,已经有了多种答案。如果说凯撒是通过物质形态的共享,为communication一词提供了行为发生和关系存在的最直接证据和基础,洛克对物质与精神财产关系的思辨和质疑又给communication的“共享”内涵增加了人类理解的重要问题,那么杜威的“共享”说则算是更热衷于使用communication作为语言工具,为人类能共享的经验事实再注入了参与和观察的可能性。
经过上述认识,我们从这三个具有代表性的观点里看到,communication一词从物质的共享到财产关系的私有性,再转到精神世界的相互理解,谈话的参与和言语与非言语行为的直接观察,人们围绕communication行为的“共享”含义及其关系的经验事实,已经走了一大圈。这还不算有关理解该语词的其他思想理论脉络。在对人类沟通行为的重要讨论中,西方社会还有一些不能忽略的思想家和理论家,包括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奥古斯丁、牛顿、爱默生、詹姆斯、杜威、李普曼、米德、库利、韦弗、马克思、哈贝马斯、麦克卢汉等人。他们各自都从特定的知识方向,从不同的时期,不同的思维角度,对communication一词的含义留下了自己的解释、话语和认识版本,并从这一事物的不同方面,提出了值得关注的问题和研究的进路。我们在此无法一一涉及了。
值得一提的是,“communication”除了拉丁语的使用外,《圣经》里还用该词翻译了希腊语的“logos”(逻格斯、意义)。众所周知,“逻格斯”是希腊语中含义最为丰富的语词之一,不仅包含人类传达意义的所有媒介,也包括人拥有语言后的一切行动与思想的能力。作为“逻格斯”的communication一词,主要是指词语、论说、话语、谈话、故事、书籍和理性[16]。显然,这一起源也是从语词及其意义的传递上,来理解communication含义的另一重要线索。
从传播研究诞生以来,人们一直试图深化对communication这一语词概念的理解,不断对其含义进行更为细致的探讨与分类,增加研究communication行为的多种变量,以提高传播研究中的可操作性等努力。事实上,该语词作为描述和解释人类传播行为的一个重要概念,已有了足够多的来自不同问题和学科视角的含义,如宣传、传输、交换、修辞、符号、人格、自我认同、协商、谈判、对话和精神治疗等丰富而多层次的内涵和理论研究取向,从而构成了认识communication这一事物的概念系统和理论基础。今天,在丰富的传播事物面前,人类必须面对“共享”的基本问题没有变。虽然表面上传播研究与讨论的核心概念并不都是明确指向“共享”问题的,但共享及其关系的含义仍然深深地隐藏在对communication一词的理解中,始终对传播研究发挥着潜在的影响和支配作用。如果我们承认“共享”揭示出communication能创造人类的关系,或者说,人类社会的各种关系必经由communication的共享才能创造出来,那么只要在communication的概念研究框架里,“共享”基本含义就是不可或缺的,倒是我们对“共享”所带出来的各种关系问题研究不足。可以肯定地说,“共享”说在过去是西方传播理念的一块重要基石,现在也是各种传播理论研究背后的一个最大的思想假说。
“共享”的假说越大,产生的问题也会越多。目睹人类社会的传播行为,到处是对这种“共享”理念的滥用。在权力关系面前,在充满个人私欲的话语活动面前,那些占有着大众传播工具的人,在交往关系中处于不平等的霸权地位的人,那些心怀叵测,总想搞小动作的人,他们作为有权势的传播者,都在进一步使“共享”的传播理念表现出其关系的虚假性和脆弱性来。如果按照洛克的判断,人人心中都有一块试金石,可以用来区分人们所看到的真象和假象,那么检验“共享”说真伪的,是否还应该包括这样一些关系交往的基本问题,比如众多的传播理论都在论证communication无处不发生,但人在什么情况下愿意主动地传播、沟通或给予;人真正给予他人的,与他人传播或交流的究竟是些什么;他人是否愿意接受或能够拒绝接受;在由“共享”所构筑的人的关系里面,又隐藏有多大的虚假性和危险性?
二、“communication”在中国社会的传播
“communication”的汉译主要发生在20世纪。在这一时期,该词在中国社会有两次大的彰显。一次与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有关;另一次与大众媒介在中国社会的飞速发展和获得广泛使用有关。这两次对“传播”一词的使用都是在社会寻求变革中发生的。
1919年5月,李大钊在《新青年》上发表了全面介绍马克思主义的文章《我的马克思主义观》。这期间,他还在《新潮》、《少年中国》、《国民月刊》、《新生活》等刊物上发表系列文章,传播马克思主义。人们在描述和记载这一段历史时,经常使用“传播”二字。这是从思想变革层面上一次大的使用。
1978年,中国社会改革开放,新闻学者通过引进西方传播学的概念理论与科学方法,使“communication”的理念成为一种促进社会变革的重要思想力量。从这一时期开始,随着中国社会传播媒介发生大的形态与实体的变化,从城市到农村,从社会到个人,大众传播媒介和信息传播的使用日益普及化。改革开放给“传播”一词在中国的兴起创造了又一次大的机遇。
对于传播研究而言,整个20世纪80年代是一个标志性的年代。在历史的长河中,从这短短的10年里看,不仅发生了一些影响传播学在中国立足的重要社会事件,而且在传播学科建构与学术研究过程中,传播研究者对于该语词的认识也在不断增长。对于中国传播学界,早期对“传播”一词的认识,更多着眼于其先进的科学方法和西方视角。作为一个局限于新闻学研究中的科学主义名词,“传播”一词主要被用来满足新闻学研究与实践变革的知识需要。进入90年代,一些表达“传播”的概念,如传媒、信息、交往、交流、沟通、对话等,逐步为中国社会所认识和接受。今天,“传播”的语词已在中国社会得到较广泛的流传,甚至成为人们日常使用的公共语言之一。
如果把知道或不知道这个问题放大,那么可以说,在20世纪80年代前后,中国人仍然很缺乏对现代传播语词及其关系概念的认知或了解。在“传播”或“沟通”等现代传播理念形成之前,官方的传播兴趣焦点和行为方式主要体现在“宣传”和“舆论”等语词中;事实上,普通百姓在日常生活中的传播、沟通、交往行为更多地表现为“拉关系”、“借势”、“网上交友”等交际性行为,主要通过传播、沟通或交际,完成对关系的运作和使用。这种对人类交往活动的认识和体验与带有“共享”含义的communication是有差别的。
从马克思主义的传播,到以大众媒介为主要形式的新闻传播,再到今天使用新媒体的网络传播等,中国人几乎用了一个世纪的时间熟悉了这个语词。在此之前,中国的普通百姓并不十分知道“传播”和“沟通”等是汉语里已有的字。由于“传播”与“船舶”汉语发音相似,二者还经常被人弄混。不久以前,在中国人的日常生活里,人们还很少使用这些听起来颇觉新鲜的语词,也不太习惯由这些语词所表达的现代传播理念。若以报纸、广播、电视为例,从前人们听到的只是“宣传工具”和“舆论工具”等,而非今天被传播研究者称为“大众媒介”、“新闻媒体”或简称为“传媒”的“传播媒介”等。这使当时的传播学引进者和翻译者们无法给“communication”找到更为恰当的或能与之对应的汉译名。
回顾早期的历史,中国传播学研究是从翻译开始的。1973年,曾追随美国传播学创始人施拉姆学习的香港中文大学余也鲁先生借着翻译《传学概论——传媒、信息与人》(Men,Messages and Media-Understanding Human Communication)一书,率先将communication译为“传”和“传学”,以体现communication的科学性。他在这本书里还补充进一些中国文化的理解。余也鲁先生认为,中国是一个懂得“传”的民族,尽管表面上看起来他们好像不需要“传”。在与大陆的学术交流中,他首次提出了对“中国传”的研究问题。大陆学者陈韵昭等人持有赞同的观点[17]。20世纪80年代开始,这种具有代表性的“传”和“传播”的学术思想及译介活动,包括“传播”等汉译名开始在大陆不断出现[18]。
1983年,中国大陆学者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所张黎和徐耀魁等人的组织下,通过多人合作,共同编写了第一本介绍西方传播学的著作《传播学(简介)》,该书由人民日报出版社出版,当时发行15 000余册,很快销售一空。1984年,在新华社工作的李启先生翻译了美国传播学创始人韦尔伯·施拉姆的代表作《传播学概论》,该书由新华出版社出版。1985年,陈韵昭翻译了《传播学的起源、研究与应用》一书。这几本当时流行的著作使用的都是“传播学”这个汉译名。之后,还有一些较为重要的研究成果,如戴元光、邵培仁、龚炜的《传播学原理与运用》、李彬的《传播学引论》等,也都是使用了“传播”这同一个译名。中国早期传播学的引进者郑北渭等人则在更早时期的《新闻战线》和《新闻大学》等刊物上,不断发表译介文章和研究,使用的也都是“传播”或“传播学”的汉译名,如郑北渭的《美国传播学研究成果》,郑北渭、俞璟璐的《对西方传播理论的一些认识》以及余源培等人的《关于传播的哲学思想》等。第一次召开的全国性的“西方传播学座谈会”也把“传播”作为communication的汉译名和对应词。应该说,“传播”作为一个通用译名,已经得到较为普遍的认可和使用。但这时人们对“传播”的理解主要还是指“新闻报道”、“新闻机构”、“大众媒介”和“信息传递”等含义。之后的“新闻传播”又成为使“传播学”在大陆走向学科建构与发展的一块基石。
当人们尝试用汉语来写作和研究传播学时,敏锐的研究者已发现对“传播”这个语词可以有不同的理解。对早期从翻译中学习传播概念与理论的中国传播学者而言,“传播”二字更多的是communication的一个汉译名。我们从前边的历史叙述中可以看到,在communication引进中国之后,非常需要有一个统一的汉译名,除此之外,并没有什么不同的用法。但随着人们对“传播”含义不断加深认识,对该词的翻译、理解和使用出现了认识上的差异。1986年,复旦大学居延安的著作《信息·沟通·传播》由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该书约13万字,主要介绍美国传播学的基本概念和理论,内容涉及信息理论、信息沟通、传播者与受众、语言沟通、非语言沟通、人际传播、组织传播和大众传播等。在这本书的书名里,同时还出现了与“传播”关系密切的另外两个语词,一个是“信息”,另一个是“沟通”。尽管作者并没有明确给出将“传播”与“沟通”并列在一起的理由,但这种并列使用足以说明,作者已经意识到,对于不同语境中传播现象的认识,需要使用不同的语词或汉译名。
1988年,中国社科院新闻研究所刘力群在庆祝该所建立10周年的学术文集里,发表了《论我国传播学研究之得失及新的突破》一文。他在这篇文章中提出要对“传播”译名给予关注的问题。他认为,由西方而来的传播学不仅促进了中国新闻学的研究与变革,这也正是发展中国传播理论研究的最好时机。他提出,传播学者在翻译“communication”时“应进行一次认真抉择”。他从对这个汉语词的理解中,进一步明确“传播”与“沟通”代表两种不同的观念和思维方式。他认为,两个译名之间最重要的区别是,“沟通”在汉语里是个双向词,比“传播”更符合communication学说的本义。此外,借助于“沟通”这一概念词语,还可以提出“建立沟通学的设想”[19]。值得注意的是,他是从提出译名要有更贴近传播事物本相的选择入手,从加入中国经验入手,提倡要从汉语的本义来加强理解“传播”这一概念,并试图用“沟通”在汉语中的所谓“双向”的含义来对“传播”的单向性理解进行修正的[20]。只有把“传播”放在中西方跨文化的关系中理解,才能有所发现,甚至获得更为恰当的解释。何道宽先生翻译了多部传播学经典著作,他一直在中西方文化之间穿行,并创造了“撒播”(dissemination)一词的汉译。同时,还有不少传播研究者关注于中国文化背景下该词的真实含义,强调对“传播”一词的恰当理解与语词概念的梳理[21]。
让我们暂且不去过多评价现有观点的学术价值为何,思想倾向的发展过程,最终应该怎样去合理地选择或创造语词概念等问题,仅就对传播这个概念和不同译名的探讨,笔者认为,在communication这个语词空间里,对该词原始含义和汉译名的理解进行必要的考察、质疑与推敲,都可以让已有的传播概念语词及其理论受到来自汉语言文化背景下传播研究者的审视。事实上,这种讨论已有过一些尝试,但相比媒介研究,少之又少。黄旦对选择“传播”这个汉译名提出过质疑。他曾这样追问,在引入communication时,人们为什么选择的是“传播”二字?在汉语中“传播”何意?“传播”是否能够涵盖我们试图要它(或者以为能够)涵盖的“communication”,从而与世界同行持有同一研究起点?出于何种背景我们选择了“传播”?这样的使用究竟对我们的研究带来了何种影响?[22]无疑这是一种努力。中国传播研究者需要根据自己的文化经验,通过日常而基本的交往事实,通过自己的语言行为和思维方式的理解,对事态中的“传播”或“沟通”等概念语词进行认真考察与研究,对已有的概念含义进行质疑和发展。
如果从communication一词的起源看,把communication这个核心概念主要译作“通讯”、“传播”、“传通”,甚至是“交往”、“交流”或“沟通”等,似乎都未能完全找到与communication的“共享”含义相对应的汉语词,即未能直接传达出communication具有“共享”的内涵,倒是社会学和社会心理学在对中国社会交往行为的研究中,经常使用的“人际关系”一词更能体现出communication的共享性,更能表达该词在传播行为或行动上的最终结果。然而,“人际关系”是否就是传播研究的必然之所在?这还是一个从传播学科视角需要怀疑的问题。总之,由于缺少这方面的研究,已有的一些语词能在多大程度上准确描述和解释中国人的日常交往行为,我们似乎还不太知道。但我们已经知道,语词的差异既能造成理解的差异,同时,也能带来更多条通向认识现实与人类传播行为的思想道路,发展出不同的研究问题。
似乎还有一种现象值得思考,也许,这是跨文化研究“传播”概念的一个入手处,也是不得不走的一步。今天,在中国社会,“沟通”和“对话”等语词似乎比“传播”、“媒介”、“信息”、“通讯”和“关系”等语词更具有理解的普遍性,更具有广泛使用的光明前景,更适于对人类如何更好地使用传播进行深度思考。也许,事实已经证明,这是当今人类社会存在诸多对立与冲突问题的必然反映,也是人类的真实生活状态对传播问题的研究提出的急迫要求。总之,我们需要借助一些语词的思想空间,进一步整理、描述和发现该词的真实含义;特别是从中国人的交往经验和沟通行为的需要等方面,进一步追问“传播”对于中国人的意义之所在,以找到适合中国文化背景的传播研究道路。
对于“传播”或“沟通”等汉译词和建立在communication概念上的传播学及其理解,中国人从不知到知,从探讨到更多的探讨,其间的收获虽然不能称斤论两地计算出来,也不能过早地评价我们究竟知道了多少,我们已经知道了些什么,但至少可以从这里思考一个问题:就发生在中国社会需要研究的传播现象和事态而言,研究者该采取怎样的研究方式或方法,更适合于对现有的描述传播的语词概念进行更深层次的探讨,如何从对communication概念的套用转变为对“传播”概念的自产?如果社会需要,我们是否也要尝试回答那些被译作“传播”或“沟通”的概念语词究竟是不是中国人日常生活中所能理解的,所能认可接受的,所能使用的那些个概念语词?我们可以自问或者反问:communication及其汉译名是否会因为使用者的文化不同,情境不一,而产生各自的研究问题?
既然“传播”一词的现代含义已在汉语的环境中被使用了,获得了一定程度的认识和理解,那就更需要关注使用者如何从各自不同的文化背景,加强对这个语词的认识与理解,思考传播的含义是在怎样的文化环境中存在、发生和得到使用等问题。以下内容是对上述目标的一种尝试和努力。
三、对“传播”和“沟通”汉语文化含义的初步理解
前边所述的历史表明,中国人主要是从新闻学研究的角度,最早接触到西方的传播学及其主要概念的。随着大众媒介、通讯技术与信息观念的快速发展,“communication”作为一种科学名词,直接撞击了中国大地,使得早已沉寂于中国人日常生活中的沟通观念和传播意识得以复活。透过大众传播和新媒体等传播技术的出现与广泛使用,中国人的视线、听觉、空间和关系交往方式发生了巨大变化,包括对“沟通”和“传播”这些古老的语词产生了新的兴趣和普遍关注。对于中国传播研究者而言,这种把“传播”等语词从被遗忘的角落拉出,从自然的含义推向科学层面的使用,早期是从考察“传播”这一语词的文字含义开始的[23]。
杭州大学的黄金贵先生是从这一视角考察“传播”概念的代表性学者之一。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他挖掘了“传播”一词在古代中国文字中的基本含义,指出“传播”二字除了现代意义之外,还具有驿传、递传、教传、书传、传说、纪传的含义,包括一些考证,如“传播”二字较早见之于唐代李延寿所著《北史》卷九十九·列传第八十七中:突厥首领沙钵略(即摄图)上表,欲归顺于隋,隋文帝下诏曰:“沙钵略往虽与和,犹是二国,今作君臣,便成一体。已敕有司,肃告郊庙,宜传播天下,咸使之闻。”这些研究揭示了古代中国主要的传播活动以及中国人对传播范围、方式的基本认识与观念等[24],进一步确定了“传”作为一种信息流通行为在中国社会的存在。除此之外,若从“传播”、“沟通”、“交流”和“交往”等汉字结构上着眼,其所流露的文化意谓及其表现则更耐人寻味。
以文字学考证为依据,《说文》解“传”字曰:“传,遽也,从人,专声。”遽,即驿车。《左传》召公二年讲:“乘遽而至。”即是指乘坐驿车而来。传、遽互训,就是今天传递信息的邮车。故传者,驿也。传,亦为文书,引申传遽,凡展转流传,皆称传(zhuan)。如《春秋》三传:《左传》、《公羊》、《穀梁》。后引申“传播”。几千年前,在最古老的中国文字甲骨文和金文里,这些文字就已经出现了。“传”(傳)字在甲骨文中就有记载,“播”字则出现在金文中。仅以这几个汉字为例,我们看到,甲骨文中的“传”字里面,有“人”的结构。“人”在其左,右下有“手”字,中间是“纺锤”,这是一个象形字。这种结构表明“传”字里明显有人的存在和位置。“播”字里也有人在其中,手字旁,在其左。“播”指“撒种”和“散布”的劳动场面。除了人的结构外,该字里还有“田”和“米”,似乎表明人的价值选择和行为的发生地。有“田地”就有播种的劳动存在。由此,“播”字的含义里始终与长满庄稼的大地有关。“播”最终构成了传播得以存在的广大空间形态,人的行为表现则是在大地上劳作、播撒、散布和流动。对于人,具有空间形态的大地不仅充满着泥土味,大地也构成了一种无声的乡土语言。
就“交流”二字而言,“交”字里也有人体的重要结构。《说文解字》称“交,交胫也”,胫是指人的小腿,膝上曰股,膝下曰胫。该字的本义有“交叉”的意思,如同人的两足相交,表示不可分割的关系。“流”则是一个会意字,本义表示水的流动。《吕氏春秋·尽数》里讲:“流水不腐,户枢不蠹,动也。”如果可以这样看待和解释这些汉字的文化含义,那么我们不妨假设,中国人早期的传播行为和理念应该是扎根于乡土社会的劳作和相互关系之中的。
若是翻看我们经常使用的“沟通”一词,中国古代词典《尔雅》里这样记载:“沟”字最早出现在农业、军事用途上面。该词主要有两种用法:一是指流淌在田间的排水道;二是指人工挖掘的战壕、护城河,二者具有被隔断和需要疏通的意思。“沟”字常常与槽、坎、壕、深谷和水渠的事物及其含义有关。“水注谷曰沟”,泛指具有宽度和深度的水道或渠道。据中国最早的一本手工业技术文献《周礼·考工记》考证,井的坑穴若宽至四尺,深达四尺,就可以称作“沟”了。在文学语言中,“沟”字还天然地具有障碍性。沟之深,不仅可以用来防御,进行自我保护;沟之深,还可以夸张,可以深达万丈,用来形容人难以跨越的心理与行为障碍。从这一点上看,其实,“沟通”一词更多反映的也不是双向关系。尽管由于“沟通”一词注意到了关系对象的存在,“沟通”的现代含义里也有关系成分的存在,但若是忽略沟通的基本含义,沟通更多在于描述眼前的障碍,人需要把排解或消除障碍作为解决问题的首要行为方式,那么我们就无法进一步深入理解“communication”、“传播”和“沟通”等语词之间的差异和联系。
《现代汉语大辞典》也给出了“沟通”的两个主要含义:一是挖沟使两水相通;二是使彼此得到通连,也指相通的意思。如果用来与跨语言沟通研究的《新世纪汉英大辞典》等文献相互参证,还可以看到,“沟通”是与“连接”(link up)、“桥梁”(bridge)、“关联”(connection)、“参与”(join)等语词相互联系的[25]。这些语词同样含有丰富的人类关系的传播、交往和交流等沟通行为的特点。
若以“沟通”为例,我们从日常经验中就可以看到,七八月间,当雨水频繁密集时,就会把各处的沟谷填满,于是需要人工开沟,使之疏通和贯穿。把“沟通”当作这样的动词来讲,那是指开沟播种,是需要费一番力气完成的,比如挖沟,要先拔去垄上杂草,再堆积泥土等。由此来看,“沟通”等词不仅指称自然的存在,而且也有让人不停劳作费力的意思。正是如此,后来的人们借用“沟通”这个语词,泛指人们彼此谈心,疏通和交流意见与情感的工作。就该词的字面含义而言,“沟通”的现代含义更多用在建构关系、发展关系和保持关系方面,如同架桥铺路,主要指发生在人与人之间的“思想交流”、“促进理解”和“谈心”的交流行为,特别是对于出现了敌意关系,遇到障碍的地方,就更需要沟通行为来发挥其作用了。
语言不仅仅是工具,还会对我们认识传播事物产生一定的影响。这些汉字结构及其含义与前边所述的“communication”一词的“共享”相比较,我们不难发现,汉语的“传播”、“沟通”和“交流”等语词除了表达关系、建构关系和传递讯息的行为之外,更突出的还有人的位置,人与周围环境的关系。应该说,汉语里使用的“传播”一词,传播的主体是非常明确的,传播的行为方式也是一目了然的。在中国人看来,“传播”是自然所赋予的人的行为,也是面对困难的斗争,与谋生关联的辛苦劳作等。汉语的“传播”等词,字里行间,都带有一种自然的、经验的、文化的含义与直观的认识,还包括一种感性的表达。比如,从“传播”等词语的结构来看,都是以人为中心的,表现了人与事物、与水、与大地、与辛苦的劳动场面、与科学技术的辅助使用,甚至包括与御敌有方等策略发生密切的关联。可以说,既然这些语词已经比较完整而自然地形成了描述人与传播事物、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人与技术的关系,即出现了一种人、自然、田地、劳作和技术的多位一体的关系结构,那么只有系统地研究中国人传播行为的构成基础,中国人对关系与传播行为的设置和使用,才能有助于对传播概念进行本土的经验性描述,才能看出传播事物在中国社会的功用是什么,在哪里表现和如何表现的基本特征。
无论怎样,我们从这些汉字的结构里,能看到中国人对传播行为的原初经验,也从“传播”或“沟通”等语词里,看到了中国人对关系和现实交往所抱有的丰富的使用观念等。为便于表述,我暂且将汉语对传播行为的理解统称为“沟通说”,而将前述的英语communication的基本含义概括为“共享说”。
四、“沟通说”与“共享说”的联系与碰撞
无论中西方,都把传播的最终结果指向了关系,但却思考了不同的问题。在借助于传播事物建立人类交往关系方面,中西方的“沟通说”和“共享说”其认识几乎是相当一致的。无论是“共享”,还是“传播”或“沟通”、“交流”等,都是离不开关系的。也许,我们经过对人类传播或沟通行为的认识之后,能更容易地理解人的含义,理解中国文化中“仁”的关系。一个人,一个自我什么都不是,什么也做不了。虽然研究人类传播,必须注意到关系的存在,但关系不是一个更关键的问题,倒是那些能建构各种关系的传播行为更为关键。
在通过传播活动,发展与他人的关系或交往,最终实现自我目标的价值取向方面,中西方的传播观念有所不同。从某种程度而言,西方文化中的“共享”是通过建立和发展与他人的关系,实现对自我价值的确证和自我认识为目标的;中国文化中的“沟通”则不以建立这种关系为目标,更多的是使用关系和操作关系,直接以关系交往为手段,使之成为个人价值的体现。
由此,我们联想到,“沟通”一词之所以比“传播”更容易流行,主要因为中国人对这种交流行为带有一种强烈的目的性观念。这种观念既含有中国人对沟通结果的良好期盼,也表明人在使用沟通时,心里盘算着能做什么。这里既包括人运用符号,通过讯息传递,发生与他人打交道的复杂交往过程,形成对意义的接受与理解,也包括通过交往行为,运用关系的丰富的传播经验。因此,在选择何为communication和确定该词的汉译名的问题上,显然,有时“沟通”比“传播”将更容易为中国人的日常交往实践所理解。这种理解也将研究的方向推到了更贴近该事物的本质地带,同时也将遭遇到更大的挑战和困难。
比如,从中国社会文化的角度看,对每个不同的交往个体而言,在不同的场合下,使用怎样的媒介和传播渠道,要对什么样的人说什么话,传递什么样的讯息,交流双方对讯息的含义做出怎样的解释,这些解释又对相互关系产生什么样的影响等问题,都是中国人在日常交往实践中,特别是研究者在认识中国社会传播实践及其概念语词的特质或特性时,可能遇到的一些难题。
从使用原则上看,面对关系交往的实质性存在,除了上述理解和描述外,我们还会从交往实践中进一步发现,中西方构成关系的行动原则是不同的。这主要表述为两种假设,一种是以建立与发展关系为主要目标的交往;另一种是以关系的使用为主要手段而进行的交往。这就需要判断,谁轻谁重,谁远谁近,在不同的社会结构中,在不同的文化观念里,都可能存在着某些差异。比如,communication一词更多描述和解释的是对关系的观念和结果,如布伯提倡的“我与你”的令人渴望的标准关系。而汉语的“传播”或“沟通”更多处理的则是对关系的分类、使用和操作,如杨国枢关于家人、熟人和生人的研究;杨宜音对中国人关系概念主要特点的概括,以及在交往中建立起来的特有关系分类和区分内外的标志——自己人∕外人、自家人∕外人的研究等[26]。
由于人类传播行为并非都那么直截了当地发生,关系的建立及其交往行为也不可能黑是黑,白是白,一沟就通,一传就有效的,即便有,这也不符合中国人的思维方式和行事风格。事实上,西方的研究者已经从该词的基本含义和人类交往经验中,注意到了communication对双方关系的互动与影响等复杂问题。正如美国传播学者罗杰斯指出的:虽然“共同”(common)、“交融”(commune)与“传播”(communication)有着同样的词根,但communication不仅仅是行为与关系反应这么简单的事情,而是两个以上个体之间的相互影响和交换[27]。在汉语的“传播”或“沟通”结构中,这一点似乎体现得更为明显。传播与自然,传播与人和事物之间,存在着更多的相互依赖性。
“共享”中也含有一种依赖性,但这只表明,交往者之间的给予和接受是分不开的,有时还需要是当下而即时的给予。如果有人不给予,不愿意放弃自己的某一部分,关系就无法获得真正意义上的共有。因此,“共享”既是一种观念,也是一种行为意愿。如果一个人不愿意给,或者身不由己地给,那么共享关系的虚假性和复杂性就会立刻暴露出来。就像洛克早期对该语词的洞见一样,现实中的“共享”往往回避不了人不愿意分享与不能分享的单向传播的性质。但是,有意思的是,中国文化却能透过对关系的使用意愿和行为,如利用“拉关系”等交往方式,来改变这种传播的单向性,比如,中国人非常善于使用“求借”这种沟通或交往行为,来改变不平衡、不对等的交往关系。
中国人的“拉关系”经常是通过“挪借”或“求借”的交往行为来完成的。所谓“挪借”或“求借”都是有表情的,总是要看着他人脸色行事的。面对“挪借”与“求借”的交往行为,自己在心理上必是会低着头或背着人的,多少带有忐忑不安、带有想占点便宜、带有妒忌不已和自愧不如等复杂的沟通感觉。对中国人而言,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和沟通更多的像一个矛盾体,既有接受和认可关系等级的需要,又有在必须通过沟通或交流,设法弥合或消除个人之间及其关系差异上的共有倾向。无论是针对以利益关系为主的沟通行为目标,还是通过沟通行为实现的人际关系目标,两种文化对沟通这个概念的理解都是有很大区别的。
从关系的视角看,西方已有的传播理论更注重传播及其讯息的形成与传递对关系本身的建造与影响;中国人虽然制造各种与他人交谈和交往的机会,但中国人的沟通理念则有些醉翁之意不在酒,而在于通过传播或沟通,着眼于关系交往所能获得的个人利益大小之上。中国社会之所以创造了“拉关系”一词,与中国社会文化的结构不无关系,也与人的交往观念与实践经验不无关系。在中国社会文化中,“拉关系”等交往行为并不在乎关系是否成为传播或交往的最终结果,关系本身是什么,会是什么,这些都是可以在交往的权宜和策略中发生改变的。因为关系一旦发动起来,中国人真正在乎的可能是,用来实现关系价值的那种传播的中介性,即能否使用他人,使用恰当的关系交往手段或交往策略,对所期待的关系目标有所作为,或运用特殊的关系交往方式,以达到个人的实际目标、利益预期等,沟通或交往最终被当成使关系产生实际效用的传播工具[28]。
从传播的过程上看,西方的“共享说”是从传播的不确定性走向确定性;而中国人的“沟通说”则善于通过传播、沟通或交往活动,把确定性的关系变成为不确定性的,使关系的存在和发展永远都处在开放、灵活、权宜和变通的一种待变状态。这个人与那个人建立联系,只要存在使用的不确定性,即便是面对一个自己很讨厌的人,都会留一张名片,以便日后哪一天能使用上关系。中国人特别看重关系,但对于“关系”一词,翟学伟认为,不能把汉语的“关系”简单地理解和翻译成“interpersonal relationships”,这样便失去了该词的原义和作用。中国人讲的关系主要是一种权宜性的关系[29]。与西方“共享”的关系传播理念相比较,中国人会把走后门、送礼、搭人情、徇私情、争名声、挣面子、看脸色、为他人做事,当作人际交往关系的表现。这种行为取向的背后总是充满心机的使用,还有自我和人格上的挣扎。
若说“传播”这个概念语词描述的只是“信息的价值”,乃是一个枉言。“传播”和“沟通”等并非一种简单的信号传递或信息传播。我们与他人说话,对他人做事,却不知下一时刻会发生什么。其实,现代communication这个概念语词已历经了不同的价值转换,比如从个人的、单向的、独有的、功能的,向关系的、双向的、共有的、建构的方面发生了转变。如果简约地概括,communication的现代含义更接近于信息传递、意义交流和价值劝说的综合[30]。这些理解应该还能带来“传播”从“个人价值”向“关系价值”认识的转变。
五、结语
学习与研究传播,仅仅从语词上认识,从字面里探讨,是远远不够的。尽管,语言作为表达思想的符号系统,人们对这种理解方式的依赖无法避免,但是,从语词概念上的探讨与人们在本土社会中所感知的传播行为,与在亲身尝试的日常交往中发生的真实传播活动,与我们的研究所要创造和运用的分析概念和命题还有不小距离。如果我们把“传播”作为这一研究领域中的核心概念,那么就必须要回到中国人交往的实际经验中来,必须从观察与研究中国人传播行为的实际结果上,来理解和确立传播研究的意义和价值问题。我们也许会提出这样的研究假设:在中国社会,传播所创造的关系,只是人使用的工具。传播更多地表现为“借势传播”。
在这篇文章中,我想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当我们用汉语的“传播”和“沟通”等语词对译了英语的“communication”,特别是在汉译名的层面上理解和使用该语词时,我们一直以来对“传播”的理解主要指大众媒介、传播技术、信息社会和信息共享等,较少注意到中国人在传播交往活动中,对关系的使用问题。随着传播、交流、沟通、对话等语词在中国社会越来越多地流传,我们也将会发现,这些开始受到关注的传播语词正与“冲突”、“和谐社会”、“文明传播”和“对话”等人类社会的主要事件、问题与发展方向相一致。
【注释】
[1]王怡红、胡翼青主编,张丹、杨瑞明副主编:《中国传播学30年》,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10年版,第34—37页。
[2]同上书,第10页。
[3](公元前55年)古罗马军队多次入侵英国和基督教传入大不列颠后,留下大量的拉丁语对后来的英语词汇产生了重要影响。今天有许多英语词都源自拉丁语。
[4]戴维·伯姆:《论对话》,王松涛译,教育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该书作者认为,communication的意思是“tomake something common”(传递或交流信息使之得到公认)。虽然communication的现代含义是“以尽量准确的方式把信息或知识从一个人传递到另一个人”,按照拉丁文在当时普及的需要,可能与“使之共同或共享”的含义更为接近。
[5]Jorge R.Schement&Brent D.Ruben eds.,Between Communication&Information,New Jersey,1993,p.11.参见凯撒:《高卢战记》,任炳湘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9页。
[6]传播学名著《交流的无奈》(何道宽译)的作者彼得斯曾收集到的一句格言,对认识人类交流理念具有代表性:“交流好,共有好,更多的共享更加好。”交流的“共享”意义在原初使用时主要指有形的物质财产而言,不是对人的精神与内心的交流而言。虽然后来从哲学层面的思考大都是反对或批评共享说的,如海德格尔和哈贝马斯等人,但人们对人类传播、沟通或交流行为的认识,仍然是对共享所做的注脚。杜威在谈到人类交流时,也提出过share with的共享理念,他主要是指沟通双方是在一个语境立场上的共享。比如沟通主要被当作一种参与,在参与一个共同世界的意义上,他使用了“共享”一词。此后还有众多的“共享”之说。围绕“共享”的可能与不可能,围绕“共享”是什么等问题,也产生了许多思想学说。
[7]参见彼得斯:《交流的无奈》,何道宽译,华夏出版社2003年版,第73页。
[8]洛克:《人类理解论》,关文运译,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引论。
[9]洛克:《人类理解论》,关文运译,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第一卷第二章。
[10]同上书,第二卷第三章。对洛克这一沟通思想的批评也请参见彼得斯的《交流的无奈》一书,第76—78页。
[11]同上书,第三卷第一章、第三章。
[12]同上书,引论。
[13]转引自彼得斯:《交流的无奈》,何道宽译,华夏出版社2003年版,第15页。
[14]杜威:《经验与自然》,傅统先译,江苏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第110、113页。
[15]杜威:《经验与自然》,傅统先译,江苏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第108页。在对语言具有沟通作用的认识上,杜威的观点是:“它(语言)就是沟通,它是在一种有许多伙伴参加的活动中所建立起来的协同合作,而在这个活动之中,每一个参加者的活动都由于参与其中而有了改变和受到了调节。互相不了解就是在行动上没有取得一致;彼此误解就是由于不同的目的而有了相左的行动。”参见该书第116页。
[16]彼得斯:《交流的无奈》,何道宽译,华夏出版社2003年版,第6—8页。
[17]陈韵昭指出:“‘传’务求‘通’”,《新闻大学》1982年第3期。陈韵昭在1984年第1期《新闻大学》上发表的传播学研究文章中就采用了“传的受方”的译法。1986年2月19日,苑子熙在首都新闻学会上发言,他认为中国古代就有“传”的说法(《论语》中有“传不习乎?”),“传学”比“传播学”更确切些。
[18]参见余也鲁学术自述文章《传播学及“中国传”在中国的破冰之旅》,该文收录在2010年出版的《中国传播学30年(1978—2008)》一书中。还可参见1994年由余也鲁、郑学檬主编的《从零开始——首届海峡两岸中国传统文化中传的探索座谈会论文集》一书和1997年由孙旭培主编的《华夏传播论》,以及刘海龙的“译者前言”,载理查德·韦斯特、林恩·H·特纳:《传播理论导引:分析与应用》,等等。
[19]刘力群:《论我国传播学研究之得失及新的突破》,载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所编:《新闻学研究十年: 1978—1988》,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46—61页。
[20]从汉语字面含义上看,“沟通”并没有明确的“双向”的含义。相反,倒有一方在用劲或一厢情愿之嫌,尽管沟通可以突出传播行为的结果。从翻译上看,一些无法准确对应互译的语词和事物,也许为本土研究开拓了空间。
[21]参见黄金贵:《古代文化词义集类辨考》,上海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第1208—1209页。孙旭培主编:《华夏传播论》,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21—32页。潘忠党:《传播媒介与文化:社会科学与人文学研究的三个模式》,《现代传播》1996年第4—5期。黄星民:《略论中西传播观念的异同——“Communication”与“传”词义比较》,《厦门大学学报(哲社版)》2000年第3期。黄星民:《从传播哲学角度谈“传播”的定义——传播哲学初探》,《新闻与传播研究》2006年第1期。黄旦:《美国早期传播思想的演变——从芝加哥学派到大众传播研究的确立》,《新闻与传播研究》2005年第1期。翟学伟:《人情、面子与权力的再生产》,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赵心树:《从语源、语义论“宣传”、“传播”和“新闻”的异同》,《新闻与传播研究》1995年第1期。
[22]黄旦:《“传播”的想象与“想象”的传播——兼评中国传播学本土化之路径》,2008年12月的会议论文。他认为,由于中西之间缺少文化意义上的勾连,基本上人们对于“传播”的理解是处于割裂状态。
[23]对“传播”一词的研究与追索,本文参考的主要文章还有秦志希:《中国传统文化中传播的若干特性》。宋昭勋:《传播学理论译介和研究中communication一词的误译、误解与误用》,《国际新闻界》1998年第5期。黄星民:《略论中西传播观念的异同——“Communication”与“传”词义比较》,《厦门大学学报(哲社版)》2000年第3期。黄星民:《从传播哲学角度谈“传播”的定义——传播哲学初探》,《新闻与传播研究》2006年第1期。陈卫星:《传播的观念》,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芮必峰:《传播学的视野》,《新闻记者》2006年第11期。潘忠党:《反思、思维的独立和研究真问题》,《新闻大学》2008年夏季号。黄旦:《“传播”的想象与“想象”的传播——兼评中国传播学本土化之路径》,2008年12月的会议论文。吴飞:《传播学研究的自主性反思》,《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9年第2期等。
[24]黄金贵:《古代文化中的传播概念》,载孙旭培主编:《华夏传播论》,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21—32页;《古代文化词义集类辨考》,上海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从“传”探索古代中国传播的类别与特征》,载余也鲁、郑学檬主编:《从零开始——首届海峡两岸中国传统文化中传的探索座谈会论文集》,厦门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
[25]惠宇主编:《新世纪汉英大辞典》,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3年版。
[26]杨国枢:《中国人的社会取向:社会互动的观点》,载杨国枢、余安邦主编:《中国人的心理与行为:理念及方法篇》,台湾桂冠图书公司1993年版。杨宜音:《“自己人”:一项有关中国人关系分类的个案研究》,《本土心理学研究》2001年总第13期。
[27]马克·汉森:《教育管理与组织行为》,上海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第296页。
[28]王怡红:《借势传播:中国人的关系交往取向》,2008年12月,提交给由香港中文大学主办的“华人传播想象”学术会议论文。
[29]翟学伟:《人情、面子与权力的再生产》,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40—41页。
[30]居延安主著:《公共关系学》(第4版),复旦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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