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众
(一)从众的界定
从众,是指他人从事某一活动自己也去从事这一活动。按群体中多数人的意见行事,自己不另搞一套。
社会心理学指出,个体在群体中常常会不知不觉地受到群体的压力,而在知觉、判断、信仰以及行为上,表现出与群体中多数人一致的行为倾向,这就是从众现象,或称为从众行为。应该明确,从众现象是一种较普遍存在的心理现象。它是一种直觉的心理反应,不能与丧失立场、没有原则这些问题混为一谈。
通常来讲,社会规范代表团体中大家所认可的行为标准;某种行为标准一经众人认可,即成为社会规范。社会规范建立之后,对团体中的成员,在行为上即具有约束作用;个人在团体中的活动,如按照社会规范行事,行为表现符合众人所认可的标准,即称为从众。由此可以看出,规范是代表众人观点的客观行为标准,从众则代表个人的心理倾向。团体成员的从众行为,对团体性活动是有利的;因为多数成员有从众倾向的团体内,因意见不合而产生冲突的发生率,将会降低。而且,有很多传统的习俗和流行的风尚,都是靠社会从众心理维持和推动的。然而,如果社会规范僵化,使团体成员由从众变为盲从,则对团体与个人均有不良影响。
(二)从众的影响因素
有的人容易从众,有的人不容易从众,有的情境中易发生从众现象,有的情境中则不易发生从众现象。那么,从众究竟受哪些因素的影响呢?对此,可从群体、个人、情境三个方面来分析。
1.群体因素
(1)群体意见的一致性
导致从众行为的极其重要的因素是群体意见的一致性。因为从众行为是在群体压力下做出的相符行为,群体意见越是一致,个体感受到的心理压力就越大。如果群体中有人对这种一致性意见提出异议,也就是说存在不同意见,那么他就会受到很大鼓舞,因为别人也有不同观点,哪怕这种观点与他的观点并不一致,被试所感受到的压力也大大减小了。
(2)群体的规模
群体规模大小对于个体是否从众是一个重要的影响因素。一般来说,群体规模越大,持有一致意见或采取一致行为的人数越多,则个体所感到的心理压力就越大,也就越容易从众。一系列实验证明了这一观点,不过规模与从众比率之间的关系是复杂的,有不少实验证明,个体的从众行为并不随群体规模的扩大而加强。
(3)群体凝聚力
凝聚力不同的群体对成员从众行为的影响也是不同的。群体凝聚力越强,群体成员之间的依恋性及对群体规范和标准的从众倾向也越强,个体会为了群体的利益而与群体意见保持一致。研究表明,个体在有共同目标的群体中更容易从众。
2.个人因素
(1)人格特征
个人的智力、自信心、自尊心、社会赞许愿望等个性心理特征与从众行为密切相关。智力高的人,掌握的信息比较多,不太容易从众;社会赞许愿望强的人,特别重视他人的评价,希望得到他人的赞誉,较易从众;性格软弱、易受暗示的人也容易表现出从众的行为。
(2)知识经验
个体对刺激对象越了解、掌握的知识越多,就越不容易从众,反之则越容易从众。如果一名教师和一名医生谈论医学问题,他往往不会反对医生对此问题的意见和看法,因为医生是医学方面的专家,具有丰富的知识和经验。知识经验多的个体拥有更强的自信心,他倾向于把自己看成是群体中的专家而不愿从众。
(3)群体成员的身份
个体在群体中地位越高,越有权威性,就越不容易屈服于群体的压力。一般来说,地位越低的成员为了提高他在这个群体中的地位和增加被他人、青年所喜欢的程度,他就倾向于更多地做出从众行为。而地位较高的成员由于可以偏离群体而不受惩罚,另外他们大多是领导人,经验丰富,资历较深,能力较强,信息较多,所以他们的从众行为较少。
3.刺激因素
(1)刺激物的清晰性
刺激物越是模糊不清,人们越可能表现出从众行为。在谢里夫的游动错觉实验中,由于刺激物是高度模糊的,被试只好以他人的判断作为自己判断的参照系;在阿希实验中,如果a、b、c三条线段相差无几,不容易看出哪两条线段长短与标准线段有明显差异时,被试的从众性增大。
(2)刺激物的内容
如果是无关紧要的,与自身的关联度很小的,不涉及原则问题的,人们较容易从众;而如果是涉及伦理、道德、政治等原则问题的,人们就不太容易丧失立场,从众率比较低。
二、顺从
(一)顺从的界定
顺从也叫依从,是指在他人的直接请求下按照他人要求做的倾向,即接受他人请求,使他人请求得到满足的行为。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向他人提出种种要求,希望他人顺从我们的观点和行为,我们自己也经常顺从他人的意愿。因此,顺从是一种人与人之间发生相互影响的基本方式之一。为什么人们会顺从他人的请求呢?主要原因有:维护群体一致;希望被人喜欢;维护既有关系等。
顺从和从众的区别在于:顺从是在他人的直接请求下作出的,而从众并非有他人的直接要求,从众来自一种无形的群体压力。顺从和服从的区别在于顺从来自他人的请求,是非强制性的,而服从来自他人的命令,带有某种强制性的特征;命令者与服从者之间往往存在规定性的社会角色联系,如老师与学生、上级与下级,而请求者与顺从者之间并没有规定性的社会角色关系的束缚,各种人际交往之中都可以产生顺从行为。因此,顺从是一种比服从更普遍的社会影响方式。
(二)顺从的影响因素
1.回报
影响力的一个基础就是能够为顺从者提供正性的结果。比如帮助他完成一个他所期望的目标,或直接给予奖励。有些回报是高度个人化的,如好友一个赞许的微笑;而有些回报包含有交易性。
2.强迫
从惩罚威胁到表达轻微的不满都属于强迫的涵盖范围。比如管理者针对员工迟到进行的处分。
3.专家意见
专门的知识技术都会影响顺从行为。人们遇到难题时,总是会听从专家的建议,因为我们相信他们的专门技术知识能够给予我们帮助。比如生病时去挂专家门诊,对他们的处方言听计从。
4.合理要求
当请求别人顺从自己要求时,我们总会提出充分的理由来让其相信要求的合理性。比如员工请求晚点出席会议,如果他说要睡懒觉,那么领导断然不会答应;但如果他称要参与某项职称考试,那么领导同意的概率就比较高。
5.参照影响力
当我们崇拜或认同某个个体或群体时,我们就会模仿他们的行为或顺从他们的要求。这个被模仿或顺从的个体或群体的影响力就是所谓的参照影响力。参照影响力也常应用于广告领域,使用某一品牌,即寓示着你属于具有某种生活方式的群体中的一员。
6.合法权威
社会角色所赋予的合法权利和地位可以促使发生顺从行为。工作人员带领游客进入纽约某地的“热带礁湖”时,要求游客不要用手触摸展览台扶手。当工作人员身着制服时,游客大多顺从这一明显不合逻辑的要求(既然不让触摸,这扶手有什么用);当工作人员身着便服时,顺从行为明显下降。显然,制服赋予的合法权利和地位增加了人们的顺从行为。
三、服从
(一)服从的界定
服从是社会生活中普遍的现象,我们在家服从父母,在学校服从老师,在单位服从领导,在公路上要服从交通员的指挥。人的一生处在无数的服从之中,很小的时候,我们就接受了服从的教育,在工作岗位上又不断得到强化,使服从成为我们的一种习惯。
社会心理学研究的服从,是指由于受外界压力的影响,而被迫使个人按照社会要求、群体规范或者别人的愿望而做出的行为。这里的外界压力主要指2种情况:一是他人;二是规范。对老师、军官、领导的服从是对他人的服从,实质上是对权威的服从,如一切行动听指挥、下级服从上级等,群体成员对领导人物的服从是必要的,因为这可以使群体在统一指挥下成为一个有机整体,从而提高群体的活动效率,在紧急情况下,群体成员的服从行为就显得更为重要。另外,在一定的有组织的群体规范影响下的服从,即对规范的服从,如遵纪守法,维护社会秩序等,个人在社会生活中总是隶属于某个群体,任何群体都有一定的规范和纪律,要求成员共同遵守,可见群体的规范对每个人来说都必须服从,否则就不可能有正常的社会生活,虽然服从对群体和社会生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并非在任何场合都要服从。实际上社会心理学的研究和理论反对盲目的服从,毫无原则的服从,只会使人走向愚昧。
(二)服从的影响因素
米尔格莱姆的实验虽然新颖而有创意,但也引起了不少的争议。抛开实验本身是否道德这个问题不谈,单是实验结果就足以使人们陷入深深的思考。人们往往低估了权威者对人的影响作用。那么,人究竟在什么情况下会服从,什么情况下会拒绝服从呢?哪些因素会对服从行为产生影响呢?心理学家们经过进一步的研究,认为下列因素与服从有关:
1.命令者的权威性
命令者的权威性越大。越容易导致服从现象。职位较高、权力较大、知识丰富、年龄较大、能力突出甚至财富较多等,都是构成权威影响的因素。另外,命令者手中如果掌握着奖励或惩罚服从者的权力,也会使服从行为大大增加。在米尔格莱姆的实验中,发出命令的是耶鲁大学一位很有名望的心理学家,并且他宣称该实验研究的是一个重要的科学问题,这种权威地位增加了被试服从的可能性。如果主持实验的不是一位专家,服从率有可能降低。
2.服从者的道德水平
在涉及政治、道德等问题的时候。人们是否服从权威,并不单独取决于服从心理,而与他的世界观、价值观等密切相关。可见,道德判断水平越高,服从权威的可能性越小。作为主体性的人。他的世界观、道德观、政治立场等,无疑对服从具有明显的制约作用。一个道德高尚、立场坚定的人,往往知道什么时候该服从,什么时候不该服从。
3.服从者的人格特征
米尔格莱姆对参加实验的被试进行人格测验,发现服从的被试具有明显的权威主义人格特征。有这种权威人格特征或倾向的人,往往十分重视社会规范和社会价值,主张对于违反社会规范的行为进行严厉惩罚;他们往往追求权力和使用强硬手段,毫不怀疑地接受权威人物的命令,表现出个人迷信和盲目崇拜;同时他们会压抑个人内在的情绪体验,不敢流露出真实的情绪感受。在社会心理学的有关研究中,在专制统治下,容易使人形成这种所谓的权威人格特征。
4.情境的压力
除了有其他因素的影响和作用,情境的压力也是一个重要方面。如果权威很靠近、规则的监管力度很大,则服从率比较高。如果权威离得比较远,监管力度不大,服从者就会弄虚作假,阳奉阴违。权威的压力由于距离的扩大而减小。所以,如果你想拒绝别人而又没有足够勇气,最好不要面对面说,而是以打电话或写信的方式较好。
【注释】
[1]布劳:《社会生活中的交换与权利》,华夏出版社,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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