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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自出版特征

时间:2022-03-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根据《我国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我国从事自出版活动的主体应是经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和电信管理机构批准,从事互联网出版业务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内容审核不是限制出版自由,而是国家承担社会责任的一种体现。内容审核缺失有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对是否具有出版资格的审查,第二个层次是对出版物质量高低的审查。
国内自出版特征_自出版管理问题研究

一、自出版的法律“擦边球”色彩明显

自出版活动出版资质管理的基础是合法性。自出版活动的合法性包含三个方面:出版主体、出版物和流通网络。根据《我国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我国从事自出版活动的主体应是经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和电信管理机构批准,从事互联网出版业务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开展互联网出版活动。从自出版的现实情况看,并非所有出版主体都是经过主管机构批准的,“2014年1月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3年12月,中国网站数量为320万,按出版类网站占5%计算,从事网络出版的网站就达16万个,但这其中仅有600多家出版机构获得网络出版资质。”[5]另外,出版物的合法性在互联网即时传播技术的“掩护”下,逐渐淡化合法识别的“符号”。以书号为例:根据《电子出版物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出版非连续型电子出版物,必须按规定使用中国标准书号;出版连续型电子出版物,必须按规定使用中国标准刊号及国内统一刊号。从现实情况看,我国的自出版作品有大量属于即时创作的网络文学作品,在发布作品的过程中存在大量无书号的电子书,在自出版平台中,付费阅读的便捷,使作者无需考虑书号限制,为了保证自媒体的用户“黏性”,作品的合法“标识”被部分作者和读者有选择地淡化。

书号是对出版物进行管理的有效方法之一。目前,我国是通过书号来强制性区分出版物是否合法的。我国的《出版法》明确规定,从事出版活动的必须是经国家批准的出版单位,不论数字作品还是实体作品,必须获得国家批准的书号和出版号以及进行一系列登记,而出版号是政府每年按实际需求发放给固定出版社的。这无形中使得书号成为一种稀缺资源。而自出版的主体大都不是官方认定的出版机构,我国目前又缺少与自出版相适用的法律法规。

二、部分作品内容缺失审核环节

在传统出版中,“内容审核”是一个重要的核心环节。在自出版中,自出版作品缺乏有效的内容审核机制,“把关人”缺失,出版平台、作者出于经济利益的考虑,或一味追求速度快,或由于作家本身创造水平有限,导致作品质量难以保证,鱼龙混杂。虽然目前很难对自出版物的内容质量进行明确的界定,但保证自出版物内容的健康性、可读性和合法性却是有必要的。内容审核不是限制出版自由,而是国家承担社会责任的一种体现。内容审核缺失有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对是否具有出版资格的审查,第二个层次是对出版物质量高低的审查。第一个审查解决的是“是”与“否”的问题,第二个审查解决的是“好”与“坏”的问题。自出版性质的网站在第一个层次的审查上几乎没有问题,除了关键词审查之外,只要内容形式上没有出现太过出格的问题,都会在很短时间内上线出售或者免费阅读。第二个层次其实是自出版平台中专业编辑的缺失,相对于传统出版社的专业编辑,自出版平台依靠快速更新作品积累人气和读者注意力,不遗余力地“推陈出新”,所谓“萝卜快了不洗泥”,在迎合一般读者需求的层面上,有时候对于作品质量的放松,好像是业内一种心照不宣的做法,因为很多作品如果不能保证更新速度,读者群就会快速流失。

三、平台功能建设尚有提升空间

国内每种类型的自出版平台自身或多或少都可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拥有可提升的空间。对于文学阅读而言,付费行为是正常的市场规则,但是规则的制定缺乏明确标准。出版物的定价规则尚不明确,从定价数额看,有免费、0.99元、2.99元、3.99元、5元等不等。从定价主体看,有作者和平台。从定价标准看,按字数、读者关注、作者名气等不同标准定价。无论从定价主体还是定价标准看,都缺乏一定的依据。如果在传统出版社中发表过一些优秀作品的作者转移到自出版平台中,那么他的“议价权”应该相应增加,但是从现状看,除非是平台的营销需要,否则并没有哪家自出版平台会根据作者的个人情况酌情考虑定价。假设作家莫言想尝试自出版平台创作作品,但是看到页面设置中的固定定价只是从0.99元到5元不等,那么他有犹豫的心理是很正常的,因为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的作品还需要和一般新手作家一样,无论是读者还是作者自己都会感到“不公平”。这种定价权和定价功能的缺失,仅是自出版模式亟待完善功能中的一小部分,专业编辑软件的缺失、专业编辑团队的缺失等,都需要自出版平台做全面的测评和完善。

四、有影响的“自出版”作家和网络编辑队伍尚未形成

回顾网络文学自出版的发展历程,中国第一代网络作家主要是“60后”和“70后”,他们中比较知名的有痞子蔡、李寻欢、安妮宝贝、慕容雪村等。随着“80后”的成长和网络技术的发展,网络写作在十多年的历程中从初期萌芽到逐步走向成熟,但与中国庞大的自出版作家数量相比,能脱颖而出产生较大影响力的作家所占的比例还是很少的,总体来说中国有影响的自出版作家队伍尚未形成。

在2014年10月15日召开的全国文艺工作座谈会上,花千芳、周小平两位年轻的网络作家曾被习总书记“点名”。这两位网络作家拥有“传递正能量、弘扬中国梦为主基调”式的独特写作风格,在网络上吸引了大批粉丝。全国文艺工作座谈会能够邀请两位具有网络影响力的年轻作家参会,也说明了国家需要有能够引领网络正能量、构建网络新格局的网络作家新力量和中坚力量。面对部分文学作品“有高原,缺高峰”的现象,网络技术平台的不断完善和丰富,使作品的传播速度和传播范围得到空前拓展,中央也看到了网络文学的巨大影响力和发展空间。2015年中共中央印发《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强调了要加强网络文学队伍建设,其中就包括对网络文学作者和网络编辑的具体要求。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网络文学队伍一直欠缺传统出版单位式的管理制度、考核标准,存在专业知识欠缺、人员流动性大等问题。仅仅依靠自律的网络创作群体经过漫长的摸索期后在最近几年出现了精品力作“井喷”的现象。在2015年第九届茅盾文学奖中,有三家文学网站推荐了《战长沙》《战起1938》《文化商人》等五部网络文学作品,显示出网络文学也能出伟大作品、伟大作家的趋势。

网络的便利性是需要时间成本的,很多作家既有的创作习惯使他们与网络保持距离。例如很多作家喜欢手写,然后让有多年合作关系的出版社录入。还有很多作家对网络作品的评价不高,认为网络作品的文化含量低,多是年轻人试探性的创作。自出版尽管提供了网络平台的各种操作指南、版税优惠、专属服务等,但很多与传统出版社有长期合作的作家还是更愿意将作品交给出版社出版。导致自出版作家影响力有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缺少传统出版机构编辑的组织协调,不能围绕某个重大项目形成一支高度组织化的作者团队之外,还包括中国的作家缺少多面手等因素。

另外,网络编辑的问题在自出版环节中还未得到重视。任何能够诞生伟大作品的载体或者平台,都离不开伟大的编辑。互联网和大数据时代的网络编辑欲实现从卓越到伟大的蜕变,必然要“欲戴王冠,必承其重”。自出版领域的编辑,看似“位居幕后”,其实“重担加身”。《算法也有不靠谱的时候,人工编辑占领社交媒体》《算法虽好,人工编辑宝刀未老》等文章时现网端,在新的出版环境中,编辑需要具备更强的数据获取能力、数据解构能力与构建能力、跨媒体整合能力,能够在海量的数据中发现丰富的相关性,具备准确的预测性,还要在新的环境中具备生产要素的管理能力。

五、与英美自出版专业化发展路径不同,国内自出版主要依托传统出版社

国内大部分自出版属于传统出版“锦上添花”的项目,并不像CreateSpace、Smashwords、Lulu Enterprises Inc等专业化出版巨头那样,从专业化路径一路走来。国内自出版无论是知识产权出版社的“来出书”,或是时代出版打造的“时光流影Timeface”,都依托于传统出版社的影响力和编辑资源。可以说,无论书号资源的使用限制是否存在,国外的自出版是传统出版社之外的专业力量在传统出版社筑起的堡垒中的一次“突围”,而中国的自出版多是借助传统出版社筑起的平台,完成数字出版背景下的生产力的“升级”。

另外,欧美国家的Facebook和Twitter等社交媒体的迅猛普及,使学术出版和专业出版表现出自出版的“苗头”。周怀北教授在北京香山举办的“第二届国际数字出版大会”上表示:“科学研究的高手在民间,在网络这个观点公开市场上,科研人员可以直接发表意见和研究成果,未来的科研出版过程可以实现标示化。”通过社交网络提供的平台,科学研究的壁垒逐渐消融,社交媒体使用户表现出“小众化、专业化”的长尾存在。而在国内,受发表论文与职称评定挂钩等因素的影响,需要纸质期刊发表文章来验证科研水平和科研成果,国内学术自出版的创新性还没有呈现出“大踏步前进”的明显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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