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社会语境下,倡导性别平等无疑是社会公平理念中的一大基石,也是体现社会文明的重要尺度。男女平等对人类实现社会平等具有广泛而深刻的普遍意义。我们应当倡导在写作、交流时选用无歧视语言,这关系到人类语言文化的整体发展图景,而不只是满足当前社会中某一性别群体的既得利益与权威,甚或是虚荣。毕竟,用语言来掩盖社会陈腐或褒扬社会弊端,并放任这种歧视性语言随处播撒,使之达到普遍的视而不见,甚而达到文化、观念及法令上的无情渗透,造成了这种性别歧视的顽疾与腐臭得以在人类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一以贯之。
与男人竭力固守的两性二元对立世界观不同,女性则唾弃并试图打破这种对立。比如,西苏的女性写作就是想通过包容与接纳差异来解构这种顽固的二元对立,并以此来实现她所描述的双性同体。在西苏的理论中,写作是一种根本性改变主体的颠覆性力量。她认为,社会变革必然是主体的变革,而语言则是控制着文化与主体思维方式的力量,要推翻父权制控制,就要从语言的批判开始:“每一件事都决定于语词:每一件事都是语词,并且只能是语词……我们应该把文化置于它的语词中,正如文化把我们纳入它的语词和语音中一样……任何政治思想都必须用语言来表现,都要凭借语言发挥作用,因为我们自从降生人世便进入语言,语言对我们说话,施展它的规则(law)……甚至说出一句话的瞬间,我们都逃不脱某种男性欲望的控制。”[10]如此,通过写作,就有了用“语词”决定事物的权力,就可以通过语言所施展的规则来改变人们的政治思想,用语言来纠正人们对事物的理解,通过语言使女性进入历史。写作能使妇女“回到与母亲一体的前俄狄浦斯阶段,给妇女以无穷的力量和欢乐,写作还使妇女摆脱了父权制给她规定的受压抑者的地位,打破沉默开口讲话,为自己锻制反理念的武器,不仅浮出历史的地表,而且依照自己的意志开创未来”[11]。
语言反映而且助长了两性社会角色的形成,语言恰好充当了压制女性社会地位、阻滞其天性与天赋发展的媒介和帮凶,但也恰恰是语言才可以成为政治与文化利器,来构筑男女两性平等发展、理性共生的社会身份。语言根本就是文化的显现,而文化作为一个国家意识形态的走卒,“处处同政治、经济交织在一起。如果不把文化过程定位于权力斗争、阶级和性别运动,以及统治者和人民的相互关系中,我根本无法理解它的含义”[12]。
语言中不可避免会体现两性差异,女性自身性别语言特征往往隐匿在男性话语身后,在男性话语系统的阴影下,女性话语权利与自由被阻隔。如果按照传统的叙事话语来叙事,她们就无法通过男性话语系统来实现自身话语权力。比如,在《圣经》中出现的“men are born equal”这句“人生而平等”的表达中,“men”这个阳性语词始终无法与男尊女卑的父权制文化割裂。
语言记录历史,而未来却无法与历史绝断。传统语言叙事中的男尊女卑形态必然以某种方式告知或影响着未来社会的两性关系,甚至是延续奴役女性的佐证。那么,要颠覆传统的男女两性不均衡关系,摧毁人类文明枷锁,首先要突破男性话语系统的枷锁,倡导、创造、使用、推广无性别暗示的话语体系,才能真正摆脱人类关于两性关系的负面遗产。
语言在承担着交际任务的同时,也扮演着操纵话语的角色,这一点学者们已经普遍认同。加拿大女性主义翻译理论家雪莉·西蒙(Sherry Simon)指出:“语言不仅仅是命名与代码系统,还是展示意义与价值的手段,是在反人类的主体性框架内产生主体的情景;是女性主义理论家向父权制意识形态结构发起挑战的工具,是理解与驾驭世界的男性主义模式,是多少世纪以来人类认知世界的男性主义观念的编码,而且是自然的、不可更改的。”[13]
对女性文本的观察与批评的标准往往被建立在它们是否符合男性的观念与审美,而不是差异的认同。尽管一个男性评论者可以宣称他的视角只是一个个体,而非代表男性权威;但实际情况却是,无论他的叙事话语是什么,这些话语都会即刻被赋予一种男性权威,对女性都会发出一种震慑,多数男性安于或欣喜这种性别权威的存在。
无论是英美理论家所采取的实用主义态度(即把女权主义批评同改变妇女观念的社会实践活动相结合),还是法国学者所采取的以语言变革为目标(即通过颠覆父权话语权力结构来完成颠覆男权的使命),都不能彻底改变女性在人类社会及历史中的被动命运;只有当社会整体尤其是男性群体把性别的差异(生物的、社会的、精神的、情感的层面)看成差异,而非优劣,并抵抗给男性自身带来优越与快感的差别意识,人类才能改变、改善、缩小性别鸿沟。若假借任何差异之名,而实施固守性别优越的隐喻性教诲,则性别沟壑永远难填,性别优劣意识将依然是人类无法矫治的怪胎,世界大同、性别平等、差异共生的人类意识形态景观就无法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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