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妇联权益部
2012年6月
近年来,在全国妇联、河北省委、省政府的指导和领导下,河北省妇联围绕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广泛开展妇女信访代理工作,引导妇女群众依法有序表达诉求,推动解决妇女利益问题,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随着妇女维权意识觉醒、民主意识增强和发展诉求增多,妇女诉求呈现多元化、个性化态势。据我省妇女信访统计,妇女咨询政策、倾诉愿望、反映疑虑和基层矛盾纠纷约占68%,需要疏导化解;真正形成有具体利益诉求的信访案件约占32%,其中婚姻家庭问题约占六成,涉及拆迁、土地、财产权益等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约占四成,需要妇联组织主导和协调相关部门解决。部分妇女由于对有关法律政策、政府机关职能不了解,出现了无序访、盲目访、越级访现象,对社会稳定构成一定影响,也给妇女维权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妇女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内容,协助党和政府做好稳定工作,当好妇女群众的代言人,妇联组织责无旁贷。
妇女信访代理是规范妇女群众依法有序表达诉求的重要渠道,是做好基层妇女群众工作的有效载体,是妇联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创新实践。全国人大常委会陈至立副委员长和宋秀岩副主席等全国妇联领导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到河北调研并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省委、省政府要求把河北妇女信访代理工作建成全国的“试验田”。我们深入调研、专题研究,决定举妇联之力强力推进妇女信访代理工作,重心放在基层、重点突出疏导、重彩锻造队伍,着力打造妇女维权工作品牌。
循序渐进,强力推开。一是示范先行。按照项目运作的方式确定了22个试点县,精心培育,组织他们到唐山市参观学习、现场交流,进行经验“嫁接”。分批次培训妇联干部和信访代理员,积累经验、打好基础。二是区片带动。选择4个基础工作比较好的市先行全面推开,辐射带动,为全省各地开展妇女信访代理工作提供经验。三是整体推进。与省信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全省开展妇女信访代理工作的意见》,召开全省妇女信访工作推进会,明确各级妇联“一把手”负总责,下达了“不少一县、不落一乡、不漏一村”的硬任务。省和11个设区市成立了妇女信访代理工作指导中心,各县(市)区全部建立了信访代理工作中心,乡(镇)街道都建立了信访代理工作站,村(社区)依托“妇女之家”建立了信访代理工作室,形成了全覆盖的信访代理服务网络。
完善机制,规范运行。建立统筹机制,妇女信访代理纳入党政信访工作大局、妇女信访重点案件纳入同级信访联席会议、妇女信访代理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或信访工作经费。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拓展妇女信访代理沟通渠道。建立规范办理机制,明确了疏导代理、主导代理、协作代理三种基本方式,规范了妇女信访代理工作流程。建立督导机制,定期向省领导报送信息专报,与信访部门联合对信访代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建立激励机制,把妇女信访代理工作纳入妇联组织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决”,每年对优秀妇女信访代理机构和优秀妇女信访代理员进行表彰奖励。
建好队伍,发挥作用。按照招募—培训—考试—持证上岗的程序,组建了一支以妇女信访代理员为主体、“热心大姐”“帮大嫂”等妇女群众共同参与的9.6万人的妇女维权队伍。她们活跃在基层,发挥了五个方面的作用:当好信息员,深入了解和掌握妇女舆情,及时向党政部门汇报重大信访事件苗头;当好调解员,主动介入、及时化解村里出现的矛盾纠纷;当好辅导员,对一些心里觉得委屈、情绪激动或有不合理诉求的信访妇女进行耐心的说服教育和心理疏导;当好服务员,及时为困难信访妇女提供帮助和协调法律援助;当好代理员,对涉及妇女人身财产和劳动权益的信访案件及时参与代理。“有事就找妇女信访代理员”成为广大妇女的自觉行动。
妇女维权维稳,大量工作在基层,大量问题需要疏导化解。我们坚持重心下移,提出“一切为了基层、一切着眼基层、一切服务基层”,把精力和资源投入到基层工作中去,针对不同问题分门别类做出应对,使妇女信访代理工作活跃在基层、精彩在基层。对村、社区信访苗头隐患加强排查、及早介入,把2700多起隐患消灭在了萌芽状态;对信访妇女的咨询、倾诉,认真倾听、耐心解答,面对面进行疏导,做好安抚慰藉,不使矛盾激化;对于信访妇女的矛盾纠纷力争在村内进行调解并妥善解决,不使其形成信访事件;对无法调解或调解不成功的信访事件,由妇女信访代理员引路、代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规范信访秩序。妇女信访问题有90%在村、乡两级得到解决,真正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县。
为进一步深化妇女信访代理工作,我们实施妇联干部“一联五”贴心扎根工程,开展“大下访”活动,深入基层下访妇女1.4万多人次,办好妇女信访代理、基层组织示范村创建等9件实事,对妇女需求和困难问题逐户排查,向各级党政部门反馈信息4047条,为妇女提供致富信息1.1万条,协调资金2696万元帮助妇女发展,筹集款物420万元对困难妇女慰问帮扶,引导广大妇女把精力投入到致富发展上来,从源头预防和减少信访事件的发生。
2011年以来,全省成功化解矛盾纠纷8129起,代理案件6792件,通过信访联席会议解决重难点案件66件,信访群众中妇女比例明显下降,妇女进京赴省信访人数大幅度减少,4个设区市实现了妇女群众无一例越级访、集体访,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稳定,极大地提升了妇联组织的影响力。全面推行妇女信访代理工作,我们有三点体会:
第一,妇女信访代理把妇联的组织优势、人才优势具体落实到了解决妇女群众问题的实事中。妇女信访代理一手连接信访妇女,一手连接党政部门,真正为信访妇女解难题、办实事,把党委政府和妇联组织的关怀送到了妇女群众心坎上,体现了妇联组织的基本职能,发挥了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第二,妇女信访代理把维权服务送到了妇女群众身边,把“平安网”铺到了最基层,促进了妇女维权与社会维稳的有机结合。妇女信访代理为妇女合理表达诉求大开方便之门,使维权工作在基层看得见、找得到、有人管。信访代理员集维权维稳责任于一身,以女性特有的温婉与真情消除化解不稳定因素,发挥了社会稳定“减压阀”作用。
第三,妇女信访代理是妇女群众在妇联的组织下参与村民事务,实现自我管理和服务的有效载体。妇女信访代理是妇女群众在妇联组织下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把基层的优秀妇女纳入到社会管理体系中来,帮助村“两委”共同治理村民事务,既管得了又管得好,调动了妇女群众的积极性,提升了她们的自我管理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强化责任落实,及时将好的经验做法转化为政策措施,把妇女信访代理做成维权工作的精品,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在全国群众工作会议上的发言稿。作者:郭丽萍 李桂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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