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盟誓礼俗
在周代,遇到诸侯之间或周天子与诸侯之间关系不协调时,就要设盟立誓以维持稳定。到了春秋战国时期,各国相互吞并,争夺霸主地位。大国欲以结盟扩大势力范围,小国也要通过联合保全自己的利益,因而盟誓活动更加盛行。所谓盟誓,就是两国或更多的诸侯聚集在一起,通过一定的仪式,共同宣誓,约定协同办事,相互支援。结盟之后,双方就有了共同承担义务的约束。春秋时期的齐桓公、晋文公、楚庄王、吴王阖闾(lǘ)、越王勾践等称霸时,也都是通过会盟宣誓确定了霸主地位。
结盟时要举行盟礼。盟礼一般要在坛坫(diàn),即用土堆筑的高台上举行。《礼记·曲礼下》说:“莅(lì)牲曰盟。”孔颖达疏云:“盟者,杀牲歃(shà)血誓于神也。”就是说盟礼要杀牲、歃血。会盟时,先要在地上挖一方形土坑备用。接着由戎右帮助掌管盟礼的“司盟”杀掉盟牲(盟牲杂用六牲,天子诸侯通常用牛),割下牲牛的左耳,放在珠盘里,由盟主拿着,这叫“执牛耳”。又取牲牛血盛在玉敦(duì)里,并蘸着牲血书写盟书。会盟正式开始,盟主、司盟及同盟诸侯都肃立于坛上,先由司盟宣读盟书,诏告神明。然后戎右端来盛牲血的玉敦,打开敦盖,盟主先饮血,接着依照尊卑次序一一饮血,以示矢志不渝,这叫做歃血。歃血也有会盟者口含牲畜之血,或用手指蘸牲血涂抹在嘴上的。歃血之后,要取一份盟书放在牲牛上,一起埋到方坑里。同盟者则各取一份事先抄好的盟书,回去后收藏于祖庙或掌管盟约的官府。此后,盟书内容就成为会盟者共同遵守的原则和行动准则。
盟礼中最重要的仪式是歃血。不论何种盟誓的场合,举凡结盟都必须举行歃血的仪式,且一直流传于后世。据南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八十七记载,宋真宗大中祥符九年(1016)九月,曾经反叛的“抚水蛮人”,“悉还所掠汉口、资畜,乃歃猫血立誓,自言奴山摧倒,龙江西流,不敢复叛”。后代的各种帮派集团缔结盟约时,为表明决心,也要用刀斩一只雄鸡,在每碗酒里洒几滴鸡血,对天发誓,然后各饮尽血酒,表示亲如手足,有福同享,有难同当。而清代天地会拜盟时,入会者则是用银针刺破自己的中指,让血滴入酒碗,然后在场的全体会员共饮这碗血酒,同时吟唱“此夕会盟天下合,四海招徕尽姓洪(1),金针取血同立誓,兄弟齐心要和同”等诗句,然后再焚香、宣誓。由于歃血在盟誓活动中的普遍应用,以至于后来“歃血为盟”成了常常连用的专用词组。
在先秦,盟与誓是有区别的。誓只是通过语言相互缔约,所以约束作用比盟要小。誓礼也较为简单,不用杀牲、歃血。由于结盟必要发誓,后来盟誓二字连用,盟誓的礼仪也合二为一了。后代也常有为表明决心,双膝跪地,仰面朝天,赌咒发誓的情况,这大概应属誓礼的遗风。
由于盟誓是在大庭广众之中举行,又要向古人信仰的神明发誓,所以还是有一定约束力的。据《史记·刺客列传》载,鲁庄公十三年(前681),齐国与鲁国在柯地结盟。当齐桓公和鲁庄公在坛上行盟礼时,鲁国勇将曹沫乘机手握匕首劫持了齐桓公,并提出归还齐国侵占的鲁国“遂邑之地”的要求。桓公在胁迫下,不得已当众答应了曹沫提出的条件。当曹沫下坛,立于群臣之位时,桓公后悔了,“欲倍(背)其约”。此时齐国国相管仲说:“不可”,应允后又背信只可痛快一时,而结果是“弃信于诸侯,失天下之援”。于是,齐桓公只好依盟礼之约,把占领的鲁国亡地归还了鲁国。由此例可见,古代的盟礼并不是徒具形式。
【注释】
(1)天地会以“反清复明”为宗旨,因明太祖年号洪武,故对内称“洪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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