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系统具有很强的整体性和关联性,各个系统对新的变化进行不断的调适更新就会带动城市整体的发展。但现实中城市系统极为复杂,对于不断变化的现实背景和外部环境,其内部结构和组织系统总显示出难以改变的惰性和滞后性,造成与新环境的不相协调和不相适应,出现各组成子系统及组成要素之间联系的削弱,整体化程度降低,导致城市原有功能紊乱,结构失调,系统的动态平衡遭到破坏,从而使城市发展呈现出一种扑朔迷离的复杂景象:快速夹杂着缓慢,增长伴随着衰退,连续伴随着间断。若长期持续这种不平衡的状态,不采取积极的城市更新调适方式予以及时防止或改善,很容易破坏整个城市社会、经济与空间结构,城市亦会无法满足人类日益增长的各种需要,将出现重大的城市衰退问题,而此时的城市更新花费会更多,并且困难亦会更大,甚至难以弥补。纵观西欧城市更新,其综合效益在于能适时适地实施,以此挽回城市老化,进而创造城市新的生机,极大地促进了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5.2.1.1 实质性效益
城市更新本身便是为改善市区老化地区诸多不良现象而采取的一连串公私活动。其措施不但包括破旧住宅的改善,而且更有主动改善社区环境,消除单调,美化市容,使之兼具观瞻、实用两重功效。因此,城市更新的结果即供应足够的公共设施并改善市区的环境,运用城市设计美化市容,使其更富吸引力且适于居住、工作或休息。
5.2.1.2 经济性效益
城市老化会产生很多不良经济环境,尤其会导致地方政府税收减少而支出增加,因此,及早实施城市更新,既有助于地方经济复苏,又方便政府财政周转。虽然城市更新实施期间,政府会有更多的投资性支出,但通常在5~10年内不但可抵偿这种投资还常能有更多收入,其中更新地区不动产增值而增加的税收便相当可观,另有就业率提高后所得收入、建筑工程施行结果的收入、吸收高收入家庭迁入后的收入等。
5.2.1.3 社会性效益
城市更新完成后,原有社会结构得以维系,由于家庭生活水平的提高、社区环境的改善,致使就业率增大、各种犯罪大量减少、教育机会较多、发展机会同步增多、城市卫生缺陷也大有缓解,城市因而获得社会安定、健康与持续发展。此外,城市更新强调对城市居民需求的关注,注重生活中人们的社会互动、交往联系与情感归属。随着城市更新、社区发展和邻里保护等多种实践,早期混乱而疏远的负面情绪慢慢消减,居民间的社会交往日益频繁,相互间联系与依赖渐渐增强,社区内居民的满足感、参与感、认同感、归属感日渐加深,促使社区内教育、服务等社会福利事业的积极开展,治安得以改善,犯罪、伤害等社会问题大大减少,社会文明日渐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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