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家庭社会学的研究意义
人离不开家庭,更离不开社会。
任何家庭都处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中,以社会为舞台,以历史变革为背景,被社会经济、政治、法律、习俗、环境等影响和制约,形成与特定社会相对应的特定家庭形式。反之,家庭作为社会的基本组成单位,其职能和作用的发挥、结构和关系的变动,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社会的巩固和发展。根据唯物主义观点,历史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结底是直接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但是,生产本身又有两种。一方面是生活资料即食物、衣服、住房以及为此所必需的工具的生产,另一方面是人类自身的生产,即种的繁衍。一定历史时代和一定地区内的人们生活于其中的社会制度,受着两种生产的制约:一方面受劳动的发展阶段的制约;另一方面受家庭的发展阶段的制约。因此,家庭在社会中居于重要地位,起着不容忽视的作用。它担负着生产、生育、教育、消费等各种重要的社会职能。研究和改造家庭对于研究和改造社会是完全必要的,也是非常有益的。
马克思列宁主义认为,研究家庭十分重要。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毛泽东等都有研究婚姻和家庭的光辉论著。当代社会学也十分注重关于家庭问题的研究。新中国建立以来,党和政府对婚姻家庭、妇女等问题十分关心,带领群众批判了封建的、资本主义的婚姻家庭制度,制定了一系列法律和政策,有力地推动了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的建立,根本改变了我国的婚姻家庭面貌。全国五届人大第三次会议通过的新修订的《婚姻法》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等,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家庭社会学,是当前西方十分重视的一门学科;在中国,家庭社会学也是当前方兴未艾的社会学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
开展家庭社会学的研究,在目前仍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
首先,从家庭与人的关系来看,家庭作为一种社会组织,在人类发展的历史长河中,是人类社会生活的组织形式之一。
人的一生有很大部分是在家庭中度过的。人从出世起,就生活在家庭里,先是依赖父母,依靠父母的抚养和培育,并与家庭中的其他成员同居共处,相互间耳濡目染。在一个较长的生活依赖期中,人一方面接受来自生理上的照顾和关怀,另一方面也在家庭中接受广泛而深入的社会化训练,接受现实社会规定的生活方式、社会规范,学习、掌握生活与生产活动的基本知识和技能。人在家庭中逐渐成长为合格的社会成员以后,正式进入社会,择偶,组织自己的新家庭,生育子女,繁衍后代,承担文化传递的责任。即使到了垂暮之年,或者与配偶相互陪伴,或者依靠子女赡养,一般来说也依然在家庭中度过。在人们从幼到老的过程中,不管家庭周期会经历什么样的变化,人总归离不开家庭。个人要受家庭的影响,同时也会给家庭带来影响,这种相互影响的程度各人不一。我们固然不能认为家庭能决定个人的人生历程,但个人与家庭的关系是无法割断的。
在所有已知的人类社会进程中,家庭相当长时期地伴随着人类生活。虽然家庭的形式经过多次的演变,但家庭自起源以来就一直没有消失,就一直保留在人类生活中,成为与个人关系最为密切的社会组织形式。几乎每个人都不同程度、不同期限地生活在家庭权利和义务的网络之中。
其次,从家庭与社会的关系来看,社会是由家庭组成的,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元,是社会的“细胞”。
人们从家庭步入社会,社会也由许多个家庭组成。家庭总是与社会密切联系在一起,家庭并不能游离于社会而独立存在,它总是要与其他社会群体和社会组织发生联系,家庭制度与其他社会制度一起构成人类社会活动的规范体系。任何家庭都处在一定的社会背景之下,受社会的制度、规范和环境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家庭的职能、性质、形式和结构相应地发生变化。同时,家庭结构和形式的变动,职能和作用的发挥,反过来又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社会的巩固与发展。
再次,现实的家庭状况也迫切期待更多的研究成果。
如今,人类家庭正处于转折时期。在越来越注重个人选择的价值观念影响下,家庭也向着多元化的方向发展。面对与家庭相关的各种社会关系、人伦道德,以及家庭本身结构、功能的变化,人们需要用科学的眼光来分析和阐明,通过理论上的突破来应付现实中家庭所面临的各种局面。
在当代,家庭对现代化的适应能力、家庭对各种社会危机的反应机制、影响家庭建立与瓦解的各种社会因素、出现的新的家庭结构形式、家庭内部固有矛盾的调整等等问题,都亟待理论指导。
【注释】
[1]【加】大卫·切尔著,彭铟旎译,《家庭生活的社会学》,中华书局,2005年版,第2页。
[2]邓伟志、徐榕著,《家庭社会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
[3]“怙”与“恃”互文见义,皆是依赖、依靠的意思。这句话的意思是:没有父母,你(子女们)又去依靠谁(什么)呢?
[4]父母双亲啊!您生养了我,抚慰我、养育我、拉扯我、庇护我,不厌其烦地照顾我,无时无刻不怀抱着我。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80页。
[6]邓伟志、徐榕著,《家庭社会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
[7]【加】大卫·切尔著,彭铟旎译,《家庭生活的社会学》,中华书局,2005年版,第202页。
[8]潘允康,《家庭社会学》,中国审计出版社,2002年版。
[9]潘允康,《家庭社会学》,中国审计出版社,2002年版。
[1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7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77页。
[1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5页。
[12]潘允康,《家庭社会学》,中国审计出版社,2002年版。
[13]张桂英,《家庭社会学及家庭的发展趋势》,载《学术交流》,1987年第3期。
[14]瓦尔纳,孙汇琪译,《家庭社会学》,载《国外社会科学文摘》,1983年第11期。
[15]张桂英,《家庭社会学及家庭的发展趋势》,载《学术交流》,1987年第3期。
[16]潘允康,《家庭社会学》,中国审计出版社,2002年版,第23页。
[17]潘允康,《家庭社会学》,中国审计出版社,2002年版,第38~40页。
[18]张桂英,《家庭社会学及家庭的发展趋势》,载《学术交流》,1987年第3期。
[19]邓伟志、徐榕著,《家庭社会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
[20]邓伟志、徐榕著,《家庭社会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
[21]参见:邓伟志、徐榕著,《家庭社会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潘允康,《家庭社会学》,中国审计出版社,2002年版。
[22]谭深,《家庭社会学研究概述》,载《社会学研究》,1996年第2期。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