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再婚“四忌”
1.一忌“短平快”
一般离婚者大都在办理离婚手续的二三年后才重组家庭,但现实中,有些离婚者在刚刚办理完离婚手续就准备再婚。也有的丧偶者特别是男性丧偶者,在先亡人过世很短时间内就准备重组家庭。这样的匆忙和草率很可能会导致第二次婚姻的不幸。离婚者应认真地总结前次婚姻失败的原因,多花时间冷静地了解一下再婚对象,思考你们是否真的合适。
2.二忌盲闯子女关
再婚的多数情况是一方有子女或双方都有子女。这样的话,应努力过好子女这一关,赢得对方子女的接纳和自己子女的支持很重要。否则,很可能给新组合的家庭带来隔阂,给日后家庭冲突埋下隐患。应耐心地与自己和对方的子女进行沟通交流,用真情实意打动和感染孩子,在情感上获取孩子的支持和理解。耐心和爱心是闯关的法宝。
3.三忌“前瞻心理”
“前瞻心理”,是指再婚者婚后将现配偶与原配偶进行对比。理论上称之为婚姻对照心理。再婚者可能发现,现在的配偶在很多方面不如前配偶。现实生活中,触景生情的事经常发生。旧地重游或者见到年轻情侣相爱的情景都可能引起再婚者类似的回忆。这样的对比,很可能让再婚者再现情感危机,甚至导致第二次婚姻的破裂。再婚切忌“比比看”,过去的事情就让它过去,珍惜眼前、把握现在才是关键。
4.四忌“藕断丝连”
再婚者应避免与前配偶“藕断丝连”,这是因为爱情的专一、排他性容不得情感的海洋里掺“沙子”。再婚者与前配偶之间的“藕断丝连”常常会引发再婚家庭的感情纠纷,导致“战火再起”。再婚者应进行自我控制,努力与前配偶保持适当距离,专心致力于当前的婚姻生活,培养与现在配偶的感情。[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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