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集体行为的条件与过程
集体行为大多发生于公众场合,那些因受到环境压力而内心不安的人容易参与其中。在现代社会中,迅速的变迁会带来较多社会结构上的不整合,许多人处于不安之中,加之社会生活的大众化,容易发生集体行为。
(一)集体行为产生的条件
第一,环境条件:一类是物质条件,如群众聚集的公共场所等;另一类是必要的社会条件。
第二,结构性压力:指经济萧条、自然灾害、失业等社会因素对社会一部分人产生的心理压力,部分社会成员企图摆脱这些压力是产生集合行为的原因。
第三,诱发因素:民众对政府的信任程度越来越低。社会中某个不公平事件可能成为群众事件的“导火索”,人们认为之前对政府的怀疑得到了事实肯定,个人利益的表达得到了大家的支持,助长了普遍的社会情绪。
第四,宣传鼓动者:宣传鼓动者传播信息和传递压力感的工作可以使旁观者经过鼓动而成为实际参加者。
第五,普遍情绪的产生:经过宣传鼓动作用,参加集合行为的人会产生一种普遍情绪如愤怒、悲伤、失望、兴奋、恐慌等。普遍情绪的产生是集合行为准备阶段的结束和行为即将发生的标志。普遍情绪的另一个作用,就是将结构性压力归于什么原因,不同的归因将导致不同的集合行为。
第六,社会控制能力:控制能力包括政府的政治、军事、法律机器,也包括报纸、电台、广播电视等舆论工具。如果社会控制能力较强,可以阻止集合行为发生;如果无能为力,集合行为就会产生。[14]
(二)集体行为发生和发展的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共同关注。在人群聚集的面对面场合,或者是非面对面情况下对同一问题的关注,成为人们相互间的情绪感染的前提条件。
第二阶段:情绪感染。由于共同关注,人们极易接受他人的情绪感染并极快作出相应的反应。这就使人群中的情绪感染出现一个连锁式的循环过程,以致感染整个人群。
第三阶段:群体行动。情绪感染的蔓延达到高潮,使整个人群处于情绪异常激动的非理智状态,这时人群中一些人便会做出种种盲从、模仿、越轨或违法的行为来,而其他处于激动状态的人则是他们的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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