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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干预主义

时间:2023-03-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5]国家干预主义理论流派主要有德国新历史学派、福利经济学、瑞典学派、凯恩斯主义、新剑桥学派等。新历史学派强调国家在经济生活中的主体地位及作用,因此该学派又被称之为国家主义学派。
国家干预主义_社会保障概论

3.2.1 国家干预主义

所谓国家干预主义,是指一种主张削弱私人经济活动的范围,由国家干预并参与社会经济活动,在一定程度上,承担多种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等经济职能的思想和政策。它强调自由市场机制的缺陷必须通过国家干预来弥补,表现在社会政策方面,国家必须负起“文明和福利”的职责,肯定政府在社会财富再分配中占有的重要地位。[5]国家干预主义理论流派主要有德国新历史学派、福利经济学、瑞典学派、凯恩斯主义、新剑桥学派等。

1.德国新历史学派理论

从世界范围内看,现代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最早是受德国新历史学派的影响而在德国建立起来的。19世纪70年代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夕,德国国内盛行一种主张劳资合作和社会改良政策的学派,后人称之为新历史学派,又称为“讲坛社会主义”,并被视为社会保障制度的支柱——社会保险制度产生的直接理论基础。该学派提出,在不改变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前提下,由政府通过立法,实行某些社会政策,提高工人的物质生活待遇,以缓和阶级矛盾,维护资本主义社会秩序。其主要代表人物有德国学者古斯塔夫·施穆斯(Gustav Schmoller)、布伦坦诺(Lujo Brentano)等。

新历史学派强调国家在经济生活中的主体地位及作用,因此该学派又被称之为国家主义学派。[6]该学派的理论有两个支撑点:一是伦理道德论,即从伦理道德出发,认为劳资冲突不是经济利益上的对立,而是感情、教养和思想上存在差距而引起的对立。因此,劳资问题是一个伦理道德问题,不需要通过社会革命来解决,而只要对工人进行教育,改变其心理和伦理道德的观点便可以解决。二是国家观,即主张国家至上,国家应直接干预经济生活,负起“文明和福利”的责任。[7]

新历史学派的政策主张包括:第一,国家的职能不仅在于安定社会秩序和发展军事实力,还在于直接干预和控制经济生活,即经济管理的职能。第二,国家的法令、法规、法律至上,决定经济发展的进程。第三,经济问题与伦理道德密切相关,人类经济生活并不是仅仅局限于满足本身的物质方面的欲望,还应满足崇高的、完善的伦理道德方面的欲望。第四,劳工问题是德意志帝国所面临的最严峻的问题,国家应通过立法,实行包括社会保险、孤寡救济、劳资合作以及工厂监督在内的一系列社会措施,自上而下地实行经济和社会改革。[8]

新历史学派的政策主张被俾斯麦政府所接受,从而成为德国率先实施社会保险制度的理论依据。从1883年开始,德国陆续推出了《疾病保险法》、《工业伤害保险法》、《老年与残疾保障法》等社会保险法典。新历史学派的主张后来经过制度学派而得以在美国发展,并得到欧洲一些国家的认可,成为西方国家早期社会保障政策的思想基础。

2.福利经济学

福利经济学是现代经济学的一个分支,它形成于20世纪初的英国,后来在美国、瑞典、法国等国得到传播。福利经济学可以分为旧福利经济学和新福利经济学。

旧福利经济学的主要代表人物是被誉为“福利经济学之父”的英国著名经济学家阿瑟·塞西尔·庇古(Arthur Ceil Pigou)。庇古在其经典著作——《福利经济学》中,通过对经济福利的衡量标准和增进经济福利的途径研究,奠定了西方福利经济学的理论体系。

庇古将福利分为两类:一类是广义的福利,即“社会福利”,一类是狭义的福利,即“经济福利”。广义的福利是指个人获得的某种效用与满足,它们来自对财物、知识情感、欲望的占有和满足。而所有社会成员的这些满足或效用的总和便构成社会福利。可见,广义福利中的许多内容是无法以货币计量的,而社会福利中能够以货币计量的部分即为狭义福利——经济福利。庇古认为,经济福利虽然只是社会福利的一部分,但它对社会福利有着重要的意义,它决定着社会福利的实现。[9]

庇古把福利经济学的内涵归纳为两个命题:第一,对于个人的实际收入的任何增加,都会使满足(效用)增大;第二,转移富人的(部分)货币收入用于穷人,会使满足(效用)更大。依据边沁所提出的“最大多数人的最大福利”这一功利原则,庇古假定在收入分配中有一个货币收入的边际效用递减规律在起作用。同样一英镑收入对穷人和富人的效用是不相同的,穷人一英镑收入的效用大于富人一英镑收入的效用。因此,他认为把收入从相对富裕的人转移到相对贫穷的人手中,从整体来说,就一定能够得到更大的满足,会增加一国的经济福利。

庇古认为,国民收入总量的增加和国民收入分配的平均程度是检验经济福利的两个标准。任何引起国民收入总量正向变动(即增长)的因素,如果并不同时导致其分配均等化公平化程度的下降,都会增加经济福利,也就必然会增加社会福利,而经济政策的目标就在于使社会福利的总和极大化。因此,国家必须在两个方面做出努力:一是必须要增加国民收入总量。要增加国民收入总量,就必须使生产资源在国民经济各部门中的配置能够实现最优化,或者接近最优化。二是通过实行累进税,实现国民收入再分配。把富人缴纳的一部分税款转让给包括老年人在内的低收入者,实行收入相对均等化。这样不仅可以调节分配关系,还可以调节生产关系,从而使资源得到更加合理的配置和使用,使经济获得最大的增长,从而增加社会福利。

在社会政策方面,庇古的主要观点在于:一是增加必要的货币补贴,改善劳动者的劳动条件,使劳动者的患病、残疾、失业和养老能得到适当的物质帮助和社会服务。二是向收入高的富人征收累进所得税,向低收入劳动者增加失业补助和社会救济,以实现收入的均等化,从而增加普遍的福利效果。三是普遍养老金制度,或按最低收入,进行普遍补贴的制度,通过有效的收入转移支付实现社会公平。[10]

在庇古之后,英美一些著名的经济学家对旧福利经济学作了重要补充与修改,在20世纪50年代形成了新福利经济学,即现代西方福利经济学。该学派主要代表人物有保罗·A.萨缪尔森、J.R.希克斯、A.伯格森、A.P.勒纳等人。新福利经济学认为,最大福利的内容是经济效率,而不是收入的均等分配。所谓经济效率,是指生产资源的使用达到最适度状态,即实现“帕累托最优”。当资源得到最适度配置时,经济就是有效率的,因而才能达到最大社会福利。

新福利经济学派认为,如果任何改变使一些人的福利增加而却使另一些人的福利减少,那么只要增加的福利超过减少的福利,这种改变就会增加社会福利。新福利经济学派还主张相对福利论,认为福利是在自由选择下个人偏好的满足。这种相对的福利不是指达到最大的满足总量,而是指达到最高的满足水平。每个人是他本人福利的最好评判者,社会福利的高低取决于组成社会的所有个人的福利水平。

福利经济学自产生以来,其理论虽然经过了一些变化,但新旧福利经济学之间并没有本质的区别,都包含两个方面的基本内容:一是论证竞争市场的有效性,得出了福利经济学的第一个基本原理:竞争的市场注定是帕累托有效的。二是认为政府通过采取适合的收入分配政策能够有效地矫正“市场失灵”,实现社会福利的最大化。福利经济学的这些理论为福利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11]

3.瑞典学派

瑞典学派又称北欧学派或斯德哥尔摩学派,是当代西方经济学的重要流派之一。它产生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斯德哥尔摩大学,其代表人物有大卫·达维逊(David Davidson)、古斯塔夫·卡塞尔(Gustav Cassel)、克努特·维克塞尔(KnutWicksell)、隆德伯格(Erik Lungberg)等瑞典经济学家。瑞典学派开创了以国家干预实现“充分就业”和“收入均等化”的瑞典社会福利模式,成为“福利国家”建立和发展的理论基础。

瑞典学派提出的“自由社会民主主义”经济制度理论是瑞典福利制度的理论基础。隆德伯格认为,瑞典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经济制度,既不属于传统的资本主义制度,也不属于社会主义制度,而是一种特殊的经济制度,即自由社会民主主义经济制度。这一制度的主要内容是:在政治上保留西方的民主制度,在经济上实行国有化、福利国家和市场经济三者结合的制度。[12]

瑞典学派认为实行“混合经济”具有优越性。因为私营经济追求的是利润最大化,公营经济注重的是社会公平,通过两者互补,既可以实现经济发展,又可以保持社会安定。瑞典学派强调收入和财富分配均等化,主张用累进税率来解决分配问题。他们认为,一个理想的社会应当把福利普遍给予社会的成员,使人人得到幸福。为此,国家应当担负起环境保护、公共产品和劳务的供应、经济稳定、收入和财富的分配等方面的责任。瑞典学派在政策方面有两个基本点:一是依靠政府的干预,通过宏观经济调节的方式来平抑经济的周期波动,以实现充分就业。二是用收入再分配的方法实现收入均等化。利用累进所得税以及转移性支付,举办社会福利设施,使社会各阶级、集团之间的收入和消费水平通过再分配趋于均等化,保障国民的最低生活标准,并进一步提高国民的生活质量,从而实现收入的平等。

瑞典学派不仅在理论上为福利制度奠定了基础,而且其政策主张在实践上也得到了应用。瑞典凭借自身良好的经济和社会环境,在瑞典学派和贝弗里奇报告的影响下,建立了一个包含社会救助、国民基本年金、国民附加年金、国民健康年金、失业保险、工伤事故保险、儿童补助、培训补助、子女抚养贷款、老年福利、房租补贴、带薪假期和免费教育等十三项内容的社会福利制度,成为北欧的“福利国家橱窗”。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瑞典学派的理论和政策主张受到了许多国家的政府部门和学术界的重视。

4.凯恩斯主义

约翰·梅纳德·凯恩斯(John Maynard Keynes)是世界上最伟大的经济学家之一。面对资本主义世界经济大危机给自由主义经济下的传统福利理论所带来的巨大冲击,凯恩斯于1936年发表了《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一书,提出了有效需求不足理论以及相应的国家干预思想,从而开创了现代宏观经济学的新时代。在凯恩斯的国家干预主义理论中,社会保障思想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

凯恩斯的理论创新从关注充分就业开始。他认为社会上一般不存在充分就业的均衡状况,非自愿失业大量存在。由就业市场的一般非均衡常态,即可证明市场的一般均衡是不成立、不存在的。这就完全推翻了自由主义传统所恪守的信念:市场是能够自动实现一般均衡的。凯恩斯认为市场于经济运行中自身就存在不可避免的缺陷,市场非一般均衡才是常态,因为有效需求总是不足的。

在凯恩斯看来,“有效需求”是指商品的总需求价格与总供给价格相等,即达到均衡状态时的总需求,是一个国家的总需求或总购买力。总供给价格与总需求价格之间关系的变化,决定社会的总就业量。当总需求的价格大于总供给价格时,企业就要扩大生产,增加雇佣工人,社会总就业量就会增加;反之,当总需求价格小于总供给价格时,企业就要压缩生产,裁减在岗工人。这种总的、合理的供求关系就是有效需求。有效需求原理可用公式表示为:Y=C+I(其中Y是指社会有效需求,C是指居民有效需求即消费需求,I是指资本有效需求即投资需求)。

凯恩斯认为,社会有效需求不足是由消费需求不足和投资需求不足造成的,而两者的不足又是由三个经济心理规律所决定的。一是边际消费倾向递减规律,即人们的消费随着收入的增加而增加,但消费的增加量恒小于收入的增加量。二是资本边际效率递减规律,即资本的预期利润率取决于资本的供给价格和资本的预期收益,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投资者对利润率的预期将随投资量即资本量的增加而降低,因为投资量的增加直接增加了资本的供给价格总量,即成本量,从而导致资本边际效率(预期)递减,导致投资减少,就业减少,有效需求不足。三是流动偏好规律,即人们为了应付日常开支、意外开支和在适当时机投资的需要,总是倾向于以货币形式保持其一部分资产,这直接导致有效需求不足。

由于三个经济心理规律的作用,引起消费和投资需求的不足,从而使社会有效需求不足。有效需求不足首先通过非充分就业得以证明。“一个社会之所以比较贫穷,是因为就业不足”,它导致了收入、消费、投资等一系列的不足,最后则导致危机即萧条的产生。为解决有效需求不足的问题,凯恩斯主张确定经济政策的目标时要刺激需求,实现充分就业。他提出,政府的财政政策应从传统的预算平衡思路中解放出来,推行扩张性的财政政策。积极干预经济,扩大政府支出,实行赤字财政,以刺激社会经济活动,增加国民收入。还可以实行适当的通货膨胀政策,即国家通过自己控制的中央银行系统增发纸币,扩大信贷,压低利率。除了通过税收政策鼓励资本家投资外,政府要直接兴办公共工程,扩大社会福利设施,增加消费倾向,达到足够的总需求和充分就业,消除和缓解经济危机。社会保障在国家干预思想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凯恩斯主张通过累进税和社会福利等办法重新调节国民收入分配,还提出消除贫民窟,实行最低工资法,限制工时立法等主张。他倡导积极国家,反对自由主义的消极国家,强调维护资产阶级民主制度。[13]

凯恩斯主义是20世纪西方经济思潮中影响最大的一个流派,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政府干预和调节经济理论的先驱和指导者。凯恩斯主义,特别是其提高有效需求的宏观经济管理理论,成为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理论基础之一。凯恩斯从实现宏观经济一般均衡的角度,导出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的必然性,将其从伦理的必要性导向效率(经济)的必要性,实现了社会保障理论的一次革命性转换。因此,我们认为凯恩斯主义是一个新的里程碑,它直接推动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社会保障制度在全世界范围内的建立。

在凯恩斯之后,以凯恩斯的弟子琼·罗宾逊(Joan Robinson)夫人为领军的新剑桥学派以维护“凯恩斯革命”的理论正统为己任,在凯恩斯理论的基础上建立并发展了新的收入分配理论。该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除了琼·罗宾逊夫人外,还有皮罗·斯拉法(Piero Sraffa)、尼·卡尔多(Nicholas Kaldor),卢杰·帕西内蒂(Luigi Pasinetti)等著名学者。由于这些主要代表人物都在剑桥大学任教,人们称之为新剑桥学派。

新剑桥学派首先认为,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不合理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顽疾。由于国民收入是由劳资双方的收入所构成的,并且工资和利润是对立的,从而导致了国民收入在工资和利润之间的分配具有不公平性和不合理性。其次,他们否定新古典自由主义学派的边际生产力分配理论,把改善资本主义社会收入分配结构、实行收入均等化作为经济政策的首要目标,其他目标均处于从属地位。最后,他们认为,国民收入在工资与利润之间分配的不公平和不合理,只有通过国家干预才能解决。

新剑桥学派主张积极的财政政策,但不主张过多的赤字;主张积极的货币政策,但不主张常态性的膨胀(实际上凯恩斯也不主张);主张一定程度的国有化,国家以财政资金收购私人公司;主张基于比较成本、比较优势理论发展对外贸易,扩张就业岗位;主张对失业者进行政府培训,以促进其再就业;主张实行高额累进税收制、遗产税制、赠与税制来调节国民收入的再分配,以增加全社会的福利,由此可见其国家干预主义的立场,干预方向则指向分配领域。[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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