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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处理的重大案件

时间:2023-03-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警方对廉署发布该案案情的手法公开表示不满,结果惊动特首董建华介入调停,立法会更传召两部门首长出席会议解释。
廉政公署处理的重大案件_现代公共关系案例教程

五、廉政公署处理的重大案件

香港廉署成立以来,调查案件超过7万件,其中大量经典案例不仅走上荧屏,成为廉署进行公众反腐倡廉教育的组成部分;更重要的是,这些案件多是廉署针对香港不同发展阶段社会突出问题的经典之作。

1.总警司葛柏贪污案

葛柏案为廉政公署成立的导火线。1973年,总警司葛柏被发现拥有的财富多达430多万港元,怀疑是从贪污得来。律政司要求葛柏在一星期内解释其财富来源,否则就会拘捕他。然而在这段期间,葛柏竟轻易逃离香港到英国,使积聚已久的民怨爆发,连大学生也参与、发起“反贪污、捉葛柏”的大游行,要求政府缉捕葛柏归案。

2.冼锦华高级警司案

2002年,一名前毒品调查科高级警司冼锦华接受妓女提供免费性服务,涉及贪污成分,遭廉署高调拘控,引发警廉冲突,前警务处处长曾荫培公开指责廉署做法不当。警方对廉署发布该案案情的手法公开表示不满,结果惊动特首董建华介入调停,立法会更传召两部门首长出席会议解释。最后冼被裁定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成立,判监两年,锒铛入狱。

3.著名商人谢瑞麟案

谢瑞麟是中国内地比较熟悉的商人,其在内地开设的百余家珠宝店都以“谢瑞麟”三个大字命名。2005年,廉署以涉嫌向旅行社及其职员提供非法回扣,将在内地开店超过百家的香港珠宝大王谢瑞麟及其任公司重要职务的儿子谢达峰等11人拘捕,通过打击曾被认为是“灰色地带”和“润滑剂”的商业潜规则,廉署使香港商界认识到,没有“回扣”的商业环境一样可以赚到大钱,而且全社会都可因之节省成本。一些有损消费者利益的商业“潜规则”,比如“回扣”等,曾被认为是经商必不可少的“润滑剂”,但在香港是行不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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