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六、股东关系股东关系就是组织与投资者的关系,多存在于营利性组织,但事业团体组织与赞助者、基金会的关系也可归入这一类。股东关系在西方国家公共关系中是一热门课题,因为它们的股份公司或股份企业普遍存在。我国在解放前也有不少股东关系,解放后特别是社会主义改造后基本消失。股东关系的基本目的就是稳定已有的股东队伍,吸引潜在的投资者。如果能切实做好以上三个方面的工作,那么组织就能较好地搞好股东关系。
股东关系_公共关系学
六、股东关系
股东关系就是组织与投资者的关系,多存在于营利性组织(如股份公司、合资企业等),但事业团体组织(如博物馆、科技工作者协会等)与赞助者、基金会的关系也可归入这一类。股东关系在西方国家公共关系中是一热门课题,因为它们的股份公司或股份企业普遍存在。我国在解放前也有不少股东关系,解放后特别是社会主义改造后基本消失。但随着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国内改革的深入,特别是1992年春天邓小平南巡讲话之后,成百家股份公司的股票在上海、深圳两地的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东关系已日益受到有关方面的重视。
股东是股份公司的财政支持者,它为组织的发展提供重要的经济基础。股东关系的基本目的就是稳定已有的股东队伍,吸引潜在的投资者。根据这一要求,在股东关系上有如下处理要点。
1.尊重股东的主人翁意识。股东一旦投资,就意味着其利益与组织休戚相关,便很自然地萌发出主人翁意识。在涉及股金运用和组织发展的问题上,应让股东享有决策层享有的知晓权利。平时也应建立经常的信息通报关系,让股东充分了解、关心组织运营及业绩情况。
2.吸收和激励股东参与组织经营活动。组织应积极鼓励股东献计献策,并激发股东身体力行,既做公司产品或服务的消费者,又做它的宣传者和推销者。
3.保证股东应有的经济权益。这里含有两点意思,一是及时地发放真实的股金红利或增配股,二是切实保障股东享有退还或转让股金的权利。
如果能切实做好以上三个方面的工作,那么组织就能较好地搞好股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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