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口城镇化发展战略研究
成德宁
一、城镇化的人口发展效应
城镇化是一个经济、社会、生态、文化诸方面全面转变的动态过程,它不仅是人口、产业和经济活动的空间聚集过程,也是人类生活方式、生产方式和居住方式全面转变的过程。一般而言,城镇化过程至少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城镇化是人口和劳动力由农村向城镇转移的过程,城镇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例(即城镇化率)是度量城镇化水平的一个重要指标;第二,城镇化是第二、三产业在城镇集聚发展的过程,非农产业在一定的区域不断集聚,这是城镇化的本质和根本动力;第三,城镇化是地域性质和景观转化的过程,这些地域景观的变化主要包括原有城镇建成区的扩大,新的城镇地域、城镇景观的涌现和城镇基础设施的改善等;第四,城镇化是包括城镇文明、城镇意识在内的城镇生活方式的形成、扩散和传播过程。一些学者将以上城镇化四个方面的内容归纳为“直接的城镇化”和“间接的城镇化”两个方面。所谓“直接的城镇化”主要是人口和非农业活动向城镇的转型、集中、强化和分异,以及城镇景观的地域推进等人们看得见的实体的变化过程;而“间接的城镇化”则包括城镇的经济、社会、技术变革在城镇等级体系中的扩散并进入乡村地区,甚至包含城镇文化、生活方式、价值观念向乡村地域扩散等的精神上的变化过程。本文的城镇化,主要是指人口城镇化过程,即农村人口不断向城镇地区迁移和聚集,导致城镇比重不断上升的过程。
城镇化是现代化不可或缺的内容,也是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由之路。城镇化通过把资本、人员、信息等各种生产要素以及经济活动在空间上聚集起来,扩大了人们之间相互交流和接触的机会,扩展了市场的规模,促进了技术创新和劳动分工的演进,成为实现收益递增和长期经济增长的重要方式[1]。同样,在人口发展方面,城镇化也具有十分显著的效应。
(一)城镇化抑制人口增长
城镇地区由于职业的多样化和专业化,要求人们不断提高自己的技能,并掌握更多的科学知识,以适应社会经济飞速发展的需要。加上城镇与农村相比,家庭生育子女的净成本大得多,这就迫使城镇家庭从以往对子女数量的追求转向对子女质量的追求。伴随着人们生育观和生育方式的这种根本变化,农村传统社会“多子多福”的旧观念开始被“少生优育”的新思想所取代。实际上,在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之前和初期,农村生育水平就一直高于城镇(见表1)。例如,从1964~1975年农村总和生育率的年平均下降速度为4.5%,同期城镇的下降速度为7.9%。从1975~1981年,城乡生育率下降速度的差距继续扩大,农村总和生育率下降速度年平均4.96%,而城镇高达9.2%。特别是后来我国政府在城镇与农村之间实施的计划生育政策也不一样,从而导致我国城乡之间生育水平差距悬殊,无论是从全国还是从湖北省情况看,农村妇女生育率远远高于城市和镇的妇女生育率,农村妇女不仅比城镇妇女生得多,而且生得早(见图1和图2)。
表1 我国20世纪80年代前及初期农村与城镇总和生育率的对比
资料来源:林富德:《我国生育率转变的因素分析》,《人口研究》1987年第1期。
图1 全国2002年城市、镇、乡村的生育率(‰)资料来源:2002年全国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数据,见《中国人口统计年鉴》(2003),中国统计出版社2003年版,第53~55页。
而且,无论是中国还是其他一些发展中国家的调查研究都显示,从农村迁移到城镇的妇女平均终生生育子女数不仅远远低于同年龄组的农村妇女,而且还低于同年龄组的城镇“老住户”。这样看来,人口城镇化是抑制人口增长的一种有效的社会控制机制和途径,随着城镇化水平提高,生育率有降低的趋势。根据国内学者对未来我国有无城镇化背景下人口数量增长所做的估算,假定没有人口城镇化,即假定我国农村、城镇分别为两个封闭的互不交流的系统,全国总和生育率在2020年和2050年时将分别为2.04和1.99,而如果假定我国城镇人口比重2020年达到60%,2050年达到80%,那么,全国总和生育率在2020年和2050年时将分别为1.90和1.78。这样,人口城镇化将使我国总人口数量比没有人口城镇化的方案在2020年和2050年时分别减少0.38亿和1.33亿[2]。
图2 湖北省2000年城市、镇、乡村的生育率(‰)资料来源:《湖北省第五次人口普查机器汇总资料》,中国统计出版社2002年版。
(二)城镇化提高人口素质
人口素质即人力资本的质量成为决定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提高人口素质也是各国人口发展战略的核心目标之一。提高人口素质主要有以下几种途径:一是改善人民的医疗保健和营养,增强人口的身体素质;二是通过教育或培训,提高人口的文化素质和生产技能;三是更新人们的观念,培养一种勇于创新、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新观念,提高人民的思想素质。而对于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而言,人口城镇化也是提高人口素质的一条重要途径。
一般而言,动态、多样化的城镇环境比孤立、分散的农村更有利于人的发展和技能的提高,更有利于促进人力资本的形成和积累。这首先是因为城镇作为经济活动的高密度地区,是各种信息的集散地,地理上相邻的厂商和个人也有更多的面对面交流的机会,从而加快知识的流动和技术创新的扩散[3]。其次,城镇由于众多厂商的存在,可以使各种专业化的技能和特殊的天赋也拥有十分广阔的市场,使人们的技能更好地与雇主的要求匹配,更容易找到合适的职业和工作机会,从而获得更高的工资,进而激励人们进行人力资本的投资。人们生活在城镇,比生活在农村,人力资本积累的速度要快得多[4]。再次,目前中国农村地区由于医疗保健设施、学校、大众媒体、图书馆、博物馆等社会文化设施缺乏,居民的身体素质、知识和技能往往不如城镇居民。从2002年全国和湖北省6岁以上人口受教育程度的情况来看,城市人口受教育程度普遍比镇要高,镇比农村地区又要高得多(见图3和图4)。而且,孤立与分散的乡村社会容易使人墨守成规、固步自封、安土重迁、小富即安。人们的思想观念往往落后于时代的发展。相反,城镇里由于有许多现代化的组织如学校、工厂、大众媒体等,城镇的生活方式也有助于形成现代观念。可以说城镇不仅是现代文明的载体,更是新观念的辐射源。推进人口城镇化进程,让农民合理流动起来,这尤其是提高农民素质、开阔农民视野、转变农民观念的一条捷径。人口城镇化实际上是促进人力资本的形成,化人口为人力,变人口包袱为发展动力的必由之路。
图3 全国城市、镇、乡村地区6岁以上人口受教育程度的比例(%)资料来源:2002年全国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数据,见《中国人口统计年鉴》(2003),中国统计出版社,2003年,第30~35页。
图4 湖北省城市、镇、乡村地区6岁以上人口受教育程度的比例(%)资料来源:2002年全国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数据,见《中国人口统计年鉴》(2003),中国统计出版社,2003年,第30~35页。
(三)城镇化改善人口结构
我国从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开始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经过20多年的时间,已有效地控制了人口数量,使人口少出生了3亿,并迅速进入了低生育水平状态。但在21世纪,中国人口结构方面的问题也随之而来。人口结构问题突出表现在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和人口老龄化两个方面,这也是我国未来人口发展面临的新挑战。改善人口结构无疑将是我国人口发展战略需要关注的重点之一。
根据湖北省第五次人口普查分城乡、分孩次的出生人口性别比机器汇总资料,湖北省第一孩次的性别比失衡并不特别严重,为110.46,其中市为112.35,镇为101.92,乡村为108.19。市一孩性别比偏离程度还超过了乡村和镇,它们之间的差异也不十分显著。但是,从第二孩次开始,出生人口的性别比严重偏离正常范围,出现性别比严重失衡的局面(见表2)。由于城镇地区“一个家庭,一个孩子”的计划生育政策贯彻较好,湖北省城市和镇的一孩率分别达到87.31%和84.42%,而乡村地区一孩率只有67.19%(见图5)。加上出生人口性别比严重失衡主要从二孩开始出现,因此,湖北省出生人口性别比在城乡之间出现较大差异。从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来看,湖北省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28.02,其中市为122.25,镇为124.49,乡村为131.77,城镇与乡村之间差异明显(见表2)。在现行的制度和政策框架下,推进人口城镇化进程,是有利于解决湖北省出生人口性别比严重失衡问题的。
表2 湖北省第五次人口普查分城乡、分孩次的出生人口性别比
资料来源:《湖北省第五次人口普查机器汇总资料》,中国统计出版社,2002年。
目前,湖北省人口结构方面面临的另一个挑战是人口老龄化的挑战。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20世纪70年代,湖北省人口年龄结构呈年轻化的趋势,而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湖北省人口趋向老龄化。2000年湖北省0~14岁年龄组人口比重为26.25%,与1981年相比,下降了9.84个百分点,而65岁以上的人口比重为6.31,比1981年上升了1.31个百分点。按照联合国人口类型的划分标准,湖北省已经接近老龄化社会(见表3)。
图5 湖北省第五次人口普查城市、镇、乡村的孩次率(%)资料来源:《湖北省第五次人口普查机器汇总资料》,中国统计出版社,2002年。
表3 历次人口普查资料中国和湖北省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动(%)
资料来源:历年人口普查资料。
生育率的迅速下降必然会导致人口年龄结构的老化,有无人口城镇化,我国老龄人口在21世纪都将有大幅度的增长。不过,无人口城镇化将使老龄人口主要集中在城镇,且总人口数较大,有人口城镇化则使老龄人口主要集中在农村,总人口数要少得多。相比较而言,有人口城镇化的方案比无城镇化的方案要好[5]。
二、湖北省人口城镇化的现状与发展趋势
湖北省城镇发展的历史悠久,3500年前长江流域最早的古城盘龙城就已出现。到明清之际,地处长江、汉水交汇之处的汉口,即已跻身于“天下四大名镇”之列,成为仅次于北京、南京的经济中心城市。鸦片战争之前,汉口已是一个拥有20万人口的商业城市。1861年汉口正式开埠,随着长江航运业的兴起和京汉铁路的通车,汉口成为中国中部地区的商货总汇。1911年汉口有盐行、茶行、药材行、粮食行、棉花行、油行、杂货行、纸行等著名的8大商业行帮,下分130多个行业,总计商家7000户[6]。至1926年,湖北省第一个建制市——汉口市诞生,湖北也成为我国实行市制的省份之一,到1937年,汉口已发展成为百万人口的大都市。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经过战后经济恢复,在20世纪50年代,中国政府开始明确提出要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变农业国为工业国。为了在近可能短的时间内实现农业国的工业化,我国在工业化的顺序上作了重大调整,并没有按照工业化的西方模式来进行,而是选择了一条优先发展重工业的经济发展战略。而重工业作为资本密集型产业,具有建设周期长、初始投资规模巨大等特点,在经济发展的早期,资本密集型的重工业不符合我国的比较优势。在这种情况下,国家实行了计划经济体制,通过利用计划经济体制在动员资源上的优势,来积累分散的资本,强制推行重工业化战略,使不具有比较优势的重工业在这种扭曲的宏观政策中也能生存和发展[7]。
中国这种超前重工业化的模式不得不以抑制农业的发展和城市化的正常发展为代价。首先,传统计划经济体制通过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在为工业化积累大量资金的同时,压制了农业的发展,农业的落后,迫使大量农民滞留在土地上搞饭吃。而且农村通过集体化运动,将乡村组织起来,从制度上保证能够把农民留在土地上,防止他们进入城镇;其次,在投资体制上,大量资金向工业投资倾斜,以迅速形成工业生产能力,与此同时,却挤占了城镇基础设施及城镇管理方面的投资,甚至侵蚀城镇基础设施的折旧基金;第三,这种超前发展的工业化是在严重缺乏消费需求拉动力的基础上进行的,重工业的畸形发展主要是由对其自身投资引起的投入品需求拉动的,从而造成重工业内部的自我循环、自我服务。由于资金大量投入资本密集型的重工业部门,大大削弱了工业化对劳动力的吸纳能力,大量的劳动力被排斥在工业部门之外,强制性地滞留在农业部门。很显然,这种工业化模式并不能有效地带动城镇化发展,反而要以限制城镇规模扩大和限制农村人口向城镇流动为前提。政府为了保证高速重工业化的顺利推进,不得不在城乡之间构筑了一道道“无形的城墙”,来严格控制人口的流动。正是在这种制度安排下,湖北省的城镇化与中国其他地区一样,经历了一个曲折发展的历程。
(一)湖北省50多年来城镇化发展的阶段与现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0多年来,湖北省城镇化进程与中国城镇化进程一样,经历了一段曲折发展的历程,大体上可以分为四个历史发展阶段(见图6):
图6 中国与湖北省城镇化发展历程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综合司:《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历史统计资料汇编》(1948~1989),中国统计出版社,1990年;《中国统计年鉴》(2003),《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1990~2000)。由于湖北省1990~2000年间的城镇人口统计数据缺乏,1995年的数据为作者推算的数据。
1.第一阶段:起步发展阶段(1949~1957年)。这一时期是湖北省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的起步阶段。湖北省作为全国“一五”时期重点建设的重工业基地之一,城镇人口迅速增长。8年间城镇人口增加184.72万,平均每年增加23.09万,年均递增7.73%,为总人口年均递增速度2.16%的3.59倍,湖北城镇化率也由1949年的8.79%提高到1957年的13.43%。
2.第二阶段:起伏波动阶段(1958~1965年)。这一时期随着“大跃进”和三年经济调整,湖北省城镇人口增长经历了剧烈的起伏波动:先是1958年至1960年城镇人口的猛增,3年间城镇人口净增85.32万,年递增5.9%。特别是在1958年,湖北省城镇人口就由1957年的411.9万猛增到455.04万,一年增加43.35万,增长10.5%。其后,由于农业生产出现剧烈滑坡,加上自然灾害,政府不得不大规模压缩城镇人口规模,将一部分进城的人口迁回农村,这样全省城镇人口数量从1961~1963年持续下降,尤其是1961年,湖北省城镇人口由540.36万陡然下降到486.19万,一年就减少54.17万。在整个这一时期,湖北省城镇人口只增加了30.02万,年均增加4.29万,年均增长率仅为0.92%。
3.第三阶段:停滞阶段(1966~1976年)。在20世纪60、70年代,出于当时国际环境和国家安全的考虑,中国大搞“三线”建设,在工业布局上,实行的是一种推动地区平衡发展和鼓励地区自给的战略,工厂选址,原则上不接近城镇,把大量的资金、设备、技术力量“靠山、分散、进洞”,以适应“备战”的需要。这种工业布局政策的一个直接结果便是工业在空间上的分散,严重地限制了工业规模经济和潜在的“溢出效应”,也制约了城镇的发展。加上中国的高速、超前重工业化模式对农村劳动力的吸纳能力有限,这种模式的工业化难以带动城镇化。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政府通过“上山下乡”运动,下放城镇居民、干部和知识青年到农村,使我国城镇人口增长几乎停滞。1966~1976年我国城镇人口仅从9965万人增加到11342万人,城镇化率则从17.86%下降到17.44%。湖北省这一时期城镇人口虽有所增长,但速度十分缓慢,从1966年至1974年,湖北省城镇人口增长99.38万,城镇化率从13.93%下降到13.82%。1974~1976年湖北省城镇人口增长开始加快,但到1976年城镇化率也仅为14.8%,只比1975年提高了0.87个百分点。
4.第四阶段:快速发展阶段(1977年至今)。自1978起,中国开始了市场导向的改革(Market-orientedReform),进入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历史阶段。中国改革开放和经济转型促使中国工业化和城镇化模式发生了显著的变化。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市场交易关系的发育和农村工业化的发展,城镇化发展获得了新的动力,中国城镇化出现历史性转机,湖北省城镇化也开始步入快速发展的阶段。
实际上,改革开放以来湖北省的城镇化大体上还可以细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1978~1992年,这个阶段我国农村改革得到很大发展,农村市场和小城镇得到迅速恢复和发展,农村工业开始蓬勃发展,并吸纳了大量的剩余劳动力。但是,由于传统的户籍制度没有根本松动,政府鼓励“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的分散工业化模式,严格控制大城市人口增长,使湖北省城镇体系不均衡的格局没有得到根本改善,城乡之间的人口迁移和生产要素的流动仍然受到许多制度壁垒的限制。
第二阶段是1992年以来,明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一些阻碍城乡人口流动的制度障碍迅速消除,城镇开放度增强,基础设施加快发展,城镇数量迅速增加,城镇面貌明显改观。湖北省城镇化水平虽然与沿海发达地区还有距离,但自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开始,湖北省城镇化率开始超过全国平均的城镇化率(图7)。在整个20世纪90年代,湖北省城镇化率由1990年的28.91%提高到40.2%,增长了11.31个百分点,高于全国平均增长速度,增速在全国居第10位(见表4)。
表4 20世纪90年代中国各省区城镇化增长情况
续表
资料来源:《中国人口统计年鉴》(2001)第55页。
(二)湖北省人口城镇化发展的趋势
为了预测湖北省人口城镇化的长期发展趋势,本报告采用联合国法预测2000~2020年间的湖北城镇化水平。联合国法是联合国用来定期预测世界各国、各个地区城镇人口比重时常采用的方法。它的关键是根据已知的两次人口普查的城镇人口和乡村人口,求取城乡人口增长率,并假定城乡人口增长率差在预测期内保持不变,外推求得预测期末的城镇化率[8]。
图7 五次人口普查全国城市化率与湖北省城市化率的比较资料来源:历次人口普查资料。
首先,利用两次人口普查资料,求取城乡人口增长率差URGD。计算公式为:
式中:PU(1)为前一次人口普查的城镇化率,即1990年人
口普查中湖北省城镇化率;
PU(2)为后一次人口普查的城镇化率,即2000年人口普查中湖北省城镇化率; n为两次普查间的年数。
将相关数据代入上述公式,可计算出湖北城乡人口增长率差为:URGD=5.02%。
其次,利用下面的公式,可以预测未来的城镇化率。公式为:
式中:PU(t)为预测年份的城镇化率;
t为距离前一次人口普查的年数。
将数据代入公式,则PU(t)=(0.4067·e0.0502t)/(1+ 0.4067·e0.0502t)。各年份预测的结果见表5。
表5 2000~2020年湖北省城镇化水平发展趋势预测
三、湖北省人口城镇化的问题和挑战
湖北省目前正处在快速城镇化的历史阶段。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虽然是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现代化的必然趋势,但是,如此众多的人口迁移到城镇,对城镇的基础设施、就业、社会秩序、人居环境等,都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在湖北省未来城镇化的道路上,以下几个问题尤其值得关注。
(一)湖北省城镇化与非农化的协调性问题
城镇化与非农化之间存在着一种自我循环演进的关系:一方面,非农化是城镇化的发动机,城镇化正是在非农化推动下,自工业革命以来成为一种世界范围的发展潮流。另一方面,城镇化通过将人口和产业在空间上聚集起来,可以提高生产协作和交易效率,促进分工的演进,从而推动非农化与经济发展。因此,城镇化与非农化之间具有内在的必然联系,它们之间的协调发展是至关重要的。
从世界经济发展的历史来看,在工业化前和工业化初期,NU比的比值(N代表非农化率,U代表城镇化率)一般大于1,这是因为乡村存在着大量的传统手工业。但是,随着机器动力的使用,非农经济活动在空间布局上不断向城镇聚集,乡村手工业被城镇大工业所替代,NU比的比值将出现不断下降的趋势。在发达国家,城镇化与非农化基本上是同步发展的,其NU比比值一般在1.16~1.23之间波动[9]。中国与湖北省在20世纪50、60年代NU比比值曾有过剧烈的起伏波动,但在60年代中后期至80年代后期的约30年时间里,NU比比值一直趋于上升,这与西方发达国家和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发展趋势明显不一致。这表明许多非农产业和非农经济活动在我国农村地区一直存在。这主要是由于中国产业和生产要素的流动受到制度壁垒的严格约束,不能在聚集经济效益的引导下向城镇地区转移,从而出现城镇化滞后于非农化的局面。这种城镇化滞后的局面自20世纪90年代后开始有所改善。从NU比比值的变动情况来看,湖北省自20世纪80年代后期持续下降,而全国NU比比值仍有起伏,且全国NU比比值高于湖北省的NU比比值,这说明湖北省城镇化滞后的局面在90年代以来改善程度大于全国平均水平。但湖北省2000年的NU比比值为1.29,与世界其他国家相比,仍显偏高(见表6)。
表6 中国与湖北省NU比比值变动趋势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综合司:《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历史统计资料汇编》(1948~1989),中国统计出版社,1990年;《中国统计年鉴》(2003),《湖北省统计年鉴》(2003)。
一般而言,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城镇化率与工业化率是同步增长的,而且,城镇化率提高的速度往往还要高于工业化率提高的速度。例如,美国1870年的工业化率为15.9%,而城镇化率已经达到19.8%,后者超过前者3.9个百分点,尔后城镇化率一直高于工业化率。钱纳里标准发展模型也揭示出发展中国家具有相同趋势,即当人均GDP超过300美元后,城镇化率明显高于工业化率。特别是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发达国家经济服务化趋势的发展,服务业所占的产值和就业比重越来越大,城镇化率与工业化率的偏离程度也越来越大。目前,在发达国家,城镇化率已经远远高出工业化率(见表7)。
表7 中国与湖北省工业化率与城镇化率的偏差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综合司:《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历史统计资料汇编》(1948~1989),中国统计出版社1990年;《中国统计年鉴》(2003),《湖北省统计年鉴》(2003);美国普查局历史统计资料: www.census.gov/population/censusdata。
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中国与湖北省的工业化与城镇化关系具有截然不同的特征。到目前为止,中国与湖北的城镇化率不仅始终低于工业化率,而且,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这种城镇化率低于工业化率的偏差程度越来越大。到1980年,中国城镇化率与工业化率已经相差24.8个百分点。直到改革开放后,这种偏差的程度才有所减缓。湖北省城镇化率滞后于工业化的程度虽然小于全国的平均水平,而且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湖北省城镇化率滞后于工业化率的程度明显缩小,两者的偏离度仅为2~5个百分点范围内(见表7),但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工业化率与城镇化率之间关系仍然不正常。这一方面是我国工业化超前发展的结果,另一方面也是我国城镇化发展长期滞后,城镇服务业发展滞后造成的。
(二)湖北省城镇化水平的区域平衡问题
合理的城镇体系不仅要求各种规模、各种职能城镇的构成合理,也要求各类城镇和城镇人口在地域上分布的均衡、和谐。由于城镇化在不同地区、不同省、市之间的差异,是由地理条件、人口密度、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而我国是世界上地理条件、人口密度、经济发展水平区域差异最悬殊的国家之一,因此,这里所谓的追求城镇化水平的区域均衡,并不是要求城镇和城镇人口在空间面积上“绝对均衡”分布,而是城镇和城镇人口分布与总人口分布、与经济活动的分布相适应的“相对均衡”分布。
为了度量城镇化的区域均衡与不均衡发展,我们可以建立相对于总人口和GDP的衡量省际间和省内城镇化地域差异程度的指标——城镇化不平衡指数。正如图所示,横坐标X代表各地域单元的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比重,或各地区GDP占全国GDP的比重;纵坐标Y代表各地域单元的城镇人口占全国总城镇人口的比重,点位落在对角线上的省区,两指标数值相等,表示城镇化分布均衡。落在对角线上以上的省区,表明城镇人口的比重大于相应的人口比重或GDP比重,则城镇化不平衡指数为正。相反,落在对角线以下的省区城镇化不平衡指数为负。每点位距对角线的垂直距离可以表示为城镇化不平衡程度。计算公式为:
综合考虑全国各个省区的状况,可得到全国的城镇化不平衡指数。其计算公式为:
1.省际间城镇化水平的均衡问题。省际间城镇化不平衡问题可以从各个省区城镇化水平相对于其面积、人口、GDP、工业总产值、粮食产量所占比重等视角考察。对城镇化区域相对均衡的角度而言,城镇化水平相对于面积的不平衡程度的分析意义不大,意义较大的是分析城镇化相对于人口和GDP不平衡指数。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中国城镇分布高度聚集在东部沿海地区。从1947年设市城市的统计来看,不计台湾在内的设市城市共60个,其中分布在沿海省区30个,占50%,内地23个,占38.3%,边远地区仅7个,占11.7%。城市人口的分布也高度聚集在沿海地区。全国城市人口沿海地区占68.78%,内地为29.8%,边远地区只有1.42%。在计划经济时代,中国工业布局和城镇发展强调了区域均衡原则,城镇化地域之间的差异有所缩小,改革开放以后,沿海地区迅速发展,那么城镇化的区域差异究竟是扩大还是缩小呢?本报告分析目前中国省际间城镇化不平衡指数,主要目的在于实证评估湖北省城镇化水平在全国所处的位置是否与其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根据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和《中国统计年鉴》的数据,可以计算得出我国31个省市相对于总人口而言的城镇化不平衡指数为0.58,相对于GDP而言的城镇化不平衡指数为0.59,基本上属于比较城镇化相对均衡的类型(见图8和图9)。其中湖北省相对于总人口而言的城镇化不平衡指数为0.3,相对于GDP的城镇化指数为0.57(见附表1)。从图8和图9中可以看出,湖北省的点位均位于对角线以上的区域,这说明在国内省际间比较,湖北省城镇化水平无论是相对于总人口,还是相对于GDP而言,并不滞后。就总体而言,湖北省城镇化水平与其人口分布和经济发展水平基本上是均衡、协调的。
2.湖北省内城镇化的区域均衡分析。用同样的方法来分析湖北省内的城镇化的区域不均衡状况,可以发现,湖北省相对于人口的城镇化不平衡指数为2.73,相对于GDP的城镇化不平衡指数为1.5,两个指数均高于省际间的城镇化不平衡指数(见附表2)。这说明湖北省省内的城镇化不平衡程度明显高于省际间的不平衡程度。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武汉市相对于人口的城镇化不平衡指数达到14.23,鄂州市相对于GDP的城镇化不平衡指数为-7.44,这说明湖北省城镇人口高度聚集在武汉地区,而鄂州相对于其GDP而言,城镇化滞后明显(见图10和图11)。
图8 各省区相对于总人口而言的城镇化不平衡指数
图9 各省区相对于GDP而言的城镇化不平衡指数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01),《中国人口统计年鉴》(2001),中国统计出版社,2001年。
图10 湖北省内相对于人口的城镇化不平衡指数
图11 湖北省相对于GDP的城镇化不平衡指数
资料来源:《湖北省第五次人口普查机器汇总资料》,中国统计出版社,2002年;《湖北省统计年鉴》(2001),中国统计出版社,2001年。
(三)湖北城镇规模与城镇体系问题
各种类型的城镇尽管规模不同、职能各异,但都是生产力发展的需要,在国民经济发展中都有其特定的、不可替代的地位与功能。然而,城镇功能的发挥不是孤立的,而是通过城镇体系才能得以整体发挥。合理的城镇体系结构要求在各规模等级城镇之间保持合适的比例关系,中间不发生断层,不缺少环节,这样,城镇职能才能够通过城镇网络依次、有序地逐级扩散到整个城镇体系。实现城镇体系的合理化,是城镇化道路的重要内容。
从湖北省的城镇规模体系来看,一个突出的问题是城镇首位度大,城镇体系不平衡发展的问题比较突出。从城镇首位度来看,1999年湖北省城镇首位度指数为7.1328,远远高于其他地区,从四城市指数和基尼系数来看,湖北省也位居前列(见表8)。这表明湖北省城镇体系十分不均衡,城镇人口集中度过高。在1982年以前,湖北除武汉市是人口超过百万的特大城市外,其余均为50万以下的中小城市,50~100万的大城市数目为零,城镇体系出现明显的断层。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尽管湖北省城镇规模体系正在趋向合理化,但人口向特大城市聚集的势头依然存在,武汉市在湖北城镇体系中“一枝独秀”的局面仍然十分明显。按照齐夫(Zipf)1949年提出的齐夫法则(TheLawofZipf),理想的、一体化的城市体系的规模分布遵循以下公式:Pr=P1/r,式中Pr为第r的城市人口,P1为最大城市的人口,r为城市的位序。也就是说,理想的城市位序—规模分布应是这样的:一个国家或地区第二位城市的人口应是最大城市人口的1/2,第三位城市的人口规模是最大城市人口的1/3,依次类推。而湖北省2003年以非农业人口口径统计,最大的城市武汉市非农业人口约为475万,是第二大城市襄樊市(约为85万)的5.6倍左右,彼此之间的差距仍十分显著,明显偏离理想的城市位序—规模分布法则(见图12)。
表8 1999年中国各省、自治区城镇规模体系的特征
资料来源:王放:《中国城市规模结构的省际差异及未来的发展》,《人口研究》2002年第5期。
图12 2003年湖北省城市规模结构分布资料来源:《湖北省统计年鉴》(2004),中国统计出版社,2004年。
(四)湖北人口城镇化与农地非农化的协调问题
城镇化过程必然伴随两个转变过程:一个是农村劳动力向城镇的转移;另一个是农地必然会转化为非农用地。在城镇化过程中,必须协调好“农地非农化”与劳动力非农化之间的关系,否则就会给社会经济的发展带来不利影响。目前,一些地方政府在推进城镇化时,走向城镇外延扩张的粗放型发展道路,大办开发区,盲目圈地,甚至随意动用征地权,在城市经营的口号下,从农村低价征用土地,再高价转让给房地产开发商,这不仅直接损害了广大农民的利益,而且一些城市政府不顾客观实际,滥铺摊子,导致“农地非农化”进程超前于劳动力非农化,大量被圈占的土地长期闲置,既浪费了宝贵的土地资源,也使一部分农民成为“无就业、无收入来源、无土地”的“三无农民”,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
从本质上看,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有利于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因为与农村居民点相比,城镇建设用地是一种更加集约、更有效率的土地利用方式。但是,湖北省与全国一样,是一个人多地少的地区,耕地资源十分稀缺,2003年湖北省农业劳均耕地面积仅0.27公顷(见表9)。这决定了在湖北省城镇化过程中,一方面要十分注重协调好劳动力的非农化进程和农地非农化进程,另一方面也决定了湖北省的城镇化必须走集约化道路,防止小城镇遍地开花、大城市向郊区无限蔓延的倾向,以充分利用湖北省劳动力资源,提高土地资源的集约程度。
表9 湖北省农业劳均耕地变化趋势
资料来源:《湖北省统计年鉴》(2004),中国统计出版社,2004年。
四、湖北省人口城镇化战略与政策思考
在20世纪70年代以前,城镇化更多地被各国政府和政策决策者看做是发展面临的难题而不是机遇。各发展中国家城镇化发展战略的出发点也是如何通过农村发展来减缓和控制乡城间的人口流动,抑制快速的城市化,防止出现“过度城市化”危机。但是,实践证明,世界各国抑制城镇化和城市增长的尝试是很不成功的。政府抑制城镇化和城市增长的政策要么根本不起作用,要么使发展付出的代价太大。因此,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国际社会尤其是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关于城市发展和城镇化的政策出现一个很大的转变,即从反对发展中国家的“城市偏向”政策转向充分而积极地承认城镇化在经济增长中的贡献,强调发展中国家应将城市经济与宏观经济改革和宏观经济政策协调起来。城镇化战略正在成为许多发展中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城镇化发展战略至少应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如何成功地应对农村人口向城镇迁移的挑战,实现从农村社会向城镇社会的转变;二是如何创立和完善城镇治理模式,提高城镇管理水平,增强城镇的可居住性、综合竞争力以及可持续发展能力。湖北省在21世纪要成功地应对城镇化的挑战,抓住城镇化发展的机遇,需要在战略和政策上进行创新。
(一)消除城乡制度壁垒,积极推进湖北城镇化水平
1.改革户籍制度,促进城乡人口流动。中国计划经济体制下实行的户籍管理制度阻碍人口的正常迁移、资本的合理流动,使各种生产要素难以实现最佳配置。户口身份世袭的特征,使城镇居民与农民初始机会不平等,限制了人的发展。而且,由于户籍制度的限制,大量劳动力被限制在农村,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城镇化发展滞后,出现“工业国家,农业社会”的格局。从长期来看,这是一种既缺乏效率,也欠公平的制度设计。随着中国体制转轨,传统户籍管理制度有所放松,加上城镇福利体制改革,劳动就业逐渐市场化,劳动力的流动性愈益加强,大批外来农民工在城镇部门受雇用。但是,直到20世纪90年代初,许多地方政府在城镇居民的压力下,仍然采取一系列政策,给予城镇居民就业以高度的优先地位,排斥外来农民工,维持城乡分割的二元劳动力市场[10]。由于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滞后,流入城镇的农民工无法融入其就业城镇的行政组织、经济组织与社会关系网络中,因而不能被城镇社会充分接纳而成为漂泊不定的流动人口,给社会稳定带来巨大隐患。可见,传统的户籍制度和人口管理政策,限制人口和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不仅与市场经济发展的潮流相背离,而且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也越来越难以奏效。户籍管理制度和城镇人口管理政策的改革乃大势所趋。
在20世纪90年代,我国许多城镇曾纷纷出台户籍制度改革措施,出现诸如“蓝印户籍”、“地方城镇居民户籍”、“自理粮户籍”等不同形式,但这些改革的目标主要是服务于有限的目的——吸引人才。这种改革并未触及户籍制度的根本。我认为户籍管理制度改革首先应让户籍与各种社会福利脱钩,淡化城市偏向和户籍意识,通过“先改内容后改形式”的方式,来减少改革过程中的利益冲突和摩擦,避免造成社会动荡。其次,在户籍与社会福利尽可能脱钩的情况下,应废除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的划分,实行城乡一体化管理。除少数特大城市由于人口膨胀过快,需要加以适当控制外,其余城镇可以放开户口限制。凡在城镇具有稳定职业和住所、并居住一年以上的农村人口,只要本人愿意,均可以登记为城镇居民,纳入正规体制内进行管理。农村地区的小城镇可以完全打开城门,让农民自由出入。
2.改革城镇投融资体制,加快湖北省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我国城镇化发展面临的一个巨大约束就是资金的约束。在计划经济体制时代,我国城镇化的投资主体只有政府一家,政府不仅要负责城镇供水、供电、道路修筑等基础设施的建设,而且还要负责住宅建设,负责工商企业的运行,负责向城镇居民提供低价商品粮和其他副食。这样,每增加一个城镇居民,无疑就意味着给政府增添一份财政上的负担。在这种条件下,政府必定会严格控制城镇人口的增长,把有限的资金用于工业化,从而严重地阻碍了我国城镇化的发展,使我国城镇化明显滞后于工业化。
在20世纪90年代,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以及财政体制的分权改革,各级城镇政府获得了越来越多的事权和财权,城镇财政的独立性也日益增强,城镇作为一个利益主体和竞争主体的地位不断得到强化,城镇间的竞争也日趋激烈。为了在快速城镇化进程中解决城镇建设资金短缺问题,许多城镇政府尝试借助市场经济手段,以经营城镇的理念对城镇的自然资本(如土地)、人造资本(如道路、桥梁)及其相关的延伸资本(如道路、桥梁的冠名权)等进行重组、营运,以挖掘这些资源潜力,支持城镇建设的滚动发展,掀起了城市经营的旋风。这种城市经营的模式虽然改变了过去城镇建设投融资单纯依靠政府的方式,扩展了城镇建设资金的渠道,但是,从实践中看,城镇经营过分强调“以地生财、以地兴城”,城镇经营的目标也被误导到政府为了追求地租收入最大化而“炒地皮”,导致全国各地盲目圈地、征地,损害农民利益,影响社会稳定。
在21世纪,湖北要推进城镇化进程,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城镇,必须进行城镇公用事业体制改革和基础设施融资政策的创新。一般而言,城镇公用事业服务大多属于公共品,政府理当承担公共物品供给的责任。但是,政府提供公共品并不意味着政府必须自己直接生产服务,政府完全可以通过市场采购、特许经营、委托管理等方式,向民间开放公用事业,与私人部门合伙提供公共品。目前,湖北省城镇公用事业体制改革的当务之急是打破垄断,引进竞争机制,鼓励、引导外资和民间投资参与城镇公用事业建设,实行多元化经营。
3.促进社会资本积累,加快农民工的市民化。与乡村社会相比,城镇社会是一个充满变迁、机遇和风险的社会。城镇社会由于社会分工高度发达,人与人之间、社会生产系统的各个子系统之间是相互依赖的,一个子系统出现问题,就可能迅速波及整个社会秩序,甚至导致整个系统的瘫痪,出现社会经济危机,因此,不确定性和经济波动成为城镇经济的常见现象,人们通常要面临经济萧条和失业的威胁[11]。
随着城镇化的推进,人口和劳动力从乡村不断涌入城镇,这些人进入城镇后,丧失了许多原有的社会关系网络或社会资本,他们需要正式和非正式的城镇社会网络来取代传统的保障网络以抵御风险。而且,新迁入城镇的农村劳动力是城镇社会中最脆弱的一个群体,他们有限的收入使他们无法积累起自己的财产,这又进一步限制了他们应付各种风险冲击的能力。因此,政府需要采取有效的行动,尽量减少经济动荡,并为这些群体建立有效的正规的社会保障机制,增强他们的安全保障,即增强人们应付经济动荡、自然灾害、疾病、伤残和个人不幸等风险的能力。同时,要鼓励农民工在城镇建立和发展社会网络,积累社会资本,促进社会融合,加快农民工的市民化。
(二)构造和发展武汉城市圈,完善湖北省的城镇规模结构和体系
完善湖北省城镇规模结构和体系是21世纪提高湖北城镇化质量的关键任务之一,也是湖北省城镇化战略的重要内容。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完善城镇规模结构首先应该在完善城镇化动力机制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市场选择的功能。在此基础上,政府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战略规划。
1.突破性地提升武汉的功能,发展大武汉城市圈。历史上武汉是中国中部的重要商埠,其经济影响力覆盖华中地区,20世纪初,武汉更是作为中国内地最大的国际性中心城市,被誉为“东方芝加哥”,是仅次于上海的内地国际贸易中心和商贸中心。计划经济时期武汉也是国家重要的工业基地和交通枢纽。然而改革开放20多年来,武汉的自身发展实力衰减,城市竞争能力下降,吸引力和辐射能力减弱。21世纪湖北省乃至中部地区要崛起,必须突破性地发展武汉,提升武汉的功能,借助武汉的地理、科技、产业优势和潜力,使武汉真正成为湖北省经济发展的“龙头”。
我国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直接以指令性计划组织经济运行,用行政区取代经济区,使我国的地方经济,往往成为一种行政区经济。经济的运行,被分割成许多相互隔绝的行政区经济单位。中心城市的经济活动也只能在划定的行政区域范围内进行,不得超越行政所赋予的权限而同其他城市或地区发生直接的经济联系。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我国行政区和经济区之间的矛盾并未解决,反而在行政性分权(AdministrativeDecentrali-zation)的改革中,进一步强化了地方利益,地方保护主义和市场封锁愈演愈烈。中心城市难以按经济区来组织地区经济发展,对周围区域经济的扩散带动作用也无法发挥。在当前,湖北省要消除武汉与其周边地区阻碍生产要素流动的障碍,实现行政区和经济区的协调和融合,有必要构建大武汉城市圈。在城市圈的发展战略下,在武汉与周围8个城市(黄石、鄂州、仙桃、潜江、孝感、黄冈、咸宁、天门)范围内进行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相互开放、相互协作,形成产业的地域分工,发挥各自的优势,实现共同繁荣与发展。
2.加快湖北大城市的发展。目前,湖北省的大城市不仅数量不够,而且仅有的几个大城市也还只是人口数量上的大城市,经济实力不够,地域中心职能不突出,吸引力和辐射力有限,亟待发展和壮大。为了建立完善的城镇规模体系和均衡的城镇区域分布,湖北省应加快襄樊、黄石、宜昌、荆州、十堰等城市的发展,使它们逐步发展成为100万~300万人口的大城市,弥补湖北省城镇规模体系中的这一薄弱环节。这些大城市的发展,可以作为湖北省次级区域中心,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领头羊”。
3.有选择地发展100个左右的中心城镇。农村地区的城镇是联系城乡的关键节点,是城市之尾,农村之首。发展农村小城镇,不仅有利于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而且还是城市资金、技术、信息和文明向农村地区扩散的关键地点。在发展湖北省小城镇的问题上,应避免“一哄而上、遍地开花”的倾向,而是应该有选择地发展100个左右的中心小城镇。这些小城镇主要应是具有区位优势和基础的县城或县域首位镇。
(三)发展各具特色的产业集群,提高湖北城镇的地位和竞争力
在工业经济时代,企业的竞争力主要依靠企业的规模获得。因此,工业经济时代的大城市往往是“汽车大王”、“石油大王”、“钢铁大王”等垂直一体化巨型企业的所在地。但是,在技术和市场变化迅速的知识经济时代,臃肿和官僚化的垂直组织结构不能适应多变的、不确定的环境,于是企业组织结构向“Small(小)、Strong(强)、Speed(快)”方向转变,各企业不再追求拥有完整的功能,而是将有限的资源集中在附加值高、竞争能力强的功能上,把其他功能转包给“供应商”和“客户”等合作伙伴,从而提高企业的效率和应变市场的灵活性。在这种柔性生产方式下,规模不是最重要的,关键是网络。有竞争力和活力的城镇,主要是城镇内专业化的大中小企业在激烈的竞争的同时,彼此跨越边界,有选择性地与其他企业和机构结成长期的、稳定的、互惠的关系,形成发达的网络组织。
可见,在知识经济和全球化经济中,一个城镇欲获得竞争优势,需要将高度专业化的相关产业在空间上聚集在一起,大、中、小企业之间形成合作竞争的网络关系,以加快知识和技术的扩散,分享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效益。在今天,无论是高技术产业,还是传统产业,产业都呈现集群化的发展趋势[12]。
湖北省城镇竞争力要提高,关键是城镇内企业的竞争力必须有大的进步。湖北作为中部地区,市场化程度还不高,城镇内“条块分割”的痕迹还没有完全消失,企业与高校以及科研院所之间的关系仍然比较松散,缺乏沟通,产业鸿沟还很深,学科壁垒也很高,智力资源没有得到充分利用,企业创新的动力减退。城镇还没有发展出成熟的合作网络。这造成我国企业组织水平低,既缺乏大规模的企业,又缺乏发达的网络组织。一些人提出湖北应该大力发展大规模的企业集团,造企业“航空母舰”,以参与国内、国际竞争。我认为从湖北的文化传统、企业现状以及未来发展趋势来看,发展有竞争力的大企业集团条件还不成熟,湖北城镇地区更要培育地区企业网络组织,扶持中小企业向“小而专”、“小而特”、“小而新”的方向发展,通过中心企业空间地理上聚集在一起,形成有特色的产业集群,培育出发达而成熟的网络组织,加快知识创新和技术扩散的速度,提高整个城镇地区的竞争力。
(四)完善城镇治理模式,提高湖北城镇化的质量
城镇是经济增长的中心,更是知识创新和技术扩散的场地。在城镇里,资本、人员、信息等各种生产要素高度聚集在一起,扩大了人们之间相互交流的机会,使每个国家的城镇成为人类文明的“熔炉”。但是,拉美国家的城镇发展经验告诉我们,如果城镇治理不善,也可能阻碍经济增长。城镇如何治理决定城镇的命运。
影响未来湖北省能否顺利推进城镇化的关键因素之一是城镇治理的模式和水平。良好的城镇治理可以使发展决策透明,城镇财政管理和运行良好,在发展目标上建立共识,明确各方面力量的责任,资源分配平等公正,城镇的发展指标得到持续改善,相反,城镇治理能力低下将可能使城镇环境恶劣、秩序混乱、犯罪和社会骚乱迭起,直接影响人们的生活质量。
湖北省传统的城镇治理模式是高度集权的行政管制模式。城镇管理决策高度集中,管理部门职责不清,条块分割,市民和社区缺乏参与城镇管理的渠道和正规制度,使政府公共部门、非政府部门与市民之间不能很好地协调和沟通,加上管理手段和方法落后,造成管理效率低下,从而极大地制约了我国城镇的活力和竞争力。特别是政府权力的过度扩张抑制了社会的自主性和活力,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都是计划的执行者,社会成员只能被动地参与到经济发展过程中去。这种高度集中的管理体制,不可能创造一个生机勃勃、充满活力和创造性的现代社会,最终会阻止社会的变革与发展。
城镇治理是政府与市民社会、公共部门与私营机构为实现集体目标协商互动的过程,建立良好的城镇治理的新模式,关键是通过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抓好城镇规划、城镇建设和城镇管理的各个环节,扩展市民参与的机会,以增加创新和开放,使地方政府更接近群众,对市民的需要更能及时反应,从而在政府公共部门、非政府部门和市民社区之间建立起伙伴关系,提高城镇的可居住性和城镇经济的运行效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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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蔡窻、都阳、王美艳:《户籍制度与劳动力市场保护》,《经济研究》2001年第12期。
6.成德宁:《城市化与经济发展:理论、模式与政策》,科学出版社,200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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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湖北省统计年鉴》(2001、2003、2004),中国统计出版社,2001、2003、2004年。
9.《中国人口统计年鉴》(2001、2002、2003),中国统计出版社,2001、2002、2003年。
10.《中国统计年鉴》(2000、2001、2002、2003),中国统计出版社,2000、2001、2002、2003年。
11.《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历史统计资料汇编》(1948~1989),中国统计出版社,1990年。
12.《新中国五十年统计资料汇编》,中国统计出版社,1999年。
13.《跨世纪的中国人口》(湖北卷),中国统计出版社,1994年。
附表1 中国省际间城镇化区域不平衡指数
续表
注:以上人口数据中不包括现役军人。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01),《中国人口统计年鉴》(2001),中国统计出版社2001年版。
附表2 湖北省内城镇化区域不平衡指数
续表
【注释】
[1]VernonHenderson:HowUrbanConcentrationAffectsEconomicGrowth. TheWorldBankPolicyResearchWorkingPaper2326,WashingtonD.C;PaulKrugman:IncreasingReturnsandEconomicGeography.JournalofPoliticalEconomy,1991,Vol.99,pp.483-499.
[2]曾毅:《人口城镇化对我国人口发展的影响》,原载《人口学刊》1991年第2期。见曾毅:《中国人口分析》,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36~43页。
[3]Jaff,TrajtenbergandHenderson:GeographicLocalizationofKnowledge SpilloversasEvidencedbyPatentCitation.QuarterlyJournalofEconomics.1993,Vol.108,pp.577~598.
[4]Glaeser:LearninginCities.JournalofUrbanEconomics.1999,Vol.46,pp.254~277.
[5]曾毅:《人口城镇化对我国人口发展的影响》,原载《人口学刊》1991年第2期。见曾毅著:《中国人口分析》,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36~43页。
[6]沈祖炜:《近代沿江城市的商业和埠际贸易》,见张仲礼等主编:《中国近代城市发展与社会经济》,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第14~28页。
[7]林毅夫、蔡窻、李周:《中国的奇迹:发展战略与经济改革》,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
[8]周一星:《城市地理学》,商务印书馆,1999年,第134~136页。
[9]辜胜阻:《非农化与城镇化研究》,浙江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15页。
[10]蔡窻、都阳、王美艳:《户籍制度与劳动力市场保护》,《经济研究》2001年第12期。
[11]成德宁:《城市与经济发展:理论、模式与政策》,科学出版社,2004年,第42~43页。
[12]PorterMichealE:ClustersandtheNewEconomicsofCompetition,Harvard BusinessReview,November-December,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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