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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的关系

时间:2023-03-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 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的关系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的关系唯物辩证法的大体的内容,在前篇之中已经说明了。所以唯物辩证法之与唯物论的自然观及唯物论的社会观,具有密切的不可分离的关联。基于上述的见解,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之间,具有极密切的关联。玛克时亚德拉也自称是历史唯物论的信徒,却用新康德主义代替辩证唯物论,因而修正历史唯物论。
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的关系_社会学大纲

一 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的关系

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的关系

唯物辩证法的大体的内容,在前篇之中已经说明了。从本章起,我们着手研究历史唯物论。但在研究历史唯物论的各种根本问题以前,我们先要解明下面三个问题。即:(一)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的关系的问题,(二)历史唯物论的对象的问题,(三)关于形而上学及唯心论的社会学说或历史理论的批判的问题。本节先说明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的关系的问题。

根据前篇的研究,我们已经知道,辩证唯物论是世界观与方法的统一、理论与实践的统一。这个哲学的对象,是自然、社会及人类思维的一般发展法则。而在唯物论的认识论上,思维的一般发展法则是自然与社会的一般发展法则之反映,两者在其内容上是一致的。所以在认识论或论理学上研究的思维的一般发展法则,是自然诸科学与社会诸科学的成果之普遍化的概括。因而辩证唯物论是“从人类的历史的发展之考察抽象出来的最一般的诸结论之概括”,是人类一切知识的历史之总计、总和与结论。

当作世界观看的唯物辩证法,当作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成果之普遍化的概括看的唯物辩证法,其中包含着两个部分,两个领域,即唯物论的自然观(自然辩证法)与唯物论的历史观(历史辩证法)。唯物论的自然观,以自然现象的发展法则为对象,因而它是自然诸科学的成果的概括;唯物论的历史观,以社会现象的发展法则为对象,因而它是社会诸科学的成果的概括。在这种意义上,唯物论的自然观与唯物论的历史观,是唯物辩证法与自然诸科学及社会诸科学之间的媒介的环。所以唯物辩证法之与唯物论的自然观及唯物论的社会观,具有密切的不可分离的关联。德波林说:“如没有唯物论的自然观及唯物论的社会观,就没有辩证法;如没有辩证法就没有近代的科学的唯物论。”这句话是很正确的(这句话与他的哲学的偏向无关)。所以,历史唯物论与自然辩证法,同是唯物辩证法之必然的构成部分。

当作认识方法看的唯物辩证法,其一般的法则、原理和范畴,都是从一切个别科学抽象出来的东西,都具有极普遍的性质,所以它不但适合于任何特殊现象的领域,并且适合于一切现象的领域。唯物辩证法在自然领域中具体的适用起来,就成为自然辩证法;在历史领域中具体的适用起来,就成为历史唯物论。所以唯物辩证法,是一切科学的方法论。一切科学只有依据唯物辩证法,才能正确的把握客观的真理。

基于上述的见解,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之间,具有极密切的关联。历史唯物论如没有辩证唯物论,它本身就不能成立;辩证唯物论如没有历史唯物论,也不能成为统一的世界观。

所谓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的关联,这句话的本来的意义,就是彻底的把辩证唯物论应用并扩张于历史的领域。只有彻底的把辩证唯物论扩张于人类社会或历史的领域,才能使辩证唯物论更趋于深化和发展,人们才能在世界变动的过程中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

“历史唯物论是科学的思想之最大的收获”。它给与进步的阶级以正确的历史观——社会观,以理论斗争的武器,使他们能够积极的担负起改造社会的使命。

关于分离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的见解之批判

历史唯物论之积极的意义,“只有阐明在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之间的内的不可分的联系与统一”,才能得到正确的理解。从前,一切形而上学的唯物论者(连费尔巴哈包括在内),根本上不知道唯物辩证法与历史唯物论,也不知道两者之间的关联和统一;他们的唯物论,只是自然科学的唯物论,不知道把唯物论扩张到历史的领域,反而在历史领域中变成唯心论的俘虏。

恩格斯说:“费尔巴哈说,单纯的自然科学的唯物论,‘确是人类知识建筑的基础,不是建筑物的本身’,这句话完全是正确的。因为我们不单是生活于自然之中,并且生活于人类社会之中,后者也具有不亚于前者的自己特有的发展史和科学。所以,最重要的事情,是要使社会科学,即所谓历史哲学的科学总体,与唯物论的基础相调和,并在这个基础上重新建筑。但这件事情,不能期望于费尔巴哈,因为他在这方面尽管具有基础,却依然被束缚在传统的唯心论的圈子里。这种事实,他自己也承认,他说:‘退后说,我与唯物论者一致,但向前说,却不与他一致’。”

这段说明,是指出费尔巴哈的唯物论的缺陷,及其在历史领域中的唯心论的性质,同时主张把唯物论彻底的扩张于历史领域的重要性。所以,辩证唯物论创始者们当时最大的注意,是向着历史的唯物论,在他们的著作中,“极力主张比辩证法的唯物论更为辩证法的唯物论,比历史的唯物论更为历史的唯物论”(列宁)[1]

历史唯物论是进步的阶级的实践的理论斗争的武器,同时又是资产阶级的最大的敌人,所以资产阶级不能不集中注意去攻击历史唯物论。他们或者在认识论的领域中,赤裸裸的站在唯心论的立场,从根本上去否认辩证唯物论,因而否认历史唯物论;或者用唯心论的哲学去修正历史唯物论,把它改造为历史唯心论。这种修正主义的策略,在战斗的唯物论者看来,比较从根本上否认历史唯物论的倾向更为险恶,而必须与它做无假借的斗争。例如修正主义柏伦斯泰因一派,否认辩证唯物论的意义,而用新康德主义来修正历史唯物论。他极力主张历史过程中的精神的契机的意义,否定了历史唯物论所主张的“历史的发展之物质的规定性”;用逐渐的和平的进化的理论,代替历史的飞跃的辩证法。

又如波格达诺夫,自称是历史唯物论的信徒,却用马哈主义代替辩证唯物论,因而毁坏历史唯物论。玛克时亚德拉也自称是历史唯物论的信徒,却用新康德主义代替辩证唯物论,因而修正历史唯物论。

还有,被称为“现代社会法西斯的罗马法皇”的考茨基,也努力表示着拥护哲学的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承认“历史唯物论是适用于历史领域的唯物论”。可是他把哲学的唯物论当作认识的方法,因而“从哲学的世界观切离历史认识的方法”,而到达于“唯物史观与唯物论哲学无关”的结论。这种结论,引导他站立在分离世界观与方法、分离理论与实践的机会主义的立场。

现代机械唯物论者们,也不能理解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的统一。他们主张用自然科学代替辩证唯物论的哲学,并用自然科学的法则和范畴,来解释历史,造出了社会的自然生长性的历史理论。

上述唯心论者与机械唯物论者对于历史唯物论的曲解修正,是拥护历史唯物论的人们的攻击的目标。

社会的存在与社会的意识之关系历史唯物论是把辩证唯物论适用于社会的认识的理论,这在上文已经说明了。辩证唯物论怎样的适用于社会的认识呢?关于这一层,列宁这样说明着:“唯物论一般承认离人类的意识、感觉、经验及其他而独立的客观的实在的存在(物质)。历史唯物论承认离人类之社会的意识而独立的社会的存在。意识无论在那一方面,只是存在的反映,至多也只是存在之近似的忠实的(适应的、观念上正确的)反映。”他又说:“唯物论总是由存在说明意识的东西。如果不是相反,那么,在人类的社会生活的应用上,唯物论要求由社会的存在说明社会的意识。”列宁这几句话,是简单的解释“社会的存在规定社会意识”这个论纲的。这个论纲,是历史唯物论的根本论纲,历史唯物论的全部内容,都是这个根本论纲的说明。

所谓社会的存在,是人类社会的现实的生活过程,是人与人在生活资料的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相互关系。简单点说,社会的存在,即是社会经济的构造。所谓社会的意识,是一定的社会、阶级或职业等集团所具有的、非组织的、或稍稍组织化了的感情、情绪、思想或学说。简单点说,社会意识即是在意识中被反映了社会的存在。

所谓社会的存在规定社会的意识,就是说:我们人类生活在社会之中,第一件重要的事情,是取得物质的生活资料来维持自身的存在。所以人们在从事政治生活及其他各种精神生活之前,必要先满足衣食住等项的需要。这类生活资料的生产,以及一个时代的经济发展的阶段,就形成了社会的基础。其他国家机关、法律见解、艺术及宗教表象等,都是在这个基础之上发展起来的上层建筑。这些上层建筑都是要受那个基础所规定,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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