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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与失业类型

时间:2023-03-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充分就业一般来说是一种理想状态,当充分就业实现时,并不意味着失业现象的消失,摩擦性失业及其他类型的自然失业与充分就业并行不悖。摩擦性失业是一种正常性失业,即使劳动力市场处于劳动力供求均衡状态时也会存在这种类型的失业。结构性失业在全部正常失业中占有很大比重。在形成失业的直接原因方面,结构性失业与技术性失业有一部分是重叠的。
失业与失业类型_社会保障学

一、失业与失业类型

(一)失业

失业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失业是指有劳动能力的人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岗位;狭义的失业是指达到法定年龄并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人得不到适当的就业机会,包括已经就业而被解雇、且正在等待或寻求新的就业机会的一种社会现象。一般而言,很多国家和地区都是使用狭义的失业概念,我国亦是如此。

国际劳工组织对失业下的定义为:凡在特定的年龄以上,在规定的时间里属于下列情况的,称为失业。①无工作,即不在有报酬的职业或自营职业中。②本人当前可提供工作,即具有劳动能力。③正在寻找工作,即正在采取各种方式寻找工作。

(二)充分就业

20世纪30年代以来,不少资本主义国家把实现充分就业列为国家经济政策的主要内容,国际劳工组织在其宪章和宣言中也把促进充分就业作为奋斗目标。目前,国际上较通用的标准认为失业率保持在4%~5%[1],即为充分就业。其理论依据主要是凯恩斯的观点,即充分就业不包括摩擦性失业和自愿失业。

充分就业可从两个角度观察。从劳动力供求的相互关系看,所谓充分就业是指劳动力供给和劳动力需求处于均衡,国民经济的发展充分地满足劳动者对就业岗位需求的状态。若从总供给与总需求的相互关系看,充分就业是指总需求增加时,总就业量不再增加的状态。换言之,即凡是接受市场工资率愿意就业的人均能实现就业的状态。

充分就业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在动态的市场经济中,在连续的基础上保持总供给与总需求、劳动力供给与劳动力需求在总量及其结构上持续均衡是极其困难的事情。充分就业一般来说是一种理想状态,当充分就业实现时,并不意味着失业现象的消失,摩擦性失业及其他类型的自然失业与充分就业并行不悖。

(三)失业类型

在国际上,依据造成失业现象的原因,将具有共同性质、特点的失业现象进行分类,主要有:摩擦性失业、季节性失业、结构性失业和技术性失业。

1.摩擦性失业

劳动者进入劳动力市场寻找工作到获得就业岗位之间所产生的时间滞差,以及劳动者在就业岗位之间的变换所形成的失业被称为摩擦性失业。它反映了劳动力市场经常的动态性变化,表明劳动力经常处于流动过程之中。通过这种形式的失业,使劳动者从对个人和社会较少收益的工作、就业岗位变换到对个人和社会收益较大的工作、就业岗位上。

摩擦性失业是一种正常性失业,即使劳动力市场处于劳动力供求均衡状态时也会存在这种类型的失业。它是动态性市场经济的一个自然特征,是高效率利用自然资源的需要。工作岗位之间之所以存在时间滞差,其主要原因是:①失业者缺乏有关的就业岗位完整的准确的信息,企业缺乏求职者完整的准确的信息。②失业者缺乏迅速流动的条件。③不能迅速地找到适合本人的职业。④信息成本和流动成本障碍等。由于摩擦性失业不是由经济的周期性波动所造成的,故增加劳动力的流动性,完善劳动力市场的信息情报工作,提高劳动力市场效率,降低信息和流动成本,缩短寻找工作所花费的时间等,就可使此类失业得到缓和。

2.技术性失业

在生产过程中由引进先进技术代替人力,以及改善生产方法和管理而造成的失业为技术性失业。

从长期和短期两个视角观察,技术进步对就业的影响有着显著的差异。从长期看,劳动力需求的总水平并不会因技术进步而受到影响。当代的技术水平及技术进步的速度超过以往任何时代,可是当代的就业规模也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水平。技术进步对就业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劳动时间的缩短方面。18、19世纪劳动时间通常在每个工作日10小时以上。而目前则为7~8小时。从短期看,先进技术、先进的生产方法和完善的经营理念必会取代一部分劳动力,从而造成失业。这类失业是效率提高的必然结果。

一般来说,技术性失业有以下几个特点:①产品的需求弹性越大,对失业的影响越小。②工资的弹性越大,对失业的影响越小。③以新方法生产现有产品与生产新产品的技术比较,前者对失业的影响程度大。④技术进步对非熟练工人和半熟练工人的影响大。⑤技术进步所替代的工人的平均年龄越高,对失业的影响越严重。解决技术性失业最有效的办法是推行积极的劳动力市场政策,强化职业培训,普遍地实施职业技能开发。

3.结构性失业

由于经济结构如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地区结构发生变动,造成劳动力供求结构失衡,从而导致失业,这种失业称为结构性失业。科学技术的发展、收入水平的提高和消费偏好的变化对劳动力的需求结构产生着全面系统的影响,如果劳动力供给结构不能适应需求的变化,且劳动力不能完全替代,就会造成失业与职业空位并存的局面。结构性失业在全部正常失业中占有很大比重。

失业工人在市场货币工资率给定的情况下没有具备重新就业所需要的知识与技能,工人之间不能相互替代,造成缓解结构性失业程度的困难。产业需求与劳动力需求结构性调整,在国民经济各产业部门重新配置劳动力所需要的时间越长,总需求构成的变化造成的劳动力在产业间的转移所需要的人力资本投资越多,结构性失业的持续时间就相应地越长。

在形成失业的直接原因方面,结构性失业与技术性失业有一部分是重叠的。技术性失业程度与产品需求的价格弹性、劳动力需求的工资弹性有较大关系。例如,引进新技术可降低单位产品的生产成本,从而可使产品价格下降,若此类产品的需求弹性较大,产品需求因价格下降而增加。被新技术替代的工人会因为生产规模扩大而重新就业。但当此类产品需求弹性小或无弹性时,即使产品价格下降,需求亦不增加,消费函数不变,消费者多余的购买力用于其他方面,产品需求结构的变化,导致技术性失业转化为结构性失业。此外,技术进步造成某些行业的衰落,并且这种失业是永久的,即使工资下降也无法维持就业时,技术性失业等同于结构性失业。例如,汽车的出现、普及,以及汽车出租行业的迅速发展,造成以人力、畜力为动力的运输行业的持久性衰落,人力车夫、马车夫等职业的工资率即使降低,也无法维持就业就是这类失业的典型表现。

缓解结构性失业的最有效的对策是推行积极的劳动力市场政策,包括超前的职业指导和职业预测、广泛的职业技术培训以及低费用的人力资本投资计划等。

4.季节性失业

气候状况有规律的变化所引致的失业为季节性失业。气候有规律的变化对就业的影响主要表现为两方面:一方面,气候状况对某些行业的生产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劳动力供求,如农业、林业、农副产品加工业等;另一方面,气候状况对某些消费需求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劳动力需求,如某些食品行业、社会服务业等。

季节性失业与摩擦性失业类似,在劳动力市场处于劳动力供求均衡状态时也存在这种类型的失业,它是一种正常性失业。季节性失业具有以下特点:①地理区域性。具有鲜明季节变动的地区与季节变化不显著的地区,这种类型的失业程度有较大的差异。②行业性。一些行业是明显的“季节性行业”,这种行业因季节影响导致就业波动较大。③规律性。这种类型的失业有明显的高峰和低谷之间的差异,且并不是均匀地分布在全年。④失业持续期的有限性。完全由季节变换而失业的劳动者,一般情况下不仅知道何时失业,而且知道失业期限有多长。例如建筑业,以前受季节变换影响较大,某些建筑项目露天作业冬季不能进行,但现在,由于技术工艺方法上有了改进,季节性影响程度大为降低。

气候状况对生产、消费的影响很复杂。古典学派经济学家认为,此类失业大体被较高的工资所补偿,但现代的研究表明并非如此。在其他方面具有可比性的条件下,季节性极强的行业的平均工资率低于或等于不受季节影响的行业的平均工资率。这就表明就业的季节性一般不是由高工资来补偿,意味着季节性失业的代价依然很大,而且主要由工人自己承担,所以在政策上依然要正视这类失业的影响和危害。但是由于季节性失业具有前述特征,而这些特征有助于相应政策的制定,工资制度、劳动用工制度以及完善的社会保险,有利于缓和这种失业所造成的影响。

上述四类失业是动态的市场经济中经常存在的正常失业,之所以为正常失业,是因为这些失业在劳动力市场供给与需求在总量均衡时也会出现。通过上述失业实现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使工人从对个人和社会收益较少的就业岗位配置到对个人和社会收益较大的就业岗位,反映了劳动的发展和要素调整配置的结果最终增进了社会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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