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群体行为
一、群体行为的定义与理论
(一)群体行为的定义
群体行为在西方文献中有多种表达方式,有写做collective action,也有写做crowd behavior和herd behavior。中文将之译为集体行为、集群行为、群体行为,也有人将之译为羊群行为。社会学、社会心理学、心理学、经济学与行为科学等学科对群体行为的理解有一定区别。
从社会学的角度看,群体行为通常被称为集群行为。关于集群行为的定义,最早由美国社会学家帕克在其1921年出版的《社会学导论》一书中提出,他认为集群行为是在集体共同的推动和影响下发生的个人行为,是一种情绪冲动。[5]N.J.斯梅尔塞将之界定为在重新规定社会行为的信念的基础上产生的社会动员。[6]戴维·波谱诺指出,集群行为“是指那些在相对自发的、无组织的和不稳定的情况下,因为某种普遍的影响和鼓舞而发生的行为”。[7]
我国学者沙莲香认为,所谓集群行为,就是一种在人们激烈互动中自发发生的无指导、无明确目的、不受正常社会规范约束的众多人的狂热行为。[8]本书基本采用这一界定。
(二)群体行为理论
群体行为理论研究非正式组织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问题,到目前为止,已经取得较为丰厚的成果。
1.感染理论(contagion theory)
1895年法国社会学家勒庞(Gustave Le Bon)撰写了一部研究群体行为的专著《乌合之众》。[9]该书详细分析了群体行为中个人责任感的下降、人与人之间情感和观念的相互暗示和感染是产生群体行为的三个原因。并着重强调了个人在集体中理性判断力的休眠状态,使集体行为的智力水平似乎低于单个个人的智力水平,从而导致群体行为的冲动、变动不定、情绪化,但不能持久的特点,这就是从众行为。他写道:“群体根本不会作任何预先策划。他们可以先后被最矛盾的情态所激发,但是他们又总是受当前刺激因素的影响。他们就像被风暴卷起的树叶,向着每个方向飞舞,然后又落在地上。”
2.群体行为的过程理论
美国社会心理学家乔治·霍曼斯在他的群体行为模型中,系统地揭示了群体行为的全过程。他认为,群体行为动态特征分为六个部分,即背景因素、必需的群体行为系统、群体的成员构成系统、群体显现的行为系统、群体行为的产出或结果以及反馈过程。背景因素包括技术因素、工作设计和管理情况、组织文化特征、经济与社会环境、群体成员背景和素质。群体行为系统表现为群体的规章制度在群体成员的活动、相互作用以及群体成员思想感情交流、群体成员构成系统等方面的制约。群体成员构成系统包括人生观、信仰、态度、需要、动机、承担的责任、身体和生理特征等因素。群体显现的行为系统表现为规范在群体活动、相互作用、思想感情交流三个方面。群体成员的产出或结果反馈到背景因素,使群体行为不断循环、不断调整。
3.从众与社会压力理论
在社会心理学领域关于从众行为有两项经典研究,一项是出生于土耳其的心理学家谢里夫(Sherif,1935)关于团体规范形成的研究。他通过设计的实验证实了群体所拥有的看法对个体会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这是最早对从众行为进行的实验研究;另一项研究是20世纪50年代美国心理学家阿希(Solomon Asch,1951)的线段判断实验,他从实验角度验证了社会压力将导致群体一致性行为。在阿希研究的基础上,道奇(M.Deutsch)和杰拉德(H.B.Gerard)(1955)对从众行为进行了说明,他们认为从众的团体压力有两个来源:规范性和信息性的社会影响。[10]费斯汀格(Leon Festinger,1957)的研究认为,在个体遇到冲突的时候,人们会潜意识地剔除那些与整体关联最弱的看法,不自觉地寻求平衡。经济学研究领域最早提出羊群行为的是凯恩斯(Keynes,1934),他认为,投资收益日复一日地波动,显然存在着某种莫名的群体偏激,甚至是一种荒谬的情绪在影响着整个市场行为。
4.反常行为理论
该理论认为集群行为是这样产生的:首先要有一群人密集在一起,当然既不能太多,也不能太少,以达到无法辨认其地位和角色,又能直接互动为佳,而且这些人必须要受到心理刺激,并产生感染,使感情达到所有参与者所共有的顶点,个人感到自己成了身份不明的人,从而产生消除社会约束力的效果。接着高涨的情绪爆发出来,并转变为行动。行为的发生是由于参加者感到打破社会规范,作出反常行为,会获得在场人的赞许。同时个人作为群体的一部分作出的反常行为,可避免责罚。也就是说,个人感到和在场的人群精神一致,不会承担责任,这样就免除了自我罪恶感,于是放纵自己,抛弃通常的社会控制。这样的社会情境为破坏性的行为提供环境,最后必然导致集合在一起的许多人以同样的方式作出反应,爆发集群行为。
5.紧急规范理论
研究者们认为,集群行为的发生,是在场的人群发现了指导他们的行为规范,这样才使整个人群的行为统一起来。这样的规范并不是平常的社会规范,而是在人群情绪激动的紧急场合下,不知所措而临时出现的,它是指导人们应付当时意外情境的行为。比如,正在放电影的影剧院里突然起了火,观众一时不知怎么办,这时如果有人向出口跑去,他的行为就会成为指导其他人行为的一种规范,人们都学着他向出口跑去。他们认为,这种紧急规范一旦被参加者所察觉,就会对他产生一种压力,使其执行。
紧急规范理论认为,集群行为的发生并不仅仅在于情绪感染和模仿,而是在于参加者的认知,人们认知到了在紧急情况下的行为规范并用共同知觉来代替感情的扩散。但是,这种理论并没有解释清楚是什么因素决定出现紧急规范,为什么总出现破坏性规范,而不出现其他规范等问题。
6.经济学对群体行为的研究
西方经济学家班纳杰(Banerjee)对群体行为也有较深的研究。班纳杰指出:“群体行为就是每个人都去做其他人正在做的事,甚至于当他们自己拥有私人信息,认为自己应该做不同的事时也是如此。”[11]柏克恰妮达尼(Sushil. Bikhchandani,1992)认为,群体行为就是“个人通过观察其他人的行为,从而追随他人行为而不顾自己拥有的私人信息的最优化行为”[12]。
在经济学领域,凯恩斯较早注意到了群体行为现象。他把经济领域中追随群体的投资行为比做一场选美比赛:“报纸上发表一百张照片,要参加竞赛者选出其中最美的六个,谁的选择结果与全体参加竞赛者的平均爱好最相接近,谁就得奖。在这种情形下,每一参加竞赛者不选他自己以为最美的六个,而选他认为别人认为最美的六个。”[13]20世纪60年代,美国经济学家曼瑟尔·奥尔森从公共选择学派的角度解释了集体行为产生的原因,他的集体概念实际上等同于组织。他指出,集体行为的目的是为了取得集体利益,但集体利益等同于公共产品,因此存在着搭便车(free-ride)问题。在没有一定制度制约下,个人不会为集体利益承担成本。因此,只有在具有强制性的约束,或有选择性的激励的情况下,集体行为才会产生。
7.行为科学对群体行为的研究
行为科学首先是从行为开始认识群体行为。所谓行为,就是指特定行为主体的活动。群体行为被界定为具有有意识、有目的、有规律可循的组织内部的群体活动。显然,行为科学将群体行为理解为组织环境中的群体活动,组织性和目的性特征很明显,基本上可以理解为组织行为。而社会学、经济学中的群体行为,其组织性、目的性特征并不明显,这就是集群行为或羊群行为。
行为科学在群体行为研究上作出了很大的贡献。主要理论贡献有群体动力论和对群体行为影响因素的研究。
群体动力论最早是由柯特·卢因(K.Lewin)提出的。他是德国心理学家,1932年到美国斯坦福大学任讲师,因希特勒掌权不能回国,一直在美国居住。卢因提出的群体动力的含义,是借用了物理学中的“力场”理论来描述群体行为产生的机制,包括群体中的个体行为的变化、群体成员的关系对群体行为的影响。在物理学中,物质运动必然受到电、磁等力场的作用和制约。一旦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组织在一起,就形成一种复杂的相互关系,这种关系必然影响到他们的行为,最终影响群体行为。卢因认为,这种类似于力场的现象是群体行为的动力,他称这种理论为“群体动力论”,也有人称之为“场”理论。
二、群体行为的一般特征
和有组织、有目的的组织行为相比,集群行为或羊群行为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
①自发性。集群行为并不是预谋的,而是一群人受到某种刺激后,自然哄起的行为。它既无组织,又无领导,而且活动也无计划,无法预料其发展的趋势。只是一群情绪激动的人聚集在一起,竞相作出某种行为。
②狂热。这种行为的每个参与者情绪都异常冲动,处在狂热之中,行动完全被激情所支配。没有方向,没有目的,而且缺乏理智的考虑,大家聚集在一起,相互发泄,相互刺激,狂呼乱喊,盲目行动,完全不考虑其行为的后果。
③非常规。行为往往不受正常社会规范的制约,肆意践踏和破坏社会准则。他们的行为不受理性指导,而且是完全凭借个人的一时心血来潮,作出各种违反常规的行为,扰乱社会秩序。
④短暂。这种行为,由于是一时冲动产生的,因此,不会长久。它往住是大家发泄了内心的积怨,减轻了心理紧张后即告结束。就像旋风一样,如果持续下去被人利用,成为有组织、有目的的活动,那就不再是集群行为,而是群众运动了。
三、几种典型的群体行为
(一)暴乱
暴乱是群体行为的一种重要形式。其成员是从感情上就倾向于暴力行动并实际从事或时刻准备从事暴力活动的人群。从事暴乱行动的暴民通常都有自己的领袖,他们一心想着自己的进犯目标,并强烈要求其成员保持一致行动。和暴动不同,尽管从事暴乱行动的暴民的行为具有某种组织性,但一般来说它是暂时的和不稳定的,并且也是难以把握的,所以从根本上来说它是一种集群行为。
暴乱是暴民常常采用的公开的暴力活动。这是一种由缺乏明确目的或方向散漫的暴民参加的行动。虽然有些暴乱者可能有明确的目的,但大多数的行动却是出于一般的不满和愤恨。集体性的暴乱往往包括袭击不受欢迎的集团。在暴乱中也有一定的规范,不过这种规范不太明显,并且是与社会常规相违背的。
(二)骚乱
骚乱是一种暴力和破坏欲的集体爆发。骚乱的产生常常是因为环境的突然刺激及愤怒、惊恐或其他基本冲动的驱使所致。骚乱的程度常因环境的刺激性质及阻碍人们愿望满足的状况而定。如果刺激深切或环境状态严重,骚乱则有可能发展成为暴乱。
骚乱的人群与暴民有很多相似的地方。他们都是一些临时集合起来的人群,他们的行为都是极端地违背社会常规的。但他们的区别也是明显的。骚乱者比暴民更缺乏结构性、目的性和统一性。骚乱甚至可以涉及不同地区的几个不同群体,这些群体的行为接近,但并不一定完全一致。暴民则通常有一定的目标。同暴乱相比,骚乱所涉及的行为更一般化,除了制造混乱以外,没有什么特定的目标。
(三)恐慌
恐慌是公众或社会大众在危机状态下,面对现实的或想象的威胁作出的不合作和不合理的心理与行为反应。恐慌产生的原因是复杂的。一般来说,引起恐慌的直接线索往往是某种耸人听闻的流言或传闻。它可能会使没有思想准备的大众陷入迷惘、危机和惊恐状态。再加上相互之间的感染和刺激使这种恐惧情绪急速上升,直至成为群体性恐慌大发作。还有一些恐慌的产生与某种文化背景有关。在现代社会里,由于快速的生活节奏,紧张、焦虑聚集于心头,作为一种心理能量的发泄,也常常在某种意外的刺激下,以恐慌的形式表现出来。恐慌更现实的原因很可能是由于某种潜在的社会或其他危机。一旦有什么风吹草动,便会出现一些极端的应急反应。恐慌最重要的特征是它的不合作性和不合理性。所谓不合作性指的是,相互合作的社会关系被打破了,结果反而使情境更增加了对人们的威胁。所谓不合理性,指的是在恐慌状态下,大众的行为与他们期望达到的目的正好相反。
除了上述的群体行为外,还有时尚、流行、灾后行为、流言与谣言等现象,都属于集群行为或群体行为。
复习思考题
1.社会群体有哪些类型?
2.如何强化群体凝聚力?
3.社会转型导致中国社会的初级社会群体发生了哪些变化?
4.群体规范为何特别重要?
5.有哪些群体行为理论?
【注释】
[1]《社会学概论》编写组:《社会学概论》(试讲本),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80页。
[2][美]戴维·波普诺:《社会学》(第十版),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173页。
[3]罗玉达:《现代社会学》,贵州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105~106页。
[4]波谱诺:《社会学》(第十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179页。
[5]Park,R.E.,Burgess,E.W.Introduction to the science of Sociology.ChicagoⅢ.: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21,p.865.
[6]Smelser,N.J.Theory of Collective Behavior.New York:Free Press.1963,p.8.
[7]波谱诺:《社会学》(下册),辽宁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566~567页。
[8]沙莲香:《社会心理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220页。
[9][法]古斯塔夫·勒庞:《乌合之众》,中央编译出版社,2006年。
[10]Deutsch,M.&Gerard,H.B.(1955).,A study of normative and informational social influences upon individual judgment.J.Abnorm.Soc.Psychol.51,629-36.
[11]Banerjee,Abhijit V.A simple Model of Herd Behavior,The 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August 1992,Vol,CVIP797-817.
[12]Bikhchandani.Sushil,Hirshleifer.David,Welch.IVO,A Theory of Fad,Fashion,Custom,and Cultural Change as Informational Cascades,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1992,VOL100,No5P992-1026.
[13][英]凯恩斯:《就业信息和货币通论》中译本,商务印书馆,1981年,第133~1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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