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当代中国社会政策的发展
一、中国社会政策发育的客观环境
可以从两方面来看中国社会政策发育的环境。一是中国的基本国情,一是社会发展的新迹象。前者构成了社会的基本架构,具有结构性变动的特征,后者是由社会的一些鲜活的要素构成的,具有因社会失范或者突发事件所导致的疾速变化的特征。[16]
(一)中国的基本国情
1.高度紧张的人地关系
截至2002年,中国人口已增加到13亿,人均耕地减少到约1.2亩,劳均4.1亩。而且,由于人口分布不平衡,有1/3的省市人均耕地不足1亩,有666个县低于联合国确立的0.8亩的警戒线,463个县低于人均0.5亩的危险线。[17]中国农村的土地正在逐渐丧失其作为生产资料的功能,而蜕变为对农民的“最后的保障”。人地关系的紧张使中国农村产生了大量的剩余劳动力,专家们估计在2亿人左右。其中,乡镇企业吸纳了将近1.2亿人,大约有将近5000万人已经向城市或者已经城市化的富裕地区(如珠江三角洲地区、长江三角洲地区)流动。
2.人口结构高度老化和快速老化
自1982年至2004年,中国人口年平均增长率为1.47‰,60岁以上老年人口的增长率为3.2‰。目前,我国60岁以上人口已达到1.34亿,超过总人口的10%,占世界老年人口的20%,亚洲老年人口的50%。其中65岁以上人口1.1亿,占总人口的8.5%。目前全国70%以上的老龄人口分布在农村地区,全国农村人口老龄化速度快于城市,农村老龄化问题更为突出。先期进入老龄化的国家,年人均收入在1万美元左右,而中国在进入的当年即2000年人均收入不足1000美元,目前才达到1200美元。是名副其实的未富先老,而且老龄化的速度还在加快。目前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已经达到1475万,每年还以5.1%的速度持续上升,快于60岁以上老人的增长速度2.25个百分点,预计到2050年,将达到8800万。[18]
3.区域差别显著,发展极不平衡
中国国情的基本特征之一是各地区条件差异显著,发展极不平衡,胡鞍钢将其概括为“一个中国,四个世界”。第一世界是如上海、北京、深圳等高收入地区。从这些地方的人均GDP明显高于世界上中等收入国家平均8320美元的水平就可以看出来。[19]上海、北京两市人口约占中国总人口比重的2.2%。第二世界是大中城市和沿海地区上中等收入地区。天津、广东、浙江、江苏、福建、辽宁等沿海省市人均GDP均高于世界下中等收入国家平均水平的3960美元,而低于上中等收入国家水平,这六省市人口占中国总人口比重的21.8%。第三世界是下中等收入地区。包括河北、东北、华北中部部分地区,人均GDP均低于下中等收入国家平均水平,居世界第100至139位之间,人口占中国总人口的26%。第四世界是中西部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地区、边远地区和低收入地区。中国目前约有一半以上的地区属于第四世界,排名在世界第140位之后,人口占中国人口总数的一半。[20]
(二)社会发展的新迹象
1.自2003年以来,中国改革进入了一个以社会政策带动发展的新历史时期
2003年,中国共产党在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坚持“五个统筹”(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十六届四中全会又提出建设和谐社会,并将慈善首次纳入社会保障的范畴。一系列有利于弱势群体利益、对其生存状态、权益保护给予重大关注的政策相继出台,尤其是对农业税和农林特产税5年内全面免税的政策于2004年出台。相当一些地区在2004年当年就将这两个税减到零,1年完成了5年的目标。2005年,十六届五中全会又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历史任务。并将其纳入了“十一五”规划。明确提出了要围绕新农村建设做好农业和农村工作。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21]
2.非政府非营利组织正在掀起一个发展浪潮
2004年3月,基金会管理条例由国务院公布并于6月执行。该条例首次提出基金会分为公募与非公募两类,私人可以依法成立基金会,外国基金会可依法在中国设立机构等款。2004年十六届四中全会将慈善事业写进了中央文件,11月20日,中华慈善大会在京召开。2004年9月,在中央的直接授意下,民政部首次召开了全国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会议,提出“以民为本,服务‘三农’,积极推动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发展”。民政部负责人在发言中讲到:“过去我国各类民间组织主要在城市设立和活动,农村民间组织的发育明显滞后。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发展,成为农村民间组织新的生长点,也使政府的民间组织管理工作多了一个服务群体……不能用行政手段去干预协会的内部事务,防止协会成为政府部门的附属机构。”这些迹象表明,中国政府以促进社会和新发展为主题,正在采取行动放开一些领域的非政府非营利组织。[22]
3.政府孕育的重大改革推进中国社会政策的发展
改革以来,各类社会问题大规模地累积,社会发展需要政府起到中流砥柱的作用。不仅仅是经济发展,更是和谐社会的建设需要政府进行体制转轨和职能转型。在农村,自农业税全免的政策出台之后,导致县乡政府的功能发生重大改变,尤其是乡镇政府过去的主要功能是收税,如今税被取消了,乡镇政府的功能不得不发生改变。中央政府提出的“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五个统筹”、“和谐社会”等发展理念为中国社会政策的发展创造了宏观环境。
二、中国社会政策的基本内容
30年的改革,致使社会政策能够起作用的主要领域已经分明:分别是社会保障与就业;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住房;教育;社会福利与老年人服务;反贫困等6大领域。[23]
(一)社会保障与就业
1993年中国共产党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救助、个人储蓄积累保障”六个方面。其中主要的是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三项。中国已经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有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①养老保险是率先出台的社会保险制度,1997年确立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由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当时规定,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的比例,1997年不得低于本人缴费工资的4%,自1998年起每两年提高一个百分点,最终达到本人缴费工资的8%。2000年国务院选定在辽宁进行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做实个人账户,分账管理,个人账户与社会统筹相结合为目标。2005年底,《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出台,除以非公有制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为重点,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外,主要的措施是逐步做实个人账户,实现由现收现付制向部分积累制的转变,以及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将缴费时间长短和数额多少与待遇水平挂钩。
②失业保险于1999年出台,当时的城市登记失业率在3%左右。而在2004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为827万,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2%。加上未登记的失业人口,预计真实的失业率在8%左右。针对失业问题,政府采取的主要措施,一是加强对贫困人口的免费职业培训,提高其素质和市场竞争能力,促进其实现就业。二是做好对贫困劳动力的免费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使就业机会变成现实。初步建成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117个城市实现了按季度发布职业供求分析报告。年末全国共有各类职业介绍机构33890所,其中公共职业介绍机构23347所。三是组织和帮助贫困人口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四是帮助贫困人口自谋职业和创业,为其创业的小企业的发展提供小额贷款。五是政府直接创造就业岗位。六是建立技工学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重视职业培训。2004年末城镇就业人员26476万人,其中单位就业人员11099万人,城镇私营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就业人员5515万人。[24]
③1998年,国务院出台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该方案的政策目标:第一,建立医疗费用约束机制,以控制医疗费用急速上涨的趋势。第二,加强职工基本医疗的保障力度,解决部分企业职工由于单位效益不好而不能及时报销医疗费的问题。第三,为非国有企业员工提供医疗保障。基本医疗保险原则上以地级以上行政区为统筹单位,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其缴费率分别为职工工资总额的6%和2%。职工个人缴费的全部和用人单位缴费的30%左右划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费的其余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左右,最高支付额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从个人账户中支付或个人自付。2004年,全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141亿元,支出862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8.1%和31.6%。年末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存958亿元,其中统筹基金结存553亿元,个人账户积累405亿元。同时,据2002年底劳动部对30个城市的书面调查统计,43.3%的城市建立了公务员医疗补助制度,76.67%的城市建立了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制度。12个城市建立了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实际建立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有6242家,涉及职工71.1万人。[25]
④社会救助制度大规模地推行。1992年,按照原社会救济制度的规定,得到国家定期定量救济的城镇困难户人数只有19万,占城镇人口的比重仅为0.06%,救济经费只有8740万元。[26]而当年城镇贫困居民至少占到城镇总人口的5%。[27]2005年底,共有2232.8万城镇居民、997万户家庭得到了最低生活保障,各级财政共支出低保资金190.7亿元。新型的医疗救助体系的建立使51.9万城市低保对象和304万农村困难群众受益,2005年各级政府支出城镇医疗救助资金3.2亿元,农村医疗救助资金5.7亿元。
⑤在继续规范和实施农村定期定量和临时救助制度的同时,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探索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目前全国共有1534个县(市、区)建立了农村低保制度,有776.5万村民、384.5万户家庭得到了最低生活保障。对没有开展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地区,实施农村特困户求助制度,2005年农村共定期救济困难群众1024.3万人、612.2万户。[28]
(二)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
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在对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制度进行改革的同时,积极探索建立新的医疗保险制度。1998年以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已经开始试行,2003年以来,农村尤其中西部地区在较大范围内试点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合作医疗制度。
医疗改革分为三阶段。第一阶段自改革之初到90年代初期,重在尝试职工医疗费分担、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以及从大病统筹过渡到医疗保险的试点。第二阶段自90年代初期至1998年。这个阶段的改革重心在于建立统账结合(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账户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模式。第三阶段:1998年至今。1998年12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至2000年底,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已经初步建立。
农村医疗保障一直是国家关注的重要问题。1996年国家提出重建和恢复农村合作医疗,1997年合作医疗覆盖17.6%的农村人口,1999年又下滑到6.5%,2002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提出建立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文件规定,在全国中西部地区,由中央政府和地方各级政府分别给每个农民每人每年补助合作医疗资金10元,农民个人自缴10元钱,建立以大病保障为主的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这是国家第一次对于农民医疗保障出资,显示了中央政府对于终结我国传统的城乡二元结构的社会制度的决心和能力。自2003年6月始,新型合作医疗的政策试点在全国展开。政策和制度建设目的:重点解决农民因患大病而出现的因病致贫、返贫问题,推行方式:政府组织、以财政补贴引导、支持农民自愿缴费,县为统筹单位,实行大病统筹为主、以收定支核定医药费报销比例、由县办管理机构支付。至2005年6月底,全国已有641个县(市、区)开展试点,覆盖2.25亿农民,其中1.63亿农民参加,参合率为72.6%;全国共补偿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1.19亿人次,补偿资金支出50.38亿元。这个试点已于2008年在全国推广。与此同时,中央政府已拨款直接用于城乡贫困人口的医疗救助。[29]
(三)住房保障
住房保障制度是一个包含范围很广的概念。广义地说,“宅基地”、“福利分房”都是住房保障制度的一种具体形式。它们是低生产力水平下保障“人人有房住”的制度。依靠市场配置住房资源,并不等于说人人都只能依靠自己的收入买房子住,也不等于说人人都只能靠市场化竞争、自主分散决策来获取住房。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为了保障每个人都有房子住,政府要实施一些特殊的政策措施,帮助单纯依靠市场解决住房有困难的群体。这个政策体系的总称,就叫做住房保障制度。
中国城市居民1949年人均住房面积大约为4.5平方米,到1978年城市人均住房面积反而下降到3.8平方米。针对日益危机的住房状况,中国的住房制度改革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启动,这以后经历了多次调整。从最初的小步提租,补贴售房,发展到现在的针对不同收入层次的人建造不同档次的住宅,并分别实施商品房、微利房、平价房、标准房和“二限房”[30]的买卖体系。对商品房、单位房、公房(政府房)和安置房(廉租房)的改革,中国政府发展了住房公积金制度、补贴售房制度、提租补贴制度、经济实用房或安居工程补贴建设项目、住房货币化制度以及廉租房(城市平民的解困房)制度的复杂体系,其制度设计的目的是针对不同的人采取不同的住房供给办法,从而实现效率和公平兼顾。[31]到2008年全国城市居民住房人均面积已经达到30平方米以上。然而,至2008年中国城镇仍然有750万户住房困难户。另外,在城市工作的农民工人均居住面积基本保持在5平方米左右。
如上所述,我国住房保障制度包括四个基本方面。第一,住房公积金制度。这个制度包括雇主与雇员共同缴付、对公积金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在购房时除个人账户累积部分外还可利用公积金贷款购房以及公积金贷款实行优惠利率等几个组成部分。第二,针对低收入群体的半市场化方式的保障制度。政府通过减免土地出让金或提供土地补贴、减免税费等方式建设的经济适用房就是这种制度的体现。经济适用房是一种“政策房”,应当在档次、面积以及购房者收入水平上有一定限制。在完善的经济适用房制度中,政府应当对每年住房开工面积中必须包括多大比例的经济适用房作出强制性规定。第三,针对困难群体的非市场化保障方式。经济适用房毕竟还是让购房者去“买”。对连经济适用房也买不起的困难群体,可以建立政府贴息的制度。例如人均收入低于某一个水平的家庭购买经济适用房时,由政府补贴贷款利息。对于贴息也买不起的群众,可以由政府提供廉租房。第四,针对特困群体的救济方式。最后还有少量特困群体,他们连廉租房的租金也付不起。这就需要有制度来保障他们的基本住房需求。具体办法就是对特困家庭采取政府提供贴租的方式。
(四)教育保障
中国无论基础教育还是高等教育,目前都有明显的问题。政府对于农村义务教育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加大保障力度。包括确保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对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给予补助。优化教育经费支出结构,提高义务教育经费占整个教育经费的比重。中央财政安排专款重点用于支持中西部未“普九”的地区。2005年底,国务院颁发新政策要求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两年内,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建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巩固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2006年至2010年5年间,中央与地方各级财政累计将新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约2180亿元。在高校教育中,最严峻的问题是学费昂贵,没有能力支付学费和起码生活费的贫困学生正在呈逐年上升趋势,目前已占在校学生的20%。
(五)社会福利与老年人服务
作为中国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一个主要制度,社会福利的内容是指国家和社区组织为满足各类社会弱者和遇有一定困难的社会成员的基本物质文化需求而提供和组织实施的带有福利性的收入保障和服务保障。[32]
在改革开放前,我国的社会福利主要体现在为机关、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提供带有福利性的收入保障和服务保障上。改革以后,社会福利方面的改革从两个方向上展开。一是将社会福利项目变暗补贴为明补贴,二是社会福利的承办者从政府办走向政府与民间合办。这两个方向的改革可以统称为社会福利社会化。
暗补变明补,将住房、医疗保健、教育、生活消费品价等原来混在低费或免费福利里的项目都一一定价形成规范了。新的公共服务如小区环境卫生、社区文体活动、社区教育、社区医疗服务、社区老人福利服务等项目充实到社会福利领域中。这大大开拓了民政部门管理的空间。政府从计划体制下只管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三大组织网络漏出的鳏寡孤残,三无对象,到市场体制下主管为城市全体居民普遍服务的社区化的社区福利,真正开始“务正业”了。政府兴办的社会福利院也面向社会开始招收自费老人,由民间人士或社团、企业兴办的各类社会福利服务机构正在蓬勃兴起。
目前尽管新的社会福利制度还未完全成形,但却已经显示了与旧制度的根本区别。新旧制度的根本区别并不在于企业、事业乃至机关单位削弱了或取消了计划体制下的机构福利。也不在于社会组织参与兴办了社会福利,而是开始划清单位福利与社会福利的政策界限。单位福利并没有消亡,也不会消亡,甚至还应该出现也正在出现新的形式。只是,单位福利的成本要由独立的社会组织法人而不是由政府来承担。社会福利与计划体制下的单位福利最大的不同,还不在于服务对象的特定性与非特定性,而是其资金来源和组织实施方式要由社会的三大主体—政府、企业、非营利部门包括志愿者群体共同配置,而不可能由政府再独家号令、独家配置。社会福利社会化的含义,意味着既非社会福利的单位所有化,又非社会福利的政府控制化。其实质是在社会转型和体制转轨的社会环境变迁中,要重新处理国家、社会与个人的关系,建立一个新的有利于社会福利资源整合和有效运作的社会动员机制和社会合作机制。
(六)反贫困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的扶贫工作由道义性扶贫向制度性扶贫转变。由救济性扶贫向开发性扶贫转变。由扶持贫困地区向扶持贫困人口转变。因地制宜发展多元农业和农村商品生产、完善和健全与增收、脱贫相挂钩的农民培训和技术推广制度和体系,增大对农村扶贫开发的资金投入、采取了小额贷款的购销的扶贫模式;改善贫困乡村的社会服务条件,增加贫困乡村农民享有社会服务的机会;以及在生存条件恶劣的地区,采取移民搬迁的方式,逐步缓解贫困等。1998—2004年,中央扶贫资金投入累计达到1572亿元。不过,每万元扶贫资金扶持贫困人口由1998年的1.64人减少到2001年的1.18人,其他主要成果指标都有不同程度的下降。这表明我国农村扶贫成本在提高,同时也反映出了扶贫资金漏出的问题。[33]
三、建构中国社会政策的当务之急
(一)高度重视社会政策对社会发展的制衡作用和政府在社会政策中的主导作用
政府的种种宣示,“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等,的确已经非常靠近社会政策的基本价值观。而且,能够完全体现社会公平取向的中国社会政策已经在社会系统的一些部分,例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中开始了。不过,这并不能够说明社会政策已经被中国政府和民众所认识。中国需要一场对社会政策的普及运动,不仅政府高层官员,也要让平民百姓认识社会政策对自己对他人对国家对社会的效用,明确政府在社会政策中的主导作用,以利于参与和推动政府选择对全体国民现在和未来负责的社会政策。[34]
(二)需要进行社会政策战略性框架设计,建构社会政策的元政策
对于社会政策的衡量,长期停留在三个短期目标上:稳定,效率和再分配,而忽视了社会政策的长期目标:可持续,抵御风险和其不确定性的机制,以及政策的实施能力和内在机制。看重当前利益,忽略长期受益,只见部门不见全局,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社会保险、医疗卫生、教育、社会福利,各搞一套,没有一个统一的社会资源配置思路。只重视对已有制度如城市养老保险和医疗卫生保险的改革,缺乏能够指导中国未来几十年发展的大政策。这些在社会政策规划和组织方面的显见缺陷,不仅导致现行政策产生问题,也导致许多新社会经济领域内的社会政策缺失。我们需要一个不仅管现在而且管长远,直接关系中国社会系统和结构变迁和重建的元社会政策。
(三)需要加强政府自身的社会政策能力建设
政府是进行社会政策规划与执行的主角。加强自身社会政策能力的建设是当务之急。社会政策能力包括敏感的社会政策意识的能力、高屋建瓴地规划社会政策整体战略的能力以及有效执行社会政策的能力。而建构这些能力,需要制度资源、组织资源、认识资源和行动逻辑。①制度资源:建立和完善宪政制度,改革政府体制和财政体制,改变政府官员政绩评价体系,塑造民意导向的政府,让民众和人大代表能够通过制度化的渠道表达自己的意志。②组织资源:培育社会向着公开化、自组织、以协商解决冲突的方向前进。③认识资源:建树在追求社会公正的前提下提升效率的观念,重启中国尊老爱幼、尊师重道、助人为善、贫贱不欺的伦理道德,构筑良好的社会氛围。④行动逻辑:政府贯彻政策的行为要从空洞的高调和文件宣示下落到具体的对执行机构尤其是非政府非营利机构的回应和支持。
(四)需要组织和支持社会力量进行创新研究
中国社会目前正处于社会急剧转型的时期,即便确立了社会政策的基本框架,在具体而多元的社会政策抉择和实施过程中还有很大的空白需要填补,仅仅依靠政府的力量显然不足够而且不可能。所以,组织和支持社会力量包括研究界、社工界、志愿组织与事业机构界、企业界以及国际组织形成合作伙伴关系,针对重要的社会政策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过程分析、监控评估和创新试验,这对于探索社会政策的新思路、研究新方法具有无可替代的效应。[35]
复习思考题
1.社会政策的基本概念和原则是什么?
2.德国、英国和美国的社会政策各有什么不同?
3.中国社会政策有哪些基本内容?
4.中国社会政策建设的当务之急有哪些方面?
【注释】
[1]T.H.Mashar,1965.Social Polic,HUTCHINSON&CO,London.
[2]杨团:《中国社会政策演进、焦点与建构》,《学习与实践》,2006年第11期。
[3]杨团,关信平:《当代社会政策研究》,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6年。
[4]杨团,关信平:《当代社会政策研究》,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6年。
[5]Juergen Kohl,Der Deutsche Sozialstaat:Bilanzen-Reformen-Perspektiuen,Campus Verlag,Frankfurt,2000.
[6]周茂荣:《德国社会市场经济与中国经济改革》,武汉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482页。
[7][英]锡德尼·维伯、比阿特里斯·维伯,《资本主义文明的衰亡》,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1年。
[8]孙炳耀:《当代英国瑞典社会保障制度》,法律出版社,2000年。
[9]罗志如,厉以宁:《20世纪的英国经济:“英国病”研究》,人民出版社,1982年。
[10][英]W.H.B.考特:《简明中国经济史》,商务印书馆,1992年。
[11]金重远:《20世纪的世界——百年历史回潮》,复旦大学出版社,2000年。
[12]周弘:《国外社会福利制度》,中国社会出版社,2002年。
[13]杨伟民:《社会政策导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
[14]和春雷:《社会保障制度的国际比较》,法律出版社,2001年。
[15]See Mcheal Reisch,“Social Policy and the Great Society”,in James didg Ley,Martin B.Tracy&Michelle Livermore(eds),The Handbook of Social Policy,Sage Publications,Thousend Oaks,2000,p.139.
[16]杨团:《中国社会政策演进、焦点与建构》,《学习与实践》,2006年第11期。
[17]章敬平:《中国的三农问题为什么总是开错药方?》,《中国改革论坛》,2004年第8期。
[18]中国人口网,2005-03-15。
[19]北京2005年的人均收入已经达到4700美元。
[20]胡鞍钢:《一个中国四个世界》,2001-02-22,北方财经网。
[21]杨团:《中国社会政策演进、焦点与建构》,《学习与实践》,2006年第11期。
[22]杨团:《中国社会政策演进、焦点与建构》,《学习与实践》,2006年第11期。
[23]杨团:《中国社会政策演进、焦点与建构》,《学习与实践》,2006年第11期。
[24]杨团:《中国社会政策演进、焦点与建构》,《学习与实践》,2006年第11期。
[25]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医疗保险司10省市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综合调研报告(内部资料)。
[26]加上临时救济在内,总共只有1.2亿元,仅占当年国民生产总值的0.05‰,不到国家财政收入的0.03%。
[27]中国统计摘要1994中国民政统计年鉴。
[28]杨团:《中国社会政策演进、焦点与建构》,《学习与实践》,2006年第11期。
[29]杨团:《中国社会政策演进、焦点与建构》,《学习与实践》,2006年第11期。
[30]即限制价格、限定面积的住房。
[31]李斌:《中国住房改革制度的分割性》,《社会学研究》,2002年第2期。
[32]郭晋平:《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总览》,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1995年。
[33]杨团:《中国社会政策演进、焦点与建构》,《学习与实践》,2006年第11期。
[34]杨团:《中国社会政策演进、焦点与建构》,《学习与实践》,2006年第11期。
[35]杨团:《中国社会政策演进、焦点与建构》,《学习与实践》,2006年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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