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人群之战争
其次促进社会之发达者,则为人群之斗争。
人群中之各个人,自始即形成多数大小共同团体以营社会生活。共同团体与共同团体之间势必互相接触,其接触也,或出于平和,或出于斗争,而出于平和者少,出于斗争者多。
共同团体战争之起源,最初由于物资之不足。人口增加而物产缺乏,则发生团体之生存斗争。斗争之结果,一方胜利则他方失败,被征服者为征服者所掠夺,以补其物资之不足。故人群之战争纯以经济的利益为目的。盖人有厌恶劳动之本性,与其借劳动之经济的手段以谋生,毋宁借掠夺之政治的手段以谋生,此人群斗争之原因也。
人群之战争,至私产制确立,阶级分离以后,则其性质与前大异。盖在阶级分离之后,战争概由治者阶级主持,治者阶级利用战争以为扩大掠夺范围之手段。自被治者阶级视之,此种战争完全与自身之生存问题无关。其军队为治者阶级之军队,平民仅以备兵或征兵之资格参加,受治者阶级之指挥而已。治者阶级攻城夺地,私利是图,被治阶级徒以身家妻子供其牺牲,无毫发之益而有丘山之损。今日之战争类如是也。
一人群被他人群征服之后,则形成之新社会分为被征服者与征服者二阶级,一方从事经济的劳动以生产物资,他方则执掌统治军事宗教等事宜而剥削前者劳动所得之成果以支持生活。所谓国家之组织,遂从此种阶级的社会产出而立于社会之上。
人群斗争之结果,社会大生变化,举其重要者约有三端。第一,社会内部裂成征服与被征服之二大阶级,互相对抗,不可调和,故征服阶级利用优越势力,建立国家以调剂之。第二,相异之两共同团体接触之后,必于其自然环境中发见相异之生产手段或生活手段。生产手段或生活手段相异,则其生产方法,生活方法及生产物亦必相异。于是发生新交换关系。交换之范围扩张,生产之范围亦随而扩张,转能促进生产之发展形成新生产关系。第三,相异之共同团体,其双方所特有之政教风俗习惯语言学术等项亦必互相融和而形成与新生产关系相适应之新文化,此征之史乘而可考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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