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地方史志事业发展成果简介
甘肃省新编地方史志事业发轫于1983年。1983年5月,甘肃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作出《关于重视编修甘肃地方史志的决定》。1984年4月,中共甘肃省委批准成立甘肃省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首任编委会主任由省政协主席王秉祥担任。按照政府修志的原则,从1994年8月起,陈绮玲副省长、陆浩省长和徐守盛省长先后担任编委会主任。同一时期,全省市、县两级地方也都建立了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及其工作机构。1994年5月,甘肃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以甘肃省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机关为基础,设立甘肃地方史志办公室,为省政府地方志工作职能部门,主要职能和任务是组织编纂《甘肃省志》,指导地州市、县市区志的编纂。2006年5月国务院颁布《地方志工作条例》,将地方志工作机构的职能扩展为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地方志工作,拟定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搜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推动方志理论研究,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料等。2008年,全省共有隶属于政府的省、市、县三级修志机构113个,修志工作班子183个,专职修志人员1600多人,1.5万多人参加了各级志书的编纂工作。
1984年8月,中共甘肃省委原则批准《甘肃省志编纂方案》。1985年5月省政府正式批转《甘肃省志编纂方案(试行草案)》,正式启动全省省、地、县三级志书的编纂。《甘肃省志》的编纂由省上80多个部门、单位和一部分社会人士承担。全志由《概述》、《大事记》、专志、《人物志》和《附录》组成。《概述》总揽全志,综述省情,《大事记》纵贯古今,摘记大事要情,各专志以类系事,分记各科;《人物志》以立传、简介和表录诸体记述入志人物生平;《附录》收录重要文献资料。《甘肃省志》以文为主,辅以数表、图片,近4000万文字,约2000幅图片,到2008年基本完成了各卷编纂。2006年12月至2008年底,全省列入首轮修志规划的83个县市区和10个地州市先后完成了修志任务。全省第一轮修志共编纂出版省志1部72卷74册,地州市志10部,县市区志83部,总计94部248卷,约1.5亿字。
根据国务院的部署,2004年3月省政府又启动了全省第二轮修志。到2008年底,二轮修志已出版《甘肃省志·社会科学志》、《甘肃省志·林业志》两卷,《酒泉市志》、《阿克塞县志》等市、县志9部,另有3部县志通过终审。25年来,全省共编辑各种年鉴40多种、200多卷,编写专志专史300多种,整理有价值的旧志文献80多部,总规模达600多卷册。
甘肃首轮志书编纂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以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准绳,努力运用新观点、新材料、新方法和新体例,坚持贯通古今、略古详今、立足当代的方针,全方位挖掘史料,新视角审视历史,多角度汇述史实。在溯古通今、保持历史系统性和连续性的基础上,重点记述了近代以来甘肃革命和建设的伟大历程。二轮修志继续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全面、系统地记述了改革开放30年来甘肃经济社会发展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和甘肃历史的深刻变革。
200多部新编志书600多卷地情资料的编纂出版,第一次实现了甘肃全省三级地方都有志书,形成了比较系统完整的全省基础地情信息总库。两轮志书和大量史料一起构成了具有重要史料价值、学术价值、社会价值和文化价值的甘肃“地方全史”和“地方百科全书”。
地方志事业是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25年的发展,甘肃省的地方志工作已由起步时的单纯编纂志书发展成为以编纂志书为重点,编辑年鉴、编写地情资料、整理旧志文献、史志资料开发利用和史志信息化建设整体推进、协调发展的地方志事业。2006年5月国务院颁布了《地方志工作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也将于近期出台《甘肃省地方志工作规定》,全省地方志工作走上了依法推进、科学发展的轨道。今后一个时期甘肃地方志工作的目标任务是:继续坚持服从和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方针,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志为主体,史志年鉴多元一体”的工作格局,全力抓好第二轮修志,全面加强年鉴编辑、旧志整理、地情资料编写各项工作,积极加快史志信息化进程,力争在2012年前后全面完成全省第二轮修志,推出更多更好的“类志”成果,基本建成全省地情信息系统和甘肃省情网络平台。
(金庆礼 孙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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