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土司制度与政教合一制度

土司制度与政教合一制度

时间:2023-03-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他是封建统治阶级的代理人,直接受中央王朝调遣,同时又是该地区藏族的总代言人,因此得到辖区藏族的信任和拥护。
历史背景_中国民族学·第12辑

一、历史背景

卓尼土司在整个甘肃藏区的地位是举足轻重的,不仅仅是因为他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甘肃几个土司中管辖地区最广者,更重要的是,从卓尼土司制度确立开始,杨氏家族就集政治权力与宗教权力于一身。坐落在甘南境内的禅定寺,自藏历第四饶迥木虎年(宋宝祐二年,1254年)创建后,在数百年发展过程中,逐步成为安多地区政治、宗教和文化中心之一。自从第一代土司些地(又称“姜提”)被八思巴的随行萨迦格西委任为卓尼大寺施主之后,杨家即与卓尼大寺结下了不解之缘,历代僧纲均须由杨氏一门专任。二者之间的相互依靠,相互利用,致使政权和教权形成高度统一,使得杨土司的地位更加稳固。

卓尼土司的始祖约在唐末率其家族和十六部落,远离西藏,经过几个世纪的辗转迁徙,在元末明初由四川若尔盖进入甘肃的迭部地区。明永乐二年(1404年),卓尼土司先祖些地征服了迭部达拉沟十八族。明永乐十六年(1418年),些地献地投明,入京朝贡,被授为武德将军洮州卫世袭指挥佥事,为第一代土司。第五代土司旺秀(dbang-phyug)进京觐见正德皇帝时,赐其姓杨名洪,从此以杨为姓。此后通过武力扩张,辖区不断扩大。到清代,卓尼土司多次受封,势力极盛,成为甘青各土司中势力最强的土司。(2)明、清王朝对甘青川藏区各部实行“分而治之”的政策,使藏族各部落长期相互对立。卓尼土司政教合一政治制度便是在这种时代背景下产生并发展起来的。到了卓尼第十九代土司杨积庆(1889—1937)统治时期,辖区包括今甘肃卓尼、迭部全境和舟曲及临潭部分地区。东界岷县,西面和南面与四川松潘、若尔盖接壤,北抵夏河、临夏。土司辖区交错分布在康乐、临夏、舟曲、临潭、武都、文县等地之间,面积达3万多平方公里,大约有3万多户、10万多人口。

卓尼土司先祖些地“以功授为世袭指挥佥事”,其统治区内最大的寺院卓尼寺主持为僧纲,僧纲和土司政权一样,一直掌握在杨氏家族手中,政权和教权地位由土司家族直接世袭。清因明制,正式在洮岷河湟地区实行土司制度,为了加强对这一地区的统治,除大力提倡和扶持格鲁派外,还在邻近内地的藏族地区分封了一大批地方喇嘛等上层人物,使他们掌握当地一定的权力。卓尼土司身兼政教大权,既是朝廷的命官,又是该地的封建领主。他是封建统治阶级的代理人,直接受中央王朝调遣,同时又是该地区藏族的总代言人,因此得到辖区藏族的信任和拥护。土司与土民、土兵、旗长和总管之间,日益构成一种较强的人身依附关系,土司属民只知洪布(dpon-po,即土司),不知政府,不论政府和庶民,都愿意接受这种统治制度。中央王朝的政策无法在土司辖区实行,一切政令必须经土司衙门(3)批准通过后方能贯彻执行。

政教合一在卓尼杨土司家族统治时期,有过极为融洽的结合。第十六代土司兼第十三任兼职僧纲杨宗基时期(嘉庆十九年承袭),原本入禅定寺任僧纲,后因就任土司职务的兄丹增仁钦却杰早年病故,而继任土司兼僧纲两职。“由僧纲承袭土司职务,这在卓尼杨土司承袭中是从未有过的先例。虽有弱冠袭职的,也有祖母护政的,但这些在政教合一的土司制度中不能说明更深刻、更多的问题。然而在此由按例入寺并任僧纲的次子来补土司之缺,它既表现了政教合一制度的特殊性,又显示出政治和宗教这种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领域里的东西在卓尼杨土司的发展中配合非常默契,同时也体现了藏族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一度教权主导政权的一般性。”(4)据统计,“在禅定寺的发展史上,除六任专职僧纲外,余者十二任均由土司兼摄。从这个数字比例上可以看出政教合一制度在卓尼土司的政体结构中,表现出非常强大的黏结性,神权、族权之间微妙的结合。”(5)有赖于此,卓尼土司深得其属民的拥护信任,并延续500余年之久。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