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富论》中“经济人”的属性及其品德问题
朱绍文
一、问题的提出
尽管亚当·斯密的经济思想传入我国已将近百年,严复的《原富》中译本早在1902年就出版,1931年又有郭大力、王亚南的《国富论》新译,解放后以原著书名《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于1972年由商务印书馆出版,但是斯密的经济思想在我国并没有真正得到传播,更不用说生根发芽,开花结果了。这当然不是偶然的。《国富论》是近代市民社会向封建特权阶级统治进行斗争的理论武器,是近代国民经济生产力发展的理论基础。在新中国成立前以小农经济为主要基础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里,作为近代市民社会的经济学当然不可能获得它的地位;新中国成立后,我国转入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后,主要以苏联为样板,被视为资产阶级经济学的《国富论》当然也不可能受到重视。这样,《国富论》一直被湮没在我们的书库里,没有成为我国人民谋求现代化的思想借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突破了僵化的教条,重新回到中国的现实,认真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考察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问题,发展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开创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经济理论界出现了空前的繁荣和活跃。在这种情况下,对《国富论》也开展了重新研究。
“经济人”是斯密《国富论》理论体系的基本立足点,也是斯密经济思想的核心。对于“经济人”的理解,自19世纪中叶以后,一直是经济理论界争论的问题之一,当然不同时代不同学派之间争论的内容和目的不尽一致。最早对斯密经济理论和“经济人”概念发动攻击的是以F.李斯特为先驱的德国历史学派,他们认为斯密的“经济人”是重视物质利益的利己主义者,甚至是根本不考虑国家民族和社会利益的“惟利是图”的经济动物。新历史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布伦塔诺1888年在维也纳大学的就职演说中,从改良主义立场出发攻击斯密的“经济人”是“经济的利己主义者”,是“惟利是图”的“抽象的人”。第二年立即引起了边际效用学派的庞巴维克的反批判,他和C.门格尔一样,批判德国历史学派的“伦理主义经济学”只是“中世纪禁欲论的世界观”的再版,最多也不过是“对人类经济的道德描述”。边际效用学派强调作为“精密科学”的理论经济学,认为斯密提出的“经济人”和“利己心”是科学方法上的必要“假设”。不过,庞巴维克所强调的“经济人”的概念是按照他自己的理解来说明的。
历史学派和边际效用学派围绕斯密《国富论》中“经济人”概念的论争,除去从斯密经济思想方面展开以外,更主要的是对斯密《道德情操论》中人的本性与《国富论》中人的本性的议论是否一致的争论。历史学派认为《道德情操论》中的人性是利他的,《国富论》中的人性是利己的,自私的。而边际效用学派则相反,认为两本著作中的人性是一致的,不是利己的人性,而是具有社会良心的利他主义者。这样从人的本性的角度对斯密这两本巨著相互联系问题的论争持续了大约100年,在经济学说史上被称为“A.斯密问题”。对这个问题最早作权威性解释的是19世纪的斯卡尔钦茨基(Witold Von Skarzynski)。他在1878年出版的《A.斯密的道德哲学及其作为政治经济学的创始人》一书中,进一步发挥了历史学派的主张。他认为斯密1764年去法国以前,即担任格拉斯哥大学道德哲学教授时期,在赫契逊和休谟的影响下是理想主义者,但自从去了法国以后,受到法国唯物主义思想的影响,成为唯物论者,所以斯密在去法国以前写的《道德情操论》(1759年)与从法国归来后写的《国富论》(1776年)是相对立的,《国富论》中所设想的“经济人”与《道德情操论》中所设想的人是两种不同类型的人。这种误解,经过几十年的论争之后,到20世纪三四十年代,由于对斯密道德哲学思想体系有了深入的研究,在经济学界才得到澄清。但是,去年在我国纪念《国富论》出版210周年的学术讨论会上,还是有不少同志把《国富论》中的“经济人”看成为资产阶级惟利是图的利己主义者。在我国流传很广的卢森贝的《政治经济学史》也不例外,他把斯密的整个思想体系割裂为“道德论者”的斯密和“经济学家”的斯密,认为在《道德情操论》中“研究的是道德世界”,在《国富论》中“研究的是经济世界”,“他研究道德世界的出发点是同情心”,“他研究经济世界的出发点是利己主义,即在经济生活中专门追求个人利益”。但“经济中的利己主义”怎样变成了它的对立面“伦理学中的利他主义”,卢森贝认为“斯密并未加以解释”。这显然是过时的误解,这种误解不但有害于对古典经济学和斯密经济思想的正确理解,更重要的是它会削弱并模糊我们学习《国富论》的现实意义。特别是在我国发展商品经济,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今天,这个问题就更有必要进行讨论。作为现代商品生产者的“经济人”的经济活动,能不能脱离道德伦理,只是追求利润、惟利是图,而与整个社会生活、社会秩序无关的孤立行为呢?这个问题也是经济与道德、经济学与伦理学的关系问题。
二、《国富论》中“经济人”的属性
首先要明确的是,斯密在《道德情操论》和《国富论》中所讨论的“人性”,是同一时代同一阶级属性的人,是这个时代的新人,而绝不是两种属性完全不同的人物。在斯密的思想体系中,经济学本来就是他的道德哲学体系中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在D.斯图尔特著《亚当·斯密的生平和著作》中,记载了斯密的学生和最亲密的朋友之一米勒(John Milar)的谈话:“大约在他当逻辑学教授一年之后,斯密被选任为道德哲学讲座的教授。他把这门课分作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自然神学。第二部分严格地讲是伦理学,其主要内容是他后来发表在《道德情操论》中的一些学说。在第三部分,他较为详尽地论述了与正义有关的那部分道德学。第四部分,他考察了那些并不是建立在正义的原则上,而是以权宜原则为基础的行政法令,并考察了那些以促进国家的富裕、强盛和繁荣为目的的行政法令。他从这种观点出发,考察了与商业、财政、宗教和军事建制有关的各种政治制度。他在这个题目上的讲授内容包含着后来以《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为题出版的著作中的主要思想。”英国研究斯密经济思想的著名经济学家E.坎南(E.Cannan)、W.R.斯考特(W.R.Scott)等也都先后论证了斯密在格拉斯哥大学讲授有关《国富论》思想的核心部分是在1763~1764年间,或者更早一点,即在1762~1763年的学期。而斯密是在1764 年2月去法国的,所以认为斯密经济思想的形成是在受到法国的影响并成为“唯物论者”回到英国后的说法是不正确的。斯密在写《道德情操论》的过程中,《国富论》的构思就已经形成。在1896年由E.坎南所发现的“法学”讲义中,已经有了关于“行政、收入、军备”方面的论述,其中最后两项正是形成《国富论》第五篇财政论的原型。同时,斯密生前对《道德情操论》作了多次修订,就在他离别人世的1790年,他还对《道德情操论》进行了修订,出了第六版,在该版中有了重大的增补,如关于“德性论”部分,并说这是他的思想体系的“深化和发展”(序言)。而且,作为斯密道德哲学体系有机组成部分的《国富论》,在他生前出过五版。这两部巨著所研究的社会对象和所分析的人性,不可能是不同时代的两种不同类型的人,而是同一时代的新型人物,他们首先从“利己心”、“自爱心”出发,同时又具有对别人的“同情”和“怜悯”。斯密认为人的这两种本性并不一定只限于所谓“有德之人”或“高尚的人道主义者”,而是一般平民百姓所共同具有的。如何使这两种本能发挥的协调,对社会有利,这就有赖于“事物的自然”过程。他在《道德情操论》中将人的这两种本性比拟为时钟上的两根针,一根长针,一根短针,时钟制成后,这两根针就会自动地表示时间,不需要制造钟的人去操心,一下去拨动长针,一下又去拨动短针。当钟坏了,制造钟的“神”会作出判断,这不属于人类的事情。他又把人的“利己心”和“利他心”比之为“文法”和“修辞”的关系,如果“文法”有缺陷,过多的“修辞”反而会招来人们的反感。二者之间要考虑其“适度性”,至于对这种“适度性”的判断,就有待于“公正的观察者”。他在《道德情操论》第六版讨论“德性论”的部分提出了在市民社会所应遵守的三种品德,即“慎重之德”、“仁爱之德”、“正义之德”。“慎重之德”是为了自身的幸福,“正义与仁爱之德”是为了他人的幸福。但“慎重之德”既是出于人的“利己心”,也是社会生活秩序得以形成的基础。斯密对新时代的人的理想类型的定义是“本着充分的慎重、严格的正义和适度的仁爱而行动的人”。
斯密的时代正是18世纪启蒙运动抬头,要求推翻封建专制,进行理性主义反抗的时代,也是一般平民对中世纪的特权阶级、豪门贵族、大地主进行批判和反抗的时代。在经济方面是产业革命的前夜,是“商业社会”、“金钱社会”或是“市民社会”兴起的时代。斯密在《国富论》中对这个时代的新型人物作了进一步分析,将这种以“利己心”为基础的“人性”人格化,作为“经济人”类型登上了历史舞台。当然,斯密在《国富论》中所主张个人的利己活动和“自由放任”,是限制在严格的“正义的法律的许可范围之内”的。这种“利己心”的本能也必须在“社会正义”的“一般规律”的前提下,才能成为“慎重之德”。斯密所说的“经济人”绝不是像历史学派所批判的那种“惟利是图”、“自私自利”的人,而是“慎重之德”的主体承担者,在这个意义上,他同时也是“正义之德”的主体承担者。斯密深刻了解当时这些受压迫的平民“经济人”,他们的自由活动所必要的“正义之法”往往由于社会上不平等的势力所阻挠而得不到实现。斯密说:“我国重商主义制度所要奖励的产业,都是为了有钱有势的人所经营的产业。至于为贫苦人民的利益而经营的产业,却经常不是被忽视,就是被压迫。”“在文明社会里,虽有分工,但这决非平等的分工,因为有许多什么也不干的人存在着。对产品的分配也不是按照他们的工作,商人的所得部分比之他的使用人远远大得多,而他们的工作却少得多。……这样,担负社会上重负的人却享受最少的利益。”斯密所强调的“经济人”就是这些社会里“中下层的一般平民”,在遵守社会正义的条件下,他们那符合“正义之德”的个人“利己心”,正是一种时代新人的品德即“慎重之德”。
作为《国富论》的出发点的分工论,就是立足于市民社会中各个平民的“利己心”基础上的。这种“经济人”的自然本性是商业社会中以一物交换另一物,相互交换,进行交易,这种本性在动物身上是没有的。他们为了改善各自的境遇而不断努力,这种类型的人在上流社会人们的眼中,被认为是不讲“文明”、不懂“礼貌”的粗俗、下贱的人。但正是这些人才是从事生产性劳动、增加社会财富的人,如果让他们的“利己心”和“自爱心”得到尊重,有自由行动、自由竞争的权利,那么社会就可以增加生产、增加财富。并在“看不见的手”的引导下实现社会经济秩序的协调。但并不是所有商业社会里的人的“利己心”都能起这种增加社会财富的作用;能够起这种作用的人只是属于18世纪初年以来所出现的“中等的和下层的阶层”。斯密《国富论》中的“经济人”正是他们的“化身”,是时代的新人,而绝不仅仅是抽象的方法论上的“假设”。至于现代西方经济学中所提出的“经济人”,以及以此为基础论证“自由竞争”、“理性预期假设”等等,与斯密理论中的“经济人”完全是不同类型不同时代属性的人。明确《国富论》中“经济人”历史的阶级的属性和地位在今天仍然是极为重要的。
三、“走向致富之路”与“走向道德之路”的统一
18世纪初期,这些“中等的和下层的平民”在社会上没有特权、没有地位,不能进入上流社会,也还不是单一的社会阶级。他们与传统的统治阶级和特权阶层相对立。其上层可以列入“中产阶级”,是新兴的第三阶层,也就是“市民阶级”,其中有制造业者、纺织业者、铸造业者、铁器业者等,还有与他们相结合的出口商人等非特权阶层。他们相互结合,逐渐形成了其本身固有的文化和价值观。他们习惯于认真思考,相互交换看法,寻求社会新闻,议论社会问题。他们中间还有工程师、律师、教授、医生、作家和艺术家等自由职业的知识分子,他们为资本主义社会带来了新的活力,创造着新的历史和社会秩序。孟德维尔在《蜜蜂寓言》中所说的“私恶即公益”的寓言,就是指这些“中等的和下层的平民”。他们自己教育自己,形成了一个与封建文化诀别的新兴思想阶层。他们厌恶上流社会的腐败,强烈反对封建特权阶层的垄断和把持。他们要求自由行动,要求“致富”,实现其“利己心”,以改善他们的境遇。为了实现其“利己心”,他们必须遵守社会正义的一般规律,具有“慎重”的品德,只有在这一前提下才能实现并得以发挥其“利己心”。在“商业社会”里,这些新型的市民阶层,作为“经济人”的存在,必须具有“勤勉”、“节约”、“慎重”、“机敏”、“质朴”、“用心周到”等品德,而这些品德在上流社会看来完全是微不足道的小事,但它们却是新兴产业资本的人格化的“经济人”的根本品质,是新时代的第三阶级的道德规范。斯密认为这些没有特权不为上流社会所尊重的“中等的和下层的人们”正是新时代的主人,在他们那里“走向致富之路”与“走向道德之路”是统一的。斯密在《道德情操论》中曾指出:“中等和下层的阶层,他们的‘走向道德之路’和‘走向富裕之路’多数场合庆幸是一致的。……这些人的成功几乎经常要决定于他们的邻人和同行们对他们的爱护和好评。因此,如果他们没有相当认真的行为,是不可能获得这种结果的。所以‘诚实是最好的策略’这句古来的格言,在他们是完全正确的。”
但是,“利己心”人皆有之,是不是每个人的或各个阶级的“利己心”都和道德品格相一致呢?都能获得同样的“致富”结果呢?斯密对这个问题分析得很清楚。他指出,上流社会和特权阶层的“利己心”并不通向“致富之路”,更谈不上通向“道德品格的向上之路”。他们这些人只有寄生在他人生产的果实基础上,只从事消费、奢侈,而不能生产一片面包,他们用从别人身上吸来的“收入”,雇佣着许多“不生产的奴仆”来侍候他们。他们的“利己心”并不表现出额头上流汗创造价值的“苦劳和费力”。他们“利己心”的特征是与懒惰、浪费、破坏人伦、愚昧、阿谀奉承、吹牛拍马、说谎等恶劣品质相连的。即使是一国之君以及他们的官员、海陆军,他们都是“公仆”,从事不生产的劳动,其生计要由别人劳动的年产品中提供给他们。他们的职务无论怎样高贵、有用,终究是随生随灭,不能保留来供日后取得同量劳务之用。一个国家,不论是属于生产性的劳动者,或非生产性的劳动者,以及不劳动者,他们都同样仰食于该国的土地和劳动的年产品,这种年产品绝不是无穷的。因此,斯密指出:“用以维持非生产性人手的部分愈大,则用以维持生产性人手的部分必愈小,从而次年的生产物亦必愈少。反之,用以维持非生产性人手的部分愈小,则用以维持生产性人手的部分必愈大,从而次年的生产物亦必愈多。”
斯密的经济思想绝不仅仅在于要让“经济人”自由行动、自由竞争,发挥其“利己心”,更主要的在于强调了国民财富的新的概念和它的真正来源。《国富论》代表了18世纪中下阶层即市民社会的要求,体现了新兴产业资本的进步利益,任何从封建社会走向现代化的国家和人民,都可以从中吸取智慧和教益。《国富论》中“经济人”的活动是“经济与道德”的统一。任何社会的商品生产者的经济行为都必须有其内在的道德规范。任何阶级的道德规范也都必须内在地统一于人们的生活和经济的行为之中,否则这个社会是不可能稳定、发展与繁荣的。一个国家要摆脱贫困,走向“致富”之路,如果不大力培养一代新的“商品生产者”,他们的经济活动与他们的道德品质相一致,“致富”是难以实现的。那些利用特权、投机倒把等手段,发了“纸币之财”的,其个人虽是“富户”了,但对国家来说,由于他并不增加一片面包,这不但不是“致富”之路,相反,实际更加助长了社会的不正之风和道德的败坏。斯密认为一国国民的财富在于该国国民每年依靠劳动所生产的一切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的供应,这种供应情况的好坏决定于该国国民劳动生产率的大小,以及其从事有用劳动的人数和不从事有用劳动的寄生阶层人数的比例大小。这一极为简单明了的真理,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转变时期,更需要引起全社会的重视。
(原载《经济研究》1987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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