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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农民

时间:2023-03-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二章 什么是农民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唐·李绅人类学是研究人及人的一切行为方式的学科,因而,乡村人类学是研究农民及农民的一切行为方式的分支学科。在这个学科背景下,农民是乡村人类学研究的主体及核心内容。米格代尔认为关于农民的定义问题,是人类学一直争论不休又没有结果的焦点。农民自己对“什么是农民”的回答也更多地与地位而不是与职业相联系。
什么是农民_乡村人类学

第二章 什么是农民

锄禾日当午,

汗滴禾下土。

谁知盘中餐,

粒粒皆辛苦。

春种一粒粟,

秋收万颗子。

四海无闲田,

农夫犹饿死。

——唐·李绅

人类学是研究人及人的一切行为方式的学科,因而,乡村人类学是研究农民及农民的一切行为方式的分支学科。在这个学科背景下,农民是乡村人类学研究的主体及核心内容。那么,究竟什么是农民呢?

一、西方学者对农民的界定

什么是农民?古往今来,说法多多。

现代以来,西学东渐,在西方文化土壤中生长出来的学科分类,对农民的界定虽自有一套规范,但却莫衷一是,人言各殊。人们常常被“农民”、“小农”、“农业劳动者”、“农村人”等几个概念所困惑。早在1896年,塔德就在《未来史片断》中对农民的论述中说:

乡下人!一个奇特的古词。渔夫、猎人、农夫、牧人,人们现在还能真正理解这些词的含义吗?人们对这个化石般存在物的生活思考过片刻吗?他在古代史的书籍中被如此经常的谈论,人们称之为“农民”。(1)

于是,人们不断争论农民究竟指的是一种职业,还是指一个阶级或阶层,亦还是代表社会中一个群体?英国人类学家M.布洛克曾说:学术界“在议论究竟什么是农民时面临巨大困难”。米格代尔认为关于农民的定义问题,是人类学一直争论不休又没有结果的焦点(2)。国际上权威的工具书《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的“农民(Peasants)”条目也困惑地写道:“很少有哪个名词像‘农民’这样给农村社会学家、人类学家和经济学家造成这么多困难。什么是‘农民’?即便在地域上只限于西欧,时间上只限于过去1000年内,这一定义仍是个问题。”西方学术界从20世纪60年代以来曾开展了关于“农民”定义问题的论战。一直到1990年,“谁是‘农民’”似乎仍是个问题。为此,英国农民学家T.沙宁在1990年出版了一本题为《定义中的农民》的书。

其实西方学者对农民定义的争论,主要是在当代发达国家,农民(farmer)完全是个职业概念,指的就是经营farm(农场、农业)的人。这个概念与fisher(渔民)、artisan(工匠)、merchant(商人)等职业并列。而所有这些职业的就业者都具有同样的公民(citzen)权利,亦即在法律上他们都是市民(西语中公民、市民为同一词),只不过从事的职业有别。这样的“农民(farmer)”不存在定义问题:务农者即为farmer,一旦不再务农也就不复为farmer了。但无论务农与否,他与“市民”之间并无身份等级界限。但是在许多不发达社会,农民一般不被称为farmer而被视作peasant。而peasant(汉语“农民”的主要对应词)的定义则远比farmer复杂。无论在研究中还是在日常生活的语境中,人们谈到“农民”时想到的都不仅仅是一种职业,而且也是一种社会等级,一种身份或准身份,一种生存状态,一种社区乃至社会的组织方式,一种文化模式乃至心理结构。而且一般说来,社会越不发达,后面这些含义就越显得比“农民”一词的职业含义更重要。在这些社会里,不仅种田人是“农民”,就是许多早已不种田的人、住在城里的人,也被认为具有“农民”身份。农民自己对“什么是农民”的回答也更多地与地位而不是与职业相联系。

在西方学者的争论中,美国社会学家埃弗里特·M.罗吉斯和拉伯尔·J.伯德格的界定:“农民是农产品的生产者和传统定向的乡下人,他们一般比较谦卑,大多是自给自足的(虽然并非完全需要),就是说,他们生产的粮食和其他东西,大部分都是自己消费的。因此,农民和自给自足的农业生产者是一个意思。农民并不是完全自给自足型的,他们至少是部分市场定向的,他们要购买一些消费品和生产资料,需要社会的服务。但是,尽管他们要卖出部分农产品,他们也不是像商业农场主那样把农业作为一个企业。”(3)这个界定的价值在于把不发达国家的农民与发达国家的农场主或农业经营者区别了开来,体现了农民从传统农民到农业经营者变迁的过程。还有法国社会学家H.孟德拉斯认为:“农民是相对城市限定自身的,如果没有城市就无所谓农民。”(4)他的看法比较简明。

二、中国古代对农民的界定

中国自古就是一个“以农为本”的农业国,有人曾经想的比较简单,认为“农民”最原初、最真实的身份就是“种田人”。农民自己叫“庄稼人”,也很准确——几千年来自己也就是这么一路叫下来的,听着真切、实在、和大自然亲近,没觉着有什么不妥。农民天生就是种庄稼的人,也就是“农人”,和“工人”这个词一样,道理完全相通,还有军人、商人、学人、官人等等,称呼与所事之事相吻合,名实相符,也就成了你的确切身份。而且客观、中性、不褒不贬,没有贵贱等级之分,挺实事求是的(5)。其实,农民的概念并不简单。《说文解字》释农:“农,耕也。”即耕种。汉晁错《论贵粟疏》云:“贫生‘于’不足,不足生‘于’不农,不农则不地著。”农,本意指农夫、农民,如《孟子·公孙丑上》云:“耕者助而不税,则天下之农,皆悦而愿耕于其野矣。”又《汉书·食货志上》亦云:“善为国者,使民毋伤而农益劝”。而“民”字,《说文解字》释云:“萌(懵)而无识也。”故先秦之时对农民的定义即《榖梁传·成公元年》云:“古者有四民。有士民,有商民,有农民,有工民。”范宁注:“农民,播殖耕稼者。”此后北齐颜之推《颜氏家训·勉学》亦云:“人生在世,会当有业,农民则计量耕稼,商贾则讨论货贿。”对农民的界定言简意赅。

此外,中国古代除称耕种的人为“农”和“农民”外,还称为“农人”,《诗·小雅·甫田》即云“我取其陈,食我农人。”又可称为“农夫”,《诗·豳风·七月》即云:“嗟我农夫,我稼既同,上入孰宫功。”《周礼·考工记序》亦云:“筋力以长地财,谓之农夫。”(6)从这类表述看,古代中国“农民”这一概念比西方有更多的职业含义,而身份卑贱之义却较为淡化。

三、人类学本位对农民的界定

介绍了中外学者对农民的界定,下面我们可以从学理上探讨一下什么是农民。

从学理上来说,农民是在原始社会瓦解的基础上,随着生产资料私有制和阶级的产生而出现的,占有或部分占有生产资料,靠从事农业劳动为生的人。若进一步分析,这里所指的“农民”,实际上是“小农”。这种小农以家庭为单位,以生产资料个体所有制为基础,完全或主要依靠劳动者自己的劳动,独立经营小规模农业,以满足自身消费需要为主的生计方式。中国传统意义上的农民就是这种“小农”。

但是,当下中国农民的界定,还受户籍制度的制约。中国特殊的划分城乡人口的方法——户籍制度规定,属农村户口的便是农民。传统意义上的“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者”演变为“一切农业户口者”均是农民。农民的定义已经失去了其应有的学理性。

说来说去,回到人类学的本位来看,究竟应该如何定义农民呢?在人类学的视野中,人类学家更倾向于把农民看成是一种具有独特文化的群体,他们在职业和政治地位等方面具有自己的特点。当代著名的美国人类学家格尔兹曾在总结农民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界定农民概念的三个标准,即经济标准、政治标准和文化标准。经济标准是指农民与货币及市场之间的关系。农民虽然常被定义为以从事农业生产为主,产品主要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体系中的成员,但农民在一定程度上也会介入货币和市场。衡量农民的政治标准是,这一群体或集团在社会政治系统中处于从属地位,受到有权阶级的统治和管理,并需要把自己的一部分收入交给这些阶级。农民的含义还包括文化方面的意义,农民的文化是传统文化的一部分(7)。格尔兹虽然提出了界定农民概念的三个标准,但他并没有给农民这一概念下定义。所以,人们还是要追问:在人类学的视野中,究竟如何界定农民?

笔者从黄宗智那里得到进一步的启发,他说:

要了解中国的小农,需进行综合的分析研究,其关键是应将小农的三个方面视为密不可分的统一体,即小农既是一个追求利润者,又是三种不同面貌,各自反映了这一统一体的一个侧面。(8)

为此,笔者认为,在人类学的视野中,所谓农民就是居住在乡村,在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中,以农业为基本生计方式,集维持生计的生产者,受剥削的耕作者,追求利润者三位一体的人。

【注释】

(1)[法]H.孟德拉斯:《农民的终结》,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年,第1页。

(2)米格代尔:《农民政治与革命》,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6年,第15页。

(3)[美]埃弗里特·M.罗吉斯、拉伯尔·J.伯德格:《乡村社会变迁》,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321页。

(4)[法]H.孟德拉斯:《农民的终结》,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年,第8页。

(5)赵中月:《扒了你的皮:农民意识与小市民意识》,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第5页。

(6)“农夫”也可指从事农业劳动的男子,如《荀子·儒效》云:“人积耨耕而为农夫,积削而为工匠。”

(7)陆益龙:《农民中国——后乡土社会与新农村建设研究》,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130页。

(8)黄宗智:《中国农村的过密化与现代化:规范认识危机及出路》,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2年,第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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