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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道主义已经成为社会主义道德的一个重要因素

时间:2023-03-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人道主义历史观是唯心史观,也是难以成立的。我们所要谈的人道主义道德原则处理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问题。社会主义人道主义是公有制基础上的人道主义,把社会摆在第一位,把个人摆在第二位,让自己与他人处于真正平等的地位。承认和尊重人权,就是人道主义道德原则的一种表现。这也是人道主义所要求的。
人道主义已经成为社会主义道德的一个重要因素_人学的足迹

二、人道主义已经成为社会主义道德的一个重要因素

人道主义道德原则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呢?

人道主义(Humanism)是一个外来语,亦常译作人本主义,现在用得很滥。人有时是相对于物而言,有时是相对于自然而言,有时是相对于人类社会而言;人道主义有时用于宇宙观,有时用于人与自然的关系,有时用于历史观,有时用于伦理学,情况十分复杂,究竟是什么含义,如何理解和评价,要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有种“实践人本主义”是一种宇宙观,认为整个宇宙都以实践为基础,是人的宇宙,这种观点是难以成立的。有种人类中心论也可以说是人与自然关系中的人道主义,这种观点如果理解为宇宙观,那就是实践人本主义,是错误的;如果理解为实践观,那就是正确的。由于环境污染日趋严重,在实践领域的人类中心论受到批评,其实,人类在实践活动中是中心这一点是不能否定的,人类只要存在和发展,就必然要以自己为中心来对自然界的多种现象作出评价。问题不在于以人类为中心,而在于怎样以人类为中心,还在于真正以全人类为中心还是以某一地区、某一大国为中心。人道主义历史观是唯心史观,也是难以成立的。我们所要谈的人道主义道德原则处理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问题。

作为道德原则的人道主义的核心内容就是:第一,承认自己是人,他人也是人,人格上完全平等。第二,承认自己作为人的权利与义务,也承认他人作为人的权利与义务。第三,尊重自己,尊重他人;爱自己,爱他人。这几条,除了古代的奴隶主、封建主、现代法西斯分子以外,一般都能同意,至少不会反对。但如果停留在这几条上,就是抽象人道主义,即资产阶级人道主义。因为这种形式上的平等在私有制条件下必然导致不平等,在私有制下。即使人人都拥有自己的财产,也会发生阶级分化,贫富悬殊,产生实质上的不平等。资产阶级人道主义中的人就是自己,这种人道主义是个人主义的人道主义,把自己摆在第一位,把他人和社会摆在第二位。社会主义人道主义是公有制基础上的人道主义,把社会摆在第一位,把个人摆在第二位,让自己与他人处于真正平等的地位。因此,社会主义人道主义,除了前三条内容之外,还有第四条,即以人类社会为中心来处理人与人、自然与他人的关系。

十多年来,人道主义道德原则在社会主义道德体系中的地位虽然不清楚,但它作为这个体系的一个因素还是十分明显的,按上面的理解,在理论中、文件中和实际生活中的许多道德原则虽然没有叫做人道主义,实际是人道主义。

80年代中后期,人道主义的讨论已经基本停息,但仍断断续续有研究和讨论人道主义的文章,这些文章对人道主义道德原则无不持肯定的态度。90年代以来,人权理论的研究和讲座曾一度出现热潮,理论界对人权的理解有一些分歧,特别是对美国的人权理论、两重人权标准、“人权外交”、对我国人权状况的诬蔑与攻击进行了义正词严的分析与反驳,但对每一个人都有其基本权利如生存权、发展权、平等权、自由权等都是认同的。承认和尊重人权,就是人道主义道德原则的一种表现。我国历届宪法中虽然没有出现人权字样,但都充满了人道主义精神,特别是在《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一章中对人权有非常具体的规定,如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还规定了劳动就业的权利、受教育的权利,各种自由权利以及其他权利,而且规定了实现人权的各种经济、政治、法律的保障。除宪法以外,还有其他大量专门性的约法规定了各式各样的人权,也充分体现了人道主义精神,如婚姻法、关于保障一切散居的少数民族成分享有民族平等权利的决定、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残疾人保障法等等。

最近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也到处洋溢着人道主义精神,特别是其中的第三部分《努力提高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质》。例如在谈到为人民服务这一道德原则时,《决议》指出:“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更要在全体人民中提倡为人民服务和集体主义精神,提倡尊重人、关心人……”在谈到社会道德建设时主张“大力倡导文明礼貌、助人为乐”、“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尊老爱幼、男女平等”,这些话都是人道主义精神的具体表现。《决议》还强调要教育“人们懂得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依法律己,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这也是人道主义所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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