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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的三大要素是什么

时间:2023-03-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古今中外的思想家通过对人类生活特别是对幸福人生的总结,提出道德与幸福不可分离。道德、善与幸福之间是因果的关系:善德带来幸福,是幸福的原因,幸福则是善德的结果。我们不能宣称道德能担保一种幸福的生活,但可以说,一个人的道德行为会导致在给定的生活环境下可能达到的最大幸福。冯友兰认为这样一个人就能够得到幸福和成功了。
道德与幸福_新时期专业技术人员道德建设

二、道德与幸福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常常慨叹幸福与道德的一致性甚或是恰好相反。春风得意之人有时并非善良之辈,坏人乘着“金色的豪华车”急驰而过,正直而不幸的人们却在路边向他鞠躬;善良的人会受到欺骗,尊重别人的人却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认真工作的人不被赏识,善于逢迎的人却一路高升……这既是古往今来人们的一种哀叹,也反映了社会转型过程中道德价值的倒错与困惑。社会上确实存在着一些与人们内心有德者有福的道德信念相背离的现象,但这些现象之所以引起人们如此的感慨与义愤,恰恰说明它们不代表社会历史善的一面,而是为人们唾弃和反对的恶的一面。

古今中外的思想家通过对人类生活特别是对幸福人生的总结,提出道德与幸福不可分离。以亚里士多德、柏拉图、阿奎那为主要代表的“幸福完全论”认为,幸福就是生存和发展之完满:“幸福是指我们存在的完善和生命的完美运动。”“幸福或福祉在于所有德性和能力的训练和实行,特别是那种最高的德性和能力的训练和实行。”古希腊的伊壁鸠鲁就认为,道德和善在本质上是与幸福的生活相关联,与幸福的生活不可分的。道德、善与幸福之间是因果的关系:善德带来幸福,是幸福的原因,幸福则是善德的结果。

幸福与道德究竟是什么关系?二者之间究竟在多大程度上有一致性,在何种条件下有一致性?

按照冯友兰所乐道的制约人生成功的三个要素是才、力、命。“才”乃一个人天资和后天经努力学习得到的才能;“力”指刻苦努力的程度,实际上内蕴着毅力与意志品质;“命”指环境与机遇。冯友兰可谓中国哲学的集大成者,而中国哲学主要是道德哲学,可他却遗漏了成功人生的最重要的因素:德。实际上,除了上述四个要素外,健康、财富、心理健康状态、从小成长的家庭环境等也是制约一个人成功与幸福的要素。由于制约幸福的要素很多,而道德只是其中一个重要要素,所以道德要素常常会被其他众多的要素所掩盖或淹没,一个人的命运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完全不依赖他的行为而存在的环境,如子弹飞过的线路或某个微小杆菌通过的线路的偶然性。这就容易导致德与福的游离,出现有福虽须有德,但有德未必有福的事实。况且,因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幸福观,倘若都以有钱有势才叫幸福这一价值评判标准来衡量的话,福与德的同一律在他们看来就更是违背经验与常理的。

幸福与道德的同一或一致既是一个价值判断又是一个事实判断,但它不能局限于某一阶段某一历史时期的某一偶然事件上。如一些人为他人做好事反而牺牲了自己的幸福;又比如社会伦理关系的恶化,一些人并未因为讲德行而得福反而遭殃。幸福与道德的同一或者一致着重体现在历史的、长期的、人的一生的一系列偶然事件的总和的深层的相合上。我们不能宣称道德能担保一种幸福的生活,但可以说,一个人的道德行为会导致在给定的生活环境下可能达到的最大幸福。在框定了这样一个大的前提下我们继续来讨论二者的关系。

首先,对一个道德境界比较高尚的人而言,德行虽在物质上、肉体上没给自己带来什么直接的利益、好处,却使他获得了道德愉悦,这是一种崇高的和精神上的满足感,这与世俗的幸福观相去甚远,是常人在日常生活中都有过的经验和体会。

第二,如果把幸福寄托在或建立在毕生为实现人类的伟大理想而奋斗的事业上,我们对幸福的理解就会有更加宏大的境界。如马克思在1835年17岁时在特利尔中学毕业德语作文考试的文章中抒发的自己的幸福观:“如果我们选择了最能为人类的福利而劳动的职业,我们就不会为它的重负所压倒,因为这是为全人类所做的牺牲;那时我们感到的将不是一点点自私而可怜的欢乐,我们的幸福将属于千万人,我们的事业并不显赫一时,但将永远存在;而面对我们的骨灰,高尚的人们将洒下热泪。”现在有许多人难以理解这种将幸福建立在为实现人类伟大理想目标上的幸福观,这种幸福观看似与个体自身的肉体、物质、精神上能得到多少利益、好处,即一般欲望的满足相去甚远,实质是人生最大的精神享受。

第三,人们可以通过经验和理性得知:善良的人活得好,而邪恶的人活得糟。因为对任何一个人而言我们必须懂得,在我们所享有的任何真正的成功和幸福之中,他人往往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只有在与人交往中我们才会获得成功和幸福。每一个人所获得的幸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与他人建立了什么样的关系。一个有德行的人,他会受到社会和他人的赞誉而建立长久稳固、和谐、亲密的人际关系,从而使他的才能有更多的机会得以施展、获得成功和幸福。德与福在这里有深层的相合,犹如包尔生所言:“人们通过自己的思考都会得到一个伟大和基本的真理——善良的人活得好,而邪恶的人活得糟。”所以,关于美德与幸福之间的命题说明:善良的人不仅比利己主义有更好的希望过最快乐的生活,而且比利己主义具有更大的获得幸福的能力。

第四,幸福是使欲望与能力等要素之间保持充分的平衡。无论何种幸福,其实现皆需多种要素的配合,我们很难准确的规定哪些要素应怎样配合才是实现幸福的最佳途径。但有一点似不可忽视,即一个人的见识与将欲望或需要控制在适当的程度上对幸福的实现至关重要。见识是指对自己的明智和对事物的明察与洞见。如果一个人不知道自己的认知风格与个性心理品质,他就不知道自己适合于从事什么样的职业,也难以最大限度的开发自己的潜能;他甚至不知道什么是自己真正的需要,以致使欲望超越了自己的知识、经验、能力,就会遭致不幸。欲望是实现幸福的负相关要素:欲望越大,幸福就越难实现,欲望越小,幸福越容易满足。但所获幸福因未能充分实现自己的潜能而有诸多遗憾,失之低、少、小。只有需要、欲望与其他诸多要素的配合相称一致,才能实现完美的幸福。

如果一个人有了“才”、“力”和“命”,是否就能够获得幸福和成功呢?冯友兰认为这样一个人就能够得到幸福和成功了。其实不然,一个人即使“才”、“力”、“命”都有了,但他如果“缺德”,那么他还是不可能获得成功和幸福的。因为人是社会动物,每个人的一切,归根结底都是社会和他人给予的。一个人的幸福和成功,都依靠社会和他人。你要是缺了德的话,还能得到幸福吗?社会和他人就会拒绝给你幸福。比如,上世纪80年代的冯大兴是北京某著名高校的高材生,据说会四门外语,但是他“缺德”,为满足自己的私欲而偷窃,最后在偷储蓄所时把两个保安给打死了。这就完了!你会四十门外语也不行了,被判了死刑。所以说,美德是获得幸福和成功的必要条件。

因此,抛开其他条件,单就“德”与“福”的关系来说,二者是完全一致的。有“德”必有“福”,但是有“德”者未必有“福”;缺“德”定有“祸”,但是缺“德”者未必有“祸”。有“德”者未必有“福”,因为有德者的“才”、“力”、“命”的条件可能是不好的;缺德者未必有祸,因为他的“才”、“力”、“命”的条件可能很好。换言之,缺德者的一生幸福并非是他的缺德的结果,而是他非品德条件的结果;反之,有德者的一生不幸也不是他的德行的结果,而是他的非品德条件的结果。如果他们只有品德不同而其余条件完全一样,那么,谁缺德便一定一生不幸,谁有德便一定一生幸福。一言以蔽之曰:美德是获得幸福的最根本的必要条件。这个道理,儒家已经说得淋漓尽致。孟子说:“夫仁,天之尊爵也,人之安宅也。”人都想当官,最高贵的“官”,其实就是“仁”,就是美德。人都想得到好房子,最好的住房就是“仁”,就是美德。有德就能有幸福。

总而言之,欲、才、力、命、德是幸福实现的充足且必要的五大要素。欲是幸福实现的动力要素、负相关要素:欲望越大,幸福便越难实现;才力命德是幸福实现的非动力要素、正相关要素:才越高、力越大、命越好、德越优,幸福便越易实现;欲与才力命德一致,幸福便会完美实现。这就是幸福的实现律。它可以归结为下面这个等式:幸福的实现=才力命德/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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