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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家的“原罪”

时间:2023-03-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4-1.企业家的“原罪”?中国的渐进式改革,有效避免了转型期间容易发生的社会与经济动荡,但从市场发展的结果来看,同样产生了一个新的商人阶层,他们是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的民营企业家难逃原罪重负。毫无疑问,民营企业家的“原罪”问题中,存在不少的不公平分配、占有甚至犯罪,但在一个体制变革的时期,毕竟发展是最主要的,市场的建立也是从无到有,市场规则的确立也需要一个过程。
企业家的“原罪”_中国社会心理分析:献给创造“25 年中国” 的人们

4-1.企业家的“原罪”?

在《中关村失落》一书中,方兴东指出,研究中国富豪们的财富历程,他们的发家历程千差万别,有着不同的致富模式:有艰苦创业的实业家,把一种产品从市场份额上做到国内乃至国际领先;有以小搏大的房地产大亨,靠低价获得土地开发权与银行的贷款积累财富;有勇于下海的前官员,把政府的资源与市场的机会结合得相得益彰;有纵横股市的资本高手,靠着高超的才技日进斗金。更多的有着无法言传的隐秘和苦衷。这些财富一旦暴露在阳光下,必然遭遇着极大的拷问和质疑。与这种拷问相对应的,是一些人有关企业家,尤其是民营企业家“原罪”的讨论,请参看下面专栏中引用的《中国经营报》上的文章。

专栏:民营企业家有没有原罪

“原罪”(Original Sin)一词来自基督教的传说,它是指人类生而俱来的、洗脱不掉的“罪行”。不过,在中国现代,倒是有一个词与此近似,这就是——出身。

经历过“文化大革命”的人都知道,“出身”对于一个人来说在当时有多么重要。如果你不幸出生于一个“地主”或“资本家”的家庭,在儿童时代,你就会有一种深深的“原罪感”。

中国的民营企业家有原罪吗?我认为,相当多的民营企业家都有。他们的原罪是什么?如何产生的?这些问题的答案就千差万别了。如果要找共性的话,那就是民营企业家的出身——他们是如何发迹的?如何获得他们的“第一桶金”?

以这个问题去诘问民营企业家,相信大部分企业家们会对此讳莫如深,也许这些问题还会犯了某些人的大忌——如果这是些伤疤,谁愿意去揭呢?

要了解中国民营企业家的发迹,我们不妨先看看中国民营企业家的构成,有必要先对民营企业家的范围进行界定。这不是一个严格的概念,他们应该由这样一些人组成:完全凭自身创业的私营企业家;前政府官员,后来下海经商有成;前国有企业的管理层,后来离开国企经商;一些来自集体企业的管理层;一些特殊背景的干部子女,现在独立经商,等等。

从这些出身,不难看出国内民营企业家来源的复杂性。中国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需要产生出一个阶层——商人。这个新生的阶层,既没有财富可以继承,也缺乏市场和政策环境供他们发展。正如改革需要探索一样,民营企业家们的发展也充满探索。但有一点是共同的——他们都需要完成原始积累,要挖到第一桶金。

对于不同的人来说,第一桶金的来源不一样:有的靠自身勤奋的积累,有的靠各种形式占用国有资产;有的靠胆大而正当的贸易,有的靠走私;有的靠利用国内的金融渠道,有的干脆靠资本外逃;有的靠正当利用政府关系,有的则靠行贿受贿……

在一个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发展的社会中,结构转型在经济上都意味着财富的再分配,俄罗斯及东欧国家的转型莫不如此。中国的渐进式改革,有效避免了转型期间容易发生的社会与经济动荡,但从市场发展的结果来看,同样产生了一个新的商人阶层,他们是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当这个阶层逐渐形成时,当他们的财富进一步聚集时,当民营企业家需要进一步发展时,一个问题就产生了——他们的财富是怎么来的?民营企业家的钱是否干净?原罪问题就由此而生。

有的民营企业家难逃原罪重负。最新的一个例子是华晨汽车的主席仰融。仰融旗下的华晨系在业界赫赫有名,华晨汽车是同时在香港、内地与纽约三地上市的公司,但是仰融也有一块心病,这就是华晨的出身问题。

仰融绝少谈及产权问题,摩根士丹利的一份报告引述仰融的话说,华晨汽车的创立资金完全来自私人投资者,但在筹备美国上市时,美国当局不接受中国有私人产权,所以请来中国教育部和三个单位合成中国教育基金,暂时代为持有这些股权。仰融说,教育基金1200万美元的捐款全部来自私人投资者,基金也承诺不干预华晨的管理。但事实是,仰融的话不仅没有拨开华晨产权的迷雾,反而变得更模糊不清了。不久前市场曾传闻,仰融因为华晨股权问题而受到调查,据称辽宁省政府还要接收华晨的股权。在香港上市的华晨汽车高层多方解释,仍未能让市场满意,最后以仰融辞去华晨汽车主席职位而暂时告一段落。今后如何,仰融能否把有些问题说清楚?目前还未可知。

既然原罪问题是个“小辫子”,那就有随时被扯的可能。这种不知道何时发作的担心,成了这些民营企业家们心头的重负。这也许是仰融感慨的真正内涵。

对原罪问题要一分为二

的确,有些民营企业家有严重问题,但对民营企业的“原罪”问题也要一分为二。

如民营企业“空手套白狼”的工夫是原罪的一面,但“空手套白狼”也有境界高下之分。比如汇源现在鼎鼎大名,但当初就是“空手套白狼”起的家。老板朱新礼1992年辞职下海,买下当地一家亏损超过千万元的罐头厂。所谓买下,其实打的只是一张远期期票,当时朱并没有钱。朱答应用项目救活罐头工厂,养活原厂数百号工人,外加承担原厂450万元债务等条件。

他将罐头厂拿到手后,当时手头缺钱的朱想到的办法是搞补偿贸易。补偿贸易,是国际贸易的一种常用做法,在朱新礼那时国内却鲜为人知。朱通过引进外国的设备,以产品作抵押在国内生产产品,在一定期限内将产品返销外方,以部分或全部收入分期或一次抵还合作项目的款项,一口气签下800多万美元的单子。朱当时答应对方分5年返销产品,部分付款还清设备款。1993年初,在20多个德国专家、工程技术人员的指导下,朱的工厂开始生产产品。后来朱新礼又先后在德国慕尼黑和瑞士洛桑签下业务:3000吨苹果汁,合约额500多万美元。朱由此掘得第一桶金。

类似朱新礼的民营企业家不在少数。据最新一份对广东、浙江、吉林等省的调查报告表明:九成以上的私企业主来源于普通的劳动者,大多数原始资本的积累是合法的。报告引述第四次全国私营企业抽样调查的数据,内地的私营企业资本原始积累的环境、起点和方式都有自身的特点。其中77.4%的私营企业主来源于工人、农民供销员、军人、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17.4%从个体工商户脱胎而来。总体上看,90%以上的私营企业主曾是普通劳动者。

毫无疑问,民营企业家的“原罪”问题中,存在不少的不公平分配、占有甚至犯罪,但在一个体制变革的时期,毕竟发展是最主要的,市场的建立也是从无到有,市场规则的确立也需要一个过程。要知道,资本主义的市场制度是在发展了一百多年才形成的。最终,中国还是需要民营企业家群体的发展。随着时间的推移,对原罪问题的考证,其意义将日渐淡化。“风物宜长放眼量”,重要的还是发展,还是现在和将来。

(作者:贺军《中国经营报》,2003年6月19日)

[相关评论]

贺军的文章透露了相当一部分人对民营企业家的看法。但是作为一个整体来说,民营企业家有没有原罪?这样的讨论是值得商榷的。正如贺文所提到的,9成以上的私营企业主来源于普通劳动者,大多数的原始积累是合法的。如果我们是从整体上来探讨民营企业家的原罪,其实对民营企业家是非常不公正的。而且,也是很危险的。我们认为,那其实是从整体上对民营企业家群体的否定。

所以,我们并不赞成用“原罪”来定义民营企业家的“第一桶金”,即使是那些确实利用了那个时代的某些体制性漏洞,完成了原始积累的,也不存在原罪的问题。要知道,考虑到当时特定的历史条件和政策体制环境,民营企业根本是没有生存空间的。而民营企业的发展壮大,在某种程度上是因为冲破了旧体制的束缚,并且推动了新体制的创立。仰融的华晨迷宫,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体制限制所致。用他来做“原罪”的例证是不合适的。

我们并不否认,在民营企业家中间,的确有少数人的原始资本积累过程是拿不到台面上来的。但不能从反面来说,因为你不愿意讲你的发迹历史,你就肯定有问题。这种逻辑,有很多人是相信的。这种逻辑很可能导致一个危险的结果,就是你的钱来路不正,所以需要的时候国家可以拿回去,可以没收。

所以,保护私有产权,并且写进宪法,是一件多么重要的事。

对于所谓原罪问题以及与此相关的仇富思想,联想集团董事局主席柳传志的感触值得我们思考。他说,在美国或是香港那些市场经济体系比较完善的地方,人们对待财富的看法是比较公正的。人们信守一个成熟的游戏规则,凭能力与机遇使自己得以发展,进而积累财富,多交税,多做一些公益事业,从而赢得了人们的尊重。所以,在那些地方,有别墅,有高级汽车,人们感到很光荣,并且会理所当然地享受这种殊荣。但在国内就不同,由于市场经济体系不太完善,游戏规则不规范,一些人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了大量的财富,但通过汗水和智慧创造财富的人也被笼统地混在一起,把正当的财富列为两极分化中的一极,虽然他们获取财富的途径不同,但却引起了人们同样的仇富情绪,尽管他们为这个社会做出了贡献——这无疑使那部分人感到了压力。

值得注意的是,不少纠缠于企业家原罪问题的人,并非真正是为了主张社会正义,而是由于自身阴暗心理在作怪。从社会发展和进步的角度来看,冲破旧体制的束缚,这不是犯罪,而是立功,相反,那种凭借过时的道德标准来兴师问罪的行为,反而是真正的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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