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社区的分类
社区与社区之间存在着种种差别,将不同的社区作出类型区分,这对于社区问题的研究,对于社区建设和发展都是十分必要的。按不同的标准可对社区作出不同的分类。
按社区的形成方式分类。社区形成方式是多种多样的,但有两种方式是最基本的,即自然性社区和建制性社区。有的社区是自然形成的,特别是传统社区,大都是人们在长期的共同生活中逐渐扩展而形成的,具有自然的社区边界,其最典型的形式是农村中的自然村。而有些社区则主要是出于社会管理的需要,在行政机制作用下形成的,这一类社区可以看作是建制性社区。例如我国城市中的街道办事处辖区共同体、农村中的“行政村”等等。
按社区所发挥的主导性功能来区分,又可将社区分为经济社区、政治社区、文化社区和特殊社区等。经济社区是人们集中从事某类经济活动而形成的社区,如工业园区、矿区、林区、第三产业集中的服务性社区等。政治社区一般是国家或者行政区域的各类行政管理机构、政治组织的聚集区,这类社区主要发挥的是政治、行政管理中心地的功能。高等院校、科研、文化艺术单位比较集中的社区是文化社区,如日本的筑波科学城,英国剑桥的大学城和中国北京的中关村等都属于这类社区。特殊社区包括劳改农场、传染病隔离区等。
社会学根据研究的角度不同可对社区作出种种分类,但最基本和最一般的是根据社区的结构、功能、人口状况、组织程度等综合因素,把社区分为农村社区和城市社区两大最基本的类型。农村社区和城市社区具有各自不同的发展历程和结构功能,是迄今为止人类生产与生活的两个最基本的社会环境。因此它们是社区研究首先关注的两大类型。
社区不仅分为不同的类型,而且有着不同的层次。由于构成要素自身的不同规模,以及它们所聚集的社会关系的不同性质,社区就在其规模与性质上呈现出不同的层次。
一般地说,人口较少、地域较小,社区内在功能较简单的是初级的微型社区,例如单个的自然村落,目前我国城市基层的居民委员会辖区等。[3]人口、地域规模相对初级社区为大,社区内在的社会关系较复杂,综合功能较完备,包含若干个初级社区的,可视为次级的大型社区,例如乡镇、城市的街道和城区等。
对于社区的分层标准与方法,如同其他社会学的范畴一样,研究者们往往会有不同的看法。由于社区作为地域社会生活共同体,有自己特殊的性质和功能,因而其外延的界定一般不宜过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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