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个案法
个案法是在医学对于个别病例的研究方法的启发下发展起来的一种社会学和人类学的研究方法。在社会学中,个案法是指对某个特定的社会单位做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的一种调查方法。任何一种社会现象,一个人、一个家庭、一个团体、一个事件,只要是被当作研究的基本单位,都可以当作个案来进行详尽的研究,作出社会诊断,并加以治理。
个案法的特点主要体现在:第一,对特定对象的研究深入、具体、细致。这一特点主要表现在纵向上,即要对调查对象作历史的研究,进行较详细的过程分析,以弄清其来龙去脉,具体而深入地把握个案的全貌。它一般还要求作追踪调查,以掌握其发展变化的情况和规律。例如,对一个人进行个案调查,就要多方面收集有关这个人的资料,如个人的经历,物质生活、精神生活状况,心理特征,个人习惯,爱好,各成长阶段的表现,家庭环境甚至遗传因素等。第二,个案研究的目的主要不是用来说明它所能代表的同类事物,而是为了了解和认识个案本身的问题。它重在对一个个的对象进行深入的个别研究,以认识事物本质的诸个方面。所以,个案的研究一般不存在是否要考虑它有没有代表性的问题;个案研究所得出的某些结论一般也不能用来推论有关总体。只有通过各个个案的综合研究,才能从中推导出总体性结论。第三,采用个案法,研究者可采取的方法也比较多样,有观察、访问、文献法等形式,都可灵活运用。
由于个案法的上述特点,它在社会学研究中适用范围比较广。尤其适用于以下情况:
(1)广泛应用于社会、经济的调查中。常见的有城市建设个案、农村社区个案、企业个案、学校个案、妇联个案,等等。通过对在社会经济活动中起各种不同作用的社会团体的个案调查,掌握其内在规律和发展趋势,促其更好地发挥自己的作用,提高社会经济活动效益。
(2)应用于同社会福利工作有关的专门机关和部门。诸如,社会福利机关、救济机关、精神病院、劳教机关等。常见的有:老年个案、儿童个案、青少年个案、妇女个案、伤残人员个案、医疗个案,等等。由此可以认识各类人员的生活、心理特征和社会需要等问题,以利于有关部门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
(3)应用于对社会生活中各种社会问题的专门性调查研究,以把握有关问题的性质、作用、现状和发展趋向,消除社会变革进程中的障碍,促进社会协调发展。在这方面较多的是对给人们正常社会生活造成障碍,或对人们的社会生活产生较大影响的离婚、犯罪、吸毒、自杀等形形色色的社会问题进行专门性研究,由此提出综合治理的依据,为人们的正常社会生活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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