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2 居住建设:城市化的重要助推器
居住是城市的重要功能,良好的城市住宅建设,可形成对城市化人口的拉力,推动城市化的进程;反之,低劣的住宅建设会成为城市化发展的阻力。
当代中国城市社会的基本特征之一是城市居住功能的发展。建国后至改革开放前的中国城市在空间上具有许多共性,计划经济体制的模式与“变消费城市为生产城市”的指导思想是最为关键的动力,几乎所有的城市在内部空间结构上都存在着同样的问题:计划经济下的城市土地利用依赖于国家计划性的划拨、无偿、无限期使用,单一的城市功能、混杂的用地形态和“摊大饼”式的蔓延方式是城市空间在结构和功能上的表现。回顾新中国成立初期,通过行业改造、私房公有化等,阶层、职业、收入和其他社会特征“退位”给“单位制”。以单位大院为主的单位制社区成为改革开放之前主要的居住类型,但以“居”为目的的住房问题非常突出:人均低水平居住,近1/5属于缺房户,危房棚户改造慢[10]。城市基本的职能就是满足人们的居住功能需要,这些信息折射出城市的居住问题与城市发展间的尴尬和被动。
本书的研究重点就是今天所能直接体验到的居住空间的剧烈变化。这一现象是1980年代中期开始的一系列制度改革共同推进的结果。在近20多年的时间里,中国社会经历了一场巨变,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型,改变了用地制度、住房制度、用工制度等等;城市土地使用机制从无偿划拨到有偿使用的转变[11],突出了以往建设中经常忽视的土地稀缺性、经济性特点;用地制度的改革加快了城市用地结构的变更,使城市土地使用开始按照经济规律运行,按照经济效益高低发生结构性调整与功能性置换;以获取最大效益为市场使用原则使城市空间结构不断进行调适和优化,加快了城市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的步伐。1998年起国家改革住房分配制度,全面地推行住房自有化、住房市场化、住房社会化,改变了过去“论资排辈”的福利分房制度,居民住房走向了商品化的道路。原来的单位大院居住格局被打破,单位制社区开始松动。居民有了极大的自主权,能根据自身的家庭收入、职业、文化教育程度等条件自由选择居所,并不断适应这些新的变化。
改革使城市出现了转变,城市的居住社区建设也随之发生了系列的变化。在城市老城区中,旧城改造政策使得原来地理位置好、交通方便的居住用地逐渐被商业服务业用地替换,让位于租金高的商业办公用地。城市老城区的居住用地不仅在数量上明显减少,而且居住功能明显提升,大量低档次的住宅被改造成为价格高、功能设施先进的商业性高档住宅。在老城区外,地价相对低廉且基础设施较好的郊区成为房地产商投资的首选之地,因而在城郊地带兴建了大批环境幽雅、服务设施完善的商品房。越来越多的人住进了宽敞舒适的住宅,或是住在城市中心城区,或者在城市的边缘区安家,或者钟摆式地在郊区的住所和市区内的工作地点之间流动。人口的溢出现象,使城市在更广泛的地域中,组成一个更大规模的社区,不同阶层的居住群体也在不断地填充着社区的生态。越来越多的陌生人流到了一个社区,同质性的背景使得大家有着一种默契,建立起新的地缘关系。外来人口文化、蓝领社区文化、白领社区文化、金领社区文化等多样化的社区子文化壮大了社区文化。时髦的居住区接连地出现,穷人则被“经济门槛”排挤出来。
居住成为一种显而易见的社会推力,改变了人们的居住状况,改变城市面貌,居住也改变了自我、社会认同、社会关系。居住从社会结构与社会功能上改变了当代中国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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