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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塑社区成员的社会关系

时间:2023-03-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研究表明,当前南京城市居住分化中存在社区的同质化和社区间异质性加强两个趋势。现象表明,在南京城市居民的家庭生命周期迁移特征没有出现全部特征,但是家庭结构因素对居住的影响也有所体现。
重塑社区成员的社会关系_城市居住分化现象研究:对南京城市居住社区的社会学分析

6.1.4 重塑社区成员的社会关系

1)同质性群体聚居

在城市居住分化过程中,逐渐形成的新价值观念、道德观念、生活观念促使社会成员主动寻找与自己价值观相同或具有共同认知背景的社区,借助居住生态的流动融入其社区生活。研究表明,当前南京城市居住分化中存在社区的同质化和社区间异质性加强两个趋势。这是由于住宅市场的形成,使得不同收入群体与不同的住房条件、区位条件发生直接的关联,市民在选择居住条件和活动空间的过程中,加强了社区的同质化和社区间的异质性。

在单位性社区中,科层制赋予的工作关系直接地“转嫁”到人们的居住生活中,人们无从选择。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各种社会控制逐渐松动,社会流动性加强,可选择的范围逐步扩大,以单位为参考点的异质性在社区中进一步凸现出来。在商品化社区中个人直接面向市场购买住房的商品化行为,是自主型选择,个人只要能够支付社区住房价格即可入住,社区内部社会结构完全不同于计划经济体制下居民以单位为纽带、只有某种同质属性的社区形式。随着公房私有化、二手房市场运行,在一些1970—1980年代的单位公房社区中,原有的以单位为纽带的同质性逐渐弱化。同时一些1990年代初期建成的商品房社区,尽管很多住房是单位从开发商手中购买后,再以优惠价分配给职工的,但是其他部分是直接销售的,因此这些社区的社会结构同质性也被弱化。我们看到,当前居住社区社会结构的转变与城市旧城改造、新城建设紧密相关,城市居民处于城市改造带来的迁居过程之中,拆迁户、回迁户和购买商品房的新住户构成了社会空间重组的新元素。在社区分化与重构的过程中,去单位化的同质性群体逐渐聚居。

由于新型社区中社区成员的同质性高,居民的观念比较接近,如购买何种类型的汽车,到何处购买服装,或黄金周到哪国旅游。虽然不同于传统的紧密型邻里关系,但在这种宽松环境中以契约关系缔造的邻里更加理智,心理认同程度、社区归属感增强。

2)建立新型的邻里关系

邻里关系是一种地缘关系。邻里关系是居住社区中除了亲属关系外、最常见的次属群体关系,是非正式的社会关系,完全有赖于空间的稳定性,并随着自身居住地点的迁移或住户的改变而发生改变。但是生活在现代城市里的人,在工作之余反而越来越没有机会与周围的人来往,邻里关系已越来越淡漠。

帕克指出:“城市生活的一个极大的特点就是,各种各样的人互相见面又互相混杂在一起,但却从未互相充分了解。……虽终日在城市的街巷中经常相遇,但他们仍然属于各自不同的世界”,“大城市中人口之相当大一部分,包括那些在公寓楼或住宅中安了家的人,都好像进入了一个大旅店,彼此相见而不相识”[5]。沃斯的研究发现,“城市人未必认识他的邻居,人们尽力保守个人的秘密”,并精炼地将在小区面对面的短暂的、肤浅的、非人格的接触,总结为“城市人彼此是作为高度分化的角色相遇的”[6]。沃斯的研究早已将邻里关系贴上了“非人格性”特征。

关于中国的邻里,至少可以分成三大类:第一类是传统型的邻里,像北京的胡同、广州的巷子。这类邻里类似乡村社区,邻居之间非常熟悉、相互之间的来往密切,有事也相互帮助,甚至相互之间没有什么隐私。第二类是单位型的邻里,这是中国特有的一类社区,是由单位自建住宅而形成的同一单位的人居住在一起的社区组织形式。这类邻里虽然相互熟悉,但邻居关系不像传统型邻里那么密切,甚至会因工作上的竞争而引起关系紧张。第三类是新的公寓区邻里,这类住宅属于城市的公房或是商品房,这类社区居民背景及成分复杂,邻居之间相互没有什么往来,甚至相互充满疑心。“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7]正是这类社区的写照。

据笔者对南京城市居住社区的调查发现,无论是在1970年代以后老的单位型社区,还是在1990年代以来建成的商品房社区,邻里的社会交往非常有限,即便是多年的老邻居,也不会轻易登门,就连中国人最传统的新年中的走动,也是一年少于一年,大家顶多是在社区门口的地方见面,互相招呼,再进一步的交往几乎没有。以前,邻里之间互相帮忙、互相照料,正如俗语说“远亲不如近邻”。现在,随着城市社会的家庭生活越来越技术化和高科技化,家庭困难需求的技术含量越来越高,社会分工决定某些问题只有具有专业技能的人才能完成,如家庭电脑修理、家电维修、孩子培育、健康咨询等,求助邻里往往无济于事。随着城市社会成员的实际收入的增加、社会化服务项目经营范围的扩大和专业深度化的日益完善,在城市人的眼中,求助邻里帮助的“时间成本”和“人情成本”,已明显高于商品交换意义上的“货币成本”,因此会倾向于选择后者。

与中高收入阶层社区的居民相比,低收入阶层的居住社区居民,对本地域社会关系和资源的依赖、邻里交往的主观意愿大大高于后者。居住社区邻里交往频度低,与其居住年数较短、独门独户的居住模式有关。尤其在一些高收入阶层的社区中,相当部分居住者对其居所的私密性要求越来越高,没有精力和兴趣发展邻里间的交往关系,居民普遍具有淡漠与戒备心理,他们更多只是需要居住社区提供一个安静、安全、卫生、高品位的生活环境。邻里关系的淡化成为居住社区从传统向现代的发展中一个普遍现象,邻里关系在今天的城市生活中已变得相当松散,城市首属群体的关系总体表现出弱化的趋势,基本的邻里关系是通过货币为纽带联结成的社会关系,新型的邻里关系逐渐明朗。

3)家庭结构因素对居住的影响逐渐显性化

家庭结构是指居民家庭的人口规模、代际数、婚姻状况、性别和年龄构成等。不同家庭结构的居民家庭在住宅需求的类型和区位选择上有明显差别。行为学派的研究以“家庭生命周期”(family life cycle)学说总结了各个阶段人们对住宅需求的主要特征:无孩期阶段,多租用市中心附近的便宜公寓;育孩期阶段,多租用公寓带外围的单幢住宅;育孩后期阶段,购买相当新的郊区住宅;孩子成人期阶段,购买相当新的郊区住宅或迁至高级居住区;孩子离家期阶段,较稳定,一般不愿迁居;晚期阶段,夫妻健在的喜欢住在公寓中,丧偶者多与子女同住。现象表明,在南京城市居民的家庭生命周期迁移特征没有出现全部特征,但是家庭结构因素对居住的影响也有所体现。

原有的分配制度采用福利分房制度,以职位高低、工龄长短、家庭负担等条件为标准来分配住房,不仅不能使住宅购买行为发生,而且也不可能驱动住房开发商开发不同价位的商品房,供住宅消费者选择购买。随着住房制度的改革和房地产业的发展,这种在原有条件下基本上得不到体现的差别日渐体现出来。例如,人口多的大家庭由于需要居室多、面积大的住房,多选择房价相对较低的城市边缘区,但随着中国家庭小型化趋势的出现,这种情况逐渐减少,实际上选择此区位的多为经济能力有限的较低收入者。中年有子女家庭由于考虑到子女就学和娱乐等因素,倾向于选择学校、游乐设施配套较完整的地段居住。老年家庭由于子女成家迁居,对住宅面积需求减小,出于生活方便和避免孤独的考虑,多选择闹市区附近居住。可以预见的是,随着家庭生命周期的变化而出现的家庭结构变化,会引起居民家庭对住宅类型和居住区位的调整,从而影响到城市社会空间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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