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任务中心取向
任务中心(task centered model)个案工作由雷德(Reid)和艾普斯坦(Epstein)两人提倡,是综合危机干预、问题解决及功能学派等理论而形成的助人方法。此法强调先确定目标问题,再分析并诊断问题的原因,然后确定受助者的任务并确定任务完成的期限。此法具有短期个案工作的特征。
任务中心个案工作有独特的假设。它认为个人都有解决问题的能力,工作者可透过专业服务过程增强受助者解决问题的能力。受助者是解决问题及改变的主要媒介,工作者只是扮演资源提供者和连结者的角色。
社会工作者应积极发挥功能。应尝试了解并适当评估受助者的问题以协助其解决问题;要评估受助者需求的强度和向度,判断其内在需求、动机及需求引发的实际行动;要了解受助者的内在价值信念,发现其可能影响行动的内在信念系统,发现其可变和不变的价值信念;要协助受助者了解信念之影响,协助其了解自己的价值信念是否正确,并看清楚信念的范围,进而了解信念不一致可能造成的扭曲与影响。
面对案主的需要或问题时,社会工作者是采用任务中心模式还是何种工作模式,这取决于对问题或需要的原因解剖、个人经验和特长,以及人、财、物、时间的可行性等因素。针对同一案主,可以采用不同的工作手法。
任务中心个案工作包括如下工作步骤。其一,订定合约,其特色是简要与时限,其处理程序开始于受助者同意进行短期评估,目标达成就可结束专业关系。因此,工作者在确定问题后,需针对问题做进一步探究。其二,履行合约,工作者和受助者根据合约阶段所订任务开始履行,并依计划完成任务。其三,结束合约,工作者与受助者要了解过去与现在目标行为改变的情况,规划未来计划,确保正确结束或设定新问题或新任务的过程,明确结束专业关系,或转向长期干预目标,或转介其他机构接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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