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陈戈、储小平案例的评论
◆杨惠馨(4)
《差序制度结构与中国管理革命——以李宁公司的发展变革为例》一文以李宁公司为例,通过提出人格化制度与规则化制度构成的差序制度结构,深入研究了家族企业成长中从“家族化”到“反家族化”再到“去家族化”的过程,进而提出中国管理革命的问题。在中国企业迅速成长的背景下,如何消除家族化对企业成长的限制,李宁公司的成长提供了很好的案例。因此,本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文章提出了差序制度结构概念,针对钱德勒的“美国管理革命”提出“中国管理革命”的问题,突出了本文的理论价值。
在企业发展初期,家族化可能是交易成本最低的治理方式,家族成员之间的信任和利益共荣能够确保企业的发展,此时血缘关系占主导地位。在企业发展到一定时期,成长到一定规模时,家族化的问题会日益突出,因为家族成员的能力毕竟有限,如果固守家族化就会阻碍企业的发展,甚至会使企业走向没落、衰败,这使企业在是否引进外部人参与治理的问题上处于转折点。如果企业成功地做到了这一点,企业就可能成长起来,否则企业就会长期停滞不前。中国许多企业在创立初期迅速成长,但发展到一定阶段之后成长缓慢,有的则随着创业者的退出或年龄偏大而衰败,这表明家族化对企业成长的阻碍作用。因此,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必须要引进职业经理人,必须要有外部治理,这是企业进一步发展的必然路径。引进职业经理人,公司的治理就必须从人格化制度转向规则化制度。如果说人格化制度在公司发展初期交易成本最低的话,则随着企业的成长,这种交易成本是不断提高的,而在企业成长到一定规模之后,必须引入规则化制度,至少规则化制度与人格化制度相比具有较低的运行成本(即交易费用)。李宁公司的发展充分表明了这一点。作者通过“差序制度结构”刻画出了人格化制度和规则化制度交替和互补的这种关系。这种案例分析所得出的结论是比较合理的,从而也为中国家族企业的发展、成长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但是,本文也有一些不足之处。
第一,本文对李宁公司的案例描述是通过6个关键人物的介绍来阐述的。对6个人物与李宁公司关系的描述相当详细,的确通过这6个人物的分析能够看出李宁公司的成长,但是给读者的感觉是太重个别人物在李宁公司地位的描述。当然这6个人物对李宁公司的成长是至关重要的。清楚地描述公司的成长似乎更加可行,比如公司在什么时间经历什么样的变化,此时李宁公司采取了什么样的对策,“去家族化”是如何做的。
第二,文章的第一部分是“理论问题与研究意义”,主要是阐述了“中国管理革命与李宁公司”和“为什么是李宁公司”两个方面的内容,主要内容和标题不是特别相符。在这部分内容似乎要侧重于说明文章研究了什么问题?为什么研究这个问题?如何研究这个问题?案例的选择是为了解答所提出的理论问题,还是从案例的研究中提出了什么理论问题。
第三,从现有文章的题目和有关的内容看,文章的侧重点应该是“中国管理革命”这个论题,虽然采用“中国管理革命”这个论题能够将文章提高到一个很高的高度,但仅从一个案例似乎解答不了这个论题。因为这篇文章主要分析的是李宁公司的成长,特别是通过“差序制度结构”这个概念来分析,如果将题目修改为“基于差序制度结构的企业成长模型——以李宁公司的发展为例”,既明确了主题,又不会使文章的题目过大。
第四,第三部分的题目是否进行修改,现在一个部分的内容既有正标题又有副标题,并且副标题是“基于一个差序制度结构的企业成长模型”,是否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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