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现状描述
月苑社区始建于1994年,隶属于南京市玄武区红山街道。其范围包括月苑小区、紫萝苑、紫藤苑、雯锦雅苑和月苑综合楼五个小区。其中最早建立起来的是月苑小区的一村至三村,建于1994年,大部分住户是1996年搬迁进来的原玄武湖丹凤街地区、太平门地区城建拆迁居民,而后建立的紫藤苑和紫萝苑的部分住宅也分别用于安置月苑社区建立前的原地居民和拆迁户。与之相异,雯锦雅苑、紫萝苑、月苑小区四村至五村以及月苑综合楼均为后建的商品房,完全按照市场化运作手段出售,其中又以雯锦雅苑的落成时间最晚,住房条件最优。与商品房的大规模建设相对应的是月苑社区的周边环境和配套生活设施的逐渐完善。这表现在以下几点:首先是公交线路增加,运营时间延长;而后是与“菜篮子”相关的集贸市场的扩大,大型超级市场的入住;再次就是从幼儿园、小学、中学到敬老院的建设完善;最后则表现为居民生活休闲设施的增加,包括网吧、餐馆、衣饰商店等等。新建的玄武区体育活动中心和市民广场更成为居民早晚锻炼的最佳去处。
而对于这样一个异质性较强的社区来说,不同的社区组织也在社区中起着举足轻重的管理协调作用。月苑社区的社区组织可以大致分为三种:一是社区居民委员会;二是社区业主委员会,而这在月苑社区内又表现出很大的不同,即雯锦雅苑、紫萝苑、月苑小区四村至五村设有明确的业主委员会,而月苑小区一村至三村则没有,月苑综合楼的业主委员会尚在建立之中;社区中的第三个重要组织就是房改后成立的物业管理公司,这在月苑社区内也有所不同,其中月苑小区、紫藤苑隶属于玄武区物业管理公司红山分公司,它的前身则是玄武区房管所,在房改市场化之后成为现在的物业管理公司。而雯锦雅苑、紫萝苑、月苑小区四村至五村则属于不同的物业管理公司,月苑综合楼的物业管理公司在被业主撤销之后一直属于真空状态,由于后部分在研究中不属于主要内容,所以我们不作赘述。
月苑小区的“圈地运动”的产生与绿化带的无人问津之间存在相辅相成的关系。开始之初,小区的树木、草地定期有专人打理,但随着开发商的撤出,渐渐地小区绿化带的工作人员也跟着“人间蒸发”,社区内楼前的绿化质量急剧下降。与此同时,小区内敞开式车棚的安全性也受到居民的质疑,在这种双重作用下,最开始的“圈地”表现为为了停放车辆的方便。正如“破窗理论”所说的那样,人们一个看一个,纷纷开始建立自己的“私人车棚”。这也加速了小区楼前绿化的破坏。至于家家户户门前的“铁栅栏”我们已经无从考证它们孰先孰后,似乎只是几年之间它们就鳞次栉比地建立起来,而至此,楼前的绿化带已经完全蜕变为“私家宅院”。近年来更有甚者,在其他一样破烂不堪的绿化带上开垦起了自留地。那么,作为社区的主人和管理者们面对这个状况又是怎样想的呢?
首先我们来听听那些当事人的说法。作为“圈地运动”的代表,W大爷的住宅位于月苑小区三村正对小区的进出口要道。在小区中,W大爷的“院子”既干净又整洁,谈起“院子”的由来,W大爷说他和老伴原来是想利用这个市口做一点小生意,卖一些米粮之类的生活必需品,建“院子”是为了做生意方便,后来生意不做了,就整理一下作为纳凉的地方,也可以种些花花草草、养些猫狗之类的。而据W大爷回忆在这期间并没有人阻拦,“更何况我又不是第一个,凭什么管我,人家不是都弄吗?”而在邻里中,也没有人反对,许多人都羡慕W大爷能把这个小院子打理得如此漂亮,并且拓展了自己活动的空间,“老人家有个院子,种种花挺好的”,每天更有很多邻里到这里来聚会。最近一段时间,W大爷又开始在对面的绿地中“开发”,“你看这边的草地都这种样子了,乱七八糟的,我挖挖土,在这里种点花”。另一位代表,Y大叔的住宅位于住宅区的中段,左右都有邻居,“圈地”就必然牵扯到面积之争。“这家人最自私了,原来都把铁框子伸到我家来了。”他的邻居这样说,“你看我们住在中间的人本来地方就小,现在才安生一点。”而Y大叔则认为自己“圈地”只是为了家里的摩托车有个停的地方,“原来嘛,又不给搭车棚,只好停在自己家,不然哪有钱跟到后面买啊”。那么这样的做法合适吗?Y大叔说:“有什么合适不合适的,小区本来就是大家的,人家都围,我也围了,反正又没人管。”
作为社区的官方管理者,S主任在回答这个问题时称,这是开发商的遗留问题,社区居委会只能向上级反映,至于怎么处理要看上面的意思,他们自己也无权采取措施。此外,S主任还告诉我们,社区的环境卫生主要是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的,而社区居委会只有监督权而无实行权,社区居委会主要负责社区居民的日常活动,比如说社会保障、关系协调业余活动等。而且月苑社区具有自身的复杂性,其中既有老小区又有新型的商品房社区,社区居委会在工作过程中只能区别对待,“对于这边的住户我们主要以关注贫困和最低生活保障为主”。正在这时,先前拒绝笔者访谈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来送信件,笔者就这个问题又询问了他,他笑而不答,而后说,“我们都听S主任的,这个问题当然要S主任处理”。而S主任则拿出社区活动的照片向笔者展示,避而不谈这个问题。随后,笔者在熟人的介绍下,又再次访问了物管公司的C经理。C经理表示这个问题不属于他们的管辖范围,而小区环境现在这个样子也不全是他们的责任,“本身这种住宅区的居住等级就不能和商品房比,你交多少钱?人家交多少钱?”“我们每天都有专人打扫小区卫生,而且今年不是已经开始整理小区的绿化了吗?但是你叫人家不踩不围他就听了啊?”而谈到物业管理费的使用时,C经理表示这些钱要用于支付工作人员的工资,修理房屋,还要上交一部分,重新规划环境经费根本不足。经熟人介绍,笔者还得知:现在物业管理公司内根本没有什么工作人员,一般只是有人收收房租、水费之类,居民报修才修修补补,平时只是做做倒垃圾之类的事。
从以上的表述中我们可以看出,在谈到“圈地运动”问题时,居民中有明显的从众和责任分散的情况,而社区居委会和物管公司都认为自己“心有余而力不足”。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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