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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学会管理体制的比较研究

时间:2023-03-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中外学会管理体制的比较研究学会正进入改革的攻坚阶段,其中,管理体制的改革是学会改革的关键点之一。美国数学学会的使命是推进数学研究和学术活动,组织、促进数学研究和应用的项目并提供服务,加强数学教育,培养数学意识和对数学的理解,并与其他学科和日常生活相连接。执行委员会是由各小委员会组成的,现有7名成员,执行委员会负责委员会委派的事务。美国数学学会的成员来自全世界,其中31%来自其他国家。
中外学会管理体制的比较研究_社会组织创新机制探索与实践

中外学会管理体制的比较研究

【摘要】学会正进入改革的攻坚阶段,其中,管理体制的改革是学会改革的关键点之一。在改革过程中,结合我国的国情,学习、借鉴国外学会的成功的管理经验是非常必要的。本文就美、德、日、中的数学学会、太阳能学会,在建会的宗旨与任务、机构设置、会员制度、开展的主要业务活动、财务收支状况等方面进行了比较研究,重点是在学会所处的外部法制环境、税收待遇以及内部的治理结构、管理体制两方面进行了重点分析比较。最后,提出了努力营造有利于学会发展的法制环境,加快政府部分职能向学会转移,学会要大力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加强对会员的管理与服务,适应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的需要。要充分发挥学会人才荟萃的优势,落实“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大力推行“精品化”、“社会化”、“国际化”等政策倡议。

一、引言

21世纪最显著的特征是经济全球化的步伐明显加快,科学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经济全球化带动了生产要素、人才流动的国际化同时也推动了科学技术的国际化。科学技术发展的日新月异以及高新技术的跨国、广泛应用,科学技术不仅对世界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越来越大,同时也大大加速了经济全球化的发展。经济和科技在国际范围内,在良性的互动中相得益彰。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我国的GDP已经保持了20多年的持续增长。在党中央、国务院“科教兴国”的战略指导下,我国科教体制改革也取得了不俗的成绩。科学技术极大地推动了我国经济的持续增长,同时,经济的持续增长又为科学技术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更加充足的资金和更加广阔的发展领域。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小康社会已经成为我们在新的历史时期的战略目标,科学技术、科技社团日益成为发展经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构建和谐社会的一支不可或缺的力量。当前,为了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小康社会,科技改革正在加速进行,然而,由于各种历史的、社会的、政治的原因,学术社团的改革却面临严峻的挑战。为了深化学术社团的改革,促进我国学术社团发展,使学术社团适应我国经济发展、科学发展观的需求,认真研究发达国家学术社团发展的情况,借鉴、消化、吸收成功的方面,是当前学术社会团改革过程中不可缺的手段。

二、中外基础学科和应用学科的学会介绍

(一)数学学会

1.美国数学学会

(1)学会的宗旨和任务

美国数学学会成立于1888年,总部设在普罗维登斯罗得岛,并在密歇根和华盛顿等设有办事处,共有员工221人。学会在美国及世界各地拥有接近30000名个人会员和540名团体会员。

美国数学学会的使命是推进数学研究和学术活动,组织、促进数学研究和应用的项目并提供服务,加强数学教育,培养数学意识和对数学的理解,并与其他学科和日常生活相连接。

(2)机构设置

学会官员包括会长、推选会长(President Elect)各一名,副会长3名,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4名,财务主管1名,财务员1名。

理事会负责学会的所有事务,并拟定财政政策和决定财务事宜,现有8名成员。

委员会负责拟订学会的学科政策以及理事会在咨询方面的方案,现有35名成员。

执行委员会是由各小委员会组成的,现有7名成员,执行委员会负责委员会委派的事务。执行委员会下设数学评论编辑委员会、出版委员会、专业委员会、教育委员会、会议委员会、科学政策委员会和规划委员会。

(3)会员制度

学会在美国及世界各地拥有接近30000名个人会员,其中10300为普通会员,超过3200名是互惠会员,约3100名是联系会员,10300名是学生会员,2600名是退休或社会人员。

美国数学学会的成员来自全世界,其中31%来自其他国家。他们从事不同类型的工作(仅有55%是助教、副教授或教授)。17%多的会员是妇女。在普通成员中,大约21%的成员的年龄是在40岁以下,49%是在40到60岁之间,30%大于60岁。

学会为其会员和数学领域提供的服务包括专业性的计划,例如会议和研讨会;出版物,例如《数学评论》(提供从1940年至今60多年全部数据的检索,内容包括数学及数学在统计学、工程学、物理学、经济学、生物学、运筹学、计算机科学中的应用等文献信息),期刊和3000多本图书报刊;赞助青年学者项目和为美国数学学会的研究人员和作者提供资源,并且华盛顿办事处将负责联系社会科学界和科学资金的决策者。

(4)开展的主要业务活动

美国数学学会提供的主要服务有:

其一,会议。给数学团体的成员提供会议信息、提供一个刺激的、有益的、组织良好的环境,同时使他们能够有机会与成员们进行非正式的网络交流。

其二,数据库(MathSciNet)。这是一个全面的覆盖了自1940年以来的世界范围的数学文献数据库,还将其著名的评论期刊《数学评论》(《Mathematical Reviews》)及检索期刊《最新数学出版物》(《Current Mathematical Publications》)收入其中。用户可以通过网页获取书目数据和数学评论数据库中对数学研究文献的评论,更新及时,可提供原文的链接,用户可免费获取专题评论。

其三,期刊。AMS出版的电子期刊,包括:

①《美国数学学会报告》。此期刊的内容是有关文章评述、书评及研究报告,可在线免费阅读全文。

②《计算数学》。此电子刊物主要发表计算数学、解析数学、数字分析、数学理论以及代数等方面的文章,可在线阅读目录及摘要。

③《几何学和力学》(Conformal Geometry and Dynamics)。此期刊发表几何学和力学方面的文章,可在线阅读各期目录及摘要。

④《美国数学学会学报》。此刊物为月刊,发表纯理论和应用数学方面的文章,可在线阅读文章目录及摘要。

⑤《电子研究报告》这是美国数学协会最早的电子刊物,发表高质量的研究报告,目前可免费在线全文阅读。

⑥《表示理论》(Representation Theory)。此刊物主要是进行数学理论研究,可阅读文章的摘要。

⑦《美国数学学会期刊》是一本季刊,收集了应用数学方面的高质量的文章,此网页页面提供了一个可检索系统,读者可查询1996-1997年各期的文章目录,可阅读摘要,想要全文需注册。

⑧《美国数学学会会报》(Transactions of the American Mathematical Society)。此刊物创办于1900年,主要刊登纯理论方面的长文章,此页面提供在线阅读文章摘要。

⑨《美国数学学会短评》(Notices of the American Mathematical Society)。此刊物主要发表一些数学方面的短评,可在线阅读全文。

其四,书。美国数学学会100年来一直出版先进的数学领域的书籍。提供美国数学学会在线和美国数学学会书店服务,美国数学学会在线的书可以免费在线阅读。

其五,联合会员名单。联合会员名单(Combined Membership List)包括AMS、美国数学协会(MAA)、工业数学和应用数学协会(SIAM)、美国专科学校数学联合会(AMATYC)以及数学界女士联合会(AWM)的所有成员的姓名和地址,日更新,可查询。其他的服务还包括数学网站、参考工具、民众意识、职业和教育、客户服务和就业服务等。

(5)财务收支概况

学会的资产包括非限定性净资产、临时性和永久性的限定性净资产。非限定性净资产是学会的主要净资产,临时性限定性净资产包括津贴奖和评奖收入以及其他捐赠资金。

截止到2004年12月31日,学会的净资产达6 045.6万美元,其中328.6万美元是限定性资产,包括179.4万美元是捐赠款和捐赠物,5537.6万美元的流动资产,4537.4万美元预留为理事会的日常开支,其中建立经济稳定基金,该基金的底线为保健福利费加上75%的年度营业费用,剩余的非限定性净资产主要投资在固定资产上。

表1 年度主要支出表   单位: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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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德国数学学会

(1)学会的宗旨与任务

德国数学学会是德国数学家的职业代表团,除了代表会员利益外它还促进数学以及数学的运用。3500名个人会员,包括学生、教授、保险公司主人和中学老师。1990年,德国数学学会度过了100周年。德国数学学会代表数学家的利益,通过不同渠道来影响学校、大学和研究的有关政策。德国数学学会经常发表它的意见,例如在大学改革过程中应该怎么做,怎么在学校改善数学教学质量。另外德国数学学会还不断为数学做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数学的了解。德国数学学会往往会与媒体联系,反馈一些重要信息。

德国数学学会执行各式各样与数学有关的项目。这些项目包括不同利益相关方,例如,大学和公司一起来发展有关电子信息化的项目。此外,德国数学学会还在欧洲和国际组织中作为德国代表(如欧洲数学学会European Mathematical Society,简称EMS,国际数学联盟International Mathematical Union,简称IMU)。同时,德国数学学会跟德国和其他国家的数学协会保持联系,有伙伴合作关系。德国数学学会建立许多专家小组。专家小组成员包含不同工作领域的数学家。

(2)机构设置

德国数学学会由一个领导小组来指导。数学学会的办事处有责任安排日常工作。德国数学学会是一个国家认可的公益性机构,主要任务是促进数学的发展。

德国数学学会由代表大会、领导小组、理事会和主席组成。学会办事处由理事会选举的秘书长负责。秘书长可以拿工资,而领导小组的成员都是志愿者。

除了上述的几个机构之外还存在如下的小组:顾问小组,德国数学学会的工作小组等,他们分别负责不同的工作。

(3)会员制度

德国数学学会与国外的数学学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合作伙伴机构的会员也可以成为德国数学学会的会员。来自于外国的会员与国内的会员拥有同样的权利和义务,但会员费减半。德国数学学会的会员申请加入国外的数学学会时,也享受同等的优惠。

每个会员必须交付会费。德国数学学会代表大会有权利规定会费的数额。名誉会员不必付会费。领导小组还可以规定公司会员的会费。它必须是个人会员会费的两倍。

(4)合作伙伴

德国数学学会的合作伙伴有美国数学学会、澳洲数学学会、比利时数学学会、巴西数学学会、加拿大数学学会、丹麦数学学会、法国数学学会、Wiskundig Genootschap、意大利数学学会、日本数学学会、伦敦数学学会、澳大利亚数学学会、葡萄牙数学学会、西班牙数学学会、瑞士数学学会。

(5)开展的主要业务活动

①德国数学学会年会(论坛)。德国数学学会每年举办一个数学论坛。本论坛反映数学的最新发展趋势。年轻的数学家可以介绍他们的工作,与有经验的同事们进行交流,参会者还有机会与其他学科领域的专家们进行交流。

②学生论坛。举办年会时,年轻人还可以参加学生论坛。数学专业的大学生和毕业生可以把他们毕业论文提供给德国数学学会。这些论文经评估小组评估。比较好的论文可以在论坛上发表,还可以获得奖品。

③自从2002以来德国数学学会提供媒体奖。

④德国数学学会在不同地区轮流举办高斯论坛。德国大学的数学系可以向德国数学学会申请举办高斯论坛。

⑤举办数学比赛。比赛主要是针对学生们。学生要发现数学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3.日本数学学会

日本数学学会成立于1951年10月27日,学会总部设在东京都台东区1-34-8号。该学会为社团法人,会长为法人代表。学会现有正式会员约5000多人,是仅次于美国、俄罗斯,学会规模名列第三的数学学会。该学会的章程及章程实施细则经过多次修改,日益完善。学会设地方分会和专业委员会。

(1)学会宗旨与开展的主要业务

设立本学会的宗旨是普及与繁荣数学研究,在有关方面的共同配合下,发展提高数学学术文化水平。

为了实现上述宗旨,本学会重点开展以下业务:

①举办学术会议;

②出版、发行本会的期刊与书籍;

③收集、整理有关数学的书籍与杂志;

④为了实现上述宗旨的其他必要的业务。

(2)组织机构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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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日本数学学会组织机构

本学会设置代议员,人数在40-80名,代议员必须从正式会员中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年,可以连选连任。

本学会设置评议员,人数在40-80名,评议员从正式会员中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年,可以连选连任。

本学会设置如下工作人员,无薪酬,理事8-12名,监事2-3名。理事从评议员中,以大会形式选举产生,理事长从理事中,以大会形式选举产生。监事从正式会员中选举产生。理事长负责本学会的所有事务,代表本学会。理事长有事时,可由理事长预先指定的理事代理有关事务,理事会由理事组成。监事执行民法第59条的职责。

理事、监事任期为2年,可以连选连任,候补理事、监事的任期为被替任者剩余的任期。为处理学会的有关事务可以招聘有酬职员,职员的任免由理事长决定。

理事长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理事会,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理事会决定的事项必须半数以上的理事同意。请示召开理事会时,理事会必须从请示之日算起15日内召开,理事会由理事长主持。

评议会会议须有1/2以上的评议员出席方能召开,若事先以书面形式委托别人捎来通知者视为出席,评议员会议上的议事必须半数评议员通过方能有效,所议之事赞成与反对人数相同时,服从议长的决定。

理事会在讨论以下事项时,必须咨询评议会:

①关于修改学会章程与细则的事项;

②预决算的事项;

③买入不动产或处理有关财产的事项;

④向会员大会提出的议案;

⑤学术大会的计划;

⑥出版物的编辑方针;

⑦地方学会、专业委员会的组织及有关事业的事项;

⑧评议员或一般会员的提案;

⑨对会员除名的有关事项。

会员代表大会每年2次,分春季大会和秋季大会,由理事长召集。

下列事项必须由会员代表大会通过认可:

①事业计划及收支预算;

②事业报告及收入决算;

③财产目录及收支对照表;

④理事会认为必要的事项。

(3)会员制度

本学会的学会类别如下:

①正式会员。具有数学或与数学的相关知识,按期如数缴纳会费者。

②赞助会员。赞成本学会的宗旨,自愿援助本学会的个人、法人、团体,并按期如数缴纳赞助费者。

拟申请成为会员者,必须由2名会员介绍,履行相应的手续,经理事会批准承认后,方可成为会员。会员分两次缴纳会费,每年4-9月缴纳上半年会费,10月-次年3月缴纳下半年会费。会员被批准入会后,必须根据细则,缴纳入会费、会费。

已缴纳的入会费、会费,无特殊理由,一律不得退还。会员可以参加本学会举行的各种学术活动,根据细则规定,还可以利用本会的各种图书。

根据细则,会员可得到本学会出版发行的杂志。会员对本学会有何建议,可以向评议委员会提出,要求审议。

会员因如下事由可以失去会员资格:

①退会;

②死亡或失踪,或本学会解散时;

③除名。

会员退会必须事先提出申请。

会员如一年以上不缴纳会费时,理事长可以通过理事会的决议将该会员除名。

会员如有伤害本学会的名誉,违反本学会宗旨的行为时,理事长可以通过理事会的决议,将该会员除名。

4.中国数学学会

(1)宗旨与任务

中国数学会于1935年7月在上海成立,成立大会于7月25日在上海交通大学图书馆举行,出席者有33人。目前,中国数学会的挂靠单位为中国科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本学会是全国数学工作者自愿结成并依法登记的全国性的学术性、社会公益性的法人社会团体,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组成部分。

中国数学会的宗旨是团结广大数学工作者,为促进数学的发展,繁荣我国的科学技术事业,促进科学技术人才的成长与提高,为振兴经济,促进两个文明建设,加速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作出贡献。

中国数学会的主要工作有组织学术交流活动、编辑出版数学刊物、开展国际学术交流、举办数学竞赛、开展普及工作、组织促进数学教育改革的活动、根据国家建设和学科发展的需要举办培训班或讨论班等。

(2)机构设置

本学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最高权力机构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原则上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必要时用通讯形式补充征求未到会代表的意见。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四年,遇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并经国家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必要时经常务理事会或理事会讨论通过,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可以用通讯方式进行,但程序同代表大会程序完全一致。

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决定本学会的任务与工作方针、制定和修改章程、选举和罢免理事、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决定终止事宜。

理事会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理事会的职权是:①执行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②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③筹备召开全国会员代表大会;④向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⑤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⑥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⑦领导本学会各机构开展工作;⑧制定内部管理制度;⑨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理事会每两年召开一次,情况特殊时,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理事会原则上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理事任期为四年,至多可连任一届。新当选理事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

本学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的①、③、⑤、⑥、⑦、⑧、⑨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常务理事会原则上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时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本学会理事长每届任期四年,不能连任;副理事长、秘书长每届任期四年,至多可连任一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全国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中国科协审查并经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本学会理事长为法定代表人。因特殊情况需由副理事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应报中国科协审查并经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批准同意后,方可担任。

本学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本学会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①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

②检查全国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③代表本学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本学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①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②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③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和实体机构等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④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⑤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根据学科发展和学术活动的需要,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均已设立学科分会或专业委员会,他们独立开展各项活动,中国数学会为他们提供协调服务。中国数学会下属的学科分会有计算数学分会、概率统计分会、数学史分会、均匀设计分会、生物数学专业委员会、组合数学与图论专业委员会等。学科分会和专业委员会是在理事会领导下,负责组织本学科学术活动的学术机构,其工作是组织本学科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承办本会有关学科的各项工作,编辑出版本学科学术刊物。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数学会受该省、直辖市、自治区科协的领导在业务上受中国数学会的指导。

目前中国数学会的工作机构有组织工作委员会、学术交流工作委员会、国际交流工作委员会、编辑出版工作委员会、教育工作委员会、传播工作委员会、普及工作委员会、数学奥林匹克委员会、电子信息与交流委员会、学会办公室。各工作机构在理事会领导下,负责组织职责内的各项活动。各工作机构的成员和负责人,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聘任。

(3)会员制度

中国数学会会员资格规定为在科研、教育、生产企业等部门从事数学或与数学有关的工作,相当于助理研究员、讲师、工程师以上职称的数学工作者。现有会员5万多名。本学会设个人会员、团体会员、外籍会员三类。

个人会员入会须由本人自愿申请,由本会会员一人介绍或所在单位推荐,经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数学会或学科分会审查批准,并报本会备案后,即为中国数学会会员。

团体会员入会可向本会直接申请,经本会常务理事会审核通过,即为中国数学会团体会员。

外籍会员入会需向本会直接申请,由本会会员一人介绍,经常务理事会批准即为中国数学会会员,并报中国科协备案。

其一,会员的权利。

个人会员的权利为:

①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②对本会工作有建议、批评和监督权;

③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④优先参加本会组织的各学术活动;

⑤优惠获得本会有关刊物和学术资料。

团体会员的权利为:

①参加本会有关的学术活动;

②优惠取得本会的学术资料;

③对本会工作有建议、批评和监督权;

④可要求本会优先提供咨询服务;

⑤可要求本会协助举办培训班等。

外籍会员的权利为:

①优惠获得我会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

②可申请参加我会主办的学术会议;

③可在我会主办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

其二,会员的义务。

个人会员的义务为:

①遵守本会章程;

②执行本会的决议;

③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④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有关活动,推动本会工作;

⑤按期缴纳会费。

团体会员的义务为:

①支持本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②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③按期缴纳会费。

外籍会员的义务为:

①支持并协助本会的有关国际交流活动;

②按期缴纳会费。

个人会员的会籍及日常管理工作,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数学会或学科分会负责,由本会统一颁发中国数学会会员证。团体会员、外籍会员均由本会直接联系及管理,并发给团体会员证或外籍会员证。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学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两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经本会提示后一年内仍不缴纳者被视为自动退会。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4)开展的主要业务活动

本学会的业务范围:

①参加并开展各种形式的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促进学科发展。

②编辑出版数学学术刊物与普及性刊物。目前中国数学会主办的学术期刊有《数学学报》、《Acta Mathematica Sinica》(English Series)、《应用数学学报》、《Acta Mathematical Applicatae Sinica》(English Series)、《数学进展》、《数学的实践与认识》、《应用概率统计》、《数学通报》和普及性刊物《中学生数学》、《中等数学》。

③开展促进提高数学教学水平的活动。

④开展数学普及工作及数学奥林匹克活动。

⑤举办各种数学领域的培训班、讲习班或讨论班等,提高会员的学术水平。

⑥对国家涉及数学领域的重要科学技术政策和有关重大科学技术项目接受咨询,提出合理化建议,向有关部门反映数学工作者的意见要求。

⑦发现并推荐数学领域的人才,奖励、表彰有突出贡献的数学工作者。

⑧提倡会员理论联系实际,重视数学与其他学科的联系,开展有关活动。

(5)财务收支概况

本学会经费来源中国科协拨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个人或团体捐赠、政府资助、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利息收入、其他合法收入。

本学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本学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本学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本学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本学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本学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和中国科协的财务审计。

本学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太阳能学会

1.美国太阳能学会

(1)宗旨与任务

美国太阳能学会(ASES)是由太阳能领域的个人、团体组成的非营利性学会,提供咨询,同时就替代性能源的使用及优点提供支援和指导。美国太阳能学会是国际太阳能学会在美国的分会。ASES致力于各种形式的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应用,包括太阳能、风能、地热能、氢能、海洋能、生物燃料能和能源效率。

ASES的主要任务有:

①提供专业和非专业的支持;

②提供在政策发展的投入;

③培养国内、国家和当地的决策者;

④帮助联系终端使用者与技术提供者;

⑤为技术采用者提供实际的帮助。

(2)机构设置

美国太阳能学会(ASES)理事会成员经选举产生,并要得到理事会的通过。目前,执行委员会有5个成员,理事会有12个成员,任期为三年。

(3)会员制度

ASES联合美国国内可再生能源领域的专家、拥护者和终端用户。目前,美国太阳能学会有23个分会,涉及了34个州。每一个分会都是一个独立的组织,有自己的成员和组织结构,自己的董事会,自己的宗旨、任务和规划。同时,ASES和这些分会是独立的,一个分会的成员并不是其他分会的成员,如果愿意,可同时加入多个分会。

ASES实行双重会员制,既保持核心的专家、科学家和学者的成员群体(专业会员年会费MYM89),而且专门增加了一级用户会员(基本会员年会费MYM39)。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分别为:

第一,基本会员———$34/年(非分会会员,每年$39)。

①《今天的太阳》杂志(每年6期);

②选举权;

③拥有在ASES理事会和委员会服务的机会;

④获得并可选择列入ASES的在线会员词典;

⑤可进入ASES网站的“基本会员”部分(建设中);

⑥出版物享受优惠(根据不同的出版物可享受8-9折);

⑦《阳光在线通讯》(每年6期);

⑧会员卡;

⑨手册。

第二,专业会员———$79/年(非分会会员,每年$89)。

除享受所有“基本会员”的好处,还有:

①享受ASES年会费用的优惠;

②可成为ASES两个专题分会的会员;

③可进入ASES网站的“专业会员”部分(建设中)。

第三,专业高级会员———$35/年(非分会会员,每年$45)。

高级会员的年龄不小于65岁。

(4)开展的主要业务活动

学会开展的主要业务活动有:

①广泛推广短期和长期使用太阳能;

②举办全国太阳能会议和全国太阳能参观游,出版并分发《今天的太阳》、《太阳能的发展》杂志、《阳光在线通讯》以及相关政策;

③在华盛顿就提案国问题举行圆桌会议;

④建立太阳能行动网络;

⑤除此以外,还提供免费的出版品目录、教育工作者专用的出版品,包括书籍、幻灯片和再生能源及能源效率方面的基础与中级的科学教材和工作手册。

2.德国太阳能学会

(1)宗旨与任务

德国太阳能学会于1975年在德国慕尼黑成立。自从1989年以来它是国际太阳能协会(ISES)的德国代表。德国太阳能学会是被认可的全国公益性民间组织。它代表消费者和再生能源利用者的利益并主张合理的利用能源。

(2)机构设置

德国太阳能学会由代表大会和德国太阳能学会领导小组组成。除此之外,德国太阳能学会还分区域小组、州的联邦协会和不同领域的专家小组。

太阳能学会代表大会由如下几个成员组成:

①州的联邦协会依法选举出的代表;

②德国太阳能学会领导小组的成员;

③各个专家小组的主席;

④各个州的联邦协会的主席;

⑤名誉主席。

太阳能学会代表大会是本学会最重要的机构。

太阳能学会领导小组的组成和工作模式:

太阳能学会领导小组与理事会,由主席和四个副主席组成。学会领导小组至少需要三个成员。

只要有三个成员在的话,理事会可以作决定。每个理事可以申请开理事会。作决定需要“简单的多数”。为了解决重要的工作任务,理事会还可以组织和解散不同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的主席由工作小组的成员通过选举产生。名誉主席可以参加理事会,提出建议。各个理事代表德国太阳能学会在不同公司的利益。州的联邦协会和专家小组的主席有权参加相关工作领域的理事会。

(3)会员制度

德国太阳能学会在德国全国进行活动。3000多名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分布于36个区域小组和5个州的联邦协会。

德国太阳能学会有7个不同领域的专家小组。它们所积累的知识允许德国太阳能学会加入技术上的讨论。另外,这些专家小组是联系决策者和群众之间的纽带。

第一,普通会员(普通会员可以是自然人)。

①普通会员有约3000名专家,其中有学者,公司和积极参与者。

②普通会员每年六次免费获得太阳能杂志。

③普通会员可以免费参加区域分组的活动。

④普通会员可以及时和免费获得德国太阳能学会的简报,通过简报可以获得相关最新信息,如资助政策和技术标准等。

⑤普通会员买相关材料可以获得7折的价格优惠。

⑥普通会员参加会议和展览可以获得价格优惠。

⑦普通会员在太阳能杂志发广告可以获得价格优惠。

⑧普通会员可以免费参观德国太阳能学会的图书馆(本图书馆有1000多种书和杂志)。

第二,团体会员(团体会员可以是法律认可的公司,协会和国家机构)。

①团体会员可以在德国太阳能学会的公司查询网登记。

②团体会员可以通过德国太阳能学会做宣传工作,提供信息,服务和产品。

③团体会员可以获得德国太阳能学会专家的支持。

第三,ISES会员的另外利益。

ISES会员可以获得英文版的《太阳能》或《太阳世界》。

德国太阳能学会是一个公益性机构,因此,所有的会员费用以及捐款可以获得免税的待遇。

(4)开展的主要业务活动

自1975年以来,德国太阳能学会组织会员提倡能源经济以保持可持续发展。德国太阳能学会不断开展各式各样的活动和项目,为了促进可持续发展,德国太阳能学会积极参加国内外的会议。

3.日本太阳能学会

(1)宗旨与任务

日本太阳能学会成立于1975年5月10日,该学会为社团法人,会长为法人代表,总部设于东京都涉谷区。

普及有关使用太阳能的基础与应用相关的知识和科学技术,振兴太阳能利用事业,加强会员间的相互联络与沟通以及加强与国外的应用太阳能的研究机构、研究团体、研究人员间的相互交流。

(2)机构设置

设立国际太阳能分会,在大阪府成立太阳能关西分会。

(3)会员制度

表2 会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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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会的会计年度从4月1日起至来年的3月31日。在年度中间入会的会员,从入会后的次月起,开始邮送本学会杂志《太阳能》。

(4)开展的主要业务活动

为了实现学会的上述目的,本学会重点开展以下业务:

①定期出版发行学会杂志(双月刊),不定期出版发行有关太阳能利用的各种相关信息;

②举办各种形式的学术会议、研究成果发布会、研讨会。组织相关的参观考察活动等;

③与国外太阳能应用的各学术团体联络交流;

④收集整理与太阳能应用有关的各种资料并向有关人员提供;

⑤为实现本会的建会宗旨与之相关的、认为必要的各项事业。

4.中国太阳能学会

(1)宗旨与任务

中国太阳能学会是中国科协所属,在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全国性学术团体,1979年9月6日在西安市成立。

中国太阳能学会是中国太阳能科技工作者自愿组成,并依法登记的全国性、学术性和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其宗旨是团结和动员太阳能科学技术工作者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促进太阳能学科的发展,促进太阳能科学技术与经济的结合,促进太阳能科学技术的普及和推广,促进太阳能科学人才的成长和提高;反映太阳能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意见,维护太阳能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太阳能科学技术工作者服务。

(2)机构设置

中国太阳能学会下设7个专业委员会、7个工作委员会和学会办公室、学会编辑部。

7个专业委员会包括热利用专业委员会、光伏专业委员会、风能专业委员会、生物质能专业委员会、光化学专业委员会、氢能专业委员会、太阳能和建筑专业委员会。

7个工作委员会包括学术工作委员会、国际工作委员会、咨询服务工作委员会、会员工作委员会、编辑出版工作委员会、科普工作委员会、产业工作委员会、学会办公室、学会编辑部。

中国太阳能学会出版《太阳能学报》和《太阳能》杂志。双月刊,国内外公开发行。

中国太阳能学会于1980年7月加入国际太阳能学会,2000年加入国际氢能协会,2002年加入世界风能协会。

本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制定和修改章程、选举和罢免理事、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决定终止事宜、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会员代表大会每届4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并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的职权是: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以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本团体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本团体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①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②在本团体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③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④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⑤未受到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⑥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本团体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本团体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任期4年。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本团体理事长为本团体法定代表人。如因特殊情况需由副理事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应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担任。本团体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本团体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①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②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③代表本团体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本团体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①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②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③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④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⑤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3)会员制度

本团体的会员种类有个人会员、团体会员和外籍会员。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拥护本团体的章程;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在太阳能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个人会员:具有相当助理研究员、讲师、工程师等以上技术职称及相当上述学术水平的科技人员;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从事太阳能工作三年以上或自学成都并有实际工作经验和相当学术水平者;获得硕士学位以上者热心和积极支持学会工作的相关管理干部。

团体会员:具有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支持学会工作的太阳能科研、教学、生产、设计等企、事业单位及依法成立的太阳能学术性群众团体。

外籍会员:在学术上有较高盛况和知名度,对我国友好,并愿意与本联系、交往和合作的外籍太阳能科技工作者。

凡对我国太阳能学科的发展和对中国太阳能学会有重大贡献的会员,经学会常务理事会推荐,学会理事会通过,可授予荣誉会员或名誉会员的称号民。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提交入会申请表;经理事会讨论通过;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参加本团体的活动;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和监督权;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执行本团体的决议;维护本团体合法权益;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按规定缴纳会费;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1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4)开展的主要业务活动

本团体的业务范围包括:

①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学科发展。

②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方法,推广先进技术,开展青少年科学技术教育活动。

③反映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意愿和要求,维护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合法权益,组织科学技术工作者参加国家太阳能科学政策、法规制定和科学决策工作。

④表彰奖励优秀科学技术工作者,举荐人才。

⑤开展科学谁,提出政策建议,接受委托承担项目评估、成果鉴定、咨询服务、技术服务、资格评审等任务。

⑥开展民间国际科学技术交流活动,发展同国外的科学技术团体和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友好交往。

⑦开展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

⑧兴办和开展符合中国太阳能学会宗旨的社会公益性事业和非营利性和经营活动。

(5)资产与会计

本学会的资产如下:

①本学会的财产目录中记录的财产;

②会费与入会费收入;

③开展各项事业的收入;

④资产产生的收入;

⑤各种捐赠或补助经费收入;

⑥其他收入。

将本学会的资产分为基本资产和营运资产两部分,基本资产包括本学会财产目录中记载的财产和将来拟编入基本资产的财产。除此以外,全部作为营运资产。

本学会的理事管理本学会的资产,基本资产中先期的使用必须经过理事会的决议,计划中将要使用的预留资金等由理事长保管,但要建立确实的保管程序。

三、中外学会研究比较

(一)中外学会外部环境分析比较

1.登记注册制度

(1)美国

包括学会在内的非政府组织的登记工作是依据归属各州政府的法律来进行登记注册,并不需要联邦政府来管理,学会也没有什么挂靠单位。

(2)日本

根据1896年通过的《民法典》规定,公益法人的登记变更,撤销均由政府主管省厅负责,而法务省及其下属登记机关负责办理法人的设定、变更和撤销手续。在1998年《促进特定非营利活动法》颁布之后,日本政府依然保留了业务主管部门和登记部门的双重管理体制。学会属社团法人,与公益法人处于同一法律框架下。

(3)德国

学会属社会团体,社团不存在主管部门,而负责学会的登记机关是由地方法院负责。一般都设有社会团体登记处,有专人具体负责社会团体的登记注册,但这个人是司法行政人员,不是法官。

(4)中国

学会作为社会团体,目前审批在业务主管部门,登记在民政系统。个别学会还有挂靠机构,出现了三重管理,但大多数学会还属于双重性质。登记机关是全国县级以上民政系统,并有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学会的登记、变更、年检、撤销等事宜。

2.减免税制度

(1)美国

根据美国联邦政府国内税务局免税组织类型条款编号501(C)(3)规定,如果一个组织所从事的研究对公众有利,那么,它就具有科学目的,就可获得相应的减免税。美国国内税务局规定,所谓“科学研究对公众有利”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公众能在非歧视性原则下,获得研究成果(包括知识产权);

②研究为联邦政府部门,州或州属政府部门实施;

③研究以使公众受益为目的。

但是,如果科学研究不用于增进公众利益,而只为直接或间接的项目所有人服务,那么,从事这项研究的组织就不符合501(C)(3)条款,所规定的免税标准。

(2)日本

学会作为社会团体法人,原则上不征税,征税仅限于收入所得部分(有偿服务类业务)。计算捐赠金额有两种情况:①捐赠金额(按法人捐赠时的资金计算)或收入金额的20%征税。②视为捐赠,即从收入业务项中转账到非收入业务项中的资产视为捐赠。

(3)德国

德国对学会的减税或免税是根据1976年3月16日通过的税法通则中第51-68条,该条款中有详细说明。法规区分了三种享有免税资格的组织目标:公益目标、慈善目标、与教会有关的目标。按照税法通则的第52条规定,公益目标是指从物质精神或道义上致力于提高全民的生活水平,而不只是针对小部分专门群体,如家庭成员、公司职员或社团俱乐部成员。具有免税资格的公益组织一般可享受以下免税待遇:①免征法人所得税;②公益组织在继承遗产后他们的免税身份还可以持续10年,还可免除遗产税和捐赠税;③一般没有增值税豁免权。因此,他们要为大部分的市场交易如购买的商品或服务交税。按照地方商业法第3(6)条的规定,公益组织一般可免除商业税。④按照净资产税法第3(1)条的规定,他们也可免除净资产税。

(4)中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暂行条例》第6条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项目,是指与纳税人取得收入有关的成本、费用和损失。下列项目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扣除:纳税人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第3条,本法所称公益事业是指非营利的事项,包括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因此学会属于《捐赠法》所认定的公益事业非营利性的机构。关于中国学会的第三方捐赠还采用了个案制度,还不能达到普惠制。

3.学会与政府的关系

(1)美国

在美国,不少学会与政府、国会的关系非常密切,双方的关系几乎都有制度化的规定。例如1937年美国国会授予美国化学会“国家许可证”,为此化学会有责任为改善公共福利和教育而工作,为提高国民的发展水平而协助发展工业,同时还要求化学会做美国政府的顾问。1991年美国商务部吸收美国机械工程师学会为一成员单位,同时部分学会设有与美国工程师学会类似的“政府关系工作委员会”机构,负责与国会白宫有关事务。学会还挑选一些专业人员担任参议员、众议员,个人与立法,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每人工作期限一般为一年。学会的许多公益活动和从政府接受的委托业务所需的经费,非有政府支持不可。在两者的关系中,在许多情况下,学会是社会商品的提供者,政府是这种商品中的最大购买者。

(2)德国

德国的学会既保持其独特性,同时与政府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例如德国标准学会与德国政府签订的合同,德国标准学会负责德国标准化工作,保证制定的标准满足公众和工业界的要求,在国际和欧盟标准化机构中代表国家利益,确保履行推进贸易自由化的义务。

(3)日本

在日本,学会与政府的关系是非常密切的。例如,日本计算机软件著作协会与日本的政府机关、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对保护日本数码产品的产权发挥了重要作用。该协会已经被政府纳入到行业协会立法体系当中,该协会的执行理事兼秘书长久保田裕先生还兼任文化厅文化审议会著作权分科会专门委员、警察厅综合机密对策会议委员、发明协会案件与书本制成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

(4)中国

根据中国科协的调查(2004年),学会与政府部门的关系目前有四类情况:第一类,政府部门直接领导的官办学会。这类学会一般被认为政府部门的内设机构,学会有编制,人员有级别,工作有资金,而独立性相对较弱。第二类,半官半民的学会。这类学会一般被政府部门视为主体工作的附属物,人员全管,经费自筹。第三类,组织上挂靠业务上自立的学会。这类学会把挂靠单位的资源运用得较为充分,工作中的自主性较强。第四类,完全独立的社会团体。

(二)学会内部的环境分析

1.治理机构

(1)美国

美国学会组织结构清晰,责任明确,管理层治理明朗。会员大会、理事会、执行机构的责、权、利界定完全符合管理的需要,而且执行理事会精干,例如美国太阳能学会是经过选举产生,目前有理事会成员12人,执行理事会成员5人,任期三年。理事会成员是按照机构业务需要而决定的。例如美国数学学会拥有3万个人会员和540家机构会员,其理事会成员仅有8名代表,其成员任期是一年,从每年的2月1日到的次年1月31日为一个任期。有的成员可以连任。这个理事会相当于我们通常见的执行理事会。理事会负责学会的所有事务。而执行理事会又设顾问理事会,又称咨询委员会。目前有咨询专家35名成员组织。而咨询委员会又委托一个由7名成员组成的执行委员会,分别负责委员会委托的事务,即数学评论编辑委员会、出版委员会、专业委员会、教育委员会、会议委员会、科学政策委员会和规划委员会。

(2)日本

日本学会治理结构大体是与美国相同。例如日本数学学会,拥有8-12名理事,不同的是学会还设立监事2-3名,并执行民法第59条的职责,而不同的理事是从评议员中以大会的形式选举产生,而理事长又从理事中以大会的形式选举产生。而监事则从会员中产生。理事、监事任期2年,可以连选连任,候补理事、职员的任免由理事长决定。而日本学会设置代议员和评议员制度,从逻辑分析其结构介于理事会和正式会员之间的中间阶层,因为正式会员选举代议员和评议员,而又从评议员中选举理事会成员。例如评议员,在40-80名之间,任期为一年,可以连选连任。代议员,人数在40-80名之间任期也为一年,同样可以连选连任。日本数学学会还在各地设置地方分会和专业委员会。

(3)德国

德国学会治理结构严谨,这可能与德国严密的法律制度有关系,而具体结构又可分为会员代表大会、领导小组、理事会和会长组成。而领导小组的成员都是志愿者。例如德国数学学会由代表大会、领导小组、理事会和会长组成。在此要特别强调德国学会代表大会的组成是考虑了学会工作的层次性、多变性以及广泛的代表性。例如德国太阳能学会代表大会是由以下几个成员组成的:①各洲的联邦协会依法被选举的代表;②德国太阳能学会领导小组的成员;③多个专家小组的主任;④各个洲的联邦协会的主任;⑤名誉会长。为什么要考虑如此多成员组成,因为学会考虑了各个理事代表德国太阳能学会在不同公司利益。

(4)中国

中国学会治理结构相对来讲比较复杂,必须考虑中国学会与政府之间的关系。从结构上讲与美、日、德三国形式基本上一致的,即由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组成。而不同的是理事会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的人选均要由政府部门或政府相关的管理机构、事业单位的人事部门推荐,即内定后由代表大会走一过场。代表大会通常是三到四年开一次。理事会成员之多是中国学会治理结构中的另一特征,例如中国太阳能学会目前有理事成员99名,常务理事33名,理事长1人,副理事长6人。中国数学学会有常务理事22人,理事长1人,副理事长7人。

2.执行机构设置

(1)美国

学会执行机构为秘书处,其特点有三:①采用聘任制,由学会设置薪酬委员,向理事会、社会公开招聘秘书长,秘书长对理事会负责,而副秘书长人选是由秘书长聘任,其他工作也是由执行机构聘任。②人员专业化水平相当高,管理效率明显。③人员服务意识强,会员是上帝,即客户是上帝的理念深深扎根于日常服务中。

(2)日本

学会执行机构称之为事务局,而其特点也类似美国即聘任制,但专业化和服务意识强。

(3)德国

德国的学会执行机构称之为秘书处,其特点也等同于美国和日本。

(4)中国

中国学会执行机构也称之为秘书处,其秘书长可作为机构实际领导人来看待,并没有采取聘任制,而是由选举产生的。

3.透明和开放机制

(1)美国

只要有时间,你可从网络上下载到一本非常精美的学会机构年度报告。年度报告中有学会领导人的致辞和祝愿,更重要的是有一个非常清晰的财务报告、重大活动报告、组织机构图、捐赠人员名单等内容。

(2)德国

学会机构对外开放是促进学会与世界各国行业间的交流的一个重要机制,例如德国数学学会与美国、比利时、巴西、加拿大、丹麦、法国、意大利、日本、伦敦、澳大利亚、葡萄牙和瑞士数学家协会都建立了合作伙伴关系。

(3)日本

学会开放也是日本学会与世界接轨的重要内容。日本学会对企业界的开放是日本学会建设的另一重要特点,例如日本太阳能学会就吸收了大量的企业会员加入学会,以普及有关使用太阳能的基础与应用相关的组织和科学技术。

(4)中国

中国学会开放程度不够,很难看到学会有一本精美的学会年度报告。从财务报告上看,中国学会透明度远远落后于其他众多发达国家,当然目前也有明显的进步。

4.会员服务体系

(1)美国

美国学会都是直接接纳会员和管理会员,由总会直接收费,直接服务到会员,所有的会员都要登记在册;总会负责管理全国的会员会籍,掌握每一个会员的简历资料,其中包括专业兴趣、担任过的职务、会员等级变化、通信地址等;总会直接领导下的地方分会和专业分会并不直接掌握会员情况,总会每月要通知一次该分会的会员情况,采用直接管理方法最主要的一个原因是出于为会员服务的需要。美国学会的这种会籍管理中有大量关于会员的信息和信息滚动。这是学会最主要的服务市场———会员最基本情况的信息情报,利用这些信息,可以系统地、分门别类地确定会员的需求,有助于制订出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有助于学会的各种政策和活动建立在比较科学的基础上,美国的学会将自己的经验概括为全力为会员服务,像经营企业一样经营学会。

(2)德国

德国学会会员管理体系充分体现了会员权益和义务,例如德国太阳能学会对其会员有如下方式的优惠和权益:①组织成员每年可以六次免费收到太阳能杂志。②可以免费参加区域分组的活动。③可以及时和免费收到德国太阳能学会的简报,通过简报可以获得相关最新信息,如被改善的资助政策和技术要求。④购买相关材料可以获得7折的优惠价格。⑤参加会议和展览可以获得优惠价格。⑥在太阳能杂志上发广告可以获得优惠价格。⑦可以免费参观太阳能协会的图书馆(图书馆有1000多本书和杂志)。同时,会员内部之间的交流和互动是德国学会的又一特点。例如德国太阳能学会内以公司身份参加的会员可以通过德国太阳能学会进行宣传工作,提供信息、服务和产品,并能获得德国太阳能学会专家的支持。

(3)日本

日本学会会员制度也充分体现了多样化。例如日本太阳能学会有四类会员,即个人会员(个人),学生会员(博士、硕士、本科、大专生、专科生和高中生),团体会员(公司、研究所、社团和图书馆等)和学校会员(高中、中学和小学)。而年会费也有明显的区别,例如个人会员9600日元,个别的减免到3000日元。学生会员为3000日元,团体会员为每户15万日元以上,而学校会员为1万日元。学会向个人会员和学生会员都免费提供每期杂志1份,而向团体会员可免费提供每期杂志3份,演讲论文集2份,而向学校会员可免费提供每期杂志2份,演讲论文集1份。

(4)中国

中国学会会员管理体系是分级管理。学会总部一般不直接接纳个人会员,只掌握团体会员、高级会员和外籍会员的会籍。虽然按会员规定,全国性学会可以接纳个人会员,但实际上是委托批准会员入会,一般会员都交由省级学会接受和管理。例如中国数学学会规定个人会员入会须由本人自愿申请,由本会会员一人介绍,所在单位推荐,经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数学会或学科分会批准报本会备案后即为中国数学会会员。同样,由于体制的原因,许多省级学会也设有关于一般会员的详尽的信息资料。全国性学会不接纳也不管理广泛的会员,与地方学会又是业务指导关系,这样一来,学会就难以控制准确的会员人数,更谈不上对会员背景现状的了解,各专业分会也不清楚本专业委员会的会员状况。

5.工作人员职业体系

(1)美国

美国学会工作人员有三方面的特点:第一,工作人员职业化,工作人员通过社会公开招聘,以职业经理人的标准招聘专业管理人才。第二,薪酬设计是以市场需要和机构支付能力为基准的,以这样一批优秀的专业人员从事学会的管理工作。第三,学会工作人员的社会地位也相当高,由于专业人员进入学会的管理层,学会工作人员具有专业的管理水平并能够以会员服务为基本目标。在这样严密的管理体系中,学会工作人员社会地位并不逊于政府的工作人员,而且他们担任政府部门的咨询顾问等角色。例如在美国心脏协会、美国癌病协会的报表中,工资是最大的一项开销。美国肺脏协会(American Lung Association)更出格,工资开资占了全年度开支的43%。尤其是那些管理全国性大型非营利组织的负责人,他们的地位与财富500强公司的老总们不相上下。

(2)日本

日本学会专职人员也有三方面的特点:第一,工作人员也是向社会公开招聘,但标准未达到职业经理人的水平,即专业管理的程度。第二,支援成分偏多,志愿者根据自己的兴趣,有选择地参与学会的管理工作。第三,薪酬水平远不如美国,并且机构工作薪酬相比较日本其他行业属偏低的一类。目前还没有足够的数据来证明这一点,但从中国民促会交往的众多民间社团的经验来看,专职人员经常会到社会去兼职。例如,有一公益机构事务局局长(相当于秘书长)由于收入较低,还同时兼任两个大学的兼职教授,以弥补其收入不足养家。

(3)德国

德国学会专职人员的状况与美国有类似的结构,专职工作人员薪酬与政府机关的水平不相上下,各项福利待遇均参考政府机构的标准,社会地位也相当高,不少学会工作人员都是知名的社会活动家。

(4)中国

中国学会的挂靠体制决定了专职人员的薪酬标准大都参考事业单位的标准,没有独立的薪酬体系。尽管有部分相对独立的学会,也没有专职人员的薪酬标准,只不过在补贴、奖金、住房补助、企业年金方面提高专职人员的待遇。但是,薪酬平均水平偏低导致职业化不够,管理水平也明显偏低。

6.业务开发和建设

从目前我们收集的学会开展业务开发和建设主要有以下七个方面:①从事学术活动;②期刊,图书和信息的收集和发布;③国内国际学术交流与活动;④教育和培训;⑤承担和承办多种科技和科普活动,承接政府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委托研究和开发;⑥开展与业务相关的专业专题活动;⑦各类专业人才的培养和交流安排。

美国和德国学会围绕会员服务和满足会员需求来展开日常工作,日本的学会也围绕会员服务,同时更多地承接政府和企业安排的合作项目。而中国的学会由于多部门所有制的影响,大部分依托政府机构以及带有政府职能的事业单位、研究院所的委托,而围绕为会员服务还处于一个初步阶段。

四、学会改革和发展的建议

通过以上对美、日、德、中四国的数学学会和太阳能学会的宗旨与任务、机构设置、会员制度、开展的主要业务活动、财务收支以及学会所处的外部法律环境、内部的治理结构等的情况的粗略比较可以看出,我国的学会与美、德、日的学会有相同之处。然而,同为学术性社团,在社会和法律地位、功能与设立标准、会员体制与管理等方面仍然有较大的差异。产生这些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国学会多年来一直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半封闭式运行。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尽管学会也在进行不同程度、不同层面的改革,但学会在体制、机制方面的改革仍不适应我国经济体制转轨、科技体制改革的需要,学会自主活动、自我发展、自我改革的机制尚未完全建立,还远没有形成政府、社会、企业都来支持学术社团发展的氛围。通过以上比较,结合我国的现实国情,对学会的改革和发展从政府方面和学会自身两大方面提出如下建议。

(一)政府应创造条件推进学会的改革和发展

1.努力创造有利于学会生存和发展的法制环境

改革开放以来,作为学术社团的学会已获得了较快的发展,构成政府和企业之外的第三部门,在保护环境,普及学科活动,繁荣学术研究,关心社会公益事业,构建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小康社会等方面,进行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在筹集资金、动员人力、采用新的理念开创性地提供社会服务等方面崭露头角,得到了政府和社会的肯定。但是,应该看到政府在与学术社团发展相关的改革上仍远远滞后于其他方面的改革,学术社团在注册、筹资、税收优惠、管理体制等方面仍然受到来自政府或主管部门的诸多的限制,主要表现在学术社团的社会地位、法律定位不清,缺乏政策、法律、社会等外部环境的稳定支持,使得学术社团的生存发展仍遭遇较大的障碍。作为政府体制、机制改革,首先应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尽快建立健全社会团体的法律法规体系,与时俱进,修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放宽注册登记的限制,给学术社团发展营造一个宽松的法制环境。在政府出台的相关文件中,应明确学会的法律定位以及对于学会在注册、筹资、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支持政策。

(2)加大对学术社团的财税支持。学术社团在筹资、获得社会各方面及国外捐赠的资金、从事有偿服务的收益上均应适当享受税收优惠,对筹资困难的学术团体,政府还应当适当给予经费和专项财政支持。

(3)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的人才强国战略,崇尚科学、尊重人才,适当提高学会以及学会会员的社会地位。政府要建立起对学会的基本信任,减少控制,与学术团体开展合作,给学会更大的发展空间。

(4)将学术社团培育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计划,赋予学会一部分政府转移出来的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职能,逐步减少甚至取消限制。

(5)要加强和改进对学术社团的管理与监督工作,管理理念与方式要创新。对学术社团要分类指导,要建立政府指导、社会参与、独立运作的社会团体综合评估机制,规范学术社团的组织活动与行为。各类学会要积极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为会员、同行、社会、群众服务。

2.推动政府加快向学会转移部分职能

从以上四国学会的异同比较看,美、日、德是市场经济较成熟的国家,政府为学会的发展留出了较大的空间,在国家法律框架下,基本上不干预学会的正常活动。而我国政府长期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运行,经济、科技乃至社会生活等各方面均由政府主导,政府逐渐发展成为“无限政府”,大事小事都是政府包揽,这就大大挤占了学会的发展空间,这是中国特色。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实行改革开放,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党的十四大又明确提出,政府机构改革的基本方针是转变职能,精兵简政、提高效率,即要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进一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坚决把政府不该管的、管不了又管不好的事交给企业、市场和社会组织,充分发挥社会团体、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的作用。这是党中央、国务院的英明决策。只有这样,才能理顺关系,做到政府精兵简政,实现“小政府、大社会”的改革目标。显而易见,政府转变职能、政府转移部分职能是改革的前提条件,政府把部分职能转移给学术团体、社会组织,这就为学会的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目前,国务院各部委、地方政府正在抓紧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职能、深化行政改革的各项措施有计划、分步骤地将部分职能,如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定,职业资格认证,技术标准、规范的制定,技术及技术事故的鉴定,科技项目的评估论证,科技标准的制定与修改,科技成果的评定,编制或评估行业发展规划等向学术社团转移,向学会转移。从实践看,转移是成功的,不仅推动了经济与社会的发展,还使政府理顺了关系、学会扩大了发展空间,从而取得了多赢的效果。

但是,应该看到,由于局部利益驱使,这种政府部分职能的转移是有阻力的、被动的、不平衡的。我们还应该加紧工作,为政府职能转移提供科学依据,坚定不移地推动政府职能转移。同时,发挥学会学科的特长,努力把政府转移的职能做好,让政府放心,让社会满意,拓展学会的发展空间。

3.政府应利用学会的优势,开展国际人才交流和民间外交工作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快速发展,科技国际化也在同步推进。以跨国公司为纽带,技术、资本在全球范围内流动的速度加快了,经济全球化带动了人才流动全球化。这使得在全球范围内延揽人才与资源以及进行形式多样的项目合作构成了国际间合作的主要方式。21世纪是知识经济的世纪,人才、知识、智力因素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显著增大,这就加剧了全球范围内对智力、知识、人才资源的争夺。因为谁拥有高智力资源,谁将赢得发展经济、发展科技的主动权。如上所述,专业性学会是这一专业领域高层次人才聚集的平台,人才荟萃,是这一专业领域的中坚和骨干,凭借这一优势,学会就能够大胆地在国际范围内承接项目,推动中外学会的国际合作,推动国际人才交流,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近十年来,民间组织在国际舞台的活跃程度和国际事务中所处地位和作用日益明显。政府应利用学会这一特殊合作平台,开展民间外交工作,为国际的整体外交服务。甚至可以突破学术团体的范围,尽可能多地与国外双边或多边机构、国际组织、国外民间组织开展合作,争取国际合作项目。在我们调研的学会中,有不少学会已经成功开发了很多国际项目,参与了国际研究和开发,学到了新知识,熟悉了国际惯例,结交了新朋友。同时,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拓宽了学会的发展空间。学会应该设立专门的部门和专职人员,重点开发国际项目,包括参加各种国际会议,如研讨会、成果发表会、考察和培训;参与各种国际合作项目;在中国承办国际合作组织、政府以及多边、双边机构的展览会、研讨会和论坛等。同时,也可以充分开发国际智力资源,招聘国外的专家、学者来华进行合作咨询、技术交流等,实现学会发展国际化。

(二)学会本身的能力建设的建议

1.调整学会的治理结构,提高学会领导的权威性

政府的部分职能向社会团体转移是改革的必然要求,但同时应该明白,这种转移是开放的、科学的、市场化与社会化的,对完成这些职能的要求不是降低了而是要求更高了。由于职能转移的市场化与社会化,必然形成社团间、社团与中介机构间、学会与行业协会间的激烈竞争,这就要求承接政府职能的社团、学会要提高自己,要加强学会的自身能力建设,为此,就必须大力调整学会的治理结构。

借鉴美、德、日学会的经验,根据我国实际,提出我国的学会的治理结构(关于非政府组织理事会有效治理请参阅英国提供的最新资料见附件),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确立学会的法律地位。从目前来看,学会法人代表有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担任,这样造成了法人结构治理的差异性。应提高理事会和理事长在机构治理的唯一的法人地位。

(2)制定规划。要根据学会的宗旨,制定出一个较完善的学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明确学会的社会地位、战略目标、工作方向和工作任务,如果没有一个切实可行的战略规划,学会的发展就会缺乏明确的奋斗目标和方向。

(3)大力加强学会的人力资源建设。学会的发展如果没有一批高层次、高素质、具有奉献精神的人才或团队从事这样宏伟并在科学前沿、具有挑战性的事业,这样的学会是难以完成政府转移的职能。

(4)秘书长职业化。学会的秘书长必须高效、精干。学会秘书处的工作人员应采取选举与招聘相结合的方式公开招标、招聘,择优上岗,定期进行考核,努力建成高素质、高效率、高服务质量的秘书处队伍,逐步推行学会的常设机构及秘书长“职业化”。

(5)理事会由虚变实。学会执行理事会要精干,减少决策层次,提高决策效率。执行理事会成员应控制在较为合理范围,即5-15人左右的范围内,常务理事会或执行理事会应严格控制在可操作的范围内。但作为理事会可以扩大规模,可以设置“荣誉理事”、“顾问理事”等。变实了的理事会必须做到责、权、利明确。

(6)学会应健全各种制度。学会应拥有健全的学会章程、管理制度、财务制度,重视党建工作,建立公开、公正、透明的工作方式和监督机制,建立工作人员的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这些好制度就体现出一个机构的能力。我们在调查研究中发现,有的学会得不到政府、社会的认可,出版的学术刊物质量不高,不同程度地沾染上一些学术腐败气息,制度不健全,不能自治、自律,不能很好地实现民主办会,社会公信度差,而问题就出在能力建设上。从以上四国学会异同的分析来看,德国、日本的学会比较注重自身的能力建设,制度完善且坚持得比较好。

2.学会为会员的服务应作为学会发展的根本要求

会员是学会生存的基础,是学会发展之本,换言之,学会的发展为了会员。建立以会员为主体的组织体制和“自愿、规范、服务”为核心的会员管理机制是社会团体性质所决定的基本要求,也是学会改革必须突破的重要关口。从以上四国学会会员的异同比较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知道,日本、德国、美国的学会对会员的服务与管理做得很好,主要体现在会员的权利与义务明确,学会以会员为本。会员有较高的社会地位,会员资格不仅表征着学术地位而且与职业资格相联系,因此,成为学会会员是有吸引力的。而我国的学会,会员无任何社会地位,也得不到社会的尊重,入会与不入会差别不大,因而入会随意,会费又低导致不交会费的会员大有人在,学会的活动,参加与否会员随意性大,无任何约束。这种会员体制必须彻底改变。当前,会员体制改革必须做好如下工作:

(1)进一步完善个人会员、团体会员的管理条例及管理细则,对入会资格、会员的权利与义务以及会员应该享受到的各种服务都应该有明确的规定。

(2)会员来源、会员种类多元化,增加外籍会员、资深会员的比例,要营造尊重会员的氛围。

(3)建立和完善学会会员数据库,完善会员证号、登记码。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会员入会申请、登记、审批、注册、缴费等可以在网上进行。履行入会手续要严肃认真,要不断提高会员的责任感与荣誉感,学会要经常征求会员对办会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会员的监督,要构建一个有利于会员发表研究成果、以学会为家的宽松环境。

3.适应市场经济需求,推行“精品”战略

顾名思义,学会是这一专业领域学术水平顶尖的团体,会员都是这一专业领域的资深专家学者以及决心致力于发展这一专业的青年人才,他们又都来自于不同的部门、不同的行业。所以,学会人才荟萃,具有人才优势、科技优势、智力优势、信息优势。学会的宗旨是普及学术知识,繁荣科技文化,促进学科的发展,开展学术活动及科普活动,组织学术交流、出版高水平的期刊应该是学会的主业。

但是,多年来,受体制、资金、人才等问题的困扰,有的学会出版的刊物学术水平不高,得不到国内、国际同行的关注和重视,很少开展生动地、形式多样的科普教育活动,组织的学术会议层次不高,会议论文的质量一般化,甚至以赢利为目的,以办学术会议为名组织变相旅游,这些都极大地伤害了学会的声誉,影响了会员的办会积极性,使学会失去了政府、社会、会员的信任,社会公信度降低,学会逐渐失去凝聚力。

最近几年,由于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贯彻落实“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等一系列重要指示,学会的状况有了很大的改观,但仍然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不相适应,与当前大力推进的学会改革不相适应。

学会管理体制改革,要从学会的主业改起,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拨出专款,支持学会搞各式各样群众喜闻乐见的科普活动,以提高全民族的科技素质。下大力气组织专门班子,充分利用已有资源提高学术期刊的质量,扩大发行量。要面向国内、国际两个市场,面向社会,开门办期刊、书籍。学术交流具有很强的科学性、严肃性、权威性,是学会的生命线,是提高学会凝聚力、影响力、吸引力的关键,一定要办好,办出特色。还要认真办好各种形式的学术交流活动,周密组织,提高质量,宁缺毋滥。严禁利用办会,组织考察、培训等方式创收,要把期刊、学术活动办成“精品”,推行“精品”战略。

4.积极参与社会的竞争,开门办会并向多利益相关方提供良好的服务

加强学会的网络建设、搭建好学会的学术平台是学会改革的又一关键。进入21世纪,由于网络与信息化技术高速发展,使搭建网络平台成为可能。学会通过网络搭建一个高层次、多学科、全方位的学术平台,不仅有利于营造一个倡导科学、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环境,为会员发挥才能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同时也为会员提供良好的学术环境与氛围,提高了学会宣传科普、举办学术交流和为会员服务的能力。这样一个平台有利于学会面向社会积极参与社会竞争,参与承接政府职能的转移以及国家、地方的一些重大科研项目、重点课题的竞争,最大限度地拓展了学会的活动空间。最近几年学会的改革实践表明,办得比较好的学会都围绕着政府、社会共同关注的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充分发挥学会会员的科技优势和智力优势,组织、鼓励、引导会员开展多种形式的学术研究和学术探讨,改变了过去“关门办会”、会员活动脱离经济主战场的被动局面。学会也争取到了政府的授权和委托,增加了收入,实现了科技为社会进步、为经济发展服务的目标。从而赢得了政府与社会的信任,提高了社会地位和社会影响力,会员的才智也得到了充分的发挥。

5.处理好学会与主管单位、业务主管部门、挂靠机构的合作关系

随着我国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经济结构都在发生巨大变化,经济体制、科技体制改革日趋深化,学会的改革也面临攻坚阶段。近年来,学会在运行机制改革上进行了多方面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主要体现在适应市场需求、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技中介服务;一些与应用技术、生产技术结合紧密的学会直接参与承担了一些技术攻关,新产品开发项目;一些学会为政府科技部门制定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进行咨询,献计献策,开展科学技术成果评价、评估、鉴定,协办国际学术研讨会,为人事部门开展继续教育、评估、举荐、培养科技人才等。这些改革实践极大地提高了学会的影响力、凝聚力,也增强了经济实力,为学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制约,与美、德、日的学会相比较,我国学会在体制上的改革相对滞后,主要体现在学会体制上。由于学会长期以来依赖主管部门或挂靠单位,特别是一些公办的学会,“官办”、“行政化”、“机关化”色彩浓厚,“等、靠、要”思想严重,一旦主管部门或挂靠单位由于机构改革被取消,学会办事机构人员的行政拨款“断粮”,人员的工资福利没有着落,学会往往会陷入瘫痪,坐以待毙,没有生存能力。从以上简单的对比可见,大力推动学会体制改革,就是要:

(1)重新调整学会与主管单位、业务主管部门、挂靠机构的利益关系,明确各方的“责、权、利”。

(2)学会专门机构、专门委员会也存在与主管单位、业务主管部门、挂靠机构的利益和人员管理方向的关系问题。因此,建议应制定出相应的规划,适当减少来访机构和专门委员会。学会应处理好与学会专门机构、专门委员会的主管部门之间关系,不应停留在经济利益至上的方面,而应立足于加强监督、协调和管理工作。

(3)在改革中创新是当前学会发展的主题。

(4)学会体制改革必须与我国经济体制、科技体制改革相适应。学会与主管单位的合作关系应体现在资源利用、人员安排和市场准入等方面。尤其是学会不应将机构局限在第一部门和第一行业,而应采用多元化战略,与多科学相关机构协作。

6.调动会员积极性,形成职业化队伍以增强学会的筹资能力

中外的学会都面临着资金短缺难题,只是程度不同而已。美、日、德都是发达国家,先工业化国家,经济总量居世界前三位,仍感学会的活动经费不够。提高学会的筹资能力是共同面对的挑战,通常,学会的收入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①行政拨款;

②会费(个人、团体、赞助会员)收入;

③事业收入;

④社会及各方面的捐赠收入;

⑤利息收入;

⑥其他收入。

与美、日、德三国的学会相比,中国学会的会费收入约占总收入的20%,有些学会甚至还会低些,而美、日、德三国的会费收入所占的比例却高得多,达到约50%。中国学会的拨款收入约占总收入的40%,而美、日、德三国的却极少,几乎为零。中国学会事业收入与美、日、德三国相比相差不多,但中国学会得到的来自社会、企业等的捐赠收入与美、日、德三国相比却少得可怜。从以上比较可以看出,中国的学会要增加经济收入可以在以下几方面进行改革:

(1)适当调高会费,增加入会费,特别是应调高团体会员、赞助会员的会费。而其关键是如何调动会员积极性,培训一批职业化的筹资队伍,开展筹资工作。

(2)积极、主动去面向社会、面向市场开展各项事业,增加事业费收入,如提高学会会刊质量、扩大发行量。围绕学会的宗旨组织开展各种科普活动、科技咨询与中介、学术展览和会议、考察和培训等。

(3)加大学会的宣传,健全信息网络,提高知名度和可信度,尽量吸收社会各方面的资助和捐赠。

(4)有条件的学会应具有国际化战略眼光,逐步推进国际化战略,拓展国际发展空间,从国际上获得各种收益。

附件:英国非政府组织理事会有效治理的七大原则

原则一:理事会的领导

每家机构都应归由理事会成员组成的、有效的理事会领导和控制,后者共同保证了反对意见的提交、策略方向的制定及价值的保持。

理事会的角色:理事会成员享有并且必须担负其所在机构事务决策的最终责任,确保组织有解决方法且运营良好,并报告切实效果。

策略方向:理事会成员应关注组织的策略方向,避免涉及日常运行中的抉择和问题(在小规模组织缺少或没有职员的情况下除外)。如果理事会成员不得不涉及运行中的问题,他们应该将他们决策和执行的角色分开。

原则二:理事会治理

理事会的理事会成员应共同对机构的良好运行、解决能力以及义务的履行负责。提供支持原则如下:

遵守:理事会必须确保机构遵守其自身治理文件、相关法律和任何治理机构的要求。

内部治理:理事会应建立并定期评估机构的内部治理体系、运行报告、政策和程序。

谨慎:理事会必须谨慎行事以保护机构的资产和资金,同时确保它们用于实现机构目标。

风险治理:理事会必须定期评估机构面临的风险,并采取行动降低已明确的风险。

公平性及多样性:理事会应该保证支持和采用有关公平性和多样性的原则,保证机构的所有活动对社会每个部分都是公平和公开的。

原则三:高效理事会

理事会应该有明确的责任和功能,并自我组织和治理以便有效的实施。

理事会成员义务和责任:理事会成员应该了解自己的义务和责任,并应发表一份声明明确义务责任。

有效的理事会:理事会应该组织自己的工作以确保最高效的利用时间和理事会成员的技能和知识。

信息和建议:理事会成员应该保证他们能获得他们需要的信息和建议以便做出正确的决定。

技能和经验:理事会成员应具有多样的技能、经验和知识,实现有效的运作机构。

发展和支持:理事会成员应确保他们接受到履行义务时必需的说明、培训和持续的支持。

总裁:理事会应对总裁的监督、支持、评价和薪酬做出适当安排。

原则四:理事会的评估和换届

理事会应定期评估自身和机构的效率,同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其继续良好运行。

运行评价:理事会应定期回顾和评估自身、个体理事会成员、下级协会、常设机构及其机构的表现。

换届和补充:理事会自身应该有换届的机制。新理事会成员的补充应该公开,关键在于建立一个多样化高效的理事会。

评估:理事会应该阶段性的实施对机构工作各方面的阶段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实施积极转变和创新。

原则五:理事会的授权

理事会应该通过授权规定下级协会、主席、总裁、其他职员和代理的职能,并且监督他们的行为。

明确职责:理事会应该在书面上明确主席和其他名誉主席的职责和责任。

有效代表:理事会应确保职员、志愿者和代理有充分的授权以履行义务。所有授权必须清楚地限制预算和其他问题。

权限:理事会应规定下级协会、常设机构、顾问等的权限。

监督:所有授权必须受理事会长期规律的监督。

原则六:理事会和理事会成员的廉政

理事会和个体理事会成员应该按高道德标准行事,保证利益冲突合理解决。

避免个人利益:理事会成员必须避免借职务之便谋求超出法律规范和机构利益的个人利益。

解决利益冲突:理事会成员应该识别并尽早声明影响他们的实际和潜在的利益冲突。

诚信:必须有明确的有关理事会成员接受礼物和招待的准则。

原则七:理事会的公开

理事会应该是公开的,对其使用者、受益者、成员、合作伙伴和其他利益相关者负责。

交流和咨询:每家企业都应明确其利益相关者。

公开和责任:理事会应该对其利益相关者在自身工作和机构治理上保持公开,并对其负责。

利益相关者的参与:理事会应该鼓励并促使关键利益相关者的参与组织计划和决策制定,比如使用者和受益者。

参考文献

[1]邓国胜.公益项目评估———以“幸福工程”为案例.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

[2]王名,李勇,黄浩明.德国非营利组织.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

[3]Betsy Buchalter.美国慈善法指南.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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